襯衣、背心、圍巾,一身長風衣的亨利-摩根如同一個英國紳士。
在漫長的生命當中,摩根的衣著也在不斷改變。即使是在紐約這樣一個國際化的大都市,有著很多打扮時尚、潮流的人,可是比起摩根更考究的人也很少。
摩根有著他的裁縫,用料考究、技藝講究,這可不是那種成衣店裏就可以買到的衣服。
如果單從摩根的打扮來看,會覺得他是富二代、貴族,或者華爾街的精英。實際上摩根確實不算缺錢,隻不過他很低調,也不得不低調。當然他的職業,可一點都不低調。
進入紐約法醫辦公室,對死亡很感興趣的摩根換上工作服,戴上手套。
看著高個的助手,摩根問道,“盧卡斯,誰是第一個?”
盧卡斯看了一下工作表迴答,“一個無名男屍,沒有外傷、沒有身份。警局已經打來了兩個電話,他們需要一個屍檢,將這個無名的男屍處理掉。”
摩根點點頭,這個工作看起來很普通,沒有什麽挑戰。因為在紐約這座城市有著太多的流浪漢,自然也有很多流浪漢會忽然死掉。
看到摩根興致缺缺的樣子,盧卡斯說道,“這個人很有意思,他被發現的時候沒穿衣服。”
“沒穿衣服?”摩根嘟囔一聲,好奇的問道,“在哪發現他的?他不是流浪漢?”
盧卡斯看了看資料表,好笑的說道,“在哈德遜河發現的他,大家都以為他是裸泳溺亡。但是我檢查了一下,我感覺不是溺亡,沒有絲毫的溺亡跡象,就像忽然出現在水裏。”
這一下摩根感興趣了,接過盧卡斯手裏的資料。雖然他更習慣看到屍體,然後用自己的專業知識來判斷死因。可是有些時候警察的一些資料,也可以做出判斷。
“怎麽還沒有將他送過來?”摩根看了看解剖台,笑著問道,“快點將他帶來,讓我們看看這個家夥的秘密,看看他的真正死因!”
盧卡斯點頭,也在抱怨,“他應該被送來了,他們已經遲到了。”
摩根看了看無名男屍的資料,這看起來不像是一個流浪漢。
這個裸泳男的幾張照片,半身照、麵部照片,這個裸泳男躺在停屍床上,身上蓋著白布。
這是一個看起來比較年輕的亞裔,也確實不像是溺亡。起碼從外表來看,皮膚沒有發白、浮腫,也沒有口唇青紫。看他的樣子,也不像是流浪漢。
將自己的工具包打開,這就是摩根定製的,這也是他的解剖工具。
摩根準備好了,就等著男屍被送來。這個時候,慌慌張張的盧卡斯來了。
盧卡斯六神無主,結結巴巴的說道,“亨利,那個家夥跑了?”
摩根愣了一下,不解的問道,“誰跑了?”
“那哥裸泳男,就是那個裸泳男跑了!”盧卡斯跟見鬼一般,誇張的手舞足蹈,“他應該在停屍房,可是他鑽出了櫃子,他跑走了!”
摩根心裏一跳,強忍激動裝作平靜的說道,“他自己站起來了,不是別人偷走了屍體?”
盧卡斯很肯定,強調著說道,“就是他自己站了起來,他鑽出櫃子,沒人偷走他!”
“可能是搞錯了,說不定他隻是昏迷了,但是警察搞錯了。”摩根又想到了一些可能,平靜的說道,“他隻是昏迷,但是那些警察認為他死亡了,所以將他送了過來!”
盧卡斯激動的說道,“他剛送來的時候,我就看過他。沒有心跳、沒有脈搏,我看過他的眼睛。瞳孔放大、已經半透明,我初步判斷死亡時間是二十四小時之內。我學過這些,我不會搞錯這些最基礎的東西!”
摩根這一下更加激動,雖然心跳的厲害,但是隻是裝作感興趣,“那他是怎麽跑走的?”
盧卡斯原地轉了幾個圈圈,舉著雙手抱住腦袋,“他們在看監控,他從停屍房鑽了出來,還偷了一件我們的製服。我們都看到了他走出停屍房,然後走出我們的辦公樓。”
“哇哦!”心跳劇烈的摩根衝盧卡斯笑了笑,沒有人知道他真實的想法,“我覺得現在不是我們應該去管這些,接下來是警察的工作,他們需要調查那個人為什麽站了起來。”
盧卡斯還是沒辦法平靜,說話都有些哆嗦,“亨利,有沒有搞錯?他已經死了,可是他又站了起來。這不科學,那個死人活了,他是不死之身?!”
