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deo-fulation
科技古龍在無限流裏麵不會無聊 作者:奕矣矣矣矣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戈巫先生,你能給我說說關於你們那邊的事情麽?”反正在辦公室裏麵閑著也是閑著,瓦龍也就問起了戈巫的一些事情。
聖主對此也很感興趣,雖然沒有表露出來,但略微偏轉的腦袋表明著聖主正在偷聽。
“我們那邊?”戈巫愣了一下,共同體(就是精靈帝國,但為了和戰錘那邊做區分,以後就叫共同體了)並沒有禁止探索專員或者公民向土著透露其存在。
隻不過大多數時候公民們都瞧不上土著,也就懶得說了。不過戈巫顯然是有這個耐心的,“也就是上班,下班,玩,沒了。”
大部分共同體的公民都是這樣的,隻不過對於戈巫來說,上班也是玩。
“噗!你們也需要上班麽?”瓦龍一個沒繃住,直接把嘴裏的熱咖啡給噴了出來。已經可以憑空搓黃金了,還需要上班?世界上有什麽比黃金還更有價值的東西嗎?
戈巫點頭,說道:“怎麽不需要?有秩序就會存在社會分工,就會出現勞動報酬。”
“這倒也是,不過你們用什麽支付報酬?”瓦龍聽完後也是明白了過來,看樣子戈巫那邊是一個相當高級的地方。起碼在瓦龍看來,一個能夠隨便捏黃金的國度肯定是不會低級的。
不過瓦龍的這個看法不是基於什麽科技或者物理學的,單純是基於對金錢的認知層麵的。因為在他看來,黃金已經是頂級貨幣了,而戈巫那裏居然還存在比黃金更高級的貨幣。
那不就直接說明了戈巫那裏更加高級麽?
雖然論證過程有些奇怪,但結果卻是出乎意料的準確。
“那戈巫先生可以說說你的物種什麽的麽?當然,如果覺得冒犯的話,我提前道歉。”瓦龍又拿起桌子上的杯子來,抿了一口咖啡。
“我?你把我看作是龍就好了。當然,聖主是東方龍,我是西方龍。”戈巫說這句話的時候還看了一眼聖主。東方龍大部分都長得很修長苗條,但聖主明顯是打破了刻板印象的。
等等,貌似也沒有打破?聖主的龍魂還是很符合東方龍特征的。但是不知道為什麽肉體就變了一副模樣。
難不成聖主也喜歡擼鐵健身?硬生生給自己練成這樣的?
“萊爾也和我一樣,不過我的三隻寵物不一樣,他們的物種是deo-ftion。”戈巫說完這句話後,還摸了摸三隻四腳蛇的耳朵。
瓦龍挑了挑眉頭,嘴裏重複了一遍這個沒有聽說過的全新物種,“deo-ftion?”
“嗯哼,共同體的合法智慧寵物物種。”戈巫點了點頭,繼續說道。
聖主這時候加入了話題,戈巫的描述讓他想起了古代時候自己還統治世界的時候,那時候人類還是他的仆人,“所以他們是仆人?”
