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章 代開箱與收購 & 前往樂園競技場的兩個目的
秩序樂園,我無限加點 作者:古神支配者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買下基礎被動·智之源的技能卷軸,並跟經理商量完關於代開箱的事情後,慕北就離開了通銷商會的分部。
在離開之前,慕北將自己儲物空間內的所有寶箱都交給了經理,而經理負責將這些寶箱交給通銷商會的那位6階最強幸運係契約者。
待這位幸運係契約者開完所有寶箱後,經理便會通過郵件的形式,把獲得的所有物品寄給慕北。
如此,就不用慕北再跑來一趟通銷商會的分部了,省時且高效。
要提一嘴,這裏“所有寶箱”僅指代擊殺世界土著生物掉落的寶箱,並不包含殺戮卡片與殺戮寶箱。
因為殺戮卡片隻能由擊殺者,或擊殺者的從者或召喚物單位開啟,沒有辦法讓別人代開;
至於殺戮寶箱,則是因為這類寶箱內的物資都是固定的;
冒險團在被團滅時,團隊儲物空間內有什麽東西,殺戮寶箱就會開出什麽東西,與開啟者的幸運屬性無關。
除此之外,在離開之前,經理最後還跟慕北提出:
通銷商會這邊願意以10倍的市場價,收購這些來自暗靈星的寶箱開出來的物品!
這背後的原因也很簡單——
暗靈星已經被逆熵體給糟蹋成如今這副文明破滅,生靈凋敝的模樣;
因此,這些來自暗靈星的寶箱內開出來的物品,在某種意義上就成了絕版,以後都不會再有了。
比如,聖騎士套裝,禁衛騎士套裝,白袍牧師套裝,和暗靈獵手套裝等。
以上,便是通銷商會願意以10倍於市場價的價格,收購慕北手中的“絕版貨”的次要原因。
沒錯,這隻是次要原因。
盡管慕北手中的相關裝備,道具和技能卷軸是絕版貨,可由於暗靈星本身也不是什麽很厲害的3階世界;
畢竟,這個世界的難度等級隻有lv.22;
所以,這些絕版貨本身的價值也不那麽地很高,10倍市場價還是過高了,通銷商會此舉是會虧錢的。
通銷商會之所以會這麽做的主要原因其實更簡單——
為了交好慕北,這個升階時可以連跳兩階,並在區區3階之時就有能力滅世的契約者。
或許有人心中會生出這樣疑問:
既然為了交好慕北,那通銷商會為何不用20倍,甚至是30倍的市場價,收購其手中的絕版貨呢?
絕大部分的裝備,道具與技能卷軸的市場價,大都在其迴收價格的3倍到7倍之間;
市場價再翻十倍後,便是其迴收價格的30倍到70倍之間。
這種程度大致就已經到了這些裝備,道具與技能卷軸的售價範圍上限了。
再高的話,就會超出《初始條例》中“等價交換”規則所容許的範圍。
像基礎被動卷軸這種東西,終歸是少數中的少數,特例中的特例。
因此,不是通銷商會不想以更高的收購價向慕北釋放更多的善意,而是壓根就不能這麽做。
總之,對於經理最後的提議,慕北當然是選擇欣然接受。畢竟,這10倍於市場價的收購價也沒理由不接受啊。
離開,通銷商會的分部後,慕北便立刻動身前往樂園競技場。
這是慕北為了讓資源利用的效率最大化,而做出的決策。
因為,隨著慕北升階為3階契約者,在1階的時獲得的稱號·競技天王,已經失效了。
——
稱號名稱:競技天王(1階)
稱號類型:成就\/成長稱號
稱號效果:提高你的實際權限等級;向秩序樂園直接購買材料,以及使用屬性強化倉,技能升級倉等基礎設施時,你僅需支付費用90%的費用。
成長方式:獲得更高階的樂園競技場的首位。
(提示:因該稱號與你的位階不匹配,現已失效。)
稱號評價:現在,去拿下3階樂園競技場的首位吧!
——
稱號·競技天王的失效,便意味著:
慕北在重新獲得3階的競技天王稱號之前,使用樂園內基礎設施與購買材料的費用折扣沒了。
所以,在開始提升自己之前,慕北必須先去一趟樂園競技場,拿到3階的競技天王稱號。
在慕北看來,以自己現在的實力,哪怕還有一大堆資源沒轉化成實力,獲得3階的競技天王稱號也隻是一個時間問題。
半個多月前的慕北,殺像神之分身這樣的3階世界級boss單位,都是一兩招的事情。
而麵對那些3階的契約者,現在的自己殺起來豈不跟殺雞一樣嘛。
就是不知,在奪得3階競技場之首的過程中,會不會遇到些驚喜了。
比如,受到一些之前沒受到過的類別的傷害。
這樣,就能通過「適應進化」獲得新的衍生能力,以增加對應傷害的抗性。
暗靈星上,關於世界化身與「界雷抗性」的事情,仍讓慕北記憶猶新:
要是在被暗靈星的界雷劈到之前,慕北已經有了一定的「界雷抗性」;
那麽,暗靈星的世界意識化身在慕北麵前,是根本翻不起任何浪花的。
因此,慕北認為,利用「適應進化」提前防患於未然,是一件很有必要去做的事情。
所以,在直到下一個世界進度前的時間規劃中,慕北準備利用「適應進化」獲得盡可能多的新衍生能力。
至於如何辦到,慕北首先想到的途徑是——
通過樂園競技場與別的契約者競技。
於是,慕北準備給匹配到自己的契約者幾秒到十幾秒不等的時間。
在此期間,慕北不會動手,而麵對來自對手的攻擊時,也不會躲避。
除此之外,慕北還會主動地大幅削弱自己的身體防禦能力,免得對手無法對自己造成任何傷害。
畢竟,利用「適應進化」獲得新衍生能力的前提,是受到傷害。
至於這麽做的話,會不會不小心使自己輸掉競技,慕北表示根本就不帶擔心的。
就那些螻蟻般的存在,也配贏自己?
