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宿涵睡醒起來,執安已經做好早飯,端在桌子上吃完準備走了。


    看到宿涵打開房門出現在自己麵前,執安還愣了一下,看了看外麵的天色,開口解釋:


    “我特意在廚房裏給你留了,還熱乎著,沒想到……”


    執安沒多說,隻是飛快的站起來,“我去廚房給你端出來。”


    “不,不用了!”


    宿涵對著人笑了笑,“我先洗漱,自己一會端出來吃。”


    “你還是快點吃完飯去私塾吧!別讓學生們久等。”


    “那,好吧!”


    當著宿涵的麵吃飯,執安臉上閃過一絲為難,索性宿涵很快就走去了廚房。


    執安不僅給她做了早餐特意留在廚房熱著,還給她燒了熱水留著洗臉。


    這人……真的是很溫柔啊!


    宿涵微微感歎一聲,拿著棉帕蓋在自己臉上,溫柔卻薄情!


    對誰都很溫柔,就難以有被特殊對待的那一個。


    不過這和自己無關,宿涵想的,還是先給改善好了兩人的生活,再放執安去參加科考。


    等宿涵把自己打理好,慢悠悠的吃著執安做好的早餐,執安早就收拾好去私塾了。


    宿涵搖了搖頭,刻意想著明日也要早點起床才行,明明和執安住一個屋裏,偏偏弄得互不相識一般。


    雖然以後要和執安分開,那執安以後平步青雲,誰知道有沒有需要幫忙的,趁機刷點好感度總沒有錯。


    吃飽隨意收拾了下自己,手上拿著昨日執安給的錢袋就往鎮上去了。


    不同的是,宿涵最先去的,反倒是鎮上的賭坊。


    小賭怡情,宿涵掂了掂手上的錢袋子,這點錢確實能生活一段時間,但她不能一直靠著執安生活,總要自己手上有點錢。


    老屠夫傳下來的錢已經被原主敗完了,來錢最快的方法也就那麽幾樣。


    宿涵也沒想玩多大,隨意撈幾兩,不顯眼不出眾就行。


    賭坊裏玩得都是鎮上有點餘錢的人家,玩得有大有小,宿涵混在其中,不紮眼,跟著來了幾把,賺了個四五兩就收手。


    不出眾,頂多讓人讚歎今天有點好運氣,卻不會往別的地方想。


    對於有錢的來說,四五兩也就少吃幾頓好的,犯不著,稍微次一點的,也就一兩月工錢,也還好。


    運氣這事,都說不準。


    宿涵贏的這點,真沒到讓人眼紅的地步。


    安然退出去,手上揣好錢,圍著鎮子轉了好幾圈,細細思索賺錢的路子。


    這個朝代對女人的限製沒有那麽大,多的是上街售賣東西的女子,宿涵一路思索著自己做什麽來錢比較快,一路走到了當地賣衣衫的地方。


    這樣的鋪子,兼職賣棉被等一係列用品。


    宿涵轉了轉,目光落到店裏擺好了一件男士衣袍上,淡青色的布料,單是想著,若是執安穿上,肯定又是一副端方君子的模樣。


    不過他也確實配得上,宿涵手癢了癢,手往上指,問掌櫃:


    “那個多少錢?”


    掌櫃摸著胡子一愣,轉過去看了眼,笑著迴:


    “那是店裏新做好的男衫,用的上好的棉布,穿出去有氣勢。”


    “夫人若是想買,一兩銀子足矣。”


    宿涵上前伸手摸了摸布料,掌櫃的也沒阻止,隻是好言好語的交代要小心一點。


    料子確實不錯,想著執安不言不語,默默做事的模樣,宿涵抬手,咬牙:


    “那就這件男衫,另加兩床新做出的棉被。”


    “可以叫人送到家嗎?我也就最近的長平村,一兩裏路。”


    掌櫃點了點頭,“自然可以,隻是要再加三十文銀錢。”


    三十文……宿涵看了看自己的胖胳膊胖腿,錢沒了還可以再賺,累是不可能累的,堅強點頭,“可以。”


    “那好,”掌櫃點頭,轉身往後叫了一個加阿文的小夥子出來,“一會你就把東西給這位夫人送到地方去。”


    “夫人可以先給定金,送到地方再結尾款。”


    掌櫃在算盤上打了打,“總共一兩四百三十文,先付半兩銀子足矣。”


    宿涵點了點頭,這家店在鎮上許多年了,不存在欺客,此舉主要是防止有些客人要了東西送去,突然又不付錢不想要了。


    “算了,”宿涵也誠心,“掌櫃以後來你家買東西的時間還多。”


    “這錢我就先給了,你叫人下午再給我送來就行。”


    “夫人爽快!”


    把這事處理完,宿涵看著日頭快中午了,琢磨著家裏也沒什麽肉吃,幹脆稱點迴去做飯算了。


    反正鎮上近,來著也快,迴去再看看有什麽可以賺錢的算了。


    還真不湊巧,宿涵走到路上就給遇到了方怡然。


    雪白的臉,腰肢細婉,見到宿涵,趕緊放在正在看的東西,直接走了上來。


    “宿涵,你上鎮子來,怎麽不叫我一起。”


    方怡然上來就挽著宿涵的手臂,嘟了嘟嘴,像是埋怨。


    “我沒叫你不也來了?”宿涵奇怪的掃了人一眼,視線輕移,看到方怡然籃子裏的男士發帶。


    方怡然喜歡執安,年輕秀才,有學問,長得也好,誰不喜歡。


    可惜娶了原主這麽個東西。


    方怡然自然是心有不甘,在她心裏,宿涵根本就配不上執安。


    和宿涵接觸幾日,微微洗腦幾句,居然就真給相信能嫁給舉人了。


    他們鎮上舉人都是四五十歲,宿涵看不上眼,省城確實不一樣,多的是年輕舉子,可也要看看,那樣的人家,那是宿涵能配得上的。


    想到這,方怡然開口,湊在宿涵耳邊:


    “再過半月左右,我爹和鎮長就要去省城,你準備好了嗎?到時候他們可以帶著你一起過去,路上安全些。”


    最初方怡然說的就是讓宿涵多存點錢,到了省城住下,勾搭一年輕舉子嫁了。


    但是原主不知怎麽想的,怕自己去那繁華的省城給露了怯,被人看不起。


    是以手上一有錢就到鎮上當大爺,享受一把有錢被人服侍的感。


    至於沒錢到了省城怎麽生活,原主自信自己能遇到一個愛她,被她氣質折服的,根本吃不了什麽苦。


    莫名自信!


    可惜運氣不好,臨出發幾日感染了風寒,宿涵估計是那被子生黴的緣故,去不了。


    當時把方怡然嚇到了,怕宿涵沒去,就要和執安好好過日子了。


    她爹和鎮長去省城,三年一次,宿涵再笨,也不可能再等三年。


    但是,一個月後,走貨郎出現了!


    挑著省城來的新奇玩意,出手也闊綽,說一個月能賺個十幾兩,對比執安那一月二兩銀,還不夠她花的,原主心動了。


    宿涵歎了口氣,原主過得苦,都是自己作的。


    當然,方怡然在一旁煽風點火,暗自引誘也有錯。


    把手從方怡然臂彎裏抽出來,看著人十分認真的迴答:


    “我不去了,我要和執安好好過日子。”


    “什麽?”方怡然像是第一日才認識宿涵一樣驚訝的看著她。


    宿涵身後走來的執安聽到,身形往旁邊靠了靠,清明的目光中,難得有幾分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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