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老賊毫無征兆的死了。


    他死的前一天早上,甚至還活蹦亂跳的去索非亞大嬸的酒館地窖裏偷酒喝,當然,也一如既往的被索菲亞大嬸拿著擀麵杖追著跑了半個林西鎮。


    昨天晚上,老賊莫名其妙的大半夜跑到凱撒床前,對著他說了一堆亂七八糟的話,然後等凱撒第二天醒過來的時候,老賊已經躺在自己的床上嗝屁了。


    凱撒名義上來說是老賊的兒子,不過凱撒很清楚老賊絕對不是自己的老子——那個老混蛋喝醉後曾經無數次對凱撒炫耀自己的豐功偉績。


    “很久很久以前……你小子別打岔……好吧,是六年前,當時我暫時住在某個什麽城裏。有天夜裏我閑的心裏發毛,就在城裏胡亂溜達了一圈。”


    “然後我正巧溜達到了一座貴族的府邸裏,當時那座府邸裏好像有兩幫人打起來了,我心想反正不幹我的事兒,就找了個房子藏裏麵看起熱鬧來了。”


    “後來吧……我看著正高興,突然一群人闖進了我待的地方,一個像是領頭的嘴裏喊著什麽‘他就在這裏’,‘把他找出來來殺掉’什麽的。”


    “我當時心裏奇怪,什麽人能躲過本大人這個世界第一盜賊的感知,於是我抬頭掃了兩眼,但確實沒發現什麽人。”


    “後來我低頭一看,原來你這個隻有一丁點大的小家夥就在我背後一直不哭不鬧的睜大眼看著我。然後我就想啊,你絕對很有天賦,要是在我的精心培養下一定會成為一個頂尖的大盜賊,然後我就把你偷出來了。


    “要不是我,說不定你早讓那些人給砍死了,你是不是應該特別感謝我啊?所以說,看在我救過你一命的份上,這最後一根雞腿還是讓給我吧。”


    “別轉移話題!要不是你這個家夥多事,說不定我早就過上榮華富貴的生活了!這根雞腿是我的!把你的手拿開!”


    上麵那段對話發生在凱撒六歲的時候,那是凱撒第一次知道他原來不是老賊自己生的。


    對於自己原來還有一雙不知道在那裏的親生父母這點,凱撒是眼疾手快把那根雞腿塞進自己嘴裏以後才反應過來的。不過這些在他看來毫無用處的東西轉眼就被他忘到了腦後,那兩個從來沒有出現在它記憶中的親生父母,對沒心沒肺到了極點的凱撒來說,嘴裏的雞腿要比那些虛無縹緲的東西重要一百倍,他可不是經常吃到美味的燒雞。


    凱撒毫不懷疑老賊說的話的真實性,因為老賊確實是一個身手驚人的大盜賊。而自己也確實從老賊身上學到了一身精湛的盜賊技術。


    按理說,盜賊應該是一個不缺錢的職業,缺錢的話隻要隨手偷一點就可以了。凱撒除了老賊以外就從來沒見過盜賊技術比自己好的人,但兩個人技術精湛的盜賊卻一直過著比較貧困的生活。


    原因就是老賊那一大堆死板到不能在死板的苛刻規矩。


    老人不能偷,小孩不能偷,偷殘的不能偷,**不能偷,生病的不能偷,刀尖舔血混生活的人不能偷……


    條條框框一大堆下來,能偷的人也找不到幾個了,以至於盜賊凱撒過去的十六年人生中,除了跟老賊訓練時外,還從來沒有真正的偷過一次東西。


    所以凱撒和老賊明明是兩個理論上不會缺錢的盜賊,卻一直過著打獵為生的生活。


    還好林西鎮緊挨著庫蒙古森林,不缺獵物,所以凱撒和老賊的生活過的還算滋潤,起碼肉是不缺,雖然庫蒙古森林裏打到的野獸肉不一定好吃就是了。


    凱撒從記事起就一直跟著老賊隱居在林西鎮和庫蒙古森林中間的一棟小破屋裏,從小就接受著老賊的訓練,學到了一身精湛的盜賊技術。在盜賊技術這方麵,凱撒已經是具備了祖師爺級的實力。凱撒放眼自己見過的所有盜賊,除了自己和老賊,其他的都隻能被他歸類“蹩腳”的範圍裏。但是,在盜賊這方麵,直到那個老混蛋嗝屁,凱撒都沒在對練裏贏過他一次。


    據老賊說,這是因為凱撒還沒有領悟盜賊的真諦。


    但是凱撒覺得,這純粹是因為自己隻是一個普通人,而老賊則是一個職業者的緣故。


    所謂的職業者,就是泛指一切通過各種修煉方式來加強自身的人。


    凱撒很想成為一個職業者,但是老賊堅決不教給凱撒自己擁有的修煉方式,也不允許凱撒去接觸任何修煉方式,所以凱撒直到現在,都還隻是一個普通的盜賊而已。


    說起凱撒的盜賊生涯,那真是一段連凱撒自己都不忍直視的慘痛迴憶。


    什麽挑水砍柴之類的自己全包也就罷了,從十歲開始家裏的吃穿用度的來源打獵就被老賊以“鍛煉”為由交給了年紀還小的自己也就罷了,隔幾天還要用一種臭氣熏天的不知名藥水泡好幾個小時。


    當然以上這些凱撒忍忍也就過去了,讓凱撒不能忍的是,作為一個盜賊,拿著一把笨重的斧頭訓練算什麽?!


