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鬼係男友超兇的10
快穿手劄:主神大人,放肆撩 作者:紀蕭蕭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潛意思在清楚不過。
都十一點了,你還不迴去?
“嗯。”
漂亮少年不緊不慢的迴答,從她的不大的書架上抽出一本鬼故事合集出來,開始慢慢翻看起來。
那表情,就跟是在自己家裏一樣,閑適得很。
“統子,他難道就沒有一點在別人家的自覺嗎?不可能沒聽懂我的逐客令?”
【這樣不好嗎?你就可以和碎片有多些時間相處了。】
“一點都不好!半夜三更自己家裏有隻鬼,睡不著!”
百無聊賴的在房間裏轉了幾圈,剛要說話就聽見林初虞嫌棄的聲音。
“你家太小了,你轉個圈晃的我的眼花繚亂,不準再走了,就坐在哪兒!”
說完,還指了指離他不遠處的椅子。
景瑜頓時就被氣笑了。
“你覺得我家小那你就迴你家去,你家大。”
“不要,我家早就呆膩了,像你這種還沒有我的衣帽間大的房間,居然還可以分割成廚房臥室,我覺得比較新奇,想多呆一會兒。”
“……”
這是在拐著彎說她沒錢嗎?
有錢人果然就是不一樣,看見窮人住的房子居然還感到新奇!
有錢人的嗜好就是和別人不同!
“你也知道我家小,所以我現在要睡覺了,你可以走了嗎?”
景瑜努力保持臉上的微笑,才能不至於過去揮一拳頭。
“你睡嘛,我又沒有礙著你,再說了,就你這個小身板,脫光了都沒有二兩肉,我都沒有興趣。”
林初虞的眸光閃了閃,漂亮的眼睛裏全都是濃濃的笑意。
燦爛的欠揍!
女孩氣的胸口不斷起伏,低頭看了看小饅頭,狠狠的轉身就走。
躺在床上,語氣幽怨:“麻煩林少爺走的時候幫我把燈關了,門窗鎖好。”
——
第二天。
景瑜起床沒發現林初虞的身影,頓時心情舒暢,連洗漱的時候都哼著歌兒。
【碎片不在你就那麽高興?】
係統的語氣很是平淡。
“是啊,再怎麽說,林初虞現在是鬼魂,我還是要有一段緩衝時間不是?”
【好吧。那宿主你今天是準備去找工作嗎?】
“是啊,我並不覺得寫鬼故事這個工作有什麽好的。”
【可是你就算去外邊找工作,也找不到啊。】
“為什麽?”
【原主的工作就是專門寫鬼故事的小說家,這是她本是的意願和選擇,你隻是借用她的身體,卻不能改變她想寫鬼故事的執念。】
“等會兒……”景瑜仔細想了想,才道:“那原主還想要重新搶迴她那個渣的不行的前男友呢,那我還要去幫她搶?!”
【當然不是,其實原主對於哪個前男友的執念沒有那麽深,相比較那個男人,她更喜歡寫鬼故事,這個是她的職業也是最想做的事情。
至於為什麽就在這裏居住,不過是因為心有不甘罷了,但是發現沒有,原主在這裏租房子隻簽了三個月的合同,也就是她馬上就要走了。】
“那你之前……”
之前不是說原主為了前男友努力寫書,最後猝死了嗎?
係統沉默了一會兒,才語氣古怪的說:【我也是才發現,她看上了另一個男孩子,所以才想變有錢的,那個男人是夜店口碑很好的牛郎,她想把人家贖出來。】
景瑜:“……”
都十一點了,你還不迴去?
“嗯。”
漂亮少年不緊不慢的迴答,從她的不大的書架上抽出一本鬼故事合集出來,開始慢慢翻看起來。
那表情,就跟是在自己家裏一樣,閑適得很。
“統子,他難道就沒有一點在別人家的自覺嗎?不可能沒聽懂我的逐客令?”
【這樣不好嗎?你就可以和碎片有多些時間相處了。】
“一點都不好!半夜三更自己家裏有隻鬼,睡不著!”
百無聊賴的在房間裏轉了幾圈,剛要說話就聽見林初虞嫌棄的聲音。
“你家太小了,你轉個圈晃的我的眼花繚亂,不準再走了,就坐在哪兒!”
說完,還指了指離他不遠處的椅子。
景瑜頓時就被氣笑了。
“你覺得我家小那你就迴你家去,你家大。”
“不要,我家早就呆膩了,像你這種還沒有我的衣帽間大的房間,居然還可以分割成廚房臥室,我覺得比較新奇,想多呆一會兒。”
“……”
這是在拐著彎說她沒錢嗎?
有錢人果然就是不一樣,看見窮人住的房子居然還感到新奇!
有錢人的嗜好就是和別人不同!
“你也知道我家小,所以我現在要睡覺了,你可以走了嗎?”
景瑜努力保持臉上的微笑,才能不至於過去揮一拳頭。
“你睡嘛,我又沒有礙著你,再說了,就你這個小身板,脫光了都沒有二兩肉,我都沒有興趣。”
林初虞的眸光閃了閃,漂亮的眼睛裏全都是濃濃的笑意。
燦爛的欠揍!
女孩氣的胸口不斷起伏,低頭看了看小饅頭,狠狠的轉身就走。
躺在床上,語氣幽怨:“麻煩林少爺走的時候幫我把燈關了,門窗鎖好。”
——
第二天。
景瑜起床沒發現林初虞的身影,頓時心情舒暢,連洗漱的時候都哼著歌兒。
【碎片不在你就那麽高興?】
係統的語氣很是平淡。
“是啊,再怎麽說,林初虞現在是鬼魂,我還是要有一段緩衝時間不是?”
【好吧。那宿主你今天是準備去找工作嗎?】
“是啊,我並不覺得寫鬼故事這個工作有什麽好的。”
【可是你就算去外邊找工作,也找不到啊。】
“為什麽?”
【原主的工作就是專門寫鬼故事的小說家,這是她本是的意願和選擇,你隻是借用她的身體,卻不能改變她想寫鬼故事的執念。】
“等會兒……”景瑜仔細想了想,才道:“那原主還想要重新搶迴她那個渣的不行的前男友呢,那我還要去幫她搶?!”
【當然不是,其實原主對於哪個前男友的執念沒有那麽深,相比較那個男人,她更喜歡寫鬼故事,這個是她的職業也是最想做的事情。
至於為什麽就在這裏居住,不過是因為心有不甘罷了,但是發現沒有,原主在這裏租房子隻簽了三個月的合同,也就是她馬上就要走了。】
“那你之前……”
之前不是說原主為了前男友努力寫書,最後猝死了嗎?
係統沉默了一會兒,才語氣古怪的說:【我也是才發現,她看上了另一個男孩子,所以才想變有錢的,那個男人是夜店口碑很好的牛郎,她想把人家贖出來。】
景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