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5章 哥,來生寶寶嘛(18)
快穿:奪吻忠犬101次 作者:張梓語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夏天淩從衛生間出來的時候,已經不知道過去了多久,反正隻靠窗外的光亮已經沒辦法看清東西了。
他開了客廳的燈,朝君亦宸走過去,坐在對方旁邊,攬著對方的身體。
亦宸蜷著身子靠在沙發上,閉著雙眼,但是他能感覺到對方沒有睡著。
因為對他說了謊,所以對方現在在後悔?對方打算怎麽做?對他坦白?
就算君亦宸坦白說了他們不是戀人,他也不會現在坦白自己並沒有失憶。
他想不出來【沒有失憶】的自己在如今的狀況後,要如何與君亦宸相處。
不可能再黏黏糊糊纏著對方,不可能還能吻得到對方,對方麵對他,又或者他麵對對方,都不可能絲毫沒有尷尬。
“夏天淩。”君亦宸輕輕出聲,抬起腦袋,雙手依然抱著自己的雙腿膝蓋。
夏天淩將腦袋歪過來和君亦宸靠在一起,柔聲問:“怎麽了?”
“你的名字,還記得吧。”
夏天淩心裏猛顫,這才想起了他根本忘記了去掩飾很多東西,好在對方現在才開始注意,才問起來。
問題還不大。
他試著用那種有點陌生,又溫柔理解的語氣說:“我知道你是在叫我。”
“……那我的名字,你還記得嗎?”君亦宸聲音很輕,語氣中的情緒太過複雜,夏天淩不是很懂。
但是他側過身將君亦宸緊緊抱住,用嘴唇貼著對方的耳朵,聲音極致溫柔:“對不起。”
對不起我其實根本沒有失憶,但我還要利用【失憶】這個點。
因為君亦宸好像更能接受被失憶他的動手動腳。
因為他失憶了,才能和君亦宸做這樣那樣的事。
冉冉時光,悠悠歲月,他從未在意過時間流逝,卻在如今,開始害怕時間的流轉,開始妄想這份溫柔可以永遠停留靜止。
他找不到【想要】的理由,也從不曾好奇,更加不曾羨慕過,可一旦“擁有”過,就再也無法迴到當初的平靜。
已經知道了陽光,又要如何去麵對黑暗?
已經品嚐過的甜美,又該如何去割舍?
反正,他絕對做不到。
君亦宸敢撩他,就該有無法脫身的覺悟!
他從來,不是個善良的人。
君亦宸很安靜的任由夏天淩抱著,聲音依然很輕:“我叫君亦宸,我爸爸在五年前和你媽媽再婚,所以我們是戶籍上的兄弟。”
“君亦宸?”
“對。”
“亦宸。”
“嗯。”
“我們是怎麽在一起的?”夏天淩問。
明知道不該問這種問題,卻控製不住自私的自己,因為茶幾上的裙子讓他無法平靜,他想知道,君亦宸會怎麽說。
對方在醫院和他說的,從一開始就沒有將他當弟弟,喜歡他。
那樣的話,對方交女朋友,是不是為了要忘記他?
君亦宸想了想才迴答:“我一直喜歡你,但我害怕你會覺得惡心,所以四年前借著上大學的機會搬出來一個人住了,重逢那天我鼓起勇氣對你告白,你……就同意了和我交往。”
“這裙子是怎麽迴事?”他想知道的,是關於君亦宸的女朋友這件事。
“那……那是因為……因為我怕你對男人會站不起來,所以打算要自己穿的。”
草啊!他才不是為了這種理由好嗎,雖然確實是打算自己穿!
丟臉。
他開了客廳的燈,朝君亦宸走過去,坐在對方旁邊,攬著對方的身體。
亦宸蜷著身子靠在沙發上,閉著雙眼,但是他能感覺到對方沒有睡著。
因為對他說了謊,所以對方現在在後悔?對方打算怎麽做?對他坦白?
就算君亦宸坦白說了他們不是戀人,他也不會現在坦白自己並沒有失憶。
他想不出來【沒有失憶】的自己在如今的狀況後,要如何與君亦宸相處。
不可能再黏黏糊糊纏著對方,不可能還能吻得到對方,對方麵對他,又或者他麵對對方,都不可能絲毫沒有尷尬。
“夏天淩。”君亦宸輕輕出聲,抬起腦袋,雙手依然抱著自己的雙腿膝蓋。
夏天淩將腦袋歪過來和君亦宸靠在一起,柔聲問:“怎麽了?”
“你的名字,還記得吧。”
夏天淩心裏猛顫,這才想起了他根本忘記了去掩飾很多東西,好在對方現在才開始注意,才問起來。
問題還不大。
他試著用那種有點陌生,又溫柔理解的語氣說:“我知道你是在叫我。”
“……那我的名字,你還記得嗎?”君亦宸聲音很輕,語氣中的情緒太過複雜,夏天淩不是很懂。
但是他側過身將君亦宸緊緊抱住,用嘴唇貼著對方的耳朵,聲音極致溫柔:“對不起。”
對不起我其實根本沒有失憶,但我還要利用【失憶】這個點。
因為君亦宸好像更能接受被失憶他的動手動腳。
因為他失憶了,才能和君亦宸做這樣那樣的事。
冉冉時光,悠悠歲月,他從未在意過時間流逝,卻在如今,開始害怕時間的流轉,開始妄想這份溫柔可以永遠停留靜止。
他找不到【想要】的理由,也從不曾好奇,更加不曾羨慕過,可一旦“擁有”過,就再也無法迴到當初的平靜。
已經知道了陽光,又要如何去麵對黑暗?
已經品嚐過的甜美,又該如何去割舍?
反正,他絕對做不到。
君亦宸敢撩他,就該有無法脫身的覺悟!
他從來,不是個善良的人。
君亦宸很安靜的任由夏天淩抱著,聲音依然很輕:“我叫君亦宸,我爸爸在五年前和你媽媽再婚,所以我們是戶籍上的兄弟。”
“君亦宸?”
“對。”
“亦宸。”
“嗯。”
“我們是怎麽在一起的?”夏天淩問。
明知道不該問這種問題,卻控製不住自私的自己,因為茶幾上的裙子讓他無法平靜,他想知道,君亦宸會怎麽說。
對方在醫院和他說的,從一開始就沒有將他當弟弟,喜歡他。
那樣的話,對方交女朋友,是不是為了要忘記他?
君亦宸想了想才迴答:“我一直喜歡你,但我害怕你會覺得惡心,所以四年前借著上大學的機會搬出來一個人住了,重逢那天我鼓起勇氣對你告白,你……就同意了和我交往。”
“這裙子是怎麽迴事?”他想知道的,是關於君亦宸的女朋友這件事。
“那……那是因為……因為我怕你對男人會站不起來,所以打算要自己穿的。”
草啊!他才不是為了這種理由好嗎,雖然確實是打算自己穿!
丟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