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程凱是被諸葛恪乓乓乓的敲門聲震醒的。
不是程凱不努力早起鍛煉,實在是因為事出有因。
畢竟昨天淩晨,程凱還早起練武來著,怎麽可能三天打魚兩天曬網,今天就不早起了呢?
實在是因為昨天從上午吃過飯之後,就一直往來於自己家和鐵匠鋪之間。程凱還逛了許多所鐵匠鋪,貨比三家,這才選定了最為合適,最便宜的鐵匠鋪子。
一直到晚上八九點鍾左右的樣子,程凱才算是終於跟鐵匠鋪的老師傅把自己的要求說明白了,勞心勞力。
一迴到家裏,二話不說,立馬就躺倒在床上睡了過去。而諸葛恪,居然還不到五點鍾就來找自己,著實是有點過分了吧?
程凱怨念極深地躡手躡腳走到門口,猛然把門打開,嚇了諸葛恪一跳,不由得心情舒暢地笑了起來。
“哇!”諸葛恪心有餘悸地拍拍胸口,用嫌棄的目光看著程凱,“你搞什麽?”
“嘿嘿,嘿嘿。”得了便宜,再賣乖的話,程凱真怕會被諸葛恪給打死,“元遜你怎麽來這麽早?某忘不了的。”
“嘿嘿,這不是這個詩會比較重要嗎?”諸葛恪笑道:“這可是恪成為副會長之後的第一屆詩會,一定要防止一切可能的意外啊。”
程凱看著不複前幾日那般“光明正直”的臉龐,嘿嘿笑得竟有幾分猥瑣,心思一轉,狐疑地道:“元遜你該不會是為了來蹭飯的吧?”
“怎麽可能?”諸葛恪正了正麵容,嚴肅地說道:“恪豈會是這種人呢,兄長莫要小覷了恪。”
“額,是某錯了。”表麵上這麽說,但是程凱看著諸葛恪立馬又變得垮下來的神色,還是有些懷疑,不,應該說是更加堅信了。
事實上,諸葛恪還真是這種想法。自從前天在程凱這裏吃過一頓飯之後,諸葛恪就深深地迷戀上了程凱,的廚藝。迴家之後感覺以往美味的老媽做的飯食也有些難以下咽。
其實昨天諸葛恪就想要過來蹭一頓了,但是吃飯的時候母親大人就已經感覺自己有些反常了,怎麽能再偷偷摸摸地溜出來呢?
所以,今天早上一起來,自己就真的按捺不住心裏的欲望了。正好拿詩會的事情做個借口,給母親大人請了假,沒吃早飯就竄了出來。
本來諸葛恪正在為自己的智慧而自豪呢,但是走在路上突然就想起了一個問題。萬一自己那便宜兄長已經吃完了飯該怎麽辦?就算沒有,萬一隻做了一人份的飯,那也不夠吃的啊。
最重要的是,自己前兩天才剛剛三階,境界沒來得及穩固呢,真要在飯桌上爭搶起來,恐怕還搶不過。
“哎呀,兄長這是剛剛起床嗎?”諸葛恪進了門四處望望,對正睡眼迷蒙的程凱問道。
程凱尷尬地幹咳,畢竟不管是哪個時代,被人堵著門喊起床都是一件極其尷尬的事情,“那個,昨天晚上有點事情,誰的比較晚,今天就偷了個懶。”
“有點事情?”諸葛恪揶揄的目光絲毫不加掩飾,直勾勾地在程凱身上打轉兒。
程凱雖然知道諸葛恪僅僅隻是打趣自己,但還是感到一陣尷尬和鬱悶,沒好氣地擺擺手,“元遜且去前廳稍作,某收拾收拾,馬上便來。”
說完,也不等今天穿著得就像開屏孔雀一樣的諸葛恪迴答,程凱一溜煙跑迴了後院。
出席詩會,那穿著自然不能和自己平日裏穿得一樣。不管什麽時候,處在社會上層階級的內部聚會,在方方麵麵都是有著嚴格的禮儀,服裝方麵自然也不例外。
像王公貴族那種正式的聚會,禮儀更是嚴格到了極點,服裝的要求更是嚴格到了顏色、花紋和裝飾。
詩會,雖然說隻是一群少年少女弄出來的非正式聚會。但是,在這個時代,一個人能夠學得到知識,能夠做得出詩,即便不是上層階級,也會被上層社會所接納。所以,詩會還是有著相當的規矩的。
比如,像鎧甲什麽的,是肯定不能出現的。不是說文人輕武,瞧不起武夫。事實上,在這個世界,大多數武者的地位甚至要比文人更高幾分。當然,文人成為強者之後,也不在武者之下。