身子微微一顫的摩根心裏打鼓,‘不死之身’對於他來說就是一種詛咒。
盧卡斯沒有注意到摩根,繼續激動的說道,“那個家夥打破了我的認知,他本來死了,可是他現在又活了,他是不死之身!”
拍了拍盧卡斯的肩膀,摩根安撫道,“肯定除了一些意外,可能出現了一些失誤。”
盧卡斯更加激動,“不可能,不可能!我檢查過他,我可以確定他已經死了。如果他沒死,那麽隻會是不死之身。要不然,這就是我職業生涯最大的恥辱!”
說完這些,盧卡斯轉身,“我還要去看看,我要知道這是不是我的失誤,或者這是我接觸的第一個不死之身!”
盧卡斯走遠,摩根才小聲說道,“他不是第一個不死之身,我才是!”
程諾自然不知道此時此刻的法醫辦公室已經一片混亂,他現在隻是感覺恍若隔世。眼前的高樓大廈都充滿著異域風情,很多的建築就是明顯的西式風格。而且這裏的街頭,幾乎全都是老外,主要就是黑人和白人。
仔細的迴憶著英語,雖然拿過四級證書,但是不代表程諾的英語十分出色。
小心翼翼的靠近一個遛狗的大媽,程諾問道,“請問,這是哪裏?”
遛狗大媽打量一下程諾,笑著說道,“紐約,這裏是紐約。曼哈頓下城,這裏是布隆街。”
程諾徹底的愣住了,他不知道這一切到底該如何解釋。
紐約的繁華、忙碌,和他沒有任何的關係。他行屍走肉的一般在遊蕩,和那些行色匆匆的路人有著截然不同的狀態。
死而複生?
來到了異國他鄉,這一切都讓程諾感覺到不可思議,這也是他覺得無法解釋的事情。這一切,也都讓他感覺到大腦一片混亂,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身上到底發生了什麽。
至於這個時候紐約法醫辦公室一片混亂,或者一些警察看到了視頻也瞪大眼睛。
這都和程諾沒有任何的關係,因為他幾乎已經失去了思考的本能,隻是憑借著本能在行走。
這一切,真的都沒辦法解釋!
在漫長的生命當中,摩根的衣著也在不斷改變。即使是在紐約這樣一個國際化的大都市,有著很多打扮時尚、潮流的人,可是比起摩根更考究的人也很少。
摩根有著他的裁縫,用料考究、技藝講究,這可不是那種成衣店裏就可以買到的衣服。
如果單從摩根的打扮來看,會覺得他是富二代、貴族,或者華爾街的精英。實際上摩根確實不算缺錢,隻不過他很低調,也不得不低調。當然他的職業,可一點都不低調。
進入紐約法醫辦公室,對死亡很感興趣的摩根換上工作服,戴上手套。
看著高個的助手,摩根問道,“盧卡斯,誰是第一個?”
盧卡斯看了一下工作表迴答,“一個無名男屍,沒有外傷、沒有身份。警局已經打來了兩個電話,他們需要一個屍檢,將這個無名的男屍處理掉。”
摩根點點頭,這個工作看起來很普通,沒有什麽挑戰。因為在紐約這座城市有著太多的流浪漢,自然也有很多流浪漢會忽然死掉。
看到摩根興致缺缺的樣子,盧卡斯說道,“這個人很有意思,他被發現的時候沒穿衣服。”
“沒穿衣服?”摩根嘟囔一聲,好奇的問道,“在哪發現他的?他不是流浪漢?”
盧卡斯看了看資料表,好笑的說道,“在哈德遜河發現的他,大家都以為他是裸泳溺亡。但是我檢查了一下,我感覺不是溺亡,沒有絲毫的溺亡跡象,就像忽然出現在水裏。”
這一下摩根感興趣了,接過盧卡斯手裏的資料。雖然他更習慣看到屍體,然後用自己的專業知識來判斷死因。可是有些時候警察的一些資料,也可以做出判斷。
“怎麽還沒有將他送過來?”摩根看了看解剖台,笑著問道,“快點將他帶來,讓我們看看這個家夥的秘密,看看他的真正死因!”
