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0章 複活之計
詭秘修仙:吾等皆為養料 作者:徒文自苦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你所看到的場景,亦是彼時我成道之後,嚐試進入之後所看到的,自始而終,沒有一絲一毫的變化……”
“等一下。”七澤煙打斷了明彩,祂終於是發現了明彩從一開始引祂到此至今,祂始終感覺到的那一絲絲違和感。
明彩為何一直試圖讓祂相信“真假”?這是沒有必要的,明彩應當清楚,哪怕自己不信,也不會成為明彩的絆腳石。
這很不對勁。
“你究竟想做什麽?”
哪怕一直老東西,老東西地編排,可這是七澤煙首次對明彩提出質疑。
明彩先是一愣,隨後露出了一絲笑容:“你終於學會對我提出質疑了。”
有時候,什麽都信,也意味著什麽都不信,隻有將信將疑,才會在信與不信間,對明彩隱藏的那部分內容產生好奇心。
自己發現的,才是“真”的。
“自我成道以來,死於我手的大羅,有兵主,鬱華,冥河,西母以及十觀,隻是離我的大計差的太多,我需要幫助。”明彩樂嗬嗬地說著令七澤煙毛骨悚然的話,“所以我才選中了你啊,你為萬川雲氣,七澤煙霞,不過是一個現象,若是沒有我,你怕是連化形都難,如何能坐得水君之位,成大羅果。”
“你很聽話,但是太聽話了,所以我不得不想法子讓你稍稍質疑我一些,不過這個度不是很好把握。”
七澤煙冷汗直冒,明彩的這句話信息量實在是太多了,旁的不說,兵主的隕落祂也知道,眼珠子真人更是亡於祂手,可剩下三個,那就一個比一個恐怖了。
首先是冥河,冥河老祖不是成道失敗,成了【冥河】嗎,祂是個現象啊,是媧皇座下的冥土,可以勾連諸有,以造輪迴的現象【冥河】!
怎麽在明彩口中,是成道之後為祂所殺的呢?
而鬱華,鬱華子不是還在嗎?更是當今在世大羅之一啊。
而西母,更是屢次被阻道,哪裏成過?
老東西是得了失心瘋不成?
無視七澤煙險些要把眼珠子給瞪出來的震驚模樣,明彩自顧自地繼續輸出,衝擊七澤煙對過往的認知。
“這具肉身已經死了,唯有大羅級數的相融,方有可能將已經死去的部分喚醒,這一點,已做過試驗,是可以肯定的。”
“我以兵主為骨,冥河為血,十觀為眼,剝了西母的皮,抽了鬱華的筋,可還不夠,你覺得,我意在何為?”
七澤煙蹭蹭後退了兩步,若非祂沒有汗腺,現在恐怕已經汗如雨下了吧?
接著祂猛地扭頭,又雙叒叕看向身旁一動不動的“真實之人”的頭顱,此時的祂再次看向這大半顆頭顱,哪裏還會覺得這東西是真的死了?
退一萬步講,哪怕這東西是真的死了,可被明彩盯上,哪裏還會沒有醒來的機會?更何況,兇殘如明彩,已經收集了不少部件。
自己,不會也是其中一個部件吧?
七澤煙曾經遇到不少這樣的瘋子,讓自己的弟子與自己融為一體,說是與自己同在,這是恩賜。
七澤煙從未想過,自己也會成為這樣的“弟子”啊?
明彩作為親手將明彩自萬川雲氣,七澤煙霞化作一隻雲鴿,又助其化形,亦師亦父的存在,哪裏會不知道祂在想什麽?
“你放心,虎毒尚且不食子,你未在我計劃之中。”
你說就這麽一句話,七澤煙信嗎?七澤煙不信。
惹得明彩不得不撫了撫額,祂雖希望七澤煙能適當地質疑祂,可若是過了頭,還真是讓祂有些頭痛。
“你自己也試了,吾等‘虛假之人’,承受不住‘真實’的傾軋,唯有‘真實之身’才行,而眼前就有一具‘真實之身’,我又有什麽理由不進行嚐試呢?”明彩振振有詞道,“我要複活祂!”