但是,在這個世界,文人嚴格意義上說,並不是與武者相對的職業,大多數文人都在修武。武者,人人皆是;而文人,則更像是一種身份的象征。隻有上層人才能接觸文道,就好像後世曾經的網球,後來的高爾夫一樣。
網球普及之前,平常人根本連接觸的機會都沒有。而高爾夫球,直到現在都依然還是富人的專屬。
盡管說,詩會並沒有明著說就不能穿鎧甲,隻是一條約定俗成的潛規則而已。但是,程凱也絲毫沒有冒天下之大不韙迎難而上的想法。
不僅僅是入鄉隨俗,更重要的還是心態。
故意穿得格格不入,莫名地去吸引火力,有什麽好處呢?特立獨行,固然看起來似乎能夠使得自己在眾人的刁難之下仍然遊刃有餘時讓所有人驚歎。
但是,這樣貌似有些低調,但其內裏才是真的高調。扮豬吃老虎,從來都不僅僅是一種裝b的行為,更是一種高調至極的做法。
特立獨行,收獲的不僅僅是眾人的目光,還有諸多人的仇視。不僅僅是被自己打臉之後丟了麵子的小度量公子哥們會仇視自己,甚至許多保守、正氣的人也會對自己產生惡感。
將心比心,大多數正直、善良的人,在見到一個高調、裝b的人之後,是會因為對方的厲害之處而佩服,還是會厭惡、鄙夷?
恐怕大多數都會是後者吧,至少也很難產生好感。
程凱雖然不懼挑釁,也不在意那些人對自己有了惡感之後的動作。但是,平白無故地得罪人,豈不是很讓人鬱悶,而且沒有任何好處?
如果說,程凱也有個什麽係統,通過收集別人的情緒點能夠提升自己,那程凱自然巴不得這麽做呢,甚至覺得能夠相出這個點子的人是個天才。
但是,程凱啥係統也沒有,平白無故地去得罪人,那豈不是傻了?豈不是自絕於江東?
所以,昨天程凱抽空在集市上買了一套貴的要死的禮裝,就等著今天的詩會了。
隻可惜衣服真的是太過繁瑣,程凱穿了好半天才穿得上,心裏不禁有些理解那些大戶人家為啥穿衣服都要專人伺候了。
在梳妝鏡前緩緩地轉了轉,程凱不禁暗讚,真是個鮮衣怒馬的少年!
不是程凱不努力早起鍛煉,實在是因為事出有因。
畢竟昨天淩晨,程凱還早起練武來著,怎麽可能三天打魚兩天曬網,今天就不早起了呢?
實在是因為昨天從上午吃過飯之後,就一直往來於自己家和鐵匠鋪之間。程凱還逛了許多所鐵匠鋪,貨比三家,這才選定了最為合適,最便宜的鐵匠鋪子。
一直到晚上八九點鍾左右的樣子,程凱才算是終於跟鐵匠鋪的老師傅把自己的要求說明白了,勞心勞力。
一迴到家裏,二話不說,立馬就躺倒在床上睡了過去。而諸葛恪,居然還不到五點鍾就來找自己,著實是有點過分了吧?
程凱怨念極深地躡手躡腳走到門口,猛然把門打開,嚇了諸葛恪一跳,不由得心情舒暢地笑了起來。
“哇!”諸葛恪心有餘悸地拍拍胸口,用嫌棄的目光看著程凱,“你搞什麽?”
“嘿嘿,嘿嘿。”得了便宜,再賣乖的話,程凱真怕會被諸葛恪給打死,“元遜你怎麽來這麽早?某忘不了的。”
“嘿嘿,這不是這個詩會比較重要嗎?”諸葛恪笑道:“這可是恪成為副會長之後的第一屆詩會,一定要防止一切可能的意外啊。”
程凱看著不複前幾日那般“光明正直”的臉龐,嘿嘿笑得竟有幾分猥瑣,心思一轉,狐疑地道:“元遜你該不會是為了來蹭飯的吧?”
“怎麽可能?”諸葛恪正了正麵容,嚴肅地說道:“恪豈會是這種人呢,兄長莫要小覷了恪。”
“額,是某錯了。”表麵上這麽說,但是程凱看著諸葛恪立馬又變得垮下來的神色,還是有些懷疑,不,應該說是更加堅信了。
事實上,諸葛恪還真是這種想法。自從前天在程凱這裏吃過一頓飯之後,諸葛恪就深深地迷戀上了程凱,的廚藝。迴家之後感覺以往美味的老媽做的飯食也有些難以下咽。
其實昨天諸葛恪就想要過來蹭一頓了,但是吃飯的時候母親大人就已經感覺自己有些反常了,怎麽能再偷偷摸摸地溜出來呢?
