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boss,乖乖愛(29)
快穿女配:神秘BOSS,太霸道 作者:童涵霜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是我考慮不周,她衣服的確不好,我這就幫她買下城裏的所有衣服。”】
此時此刻,這句話,不約而同的出現在了兩人的腦海裏。
男人冷峻俊美的臉,倨傲的語氣與姿態,霸道的宣誓,仿佛還曆曆在目。
夏藍有些彷徨,悵然若失。
原先她以為,郝嘉對她就算是最好的了,她的那群閨蜜也說,郝嘉是個富家少爺,對她這樣已經算是厚愛了。
那那個女子呢?
她原本以為那個男人隻是隨便說說,可是,他根本就一切都放在了心上。
看著自己身邊一臉震驚的男人,夏藍隻能歎氣。
她為什麽就如同井底之蛙一般,見到一個有錢人就慌忙勾上,季言,季言才是她真正向往的。
花錢從不手軟,而且他有足夠的壕。
跟季言相比,郝嘉就像是個還沒有斷『奶』的孩子一樣,什麽都要請示郝爸爸郝媽媽,根本沒有任何主見可言。
郝嘉心裏也怨。
那個傾城的女子,以前一顆心撲在自己身上的姑娘,居然真的和季言在一起了。
而且,季言還對她那麽好。
郝嘉努力壓下自己心裏的不舒服和自卑,低聲笑道:
“真是誇張,買這麽多衣服,浪費,我才不這麽浪費呢!”
聽著他這等同打臉的話,夏藍挽著他的手險險鬆開,心裏頭別扭的發慌。
她此刻,是這麽的不喜歡,甚至說是反感這個男人。
她是個很物質的女人,雖然郝嘉滿足了她的要求,可是,和路瑤的這一對比,郝嘉做的這些,根本不足為提。
一句廉價的衣服,他就為她買下全城的衣服。
這是怎樣的厚愛?若是身陷其中,又是怎樣的安逸?
夏藍心中向往。
——
“你這麽買這麽多?我穿不完可以捐嗎?”
“你開心就好。”
正在兩人站在店門口悵然若失的時候,一道熟悉的聲音傳來,夏藍與郝嘉兩人不約而同的轉過身。
隻見路瑤一臉甜蜜的靠在季言的懷裏,兩人神態舉止極為親昵,儼然一對情侶。
路瑤今天的裙子很是好看,驚豔無比,讓郝嘉半天緩不過神來。
緩過神來,他微微側頭看了看旁邊對比起來普通多了的夏藍。
為什麽,他當初,會選擇夏藍呢?
看著路瑤嬌美的笑容,郝嘉如是想到。
夏藍看著郝嘉,心裏的隔閡越來越大。
“我們去看化妝品專區吧。”
最後,路瑤與季言兩人走遠後,還是郝嘉上前,牽強的笑著道。
夏藍強顏歡笑:
“好吧,我們去吧。”
說著,兩人就朝著化妝品店而去。
而路瑤與季言,此刻坐在甜品店裏,看著路瑤吃甜甜圈吃的津津有味,季言的心裏全是滿足。
等了二十多年,她終於從他的生命裏出現。
他努力了二十多年,一開始奮鬥的意義就是讓以後的另一半隻能被別人瞻仰,豔羨。
事實上,他做到了。
以前他無數次質疑自己的想法,認為這樣想會不會是錯的。
可是直到她的出現,讓他對那個想法肯定無比。
她是他此生摯愛,他會把一切最好的,都捧到她的麵前。
她,驚豔了他的餘生。
此時此刻,這句話,不約而同的出現在了兩人的腦海裏。
男人冷峻俊美的臉,倨傲的語氣與姿態,霸道的宣誓,仿佛還曆曆在目。
夏藍有些彷徨,悵然若失。
原先她以為,郝嘉對她就算是最好的了,她的那群閨蜜也說,郝嘉是個富家少爺,對她這樣已經算是厚愛了。
那那個女子呢?
她原本以為那個男人隻是隨便說說,可是,他根本就一切都放在了心上。
看著自己身邊一臉震驚的男人,夏藍隻能歎氣。
她為什麽就如同井底之蛙一般,見到一個有錢人就慌忙勾上,季言,季言才是她真正向往的。
花錢從不手軟,而且他有足夠的壕。
跟季言相比,郝嘉就像是個還沒有斷『奶』的孩子一樣,什麽都要請示郝爸爸郝媽媽,根本沒有任何主見可言。
郝嘉心裏也怨。
那個傾城的女子,以前一顆心撲在自己身上的姑娘,居然真的和季言在一起了。
而且,季言還對她那麽好。
郝嘉努力壓下自己心裏的不舒服和自卑,低聲笑道:
“真是誇張,買這麽多衣服,浪費,我才不這麽浪費呢!”
聽著他這等同打臉的話,夏藍挽著他的手險險鬆開,心裏頭別扭的發慌。
她此刻,是這麽的不喜歡,甚至說是反感這個男人。
她是個很物質的女人,雖然郝嘉滿足了她的要求,可是,和路瑤的這一對比,郝嘉做的這些,根本不足為提。
一句廉價的衣服,他就為她買下全城的衣服。
這是怎樣的厚愛?若是身陷其中,又是怎樣的安逸?
夏藍心中向往。
——
“你這麽買這麽多?我穿不完可以捐嗎?”
“你開心就好。”
正在兩人站在店門口悵然若失的時候,一道熟悉的聲音傳來,夏藍與郝嘉兩人不約而同的轉過身。
隻見路瑤一臉甜蜜的靠在季言的懷裏,兩人神態舉止極為親昵,儼然一對情侶。
路瑤今天的裙子很是好看,驚豔無比,讓郝嘉半天緩不過神來。
緩過神來,他微微側頭看了看旁邊對比起來普通多了的夏藍。
為什麽,他當初,會選擇夏藍呢?
看著路瑤嬌美的笑容,郝嘉如是想到。
夏藍看著郝嘉,心裏的隔閡越來越大。
“我們去看化妝品專區吧。”
最後,路瑤與季言兩人走遠後,還是郝嘉上前,牽強的笑著道。
夏藍強顏歡笑:
“好吧,我們去吧。”
說著,兩人就朝著化妝品店而去。
而路瑤與季言,此刻坐在甜品店裏,看著路瑤吃甜甜圈吃的津津有味,季言的心裏全是滿足。
等了二十多年,她終於從他的生命裏出現。
他努力了二十多年,一開始奮鬥的意義就是讓以後的另一半隻能被別人瞻仰,豔羨。
事實上,他做到了。
以前他無數次質疑自己的想法,認為這樣想會不會是錯的。
可是直到她的出現,讓他對那個想法肯定無比。
她是他此生摯愛,他會把一切最好的,都捧到她的麵前。
她,驚豔了他的餘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