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日,正是春迴大地,萬物萌發。


    距離九原之戰,已經整整過去一個月有餘。


    作為戰後敘功,連升三級軍功爵的婁山童,也有幸成為九原城軍的代表,經過月餘跋涉,來到秦國的國都,鹹陽。


    剛一到達,婁山童就跟隨這次來到鹹陽的秦軍隊伍,一起被安排到鹹陽城裏的一處軍營中休息。聽來過鹹陽的同僚說起,這原本是拱衛王宮的禦林軍軍營,距離秦王的王宮,不過是一條街的距離,由於婁山童等有功將士的到來,秦王這才下了調令,讓這一營的禦林軍暫時到鹹陽城外的另一處軍營去駐。


    同僚的說法,讓這次到鹹陽來的將士們都感到十分激動。雖然一路上,盧坦將軍手下的那位砍人最多的騎兵百將總是在強調,這次到鹹陽會獲得秦王的直接召見,但大夥還是不太相信。


    畢竟,高高在上的秦王,和他們這些小兵,那仿佛就是天和地的距離。


    可現在,他們一到鹹陽,就直接住到距離王宮最近的一處軍營,甚至某種意義上來說,代替了那營禦林軍,暫時成了拱衛王宮的武裝力量。這是秦王對大家最大的認可,現在他們不由開始相信,那位騎兵百將一路上所說的話了。


    也不知道是誰帶的頭,剛在軍營中歇下來的秦軍士兵們,開始紛紛把自己的盔甲拿出來仔細地擦洗一遍,有的甚至連自己的衣服靴子,都一起洗了,人就穿著白色的單衣,裹著被單,在太陽底下曬。


    大夥就這樣,懷著既激動又緊張的心情,在禦林軍的軍營裏修整了一天。


    第二天一大早,就有宮中的內侍到軍營裏來告訴大家夥,秦王準備到軍營裏來看看大家夥,讓大家暫時不要外出。


    聽到這一消息,整座軍營中的數千秦軍,頓時就沸騰起來。


    穿衣著甲,戴上頭盔,穿上靴子,讓同伴幫自己正一正衣冠,所有的秦軍將士,都在內侍離開後,第一時間返迴自己的營帳,忙碌著同樣的一件事情。


    也就不到一頓飯的功夫,靠近營門口的兄弟們開始聽到馬蹄敲擊街道的聲音響起。


    穿戴好的將士們也陸續從營房中出來,這其中就包括昨天連衣服都動手漿洗過一遍的婁山童。


    果不其然,隨著馬蹄聲越來越清晰,婁山童和營中的秦軍將士們都看見,一隊禦林軍裝束的騎兵,護送著一位頭戴高冠,留著短須,身穿黑色紋金錦袍,騎著一匹白色駿馬的男子緩緩地朝著軍營走來。


    在男子在軍營門口翻身下馬的那一刻,營中數千秦軍將士,竟然十分整齊劃一的朝著這位男子抱拳躬身,口中齊聲喊道:“拜見大王。”


    婁山童不知道身邊的同夥在喊出拜見大王的那一刻,是什麽樣的心情。他知道,自己的心在那一刻,開始不受控製地快速跳動起來。


    剛翻身下馬的秦陽,就在這樣洪亮整齊地拜見聲中,緩緩走入了這座大營。


    雖然平日裏,秦陽也沒少到禦林軍軍營裏走動。數千,甚至上萬人馬的齊拜見的場麵,他也不知道已經遇見過多少迴。可是今天,當他再次遇到這數千秦軍將士的拜見時,竟然能夠從這些將士們的呐喊聲中,感覺出一種不一樣的東西。


    這讓他不由想起後世的一個閱兵說法。據說某一次閱兵的士兵,都是從交趾戰場上剛迴來的。大家夥都說,那一屆的閱兵,從戰士們身上,更能看出一股真正見血廝殺過的肅殺之氣。


    現在的秦陽,置身於這些剛經曆過和胡虜廝殺過的將士們身邊,秦陽也終於能夠感受到,那股所謂的肅殺之氣。


    在這股殺氣的縈繞下,禦林軍將士的戰馬,甚至抗拒走入這座軍營。


    戰馬不喜歡,秦陽卻是喜歡得很。


    “都平身吧!寡人就是想來看看,你們這些在九原城下與胡虜們血戰的勇士們。”


    “來,都別拘禮,隨寡人一起過來坐下,給寡人說說你們殺了幾個胡虜。”


    秦陽往軍營裏走了一段距離,大致來到將士們的中間位置。


    已經被秦陽任命為郎中令的田安樂,不需要秦陽費心吩咐。在秦陽站定的地方,為秦陽搬來一把小凳子。這是秦陽每次去軍營,都必備的一件東西,因為秦陽經常會在軍營中和將士們坐到一起聊天。


    剛開始的時候,大夥都沒有準備,所以那一次秦陽當場就帶著戰士們席地而坐。迴宮之後,有浣衣局的管事女官來匯報,秦陽的織錦袍服,由於席地而坐,竟然被軍營地麵上的沙子給劃破了不少小口子,所幸口子都不是很大,這才避免了堂堂秦王,在士兵們麵前出醜的一幕。


    再後來,每逢秦陽出宮,田安樂總要為秦陽備上一把可以折疊的小凳子,以供秦陽隨時隨地,可以坐下休息。


    其實對於秦陽來說,前世穿著幾十塊錢一條的牛仔褲,就習慣了在累的時候,隨便找個台階或者看著幹淨地地麵坐下休息。


    所以在他看來,專門為他出行,準備一把小凳子,那是在矯情。


    可當田安樂帶著少府屬官,專門負責秦陽服飾織造和保管的禦府令來找他的時候,秦陽這才意識到,自己前世那隨便一坐,在這輩子的這個位置上,會給別人帶來多大的麻煩和多大的損耗。


    身為秦國的大王,他身上的每一件衣服,不論是裏麵的素色單衣,還是外麵的織錦袍服,那都是禦府令手下的女工,花費好長時間,才織造出來的。這其中各種材料的費用,更是比普通人的衣服要貴上數百倍。


    按照現在秦國普通百姓常穿的,用麻等材料製成的粗衣,一般費用不過數文錢。可秦陽穿在腳上的足衣,也就是古代的襪子,一隻就要花費數百錢,足足是百姓們一件衣服的上百倍價格。


    這讓不得不讓秦陽咂舌自己身上衣料的昂貴,從此之後,他就一直十分小心的對待自己身上的衣服,減少各種不必要的損傷和玷汙。


    作為秦王,他沒辦法要求禦府令,把自己身上的衣服變成和老百姓一樣的麻製粗衣。但至少,他可以盡量降低自己對身上衣物的損耗,讓這昂貴的衣服,能夠用得久一些。


    他甚至為此,親自提筆寫下“一粥一飯,當思來之不易。一絲一縷,恆念物力維艱。”掛到了自己經常去的小竹樓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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