    凱撒用的斧頭不是什麽吟遊詩人間傳唱的騎士們的長柄戰斧或者英雄手裏的板斧,而是老賊從林西鎮的某個鐵匠鋪花了十個銅幣買來的山野村夫上山砍柴的標配。


    索非亞大嬸酒館裏,吟遊詩人口中的盜賊永遠都是一襲黑衣,手持匕首,身手矯捷,神出鬼沒,來無影去無蹤,彈指之間,人頭落地!寶物到手!


    但是老混蛋從來沒讓凱撒摸過匕首,凱撒也從來沒見過老賊用匕首。用老賊的話來說就是:“你個菜鳥懂個屁!要是對付你這個菜鳥我還要用匕首,被人知道了能丟盡我的老臉。再說了,用什麽不重要,使的好就行,你那把斧子就不能砍人了?趕緊滾去練習,什麽時候把斧子輪的像你的手一樣,我就教你使匕首!”


    凱撒不知道什麽叫把斧子輪的像手一樣,老賊也沒告訴過他。


    老賊死之前,縱使凱撒已經可以用沒法再磨.鈍到隻能用蠻力來劈柴的斧子在水中的豆腐上雕出一朵豆腐花來,老賊也沒點頭同意教他使匕首。


    凱撒把老家夥埋了,就埋在他們那棟夏天漏雨冬天漏雪的房子後麵。


    對身材高大健壯的凱撒來說,埋一個人並不是什麽難事,挖個坑,填點土就是了。可是在立碑的時候,凱撒卻遇到了一個麻煩——他不知道老賊的名字。


    雖然這看起來很荒誕,但凱撒確實不知道這個跟自己一起生活了十六年,亦師亦父的老混蛋叫什麽。


    鎮上的人都喊他“老家夥”或者“老混蛋”,凱撒跟著索菲亞大嬸喊他“老賊”——從他六歲那年開始。


    凱撒突然想起以前索菲亞大嬸似乎叫過老賊一聲“雷吉什麽什麽”,這大概就是老家夥的姓或者名字。凱撒隻猶豫了半分鍾,就拿起斧頭劈了一塊還算平整的木頭板,用斧頭在上麵歪歪扭扭的劈了幾個字:


    “老雷·凱撒葬於此地”


    老家夥對凱撒的文化教育非常不負責,凱撒幾乎不會寫幾個字。不過老賊的藏書不少,凱撒閑的沒事偶爾會拿來翻翻解悶,十幾年下來,凱撒雖然不會寫多少字,但起碼能認得大部分字,對著自己的記憶照貓畫虎還是能描出來的。


    老家夥的藏書不多,卻很雜,從“世界簡史”到什麽“軍事布局”之類的相當寬泛。凱撒對此毫不感興趣,因為老家夥的藏書裏絕大部分都是枯燥無味的文字,凱撒隻有閑的發毛的情況下才會去翻翻,隻有寥寥幾本似乎是傳記之類的還算有趣的書才能讓凱撒提起興趣。順便說一下,瓦倫裏安·凱撒這個名字是十歲那年凱撒自己取的,來源於書裏一個似乎很厲害的皇帝。具體什麽書凱撒也忘了,可能以後也想不起來了,因為那些書前幾天被老賊不小心一把火全都燒掉了。


    凱撒記得當年自己跑到老賊麵前宣告以後不要再叫他“小混蛋”,自己從現在開始叫瓦倫裏安·凱撒後,老賊把嘴裏的酒全噴到了凱撒的臉上。


    “好吧,好吧,你命該自此。”


    雖然不明白老家夥在說什麽,不過凱撒已經決定從今天開始自己就瓦倫裏安·凱撒了。


    把老混蛋埋了以後,凱撒在老賊的墳前坐了一天一夜。他什麽都不做,隻是靜靜的坐在那裏目不轉睛的盯著老賊的墳頭。


    等到太陽再次升到半空的時候,已經渾身僵硬的凱撒才終於站起來,他站在墳前看著那塊簡陋的木碑,眼裏充滿了迷茫和其他很多複雜的東西。


    凱撒跪下來,對著老賊的墳頭“嗙.嗙.嗙”磕了三個響頭,站起來頭也不迴的走了。-------------------------ps:新人新書,求支持!求推薦!各種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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