外公教過慕北,做事的時候應該實事求是。
而以上結論,就是慕北借助mubei-2.0的大數據搜索能力,在對比完自己的數值與同階契約者的眾數和平均數值之後,實事求是地得出來的。
到了同台競技的時候,慕北隻希望自己的對手在對自己造成有效傷害之前,別被「熵增之力」的反傷給直接弄死,亦或是被自己給嚇死。
慕北的外公跟慕北說過:
天下英傑無數,不要小覷任何人。
不過,慕北的外公還跟慕北說過:
他的話隻能算作經驗,而非真理。
因此,外公讓慕北不必,也不能將他的人生經驗奉為圭臬。(注)
現在,慕北再度想起自己外公那句“不要小覷任何人”的話時,覺得自己外公說得或許有些過於絕對了。
自己的注意力資源是有限的,而有限的資源,理應投入到那些迴報率更高的事情上。
就像,人不會過度地去關注一隻自己隨時可以碾死的螻蟻一樣。
要知道,時間和注意力這種無形的成本也是成本。
根據阿菱看到自己後san值狂掉的遭遇,慕北大膽地預測:
樂園競技場裏的那些3階契約者,至少有一半連直視自己的能力都沒有。
(順帶一提,離開通銷商會分部後,慕北現在的魅力屬性已經滑落到-19.8了。
在現在的慕北看來,那些連直視自己都無法做到的人,可不就跟螻蟻沒啥兩樣嗎?
而對於這種螻蟻般的存在,又憑啥值得自己去投入更多的注意力資源呢?
……
(關於“奉為圭臬”,在本章作者有話說有具體解釋。)
在離開之前,慕北將自己儲物空間內的所有寶箱都交給了經理,而經理負責將這些寶箱交給通銷商會的那位6階最強幸運係契約者。
待這位幸運係契約者開完所有寶箱後,經理便會通過郵件的形式,把獲得的所有物品寄給慕北。
如此,就不用慕北再跑來一趟通銷商會的分部了,省時且高效。
要提一嘴,這裏“所有寶箱”僅指代擊殺世界土著生物掉落的寶箱,並不包含殺戮卡片與殺戮寶箱。
因為殺戮卡片隻能由擊殺者,或擊殺者的從者或召喚物單位開啟,沒有辦法讓別人代開;
至於殺戮寶箱,則是因為這類寶箱內的物資都是固定的;
冒險團在被團滅時,團隊儲物空間內有什麽東西,殺戮寶箱就會開出什麽東西,與開啟者的幸運屬性無關。
除此之外,在離開之前,經理最後還跟慕北提出:
通銷商會這邊願意以10倍的市場價,收購這些來自暗靈星的寶箱開出來的物品!
這背後的原因也很簡單——
暗靈星已經被逆熵體給糟蹋成如今這副文明破滅,生靈凋敝的模樣;
因此,這些來自暗靈星的寶箱內開出來的物品,在某種意義上就成了絕版,以後都不會再有了。
比如,聖騎士套裝,禁衛騎士套裝,白袍牧師套裝,和暗靈獵手套裝等。
以上,便是通銷商會願意以10倍於市場價的價格,收購慕北手中的“絕版貨”的次要原因。
沒錯,這隻是次要原因。
盡管慕北手中的相關裝備,道具和技能卷軸是絕版貨,可由於暗靈星本身也不是什麽很厲害的3階世界;
畢竟,這個世界的難度等級隻有lv.22;
所以,這些絕版貨本身的價值也不那麽地很高,10倍市場價還是過高了,通銷商會此舉是會虧錢的。
通銷商會之所以會這麽做的主要原因其實更簡單——
為了交好慕北,這個升階時可以連跳兩階,並在區區3階之時就有能力滅世的契約者。
或許有人心中會生出這樣疑問:
既然為了交好慕北,那通銷商會為何不用20倍,甚至是30倍的市場價,收購其手中的絕版貨呢?