“不,就是寵物。”戈巫搖了搖頭,指正了聖主的說法。
“但……他們會說話,會思考,對吧?”瓦龍這時候走上前來,看著享受戈巫摸摸的三隻四腳蛇,神色複雜地說道。
土著就是這點不好,不知道人權在星際文明之間是需要被賦予的。哪怕是瓦龍作為黑手幫的皇帝,內心裏也是承認“天賦人權”那一套的。
“對,但不妨礙他們成為寵物並且享受整個過程。”戈巫點了點頭,從自己的挎包裏麵拿出一個個人終端,在上麵點了幾下後,遞給瓦龍。
“這是他們的一些信息,你可以看看。”
瓦龍接過個人終端,開始閱讀了起來。聖主也在一邊湊上來看終端上的東西,他還是很好奇戈巫那邊的具體情況的。
終端上的文字被戈巫調成了英文,所以瓦龍和聖主可以直接無障礙閱讀。不過說到這裏不得不說聖主還是很國際化的一條東方龍的,居然還會洋文。
終端上寫的東西並不算多,大概也就是拉西爾那個種族在共同體內的一些簡介和對應的訓練須知簡章。不過就算隻是這些,也已經把瓦龍看得一愣一愣的了。
deo-ftion(df),為艾薇蘭聯合共同體於deolxy-iii發現的開智物種。由探索專員xt-556上傳,後經共同體公民事務部-寵物部審查,錄入共同體合法智慧物種寵物列表。由寵物部統一訓練,df物種必須接受“精神閹割”和“認知塑造”,以確保其服從性和作為寵物的自我認知閉環。
後經寵物部統計,部分公民在買下df物種的寵物個體後,往往會導致該寵物個體的永久殘疾或者死亡。經過討論,df物種所必須接受的訓練中增加“疼痛耐受”。
以下為df的訓練須知
1.工作人員應該保證df在日常中的自我意識和思維,以及其作為智慧物種的情緒反應均處於正常狀態。
2.若因為訓練導致上述情況無法保證,則說明個體不合格,由工作人員自行考慮是否處決。
3.在訓練途中,相關工作人員必須向df說明其命運和物種來源,不得隱瞞。若說明後df出現無法接受或者反抗趨向,處決。
4.訓練難度不需要更改,若出現整個訓練批次的df全部死亡的情況,工作人員無需擔責。因為這隻能說明這一批次的df基因過於劣質,不適合作為寵物。
5.訓練過程中,df出現任何因為訓練項目導致的精神崩潰均為正常情況,工作人員僅需確保訓練正常進行。
6.允許df擁有一定程度的反抗情緒,但至多警告三次,若依舊反抗,需立刻處決。
7.df訓練過程中的生活標準為“體麵”,工作人員應該也必須向df提供一切智慧物種所需的物資和娛樂項目。
8.df訓練時間僅為8小時一天,嚴禁工作人員私自更改,違者將麵臨開除和罰款。
9.工作人員應當牢記df無任何人權,在被出售前,他們屬於集體財產。在被出售後,他們屬於公民個人財產。
聖主對此也很感興趣,雖然沒有表露出來,但略微偏轉的腦袋表明著聖主正在偷聽。
“我們那邊?”戈巫愣了一下,共同體(就是精靈帝國,但為了和戰錘那邊做區分,以後就叫共同體了)並沒有禁止探索專員或者公民向土著透露其存在。
隻不過大多數時候公民們都瞧不上土著,也就懶得說了。不過戈巫顯然是有這個耐心的,“也就是上班,下班,玩,沒了。”
大部分共同體的公民都是這樣的,隻不過對於戈巫來說,上班也是玩。
“噗!你們也需要上班麽?”瓦龍一個沒繃住,直接把嘴裏的熱咖啡給噴了出來。已經可以憑空搓黃金了,還需要上班?世界上有什麽比黃金還更有價值的東西嗎?
戈巫點頭,說道:“怎麽不需要?有秩序就會存在社會分工,就會出現勞動報酬。”
“這倒也是,不過你們用什麽支付報酬?”瓦龍聽完後也是明白了過來,看樣子戈巫那邊是一個相當高級的地方。起碼在瓦龍看來,一個能夠隨便捏黃金的國度肯定是不會低級的。
不過瓦龍的這個看法不是基於什麽科技或者物理學的,單純是基於對金錢的認知層麵的。因為在他看來,黃金已經是頂級貨幣了,而戈巫那裏居然還存在比黃金更高級的貨幣。
那不就直接說明了戈巫那裏更加高級麽?
雖然論證過程有些奇怪,但結果卻是出乎意料的準確。
“那戈巫先生可以說說你的物種什麽的麽?當然,如果覺得冒犯的話,我提前道歉。”瓦龍又拿起桌子上的杯子來,抿了一口咖啡。
“我?你把我看作是龍就好了。當然,聖主是東方龍,我是西方龍。”戈巫說這句話的時候還看了一眼聖主。東方龍大部分都長得很修長苗條,但聖主明顯是打破了刻板印象的。
等等,貌似也沒有打破?聖主的龍魂還是很符合東方龍特征的。但是不知道為什麽肉體就變了一副模樣。
難不成聖主也喜歡擼鐵健身?硬生生給自己練成這樣的?
