薑裘的聲音很小,近乎呢喃。


    但朝歌還是聽得很清楚,她張了張嘴,“不喜歡”三個字差點脫口而出。


    【宿主!任務進度呀宿主!】團子咬著小手帕,在牆角嚶嚶。


    朝歌未曾理會。


    薑裘手緊了緊,將朝歌的手緊緊握住。


    “不喜歡。”


    朝歌像是沒有感覺到薑裘的情緒,自顧自地拒絕。


    薑裘臉色發白,原本暖乎乎的手發涼。


    他強撐著露出點點笑意,半開玩笑地說,“那你也不討厭是不是?”


    朝歌停下腳步,認真地看著他,“很討厭”三字凝固在嘴邊。


    看著他那勉強的微笑,她竟有點下不去手。


    “嗯。”朝歌摸摸鼻尖。


    雖說這孩子還是挺討人嫌的,但好歹養了這麽多年……


    團子鬆了一口氣,幸虧宿主沒這麽喪心病狂!


    薑裘心裏稍稍有些安慰。


    朝歌拉著人走了十步左右,她說,“以後少看點話本。”


    薑裘微愕。


    半晌迴過神來,心底沒那麽難受了,還有著一點希望。


    所以說,師尊剛剛是開玩笑的?


    薑裘不死心,在給朝歌剛才的話找理由。


    世間貌似對師徒戀很是反感,師尊是不想他受到世人指責才這樣說的對不對?


    話本裏相愛的男女總是因著為對方著想而有著各種各樣的誤會,他跟師尊不要這樣。


    其實師尊心底還是有他的對不對?


    “想通”一切之後的薑裘心裏甜滋滋的。


    察覺到反派一切心裏活動的團子震驚了!


    它幽幽地看了看朝歌,無比惋惜。


    有這樣一隻能自己哄好自己的小奶狗,有什麽可嫌棄的?!


    團子對朝歌這樣的筆直少女無話可說。


    兩人也不知走了多久,就望見前方那一座城,亮著耀眼的光。


    朝歌撕了一道符,下一刻兩人就出現在城門前了。


    城門沒有什麽守衛,兩人毫無障礙地進到城內。


    一身白衣的兩人受到了路人的注目。


    魔界的魔喜歡五顏六色的東西,白色和黑色,在他們看來,是醜的不能再醜的顏色。


    此時他們看著兩人就像是看著不懂審美的兩個智障。


    朝歌腦門上刻著忍耐二字。


    你才是智障,你特麽全家是智障!


    朝歌望著路魔們五顏六色的服飾,五顏六色的透視,五顏六色的,妝容,覺得辣眼睛,十分的辣眼睛!


    她轉頭,盯著薑裘的臉好一會兒,才覺得眼睛舒服了點。


    雖然這孩子是討厭了點,但一張臉確實是無可挑剔的。


    兩人大搖大擺地進入魔城的中心地帶。


    這裏的魔漸漸少了,越往中心,越是能感受得到一陣賽過一陣的強大壓迫力。


    初略估計了一番,裏邊修為相當於修士大乘中期的魔修至少有百個,真仙修為的應該有十來個。


    仙族,也是分等級的,從低往上分別為:地仙,真仙,金仙,大羅金仙。


    大羅金仙往上,便成神了。


    神族族人十分的少,統共也不過是十來位。


    這隻是魔族中心最邊緣的地帶。


    魔族深淵地帶,才是魔族最頂尖的勢力所在地。


    所以說,魔族以一族之力攪得六界不得安寧,也是有理由的。


    兩人毫無壓力地穿過魔族的中心地帶。


    在半道,還逮了個金仙修為的魔族,讓其引路。


    據說是魔城中心最厲害的一隻。


    那魔族也是滿身的五顏六色,相比於其他魔族,顏色更正更豔一些。


    此時正扯著掐媚的笑,將朝歌和薑裘引到魔族的深淵地帶。


    魔族沒有什麽集體意識,尤其是被白籬封印後。就是一盆散沙。


    三百年前的魔獸群異動時,有些魔族猜測應該是封印鬆動了。


    群魔亂舞。


    最後有魔組了個團,一起上去看看。


    這時他們也才聚集在一起,有著些許的集體觀念。


    上到魔界入口處時,不單止沒能出去,還莫名的受了傷。


    那群魔頭惱怒了,集體揍了集結魔族的那家夥一頓。靈魂差點就被揍脫了。


    自此,就沒魔敢召集群魔,安安分分地過起自己形單影隻的生活。


    形單影隻,容易被看上。


    那隻掐媚的魔,就是在揍完一隻形單影隻的魔後,被看上的。


    朝歌不費吹灰之力,將人逮住。


    薑裘還在一旁歎道,“魔族有點弱呀。”


    畢竟是同一種族,薑裘還是很關心自家種族的實力的。


    朝歌順著他,應了聲。


    隻有團子,了解各界格局,了解各界實力的團子,爆了個粗。


    神特麽弱!


    就這一隻魔,出去能滅了整個修真界你信不信!


    金仙魔將兩人帶到一懸崖邊上。


    “姑,姑娘,這就是深淵地帶的入口。”


    金仙魔不是第一次麵對著懸崖了。


    他時常到這裏,攢跳下去的勇氣。


    隻要跳了下去,他就能有更多的機遇,但同時,也有更多的危機。


    在城中心,他是最強的,但到了深淵,他就是最弱的了。


    沒有做好心理準備,不敢下去呀!


    朝歌揮揮手,讓他走。


    金仙魔鬆了口氣。同時又暗戳戳地沒提醒兩人。


    這兩隻土鱉,肯定不了解底下的情況……


    金仙魔麻溜的滾,順便詛咒兩人屍骨無存。


    朝·土鱉·歌,帶著薑·土鱉·裘,跳下了山崖。


    兩人未能一路順風,在半路失了蹤。


    落地之處爬滿了五顏六色的蛇,顏色鮮豔無比,還自帶熒光效果。


    薑裘看得頭皮發麻,冷汗浸濕了背脊。


    “害怕?”朝歌問得簡短。


    薑裘木著一張臉,搖頭。


    【宿主別信他,他就是怕了!】團子在朝歌識海裏吼,生怕朝歌真的以為反派不怕。


    朝歌疑惑,但沒有想太多。


    將改良版的佩劍掏出,帶著薑裘站上去。


    佩劍是薑裘偷偷拿走的,在煉器室叮叮當當的敲了好幾天。


    改良版的佩劍品階上去了,同時也多了許多功能。


    例如,自帶拉風特效,自帶香薰,自帶照明,自帶防火防洪防颶風……


    朝歌不在意,等薑裘悄悄放迴去後,朝歌拿來看了幾眼。


    很滿意,


    是對自家小孩弄些小玩意兒的那種滿意。


    兩人在半空中隨著佩劍飄蕩。


    朝歌發現,自從這劍被改良後,飄了。


    周圍寂靜,就連底下的蛇也寂靜,除了那一身的熒光和不時扭動的身體以及密密麻麻的的“族人”,沒有一點威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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