薑裘的聲音很小,近乎呢喃。
但朝歌還是聽得很清楚,她張了張嘴,“不喜歡”三個字差點脫口而出。
【宿主!任務進度呀宿主!】團子咬著小手帕,在牆角嚶嚶。
朝歌未曾理會。
薑裘手緊了緊,將朝歌的手緊緊握住。
“不喜歡。”
朝歌像是沒有感覺到薑裘的情緒,自顧自地拒絕。
薑裘臉色發白,原本暖乎乎的手發涼。
他強撐著露出點點笑意,半開玩笑地說,“那你也不討厭是不是?”
朝歌停下腳步,認真地看著他,“很討厭”三字凝固在嘴邊。
看著他那勉強的微笑,她竟有點下不去手。
“嗯。”朝歌摸摸鼻尖。
雖說這孩子還是挺討人嫌的,但好歹養了這麽多年……
團子鬆了一口氣,幸虧宿主沒這麽喪心病狂!
薑裘心裏稍稍有些安慰。
朝歌拉著人走了十步左右,她說,“以後少看點話本。”
薑裘微愕。
半晌迴過神來,心底沒那麽難受了,還有著一點希望。
所以說,師尊剛剛是開玩笑的?
薑裘不死心,在給朝歌剛才的話找理由。
世間貌似對師徒戀很是反感,師尊是不想他受到世人指責才這樣說的對不對?
話本裏相愛的男女總是因著為對方著想而有著各種各樣的誤會,他跟師尊不要這樣。
其實師尊心底還是有他的對不對?
“想通”一切之後的薑裘心裏甜滋滋的。
察覺到反派一切心裏活動的團子震驚了!
它幽幽地看了看朝歌,無比惋惜。
有這樣一隻能自己哄好自己的小奶狗,有什麽可嫌棄的?!
團子對朝歌這樣的筆直少女無話可說。
兩人也不知走了多久,就望見前方那一座城,亮著耀眼的光。
朝歌撕了一道符,下一刻兩人就出現在城門前了。
城門沒有什麽守衛,兩人毫無障礙地進到城內。
一身白衣的兩人受到了路人的注目。
魔界的魔喜歡五顏六色的東西,白色和黑色,在他們看來,是醜的不能再醜的顏色。
此時他們看著兩人就像是看著不懂審美的兩個智障。
朝歌腦門上刻著忍耐二字。
你才是智障,你特麽全家是智障!
朝歌望著路魔們五顏六色的服飾,五顏六色的透視,五顏六色的,妝容,覺得辣眼睛,十分的辣眼睛!
她轉頭,盯著薑裘的臉好一會兒,才覺得眼睛舒服了點。
雖然這孩子是討厭了點,但一張臉確實是無可挑剔的。
兩人大搖大擺地進入魔城的中心地帶。
這裏的魔漸漸少了,越往中心,越是能感受得到一陣賽過一陣的強大壓迫力。
初略估計了一番,裏邊修為相當於修士大乘中期的魔修至少有百個,真仙修為的應該有十來個。
仙族,也是分等級的,從低往上分別為:地仙,真仙,金仙,大羅金仙。
大羅金仙往上,便成神了。
神族族人十分的少,統共也不過是十來位。
這隻是魔族中心最邊緣的地帶。
魔族深淵地帶,才是魔族最頂尖的勢力所在地。
所以說,魔族以一族之力攪得六界不得安寧,也是有理由的。
兩人毫無壓力地穿過魔族的中心地帶。
在半道,還逮了個金仙修為的魔族,讓其引路。
據說是魔城中心最厲害的一隻。
那魔族也是滿身的五顏六色,相比於其他魔族,顏色更正更豔一些。
此時正扯著掐媚的笑,將朝歌和薑裘引到魔族的深淵地帶。
魔族沒有什麽集體意識,尤其是被白籬封印後。就是一盆散沙。
三百年前的魔獸群異動時,有些魔族猜測應該是封印鬆動了。
群魔亂舞。
最後有魔組了個團,一起上去看看。
這時他們也才聚集在一起,有著些許的集體觀念。
上到魔界入口處時,不單止沒能出去,還莫名的受了傷。
那群魔頭惱怒了,集體揍了集結魔族的那家夥一頓。靈魂差點就被揍脫了。
自此,就沒魔敢召集群魔,安安分分地過起自己形單影隻的生活。
形單影隻,容易被看上。
那隻掐媚的魔,就是在揍完一隻形單影隻的魔後,被看上的。
朝歌不費吹灰之力,將人逮住。
薑裘還在一旁歎道,“魔族有點弱呀。”
畢竟是同一種族,薑裘還是很關心自家種族的實力的。
朝歌順著他,應了聲。
隻有團子,了解各界格局,了解各界實力的團子,爆了個粗。
神特麽弱!
