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一個小小的法術,那人就疼得跪地求饒。
元流蘇見此,趕緊向元菱劈去流沙掌。
嘴裏還喊道:“別跟她廢話那麽多,將她的武功廢掉再說!”
一時間,元家所有會流沙掌的子弟,都向元菱劈去流沙掌。
元菱冷著臉看著他們,任由流沙掌落在身上。
眾人以為這丫頭必定是走投無路。
誰知流沙掌在觸及元菱的衣物之時,就已化成一縷縷散掉的靈氣,並且瞬間溜走。
眾人不可思議。
對付這丫頭,不能掉以輕心!年紀雖小,實力強悍,關鍵是還有眾多的法器護體。
“喲,這兒還挺熱鬧的嘛。”
上空飄來一個女聲。未聞其人,倒是先聞其聲了。
正在眾人疑惑間,緩緩落下了一位白衣女子。仙氣飄飄,像是稍不注意,女子就要羽化登仙。
“朝歌?”首先出聲的是元渡,很是驚訝。
眾人不可置信。
朝歌,是他們知道的那個朝歌嘛?
他們還沒有反應過來,朝歌就已經將元菱拎出來,輕而易舉的那種。
“娘親。”元菱覺得自己心虛,低著頭弱弱地喊了朝歌一聲。
朝歌不甚在意地嗯了一聲。
在場的人都不是簡單人,耳力超群。
娘親?!
這小丫頭竟然是元家大小姐的女兒?
即便是過去了五年,當元朝歌和元流蘇一起出現時,眾人還是很習慣地將朝歌喚作元家大小姐,畢竟這個稱謂已經跟了朝歌很多年。
元流蘇見眾人的反應,也隻能是獨自生悶氣。
“朝歌,我的好女兒,你總算迴來了!”元渡眼含熱淚,若不是在大庭廣眾之下,他還想給朝歌一個大大的擁抱。此時的他隻能搓搓自己的手掌,熱切而又委婉地跟朝歌表達他的思念:“你娘親她,很想你!”
朝歌對這突如其來的父女情深,很是不適。元渡對她來說,還隻是個陌生人,見過一麵的陌生人。讓她對一個陌生人表示熱情,很是艱難。
朝歌輕輕點頭,有些冷漠。
元渡也習慣了朝歌的態度。
這孩子,從小就這樣,對所有事情都一副淡淡的態度,但是呀,實質上是越冷淡越在乎……
【……】團子隻能說,這位大叔是真的想多了。
“元朝歌,裏頭那秘境,是不是被你下了禁製?!”元流蘇義正詞嚴,像是朝歌做了什麽十惡不赦的事情一樣。
朝歌也不覺得驚訝,這類的事情,是女主做得出的。
“我的東西,我愛怎麽用怎麽用,礙著你什麽事了?”
“你的東西?你可別忘了,你可是元家的人!你以為沒有元家,你還能有今天?”元流蘇質問她。
元老爺子和元渡都沒有說話,在這件事上,朝歌確實做得不地道。
作為元家的一份子,就應該是要以元家為中心,為元家的興旺做貢獻甚至犧牲。
若不是元家,元朝歌她,連個屁都不是。所以,區區一秘境,確實是應該屬於元家的。
不單是元家人這麽想。連圍觀群眾,都是這麽想的。
秘境,絕對不是屬於元朝歌一人的。她還沒有那個權利去私吞!
朝歌也是一臉的懵,好像這不要臉的,不僅僅是女主啊,這個位麵都有點不要臉啊!
團子無奈地給朝歌普及知識。
在封建社會裏,家族的重要性,自我犧牲成全家族是這個社會,是光榮而又理所當然的。
朝歌:……
元流蘇見此,趕緊向元菱劈去流沙掌。
嘴裏還喊道:“別跟她廢話那麽多,將她的武功廢掉再說!”
一時間,元家所有會流沙掌的子弟,都向元菱劈去流沙掌。
元菱冷著臉看著他們,任由流沙掌落在身上。
眾人以為這丫頭必定是走投無路。
誰知流沙掌在觸及元菱的衣物之時,就已化成一縷縷散掉的靈氣,並且瞬間溜走。
眾人不可思議。
對付這丫頭,不能掉以輕心!年紀雖小,實力強悍,關鍵是還有眾多的法器護體。
“喲,這兒還挺熱鬧的嘛。”
上空飄來一個女聲。未聞其人,倒是先聞其聲了。
正在眾人疑惑間,緩緩落下了一位白衣女子。仙氣飄飄,像是稍不注意,女子就要羽化登仙。
“朝歌?”首先出聲的是元渡,很是驚訝。
眾人不可置信。
朝歌,是他們知道的那個朝歌嘛?
他們還沒有反應過來,朝歌就已經將元菱拎出來,輕而易舉的那種。
“娘親。”元菱覺得自己心虛,低著頭弱弱地喊了朝歌一聲。
朝歌不甚在意地嗯了一聲。
在場的人都不是簡單人,耳力超群。
娘親?!
這小丫頭竟然是元家大小姐的女兒?
即便是過去了五年,當元朝歌和元流蘇一起出現時,眾人還是很習慣地將朝歌喚作元家大小姐,畢竟這個稱謂已經跟了朝歌很多年。
元流蘇見眾人的反應,也隻能是獨自生悶氣。
“朝歌,我的好女兒,你總算迴來了!”元渡眼含熱淚,若不是在大庭廣眾之下,他還想給朝歌一個大大的擁抱。此時的他隻能搓搓自己的手掌,熱切而又委婉地跟朝歌表達他的思念:“你娘親她,很想你!”
朝歌對這突如其來的父女情深,很是不適。元渡對她來說,還隻是個陌生人,見過一麵的陌生人。讓她對一個陌生人表示熱情,很是艱難。
朝歌輕輕點頭,有些冷漠。
元渡也習慣了朝歌的態度。
這孩子,從小就這樣,對所有事情都一副淡淡的態度,但是呀,實質上是越冷淡越在乎……
【……】團子隻能說,這位大叔是真的想多了。
“元朝歌,裏頭那秘境,是不是被你下了禁製?!”元流蘇義正詞嚴,像是朝歌做了什麽十惡不赦的事情一樣。
朝歌也不覺得驚訝,這類的事情,是女主做得出的。
“我的東西,我愛怎麽用怎麽用,礙著你什麽事了?”
“你的東西?你可別忘了,你可是元家的人!你以為沒有元家,你還能有今天?”元流蘇質問她。
元老爺子和元渡都沒有說話,在這件事上,朝歌確實做得不地道。
作為元家的一份子,就應該是要以元家為中心,為元家的興旺做貢獻甚至犧牲。
若不是元家,元朝歌她,連個屁都不是。所以,區區一秘境,確實是應該屬於元家的。
不單是元家人這麽想。連圍觀群眾,都是這麽想的。
秘境,絕對不是屬於元朝歌一人的。她還沒有那個權利去私吞!
朝歌也是一臉的懵,好像這不要臉的,不僅僅是女主啊,這個位麵都有點不要臉啊!
團子無奈地給朝歌普及知識。
在封建社會裏,家族的重要性,自我犧牲成全家族是這個社會,是光榮而又理所當然的。
朝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