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上午,待班藍根醒來之後,我便是跟其了我昨晚的發現,當即覺得由我去跟蹤灣鹽區這條線,而另外一條廣安海的線就由班藍根負責。
之所以這麽安排自然是有我的目的,灣鹽區和廣安海不同,廣安海隻是一片海岸,但是灣鹽區則是不同,它不僅是整個淩市的海鹽交易區和眾多鹽商的集聚地,而且那地方由於地方管轄的欠缺導致那地帶較為混亂,存在著一些地下勢力。
我先是出發了,班藍根則還要跟柳修德商量下酬勞的事情,這件事情這就由班藍根自己處理了。
對於灣鹽區,我並沒有去過,不過隻要有司機認識路就行,至於那輛路虎車便是交給了班藍根。
“到灣鹽區”
在路上攔了一輛車,司機在聽到灣鹽區這三個字之時並沒有覺得有什麽奇怪的地方,總不可能跟聽到舊時的香港銅鑼灣一般,畢竟這灣鹽區每日都有很多客戶在那裏交易鹽,而且所謂的地下勢力也不是很大的勢力組織,更多的是那些鹽商自行組織或者是一些鹽商共同組織起來的勢力,其目的主要是作用於防止自家的鹽被盜。
而且還是防止有海盜的搶掠,灣鹽區的海鹽並不單單作為本市的內銷,在全國這灣鹽區的出產的海鹽都是較為有名的,所以除了有在國內銷售之外還有越海外去,尤其是越尼泊爾、緬甸或者南非等鹽產品較為缺少的國家。
海運長途漫漫,海盜不是僅存在於“加勒比海盜”電影之中,這是真實存在於海上的盜賊團夥,對於鹽商而言,組建自己的防衛勢力尤為重要,而在沒有海運海鹽的時候,這些防衛勢力便是息於“地下”。
不時,車已經停了下來。
這裏是靠近碼頭的一個商品交易中心,而我現在所處的地方已經是這灣鹽區的偏中心地帶,其實這裏也就是是城市也不太準確,其麵積和一個村莊差不多。
這周圍都是一些商品樓房和企業樓,灣鹽區不單單是一個鹽品交易的地方,它也像正常的繁華地帶一般,有些居民、企業和地方政.府單位等。
我則是根據一名死者被發生的位置開始找起,從柳修德口中得知,最後一名死者跟第一對情侶一樣,均是被發現於海邊。
警方的判斷是屍體是被人拋至海上,然後漂至海岸邊,雖然這第一對情侶和最後一名死者被發現的地方相隔很遠,但是他們卻都是被拋至海裏,從拋屍的作案手法來看很有可能是同一夥人所為。
不過這並沒有什麽太過具體的線索,暗道自己得在這灣鹽區好好調查一番,這幕後的養屍冉底在哪裏!
雖然這灣鹽區隻有一個村落的大,但是並不是古時候五六十戶饒村落,那規格是現代的村落!由於這裏是屬於淩市的繁榮地區,這裏高樓大廈林立,如果要逐一排查沒有十半個月根本不行,此次出來留給我的時間並不多,所以我想盡快幫班藍根完成這份任務的同時觀察後者,盡快將罡派的掌門傳給他。
養屍人將受害者殺死(或者是已經死聊屍體)煉製成行屍,然後將毒品放置屍體體內,施於秘法讓其短時間跟活人無異進行運毒,而運毒的目的地按照屍體最後的處理方法來看,應該都是送給同一個人,也有可能是同一批人、團夥,不過這種假也不完全成立,畢竟其餘屍體被發現的地點並不是在海邊,而是在公園還有在街邊。
這其中有兩個問題我暫時沒有辦法解出,第一個就是為什麽養屍人要將行屍安排入住進“幸福賓館”,第二個就是接收屍體的一方在取出屍體體內的毒品之時,為什麽不將屍體進行隱秘處理?
拋至海裏但是不將屍體綁重石沉入海底,而是任由其在海上飄著,然後由浪潮拍至岸邊,將屍體帶入深海然後沉入海底讓海裏的鯊魚吃掉不是更好地處理屍體嗎?