就這一隻魔,出去能滅了整個修真界你信不信!
金仙魔將兩人帶到一懸崖邊上。
“姑,姑娘,這就是深淵地帶的入口。”
金仙魔不是第一次麵對著懸崖了。
他時常到這裏,攢跳下去的勇氣。
隻要跳了下去,他就能有更多的機遇,但同時,也有更多的危機。
在城中心,他是最強的,但到了深淵,他就是最弱的了。
沒有做好心理準備,不敢下去呀!
朝歌揮揮手,讓他走。
金仙魔鬆了口氣。同時又暗戳戳地沒提醒兩人。
這兩隻土鱉,肯定不了解底下的情況……
金仙魔麻溜的滾,順便詛咒兩人屍骨無存。
朝·土鱉·歌,帶著薑·土鱉·裘,跳下了山崖。
兩人未能一路順風,在半路失了蹤。
落地之處爬滿了五顏六色的蛇,顏色鮮豔無比,還自帶熒光效果。
薑裘看得頭皮發麻,冷汗浸濕了背脊。
“害怕?”朝歌問得簡短。
薑裘木著一張臉,搖頭。
【宿主別信他,他就是怕了!】團子在朝歌識海裏吼,生怕朝歌真的以為反派不怕。
朝歌疑惑,但沒有想太多。
將改良版的佩劍掏出,帶著薑裘站上去。
佩劍是薑裘偷偷拿走的,在煉器室叮叮當當的敲了好幾天。
改良版的佩劍品階上去了,同時也多了許多功能。
例如,自帶拉風特效,自帶香薰,自帶照明,自帶防火防洪防颶風……
朝歌不在意,等薑裘悄悄放迴去後,朝歌拿來看了幾眼。
很滿意,
是對自家小孩弄些小玩意兒的那種滿意。
兩人在半空中隨著佩劍飄蕩。
朝歌發現,自從這劍被改良後,飄了。
周圍寂靜,就連底下的蛇也寂靜,除了那一身的熒光和不時扭動的身體以及密密麻麻的的“族人”,沒有一點威懾力。
但朝歌還是聽得很清楚,她張了張嘴,“不喜歡”三個字差點脫口而出。
【宿主!任務進度呀宿主!】團子咬著小手帕,在牆角嚶嚶。
朝歌未曾理會。
薑裘手緊了緊,將朝歌的手緊緊握住。
“不喜歡。”
朝歌像是沒有感覺到薑裘的情緒,自顧自地拒絕。
薑裘臉色發白,原本暖乎乎的手發涼。
他強撐著露出點點笑意,半開玩笑地說,“那你也不討厭是不是?”
朝歌停下腳步,認真地看著他,“很討厭”三字凝固在嘴邊。
看著他那勉強的微笑,她竟有點下不去手。
“嗯。”朝歌摸摸鼻尖。
雖說這孩子還是挺討人嫌的,但好歹養了這麽多年……
團子鬆了一口氣,幸虧宿主沒這麽喪心病狂!
薑裘心裏稍稍有些安慰。
朝歌拉著人走了十步左右,她說,“以後少看點話本。”
薑裘微愕。
半晌迴過神來,心底沒那麽難受了,還有著一點希望。
所以說,師尊剛剛是開玩笑的?
薑裘不死心,在給朝歌剛才的話找理由。
世間貌似對師徒戀很是反感,師尊是不想他受到世人指責才這樣說的對不對?
話本裏相愛的男女總是因著為對方著想而有著各種各樣的誤會,他跟師尊不要這樣。
其實師尊心底還是有他的對不對?
“想通”一切之後的薑裘心裏甜滋滋的。
察覺到反派一切心裏活動的團子震驚了!
它幽幽地看了看朝歌,無比惋惜。
有這樣一隻能自己哄好自己的小奶狗,有什麽可嫌棄的?!
團子對朝歌這樣的筆直少女無話可說。
兩人也不知走了多久,就望見前方那一座城,亮著耀眼的光。
朝歌撕了一道符,下一刻兩人就出現在城門前了。
城門沒有什麽守衛,兩人毫無障礙地進到城內。
一身白衣的兩人受到了路人的注目。
魔界的魔喜歡五顏六色的東西,白色和黑色,在他們看來,是醜的不能再醜的顏色。
此時他們看著兩人就像是看著不懂審美的兩個智障。
朝歌腦門上刻著忍耐二字。
你才是智障,你特麽全家是智障!