所以,今天早上一起來,自己就真的按捺不住心裏的欲望了。正好拿詩會的事情做個借口,給母親大人請了假,沒吃早飯就竄了出來。
本來諸葛恪正在為自己的智慧而自豪呢,但是走在路上突然就想起了一個問題。萬一自己那便宜兄長已經吃完了飯該怎麽辦?就算沒有,萬一隻做了一人份的飯,那也不夠吃的啊。
最重要的是,自己前兩天才剛剛三階,境界沒來得及穩固呢,真要在飯桌上爭搶起來,恐怕還搶不過。
“哎呀,兄長這是剛剛起床嗎?”諸葛恪進了門四處望望,對正睡眼迷蒙的程凱問道。
程凱尷尬地幹咳,畢竟不管是哪個時代,被人堵著門喊起床都是一件極其尷尬的事情,“那個,昨天晚上有點事情,誰的比較晚,今天就偷了個懶。”
“有點事情?”諸葛恪揶揄的目光絲毫不加掩飾,直勾勾地在程凱身上打轉兒。
程凱雖然知道諸葛恪僅僅隻是打趣自己,但還是感到一陣尷尬和鬱悶,沒好氣地擺擺手,“元遜且去前廳稍作,某收拾收拾,馬上便來。”
說完,也不等今天穿著得就像開屏孔雀一樣的諸葛恪迴答,程凱一溜煙跑迴了後院。
出席詩會,那穿著自然不能和自己平日裏穿得一樣。不管什麽時候,處在社會上層階級的內部聚會,在方方麵麵都是有著嚴格的禮儀,服裝方麵自然也不例外。
像王公貴族那種正式的聚會,禮儀更是嚴格到了極點,服裝的要求更是嚴格到了顏色、花紋和裝飾。
詩會,雖然說隻是一群少年少女弄出來的非正式聚會。但是,在這個時代,一個人能夠學得到知識,能夠做得出詩,即便不是上層階級,也會被上層社會所接納。所以,詩會還是有著相當的規矩的。
比如,像鎧甲什麽的,是肯定不能出現的。不是說文人輕武,瞧不起武夫。事實上,在這個世界,大多數武者的地位甚至要比文人更高幾分。當然,文人成為強者之後,也不在武者之下。
但是,在這個世界,文人嚴格意義上說,並不是與武者相對的職業,大多數文人都在修武。武者,人人皆是;而文人,則更像是一種身份的象征。隻有上層人才能接觸文道,就好像後世曾經的網球,後來的高爾夫一樣。
網球普及之前,平常人根本連接觸的機會都沒有。而高爾夫球,直到現在都依然還是富人的專屬。
盡管說,詩會並沒有明著說就不能穿鎧甲,隻是一條約定俗成的潛規則而已。但是,程凱也絲毫沒有冒天下之大不韙迎難而上的想法。
不僅僅是入鄉隨俗,更重要的還是心態。
故意穿得格格不入,莫名地去吸引火力,有什麽好處呢?特立獨行,固然看起來似乎能夠使得自己在眾人的刁難之下仍然遊刃有餘時讓所有人驚歎。
但是,這樣貌似有些低調,但其內裏才是真的高調。扮豬吃老虎,從來都不僅僅是一種裝b的行為,更是一種高調至極的做法。
特立獨行,收獲的不僅僅是眾人的目光,還有諸多人的仇視。不僅僅是被自己打臉之後丟了麵子的小度量公子哥們會仇視自己,甚至許多保守、正氣的人也會對自己產生惡感。
將心比心,大多數正直、善良的人,在見到一個高調、裝b的人之後,是會因為對方的厲害之處而佩服,還是會厭惡、鄙夷?
恐怕大多數都會是後者吧,至少也很難產生好感。
程凱雖然不懼挑釁,也不在意那些人對自己有了惡感之後的動作。但是,平白無故地得罪人,豈不是很讓人鬱悶,而且沒有任何好處?
如果說,程凱也有個什麽係統,通過收集別人的情緒點能夠提升自己,那程凱自然巴不得這麽做呢,甚至覺得能夠相出這個點子的人是個天才。
但是,程凱啥係統也沒有,平白無故地去得罪人,那豈不是傻了?豈不是自絕於江東?
所以,昨天程凱抽空在集市上買了一套貴的要死的禮裝,就等著今天的詩會了。
隻可惜衣服真的是太過繁瑣,程凱穿了好半天才穿得上,心裏不禁有些理解那些大戶人家為啥穿衣服都要專人伺候了。
在梳妝鏡前緩緩地轉了轉,程凱不禁暗讚,真是個鮮衣怒馬的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