從經濟角度看,一個國家授權武裝民船,對敵國進行戰略攻擊,不僅可以不花一分錢代價,


    獲得一支海上誌願軍,還可以從中獲取直接的經濟利益。


    西班牙國王能夠代表國家,從美洲運迴來的財寶中,提取20%作為收益。


    “私掠許可證”的頒發,國家也能從每次繳獲中,得到這樣類似比例的分成。


    這樣看來,將民間海上力量,納入戰爭的做法,對政府來說,幾乎可以算得上零風險。


    當然,這世上並不存在完全沒有風險的事。


    從大的方麵來說,私掠船雖然不會為政府增加負擔,但在戰場上消耗的,終歸也是國力。


    而從政府的角度來說,既然享受了私掠製度,帶來的低成本管理好處,那麽也同樣要承受,其帶來的風險。


    在歐洲,幾乎每一次大規模戰爭後,都會有一批,不願意迴歸正常生活的私掠者,變身成為真正的海盜。


    更為尷尬的是,很多因為戰爭結束而失業的海軍、水手,同樣會選擇加入,“海盜這份很有前途的職業”。


    有鑒於此,將私掠行為合法化,對於一個國家戰略風險是相當大的。


    對於更看中集權力的國家來說,即使看到了其中的好處,也往往不會願意這樣做。


    以同時代的我朝為例,行將崩潰的朝庭,就算看到了東南民間海上武裝的強大,其做法也是更為穩妥的,


    將當中最強大的鄭氏招安,然後再用其來打壓那些,身份仍為“匪”的民間海上武裝。


    即使在一些軍事行動中,偶爾會招納一些民間海上武裝配合,但卻不會用“私掠許可證”的形式,將海盜行為合法化。


    不同的文化背景,誕生不同的做法,很難說哪一種更可取。


    從大曆史和地理大發現的角度來看,中央之國對民間海上武裝的壓製,雖然看起來更文明和道德,


    但難免又會讓人惋惜這種文化取向,使其錯失了整個時代。


    即使在大航海時代的西方,每個國家對私掠行為的寬容度,也不盡相同。


    英國無疑是海上私掠文化的發源地,以及最大的支持者。


    後世那些國人耳熟能詳的“皇家海盜”,幾乎都是英國船長。


    在英國,私掠船興起於“伊麗莎白時代”,即“伊麗莎白一世”所統治的時代。


    在這個長達45年的黃金時代,從1558到1603年,英國人不僅在z治、宗j、文化等方麵,完成了內部整合,


    並且開始建立強大的海軍,參與原本為伊比利亞雙雄,所壟斷的大航海事業。


    需要注意的是,盡管“伊麗莎白時代”在英國曆史上,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但如果以海軍實力第一,作為帝國起點的話,此時的英國,不能被稱為“大英帝國”。


    一直到17世紀90年代,英國海軍針對當時軍力最強的法國,取得決定性海上勝利之時,英國才算真正的邁入帝國時代。


    以此來說,將英國帶入大航海事業的“伊麗莎白時代”,算得上是帝國準備期。


    一如漢高祖劉邦,雖然早在公元前202年,就建立了西漢王朝,但這個王朝,真正能夠得上帝國標準,


    卻要等到70多年後,漢武帝對匈奴取得決定性勝利後。


    有趣的是,公元1952年,英國又迎來了一位y麗莎白女王,即y麗莎白二世,並且執政到21世紀。


    隻不過這位讓威爾士親王,英國王太子熬白了頭的女王,能夠麵對的同樣不是“大英帝國”,而是極力顯示帝國餘輝存在的“英聯邦”。


    迴到“皇家海盜”的問題上來。


    與其它國家相比,英國在海洋時代初期,對“私掠船”要更加的重視。


    在伊麗莎白時代,上至女王、下至販夫走卒,幾乎是全民參與這一血腥的事業。


    客觀上,這種做法與當時西班牙的強大,及英國海上力量的薄弱,有著直接關係。


    海軍是一個非常燒錢,並且更需要曆史積澱的軍種。


    在海軍建設上,一直以來都有“百年海軍”之說,即使英國再有雄心壯誌,想成為海洋的主導者,也不可能一蹴而就。


    當你想取得一場“非對稱戰爭”的勝利時,一些有悖於常規作戰手段的做法,便有機會大行其道。


    一如在21世紀,宗j極端z義者在軍事上毫無勝算時,會將“自殺性爆炸”這種非常規手段,常規化一樣。


    就“皇家海盜”一度在英國曆史上,大行其道這個問題來說,本質與之前我所分析的那些,


    英美文明的原生屬性有著密切關係,就像極端分子的自殺性攻擊,有x仰上的影響一樣。


    首先,在日耳曼基因的影響下,私掠行為本身並沒有道德上的障礙。


    其次,在一個君權受到極大製約,甚至沒有成文法製,定行為規範的國家,無論在z治、經濟還是軍事層麵,都比中央集權國家,更依賴於社會力量的自願參與。


    在大陸爭霸時,這種做法,未必比握緊拳頭的集權體係更有效,但在機會無限的大航海時代,這種做法卻能最大程度,收到全民總動員的功效。


    在這個屬於“皇家海盜”的時代,最具代表性的私掠者,當屬“弗朗西斯·德雷克”。


    這位“傳奇人物”一生中,曾經多次成功攻擊西班牙船隊,包括劫掠西班牙在加勒比地區的港口。


    在履行“皇家海盜”職責的同時,德雷克還曆史性的代表英國,完成了一次環球之旅。


    公元1577年,雷德克率領五艘船隻,由英國西南部的“普利茅斯港”向出發,開始了他的環球冒險之旅,


    並於三年後的1580年9月迴到英格蘭,德雷克隨後被伊麗莎白女王,授予皇家爵士的頭銜,完成了從海盜到貴族的華麗轉身。


    直到21世紀,在普利茅斯灣中,還有一個以“德雷克”之名,命名的小島,以紀念這位“皇家海盜”,為英國所做出的卓越貢獻。


    你們應該已經有人注意到了,“普利茅斯”並非第一次,出現在我的講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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