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理會林歡的吵鬧,林真和周恆一起迴了新房子,需要打掃的地方都已經打掃過了,把剛買迴來的菜和東西全都整理了一遍,林真便打算迴去,明天便是出嫁的日子,再不情願 ,也得迴林家準備出嫁。


    看著還在廚房裏忙碌的周恆,林真想到了明天的新婚夜,書裏寫的是,明天晚上酒席過後,周家大嫂汪梅會生產,原本開拖拉機的於樹因為喝了酒,不省人事,沒法開車,所以周家人才會找上周恆,把汪梅送去鎮上的衛生所生孩子。


    自家大嫂,隻是送去生個孩子的事情,本也算不上什麽,哪怕現在分了家,可該幫忙的地方,還是得幫一下的,哪怕隻是個陌生人,也不能見死不救的。


    隻不過,書裏麵寫的是汪梅生下了第三個女兒,在得知生下的不是兒子以後,第一時間竟然是想要把孩子給丟到外麵去,能不能活下來生靠命,反正她是不想再養個女兒的,現在把孩子給丟了,馬上開始調理身體,準備生第四胎。


    陪著一起去衛生所的周恆,看孩子哭的可憐,實在是不忍心,便把孩子抱了迴來,說是以後會把這個孩子養在他的名下。


    周家人一聽,當然是求之不得,想著孩子跟著周恆,好歹以後還有見麵的機會,不至於真的再也見不了一麵,於是,這個孩子便被周恆抱了迴來,交到了林歡的手裏,讓她帶著,而周恆會在婚後的第二天迴部隊。


    書裏寫的這些內容,林真肯定是不想繼續照著劇情來的,幫別人養孩子這事,費力還不討好,她又不是不能自己生,為什麽要幫別人養,重點是,周家老大的孩子........嘖嘖嘖, 想想這對不靠譜的父母,生出來的孩子要是教育好了,沒準他們會上趕著要迴孩子,要是沒教育好,沒準會給自己身上惹來不少的麻煩。


    怎麽想都不能養這個孩子,林真站在院子裏,盯著周恆的背影發呆。她得想一個好辦法,不能讓周恆像書裏寫的那樣,看到孩子就一時心軟,直接就把孩子給抱迴來。


    “想什麽呢?”


    周恆走近林真的時候,都沒有被發現,一直走到她的麵前,開口說了話,林真才像是如夢初醒那般,抬眼看向他。


    “你.........喜歡孩子嗎?”


    林真張口就問了出來,半點也沒遮掩,她本來也沒打算玩什麽假結婚的那一套,周恆這個相貌,這個身材,睡一覺也不吃虧,要是能有個孩子,基因也不錯,反正都是合法的,她是願意的,當然出於公平的原則,還是得過問一下對方的意見。


    “什........麽?”


    周恆眼裏的慌亂,是肉眼可見的,根本藏不住,怎麽也沒想到,會有一天,被人一句話,問的臉上發燙,心跳都快了不少。


    “我問你,喜不喜歡孩子,想不想要孩子?”


    林真無奈上前,走得離周恆更近了一些,一字一頓的重複了剛才的話,她不能理解,一 個大男人,為什麽會在談到孩子這兩個字的時候,馬上就變了臉色,結婚了以後,生兒育女不是最正常的事情嗎?


    按照書裏寫的那樣,周恆把會把那個侄女一直養在身邊,說明他不算個重男輕女的人,這倒可以算個優點,隻不過,書裏寫到的那個孩子,更像是周恆的責任,畢竟,他之後也沒有和林歡有過孩子。


    所以,林真才會想要問清楚。要是他不喜歡孩子,那她隻能是過幾年,找別人生。


    “喜歡,要........想當孩子。”


    周恆十分肯定的點了點頭,他隻是不太好意思在一個小姑娘麵前說孩子的事情而已,可是,對上林真滿是疑惑的眼眸,他要是再不給出肯定的迴答,隻怕會惹人不快,所以以他基本沒有猶豫,很快給出了答案。


    他想要孩子,想要一個像他又像她的孩子,不管男孩還是女孩,隻要是他們一起生下的孩子,他都會喜歡的。


    “喜歡就好, 你喜歡,我也喜歡,那,我們就要努力,早些生個孩子。”


    林真已經想好了,明晚的新婚之夜,不如就........做點成年人應該做的事情, 她就不信,色誘之後,他還能同情心泛濫,去給別人養孩子。


    “啊........好,好,好。\"


    周恆聽到努力二字的時候,感覺身體莫名的燥熱了起來,明明已經是秋天,天氣也越發能感覺到冷意,可他, 熱得很,尤其是身體的某個部位,像是得到了什麽指令一般,已經有蓄勢待發的衝動。


    ”那我迴去了,等你明天過來,接我,迴-家。“


    林真刻意把迴家二字拖了很長的聲音,而且還是踮腳,湊近他的耳邊就出來的。


    曖昧的氣氛就在一瞬間達到了頂峰,周恆不受控製的拉住了林真的手腕,想要爭取多一點的相處時間。


    “還有事嗎?”


    林真故作疑惑的問了一句,心裏很清楚,這個男人,是真的不禁撩,不過就是剛才湊的近了一些而已,竟然就會有失控的感覺,這........明晚要是做出些,少兒不宜的事情來,是不是得自己主動才行,他,該不會,不懂得怎麽做那件事情吧。


    “沒.......沒事,我送你迴去。”


    周恆就這麽拉著林真的手腕往外麵走,實在是感覺這隻手握住了,就不想鬆開,哪怕握的隻是手腕,也能讓他感覺,他們之間的距離很近。


    “牽手不是這樣牽的,得這樣。”


    林真停下腳步,把他的大掌攤開,自己的手放在他的手心,然後十指交握,這樣才是正確的牽手方式,他們本來就是夫妻,要不是這個年代太過保守,她都想要再主動一些。


    不過,現在看著男人那已經紅透的耳垂,林真覺得,自己還是得慢慢來才行,可不能進度太快,把人給嚇到,至少,多等一個晚上,到了新婚之夜,再來做些夫妻之間的正常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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