朝歌望著路魔們五顏六色的服飾,五顏六色的透視,五顏六色的,妝容,覺得辣眼睛,十分的辣眼睛!
她轉頭,盯著薑裘的臉好一會兒,才覺得眼睛舒服了點。
雖然這孩子是討厭了點,但一張臉確實是無可挑剔的。
兩人大搖大擺地進入魔城的中心地帶。
這裏的魔漸漸少了,越往中心,越是能感受得到一陣賽過一陣的強大壓迫力。
初略估計了一番,裏邊修為相當於修士大乘中期的魔修至少有百個,真仙修為的應該有十來個。
仙族,也是分等級的,從低往上分別為:地仙,真仙,金仙,大羅金仙。
大羅金仙往上,便成神了。
神族族人十分的少,統共也不過是十來位。
這隻是魔族中心最邊緣的地帶。
魔族深淵地帶,才是魔族最頂尖的勢力所在地。
所以說,魔族以一族之力攪得六界不得安寧,也是有理由的。
兩人毫無壓力地穿過魔族的中心地帶。
在半道,還逮了個金仙修為的魔族,讓其引路。
據說是魔城中心最厲害的一隻。
那魔族也是滿身的五顏六色,相比於其他魔族,顏色更正更豔一些。
此時正扯著掐媚的笑,將朝歌和薑裘引到魔族的深淵地帶。
魔族沒有什麽集體意識,尤其是被白籬封印後。就是一盆散沙。
三百年前的魔獸群異動時,有些魔族猜測應該是封印鬆動了。
群魔亂舞。
最後有魔組了個團,一起上去看看。
這時他們也才聚集在一起,有著些許的集體觀念。
上到魔界入口處時,不單止沒能出去,還莫名的受了傷。
那群魔頭惱怒了,集體揍了集結魔族的那家夥一頓。靈魂差點就被揍脫了。
自此,就沒魔敢召集群魔,安安分分地過起自己形單影隻的生活。
形單影隻,容易被看上。
那隻掐媚的魔,就是在揍完一隻形單影隻的魔後,被看上的。
朝歌不費吹灰之力,將人逮住。
薑裘還在一旁歎道,“魔族有點弱呀。”
畢竟是同一種族,薑裘還是很關心自家種族的實力的。
朝歌順著他,應了聲。
隻有團子,了解各界格局,了解各界實力的團子,爆了個粗。
神特麽弱!
就這一隻魔,出去能滅了整個修真界你信不信!
金仙魔將兩人帶到一懸崖邊上。
“姑,姑娘,這就是深淵地帶的入口。”
金仙魔不是第一次麵對著懸崖了。
他時常到這裏,攢跳下去的勇氣。
隻要跳了下去,他就能有更多的機遇,但同時,也有更多的危機。
在城中心,他是最強的,但到了深淵,他就是最弱的了。
沒有做好心理準備,不敢下去呀!
朝歌揮揮手,讓他走。
金仙魔鬆了口氣。同時又暗戳戳地沒提醒兩人。
這兩隻土鱉,肯定不了解底下的情況……
金仙魔麻溜的滾,順便詛咒兩人屍骨無存。
朝·土鱉·歌,帶著薑·土鱉·裘,跳下了山崖。
兩人未能一路順風,在半路失了蹤。
落地之處爬滿了五顏六色的蛇,顏色鮮豔無比,還自帶熒光效果。
薑裘看得頭皮發麻,冷汗浸濕了背脊。
“害怕?”朝歌問得簡短。
薑裘木著一張臉,搖頭。
【宿主別信他,他就是怕了!】團子在朝歌識海裏吼,生怕朝歌真的以為反派不怕。
朝歌疑惑,但沒有想太多。
將改良版的佩劍掏出,帶著薑裘站上去。
佩劍是薑裘偷偷拿走的,在煉器室叮叮當當的敲了好幾天。
改良版的佩劍品階上去了,同時也多了許多功能。
例如,自帶拉風特效,自帶香薰,自帶照明,自帶防火防洪防颶風……
朝歌不在意,等薑裘悄悄放迴去後,朝歌拿來看了幾眼。
很滿意,
是對自家小孩弄些小玩意兒的那種滿意。
兩人在半空中隨著佩劍飄蕩。
朝歌發現,自從這劍被改良後,飄了。
周圍寂靜,就連底下的蛇也寂靜,除了那一身的熒光和不時扭動的身體以及密密麻麻的的“族人”,沒有一點威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