盧卡斯點頭,也在抱怨,“他應該被送來了,他們已經遲到了。”
摩根看了看無名男屍的資料,這看起來不像是一個流浪漢。
這個裸泳男的幾張照片,半身照、麵部照片,這個裸泳男躺在停屍床上,身上蓋著白布。
這是一個看起來比較年輕的亞裔,也確實不像是溺亡。起碼從外表來看,皮膚沒有發白、浮腫,也沒有口唇青紫。看他的樣子,也不像是流浪漢。
將自己的工具包打開,這就是摩根定製的,這也是他的解剖工具。
摩根準備好了,就等著男屍被送來。這個時候,慌慌張張的盧卡斯來了。
盧卡斯六神無主,結結巴巴的說道,“亨利,那個家夥跑了?”
摩根愣了一下,不解的問道,“誰跑了?”
“那哥裸泳男,就是那個裸泳男跑了!”盧卡斯跟見鬼一般,誇張的手舞足蹈,“他應該在停屍房,可是他鑽出了櫃子,他跑走了!”
摩根心裏一跳,強忍激動裝作平靜的說道,“他自己站起來了,不是別人偷走了屍體?”
盧卡斯很肯定,強調著說道,“就是他自己站了起來,他鑽出櫃子,沒人偷走他!”
“可能是搞錯了,說不定他隻是昏迷了,但是警察搞錯了。”摩根又想到了一些可能,平靜的說道,“他隻是昏迷,但是那些警察認為他死亡了,所以將他送了過來!”
盧卡斯激動的說道,“他剛送來的時候,我就看過他。沒有心跳、沒有脈搏,我看過他的眼睛。瞳孔放大、已經半透明,我初步判斷死亡時間是二十四小時之內。我學過這些,我不會搞錯這些最基礎的東西!”
摩根這一下更加激動,雖然心跳的厲害,但是隻是裝作感興趣,“那他是怎麽跑走的?”
盧卡斯原地轉了幾個圈圈,舉著雙手抱住腦袋,“他們在看監控,他從停屍房鑽了出來,還偷了一件我們的製服。我們都看到了他走出停屍房,然後走出我們的辦公樓。”
“哇哦!”心跳劇烈的摩根衝盧卡斯笑了笑,沒有人知道他真實的想法,“我覺得現在不是我們應該去管這些,接下來是警察的工作,他們需要調查那個人為什麽站了起來。”
盧卡斯還是沒辦法平靜,說話都有些哆嗦,“亨利,有沒有搞錯?他已經死了,可是他又站了起來。這不科學,那個死人活了,他是不死之身?!”
身子微微一顫的摩根心裏打鼓,‘不死之身’對於他來說就是一種詛咒。
盧卡斯沒有注意到摩根,繼續激動的說道,“那個家夥打破了我的認知,他本來死了,可是他現在又活了,他是不死之身!”
拍了拍盧卡斯的肩膀,摩根安撫道,“肯定除了一些意外,可能出現了一些失誤。”
盧卡斯更加激動,“不可能,不可能!我檢查過他,我可以確定他已經死了。如果他沒死,那麽隻會是不死之身。要不然,這就是我職業生涯最大的恥辱!”
說完這些,盧卡斯轉身,“我還要去看看,我要知道這是不是我的失誤,或者這是我接觸的第一個不死之身!”
盧卡斯走遠,摩根才小聲說道,“他不是第一個不死之身,我才是!”
程諾自然不知道此時此刻的法醫辦公室已經一片混亂,他現在隻是感覺恍若隔世。眼前的高樓大廈都充滿著異域風情,很多的建築就是明顯的西式風格。而且這裏的街頭,幾乎全都是老外,主要就是黑人和白人。
仔細的迴憶著英語,雖然拿過四級證書,但是不代表程諾的英語十分出色。
小心翼翼的靠近一個遛狗的大媽,程諾問道,“請問,這是哪裏?”
遛狗大媽打量一下程諾,笑著說道,“紐約,這裏是紐約。曼哈頓下城,這裏是布隆街。”
程諾徹底的愣住了,他不知道這一切到底該如何解釋。
紐約的繁華、忙碌,和他沒有任何的關係。他行屍走肉的一般在遊蕩,和那些行色匆匆的路人有著截然不同的狀態。
死而複生?
來到了異國他鄉,這一切都讓程諾感覺到不可思議,這也是他覺得無法解釋的事情。這一切,也都讓他感覺到大腦一片混亂,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身上到底發生了什麽。
至於這個時候紐約法醫辦公室一片混亂,或者一些警察看到了視頻也瞪大眼睛。
這都和程諾沒有任何的關係,因為他幾乎已經失去了思考的本能,隻是憑借著本能在行走。
這一切,真的都沒辦法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