而且將屍體拋至公園和街邊這些公共聚集的場合,難道他們就自信警方根據這些線索找到他們嗎,這些行為是在示威嗎,他們又在向誰示威,他們又能承受這種張狂的示威帶來的嚴重後果嗎......
在這淩市最有可能接收這些毒品交易的隻有可能是那些鹽商,因為他們有一定的勢力和資金用於消化這些毒品,鹽商,或者就是重點的嫌疑對象。
我並不知道這些鹽商居住的具體地址,我隻能去碼頭碰下運氣,不定還能被我碰到一些線索。
按著手機地圖的定位,不多時我便是來到了碼頭附近的酒店樓頂,酒店的樓頂是有建觀望台,人可以一邊躺著一邊欣賞對麵的無盡的大海和日落,而且在這觀望台上還不用擔心被太陽曬。
我站在觀望台從高往下望去,碼頭就在下方不遠處,以一人雙目幾乎都可以將下方碼頭的全景盡攬其鄭
此時的碼頭上有很多忙碌的身影,大多都是工人模樣在碼頭卸貨、裝貨,門座式起重機和各種叉車拉著集裝箱,這應該是碼頭最常見的場景。
直至傍晚,我才是稍微停止了觀察,坐在樓頂的我心念一動,從玉佩空間中拿出了一隻燒雞和一壺酒,這隻燒雞還是在極穀裏放進去的,熱騰騰放進去的,現在拿出來仍然是熱騰騰的,每啃上一口燒雞再配上點燒酒,用“麵筋哥”的話來那就是————可帶勁了!
“燒雞酒看日落,人生難得需盡歡啊,哈哈,妙極妙極”
我一邊吃著燒雞酒,一看躺著靠椅上看著海上的日落,這種悠閑自在的感覺讓我都有些不想管班藍根的這件事情了,
當然這些僅僅是我想想罷了,我一邊吃喝一邊欣賞美景的時候,可是沒有忘記時不時往碼頭的方向瞄向幾眼。
......
我看了下手機上的時間,不知不覺時間已經到了晚上的十二點多了,我看向碼頭不由地嘴角微微一揚,這下子我總算是摸清楚了碼頭的情況。
(本章完)
之所以這麽安排自然是有我的目的,灣鹽區和廣安海不同,廣安海隻是一片海岸,但是灣鹽區則是不同,它不僅是整個淩市的海鹽交易區和眾多鹽商的集聚地,而且那地方由於地方管轄的欠缺導致那地帶較為混亂,存在著一些地下勢力。
我先是出發了,班藍根則還要跟柳修德商量下酬勞的事情,這件事情這就由班藍根自己處理了。
對於灣鹽區,我並沒有去過,不過隻要有司機認識路就行,至於那輛路虎車便是交給了班藍根。
“到灣鹽區”
在路上攔了一輛車,司機在聽到灣鹽區這三個字之時並沒有覺得有什麽奇怪的地方,總不可能跟聽到舊時的香港銅鑼灣一般,畢竟這灣鹽區每日都有很多客戶在那裏交易鹽,而且所謂的地下勢力也不是很大的勢力組織,更多的是那些鹽商自行組織或者是一些鹽商共同組織起來的勢力,其目的主要是作用於防止自家的鹽被盜。
而且還是防止有海盜的搶掠,灣鹽區的海鹽並不單單作為本市的內銷,在全國這灣鹽區的出產的海鹽都是較為有名的,所以除了有在國內銷售之外還有越海外去,尤其是越尼泊爾、緬甸或者南非等鹽產品較為缺少的國家。
海運長途漫漫,海盜不是僅存在於“加勒比海盜”電影之中,這是真實存在於海上的盜賊團夥,對於鹽商而言,組建自己的防衛勢力尤為重要,而在沒有海運海鹽的時候,這些防衛勢力便是息於“地下”。
不時,車已經停了下來。
這裏是靠近碼頭的一個商品交易中心,而我現在所處的地方已經是這灣鹽區的偏中心地帶,其實這裏也就是是城市也不太準確,其麵積和一個村莊差不多。
這周圍都是一些商品樓房和企業樓,灣鹽區不單單是一個鹽品交易的地方,它也像正常的繁華地帶一般,有些居民、企業和地方政.府單位等。
我則是根據一名死者被發生的位置開始找起,從柳修德口中得知,最後一名死者跟第一對情侶一樣,均是被發現於海邊。
警方的判斷是屍體是被人拋至海上,然後漂至海岸邊,雖然這第一對情侶和最後一名死者被發現的地方相隔很遠,但是他們卻都是被拋至海裏,從拋屍的作案手法來看很有可能是同一夥人所為。
不過這並沒有什麽太過具體的線索,暗道自己得在這灣鹽區好好調查一番,這幕後的養屍冉底在哪裏!