絕大部分的裝備,道具與技能卷軸的市場價,大都在其迴收價格的3倍到7倍之間;
市場價再翻十倍後,便是其迴收價格的30倍到70倍之間。
這種程度大致就已經到了這些裝備,道具與技能卷軸的售價範圍上限了。
再高的話,就會超出《初始條例》中“等價交換”規則所容許的範圍。
像基礎被動卷軸這種東西,終歸是少數中的少數,特例中的特例。
因此,不是通銷商會不想以更高的收購價向慕北釋放更多的善意,而是壓根就不能這麽做。
總之,對於經理最後的提議,慕北當然是選擇欣然接受。畢竟,這10倍於市場價的收購價也沒理由不接受啊。
離開,通銷商會的分部後,慕北便立刻動身前往樂園競技場。
這是慕北為了讓資源利用的效率最大化,而做出的決策。
因為,隨著慕北升階為3階契約者,在1階的時獲得的稱號·競技天王,已經失效了。
——
稱號名稱:競技天王(1階)
稱號類型:成就\/成長稱號
稱號效果:提高你的實際權限等級;向秩序樂園直接購買材料,以及使用屬性強化倉,技能升級倉等基礎設施時,你僅需支付費用90%的費用。
成長方式:獲得更高階的樂園競技場的首位。
(提示:因該稱號與你的位階不匹配,現已失效。)
稱號評價:現在,去拿下3階樂園競技場的首位吧!
——
稱號·競技天王的失效,便意味著:
慕北在重新獲得3階的競技天王稱號之前,使用樂園內基礎設施與購買材料的費用折扣沒了。
所以,在開始提升自己之前,慕北必須先去一趟樂園競技場,拿到3階的競技天王稱號。
在慕北看來,以自己現在的實力,哪怕還有一大堆資源沒轉化成實力,獲得3階的競技天王稱號也隻是一個時間問題。
半個多月前的慕北,殺像神之分身這樣的3階世界級boss單位,都是一兩招的事情。
而麵對那些3階的契約者,現在的自己殺起來豈不跟殺雞一樣嘛。
就是不知,在奪得3階競技場之首的過程中,會不會遇到些驚喜了。
比如,受到一些之前沒受到過的類別的傷害。
這樣,就能通過「適應進化」獲得新的衍生能力,以增加對應傷害的抗性。
暗靈星上,關於世界化身與「界雷抗性」的事情,仍讓慕北記憶猶新:
要是在被暗靈星的界雷劈到之前,慕北已經有了一定的「界雷抗性」;
那麽,暗靈星的世界意識化身在慕北麵前,是根本翻不起任何浪花的。
因此,慕北認為,利用「適應進化」提前防患於未然,是一件很有必要去做的事情。
所以,在直到下一個世界進度前的時間規劃中,慕北準備利用「適應進化」獲得盡可能多的新衍生能力。
至於如何辦到,慕北首先想到的途徑是——
通過樂園競技場與別的契約者競技。
於是,慕北準備給匹配到自己的契約者幾秒到十幾秒不等的時間。
在此期間,慕北不會動手,而麵對來自對手的攻擊時,也不會躲避。
除此之外,慕北還會主動地大幅削弱自己的身體防禦能力,免得對手無法對自己造成任何傷害。
畢竟,利用「適應進化」獲得新衍生能力的前提,是受到傷害。
至於這麽做的話,會不會不小心使自己輸掉競技,慕北表示根本就不帶擔心的。
就那些螻蟻般的存在,也配贏自己?
外公教過慕北,做事的時候應該實事求是。
而以上結論,就是慕北借助mubei-2.0的大數據搜索能力,在對比完自己的數值與同階契約者的眾數和平均數值之後,實事求是地得出來的。
到了同台競技的時候,慕北隻希望自己的對手在對自己造成有效傷害之前,別被「熵增之力」的反傷給直接弄死,亦或是被自己給嚇死。
慕北的外公跟慕北說過:
天下英傑無數,不要小覷任何人。
不過,慕北的外公還跟慕北說過:
他的話隻能算作經驗,而非真理。
因此,外公讓慕北不必,也不能將他的人生經驗奉為圭臬。(注)
現在,慕北再度想起自己外公那句“不要小覷任何人”的話時,覺得自己外公說得或許有些過於絕對了。
自己的注意力資源是有限的,而有限的資源,理應投入到那些迴報率更高的事情上。
就像,人不會過度地去關注一隻自己隨時可以碾死的螻蟻一樣。
要知道,時間和注意力這種無形的成本也是成本。
根據阿菱看到自己後san值狂掉的遭遇,慕北大膽地預測:
樂園競技場裏的那些3階契約者,至少有一半連直視自己的能力都沒有。
(順帶一提,離開通銷商會分部後,慕北現在的魅力屬性已經滑落到-19.8了。
在現在的慕北看來,那些連直視自己都無法做到的人,可不就跟螻蟻沒啥兩樣嗎?
而對於這種螻蟻般的存在,又憑啥值得自己去投入更多的注意力資源呢?
……
(關於“奉為圭臬”,在本章作者有話說有具體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