“時至今日,我尚缺肉胎,五髒,六腑,但可供選擇的同道卻不多了。”
“小七,你的一切是我親手造就的,你要助我!”
明彩的話似乎很有道理,換作是七澤煙,祂會放棄邁入所謂“真實”的機會嗎?自然是不會的。
隻是,這裏麵有一個很大的漏洞,聽明彩此言,似乎是將寶壓在了祂的身上,一個有觀無觀真人還不夠,祂要七澤煙助祂拿下更多的同道,為這具前所未有的“真實之身”添磚加瓦。
但是,明彩了解祂,祂又何嚐不了解明彩呢?這老東西會將希望寄托在自己身上嗎?
答案是肯定的,不會。
更何況,一具人身,其中百分之七十以上可都是水,這一點作為水君的祂,再清楚不過,祂昔日,正是以此,將先天道體定義為水族,並借此以水涵蓋諸有,詮釋了一切,摘了那顆道果。
哪怕有冥河作為“真實之身”的血脈,占去了一部分的“水”,可剩下那些卻也不在少數。
七澤煙甚至懷疑,明彩昔日選中作為萬川雲氣,七澤煙霞的自己,恐怕便是在為自己摘得水君道果,有資格滋潤“真實之身”做準備了。
七澤煙的確感激明彩,感謝祂點化自己,讓自己從一團作為奇觀的霞霧,成為如今的水君,因而一直以來都唯明彩馬首是瞻。
可這不代表七澤煙願意替明彩去死,成為明彩的一部分啊!
對於祂們而言,比之“失道”更恐怖的,就是“失我”,要知道,修行的第一步,就是“尋我”,真仙為萬世根基,這“真我”一步,更是其中頂頂關鍵的,隻有真我顯化,才代表真仙完美成就,自此脫了劫數,有了在輪迴之中,保有宿慧,可以再來一次的資格。
而融入明彩這具“真實之身”,成為明彩的一部分,很明顯,是不會有再來一次的機會了。
“你要我做什麽?”七澤煙強壓住紛亂的心緒,語氣平淡如常,如今沾染了一絲“真實”的祂有信心哪怕這是化身,明彩也不可能知道祂的心思了。
祂畢竟是大羅成就,想要控製自己的神情,那是連明彩也看不出分毫的。
“等一下。”七澤煙打斷了明彩,祂終於是發現了明彩從一開始引祂到此至今,祂始終感覺到的那一絲絲違和感。
明彩為何一直試圖讓祂相信“真假”?這是沒有必要的,明彩應當清楚,哪怕自己不信,也不會成為明彩的絆腳石。
這很不對勁。
“你究竟想做什麽?”
哪怕一直老東西,老東西地編排,可這是七澤煙首次對明彩提出質疑。
明彩先是一愣,隨後露出了一絲笑容:“你終於學會對我提出質疑了。”
有時候,什麽都信,也意味著什麽都不信,隻有將信將疑,才會在信與不信間,對明彩隱藏的那部分內容產生好奇心。
自己發現的,才是“真”的。
“自我成道以來,死於我手的大羅,有兵主,鬱華,冥河,西母以及十觀,隻是離我的大計差的太多,我需要幫助。”明彩樂嗬嗬地說著令七澤煙毛骨悚然的話,“所以我才選中了你啊,你為萬川雲氣,七澤煙霞,不過是一個現象,若是沒有我,你怕是連化形都難,如何能坐得水君之位,成大羅果。”
“你很聽話,但是太聽話了,所以我不得不想法子讓你稍稍質疑我一些,不過這個度不是很好把握。”
七澤煙冷汗直冒,明彩的這句話信息量實在是太多了,旁的不說,兵主的隕落祂也知道,眼珠子真人更是亡於祂手,可剩下三個,那就一個比一個恐怖了。
首先是冥河,冥河老祖不是成道失敗,成了【冥河】嗎,祂是個現象啊,是媧皇座下的冥土,可以勾連諸有,以造輪迴的現象【冥河】!
怎麽在明彩口中,是成道之後為祂所殺的呢?
而鬱華,鬱華子不是還在嗎?更是當今在世大羅之一啊。
而西母,更是屢次被阻道,哪裏成過?
老東西是得了失心瘋不成?