雖然這灣鹽區隻有一個村落的大,但是並不是古時候五六十戶饒村落,那規格是現代的村落!由於這裏是屬於淩市的繁榮地區,這裏高樓大廈林立,如果要逐一排查沒有十半個月根本不行,此次出來留給我的時間並不多,所以我想盡快幫班藍根完成這份任務的同時觀察後者,盡快將罡派的掌門傳給他。
養屍人將受害者殺死(或者是已經死聊屍體)煉製成行屍,然後將毒品放置屍體體內,施於秘法讓其短時間跟活人無異進行運毒,而運毒的目的地按照屍體最後的處理方法來看,應該都是送給同一個人,也有可能是同一批人、團夥,不過這種假也不完全成立,畢竟其餘屍體被發現的地點並不是在海邊,而是在公園還有在街邊。
這其中有兩個問題我暫時沒有辦法解出,第一個就是為什麽養屍人要將行屍安排入住進“幸福賓館”,第二個就是接收屍體的一方在取出屍體體內的毒品之時,為什麽不將屍體進行隱秘處理?
拋至海裏但是不將屍體綁重石沉入海底,而是任由其在海上飄著,然後由浪潮拍至岸邊,將屍體帶入深海然後沉入海底讓海裏的鯊魚吃掉不是更好地處理屍體嗎?
而且將屍體拋至公園和街邊這些公共聚集的場合,難道他們就自信警方根據這些線索找到他們嗎,這些行為是在示威嗎,他們又在向誰示威,他們又能承受這種張狂的示威帶來的嚴重後果嗎......
在這淩市最有可能接收這些毒品交易的隻有可能是那些鹽商,因為他們有一定的勢力和資金用於消化這些毒品,鹽商,或者就是重點的嫌疑對象。
我並不知道這些鹽商居住的具體地址,我隻能去碼頭碰下運氣,不定還能被我碰到一些線索。
按著手機地圖的定位,不多時我便是來到了碼頭附近的酒店樓頂,酒店的樓頂是有建觀望台,人可以一邊躺著一邊欣賞對麵的無盡的大海和日落,而且在這觀望台上還不用擔心被太陽曬。
我站在觀望台從高往下望去,碼頭就在下方不遠處,以一人雙目幾乎都可以將下方碼頭的全景盡攬其鄭
此時的碼頭上有很多忙碌的身影,大多都是工人模樣在碼頭卸貨、裝貨,門座式起重機和各種叉車拉著集裝箱,這應該是碼頭最常見的場景。
直至傍晚,我才是稍微停止了觀察,坐在樓頂的我心念一動,從玉佩空間中拿出了一隻燒雞和一壺酒,這隻燒雞還是在極穀裏放進去的,熱騰騰放進去的,現在拿出來仍然是熱騰騰的,每啃上一口燒雞再配上點燒酒,用“麵筋哥”的話來那就是————可帶勁了!
“燒雞酒看日落,人生難得需盡歡啊,哈哈,妙極妙極”
我一邊吃著燒雞酒,一看躺著靠椅上看著海上的日落,這種悠閑自在的感覺讓我都有些不想管班藍根的這件事情了,
當然這些僅僅是我想想罷了,我一邊吃喝一邊欣賞美景的時候,可是沒有忘記時不時往碼頭的方向瞄向幾眼。
......
我看了下手機上的時間,不知不覺時間已經到了晚上的十二點多了,我看向碼頭不由地嘴角微微一揚,這下子我總算是摸清楚了碼頭的情況。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