“萊爾也和我一樣,不過我的三隻寵物不一樣,他們的物種是deo-ftion。”戈巫說完這句話後,還摸了摸三隻四腳蛇的耳朵。
瓦龍挑了挑眉頭,嘴裏重複了一遍這個沒有聽說過的全新物種,“deo-ftion?”
“嗯哼,共同體的合法智慧寵物物種。”戈巫點了點頭,繼續說道。
聖主這時候加入了話題,戈巫的描述讓他想起了古代時候自己還統治世界的時候,那時候人類還是他的仆人,“所以他們是仆人?”
“不,就是寵物。”戈巫搖了搖頭,指正了聖主的說法。
“但……他們會說話,會思考,對吧?”瓦龍這時候走上前來,看著享受戈巫摸摸的三隻四腳蛇,神色複雜地說道。
土著就是這點不好,不知道人權在星際文明之間是需要被賦予的。哪怕是瓦龍作為黑手幫的皇帝,內心裏也是承認“天賦人權”那一套的。
“對,但不妨礙他們成為寵物並且享受整個過程。”戈巫點了點頭,從自己的挎包裏麵拿出一個個人終端,在上麵點了幾下後,遞給瓦龍。
“這是他們的一些信息,你可以看看。”
瓦龍接過個人終端,開始閱讀了起來。聖主也在一邊湊上來看終端上的東西,他還是很好奇戈巫那邊的具體情況的。
終端上的文字被戈巫調成了英文,所以瓦龍和聖主可以直接無障礙閱讀。不過說到這裏不得不說聖主還是很國際化的一條東方龍的,居然還會洋文。
終端上寫的東西並不算多,大概也就是拉西爾那個種族在共同體內的一些簡介和對應的訓練須知簡章。不過就算隻是這些,也已經把瓦龍看得一愣一愣的了。
deo-ftion(df),為艾薇蘭聯合共同體於deolxy-iii發現的開智物種。由探索專員xt-556上傳,後經共同體公民事務部-寵物部審查,錄入共同體合法智慧物種寵物列表。由寵物部統一訓練,df物種必須接受“精神閹割”和“認知塑造”,以確保其服從性和作為寵物的自我認知閉環。
後經寵物部統計,部分公民在買下df物種的寵物個體後,往往會導致該寵物個體的永久殘疾或者死亡。經過討論,df物種所必須接受的訓練中增加“疼痛耐受”。
以下為df的訓練須知
1.工作人員應該保證df在日常中的自我意識和思維,以及其作為智慧物種的情緒反應均處於正常狀態。
2.若因為訓練導致上述情況無法保證,則說明個體不合格,由工作人員自行考慮是否處決。
3.在訓練途中,相關工作人員必須向df說明其命運和物種來源,不得隱瞞。若說明後df出現無法接受或者反抗趨向,處決。
4.訓練難度不需要更改,若出現整個訓練批次的df全部死亡的情況,工作人員無需擔責。因為這隻能說明這一批次的df基因過於劣質,不適合作為寵物。
5.訓練過程中,df出現任何因為訓練項目導致的精神崩潰均為正常情況,工作人員僅需確保訓練正常進行。
6.允許df擁有一定程度的反抗情緒,但至多警告三次,若依舊反抗,需立刻處決。
7.df訓練過程中的生活標準為“體麵”,工作人員應該也必須向df提供一切智慧物種所需的物資和娛樂項目。
8.df訓練時間僅為8小時一天,嚴禁工作人員私自更改,違者將麵臨開除和罰款。
9.工作人員應當牢記df無任何人權,在被出售前,他們屬於集體財產。在被出售後,他們屬於公民個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