無視七澤煙險些要把眼珠子給瞪出來的震驚模樣,明彩自顧自地繼續輸出,衝擊七澤煙對過往的認知。
“這具肉身已經死了,唯有大羅級數的相融,方有可能將已經死去的部分喚醒,這一點,已做過試驗,是可以肯定的。”
“我以兵主為骨,冥河為血,十觀為眼,剝了西母的皮,抽了鬱華的筋,可還不夠,你覺得,我意在何為?”
七澤煙蹭蹭後退了兩步,若非祂沒有汗腺,現在恐怕已經汗如雨下了吧?
接著祂猛地扭頭,又雙叒叕看向身旁一動不動的“真實之人”的頭顱,此時的祂再次看向這大半顆頭顱,哪裏還會覺得這東西是真的死了?
退一萬步講,哪怕這東西是真的死了,可被明彩盯上,哪裏還會沒有醒來的機會?更何況,兇殘如明彩,已經收集了不少部件。
自己,不會也是其中一個部件吧?
七澤煙曾經遇到不少這樣的瘋子,讓自己的弟子與自己融為一體,說是與自己同在,這是恩賜。
七澤煙從未想過,自己也會成為這樣的“弟子”啊?
明彩作為親手將明彩自萬川雲氣,七澤煙霞化作一隻雲鴿,又助其化形,亦師亦父的存在,哪裏會不知道祂在想什麽?
“你放心,虎毒尚且不食子,你未在我計劃之中。”
你說就這麽一句話,七澤煙信嗎?七澤煙不信。
惹得明彩不得不撫了撫額,祂雖希望七澤煙能適當地質疑祂,可若是過了頭,還真是讓祂有些頭痛。
“你自己也試了,吾等‘虛假之人’,承受不住‘真實’的傾軋,唯有‘真實之身’才行,而眼前就有一具‘真實之身’,我又有什麽理由不進行嚐試呢?”明彩振振有詞道,“我要複活祂!”
“時至今日,我尚缺肉胎,五髒,六腑,但可供選擇的同道卻不多了。”
“小七,你的一切是我親手造就的,你要助我!”
明彩的話似乎很有道理,換作是七澤煙,祂會放棄邁入所謂“真實”的機會嗎?自然是不會的。
隻是,這裏麵有一個很大的漏洞,聽明彩此言,似乎是將寶壓在了祂的身上,一個有觀無觀真人還不夠,祂要七澤煙助祂拿下更多的同道,為這具前所未有的“真實之身”添磚加瓦。
但是,明彩了解祂,祂又何嚐不了解明彩呢?這老東西會將希望寄托在自己身上嗎?
答案是肯定的,不會。
更何況,一具人身,其中百分之七十以上可都是水,這一點作為水君的祂,再清楚不過,祂昔日,正是以此,將先天道體定義為水族,並借此以水涵蓋諸有,詮釋了一切,摘了那顆道果。
哪怕有冥河作為“真實之身”的血脈,占去了一部分的“水”,可剩下那些卻也不在少數。
七澤煙甚至懷疑,明彩昔日選中作為萬川雲氣,七澤煙霞的自己,恐怕便是在為自己摘得水君道果,有資格滋潤“真實之身”做準備了。
七澤煙的確感激明彩,感謝祂點化自己,讓自己從一團作為奇觀的霞霧,成為如今的水君,因而一直以來都唯明彩馬首是瞻。
可這不代表七澤煙願意替明彩去死,成為明彩的一部分啊!
對於祂們而言,比之“失道”更恐怖的,就是“失我”,要知道,修行的第一步,就是“尋我”,真仙為萬世根基,這“真我”一步,更是其中頂頂關鍵的,隻有真我顯化,才代表真仙完美成就,自此脫了劫數,有了在輪迴之中,保有宿慧,可以再來一次的資格。
而融入明彩這具“真實之身”,成為明彩的一部分,很明顯,是不會有再來一次的機會了。
“你要我做什麽?”七澤煙強壓住紛亂的心緒,語氣平淡如常,如今沾染了一絲“真實”的祂有信心哪怕這是化身,明彩也不可能知道祂的心思了。
祂畢竟是大羅成就,想要控製自己的神情,那是連明彩也看不出分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