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3章 跟隨者的操作
狼人殺,覺醒女巫,毀滅世界! 作者:小聖本尊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楊誌凱淡淡開口的說道:“那麽,這樣的話,7號在警下的,先不說7號是不是狼吧,左置位就4號一個石像鬼,那麽右置位10個牌裏麵開四個狼?”
“11號是個暗戀者,我13號是個好人牌啊,身份也沒必要今天給你拍,你12號是狼的概率,很大啊!”
“並且,你點都不點後置位的疑是狼坑,哪怕你輕踩一下我13還是14也好,而且,你不是說你要按照10號的話去走嗎?10號說了讓狐狸去開這樣,11號是暗戀者,你12號如果是個好人牌的話,你就不盤我13號會不會是個狼?哪怕我是不發言的,但是以位置格局來看,以你對10號玩家的邏輯來盤,難道不是得這樣的嗎?”
“但是你12號,卻都提也不提,說也不說的,你能是個好人牌?”
楊誌凱的這一方發言,可謂是把12號玩家陳岩給踩進去狼坑土裏去了。
直接,就把12號給打成了一個定狼死狼!!
“嗯,12號一個狼找到了,4和6開一個狼,目前不能去定義,左置位的話,我也沒能聽得出什麽來,另外的三個狼,如果警下三個牌會開最少一個的情況下,場上的後麵14到20,起碼要開2個,如果警下不開狼的花,那麽就要開3個!”
“兩個預言家吧,以警徽流來聊,我感覺4號更像,6號不如於4號,但是以總體而言,我感覺都是半斤八兩,一樣有大力度。”
“我就先過了吧,聽聽隔壁的14號玩家有什麽見解?”
楊誌凱就過麥了。
在他狼人視覺裏,14號不是狼人陣營的,要不是好人,要不是第四方第五方。
而14號玩家……
就是第五方陣營的!!
【14號玩家請發言!】
14號跟隨者玩家,黃河戰隊林宇,瞥了一眼楊誌凱,語氣平淡的說道:“14號玩家發言啊,好人牌一張啊,其實我覺得13號玩家說得對吧,12號如果是按照10號玩家的邏輯去盤,那麽12號就大概率得拿一張狼牌的,今天的輪次,自然是要去走狼咯,除非能找到那張咒狐牌和獵殺者,但是10號玩家似乎沒有給出什麽信息啊?”
“又或者說,10號玩家目前還沒有能抿出來,也是有可能的!”
林宇淡淡開口說道,他自然是要護住林天的咯,一張跟隨者牌,跟暗戀者差不多,隻是屬於暗戀者中的神牌而已,跟隨者跟隨到了獵殺者,那就牛逼了,這一把遊戲,等於是兩個獵殺者!
當然了,跟隨者跟暗戀者一樣,能毒殺,抗推,刀死,能在夜間不吃除了預言家和狐狸以外任何技能的牌,也就是個咒狐和獵殺者這兩張牌了。
“兩個預言家吧,就先留著吧,狼人也忌憚獵殺者和咒狐的,所以起碼4和6,不管誰是真的預言家,誰是個狼,都不能去走,除非他們自爆,又或者是不想玩了認推這樣,要不然就隻能一直留著,沒辦法,這個板子就是得這樣才行。”
“哦對了,獵殺者如果去刀預言家的話,那也是一個麻煩啊!”
林宇皺起了眉頭,這對於好人來說,的確是個麻煩,狼人是有狼刀,而且還有血夜教徒,血夜教徒自爆後,除了狼人之外的一切陣營玩家技能,全部都會被封印!!
林天看著林宇的模樣,心裏也是忍俊不禁。
瞧你這說的,好像你就是那個好人牌一樣。
你特麽的,都是個第五方陣營的玩家!
“我覺得吧,得第一天就開始找獵殺者,雖然咒狐很重要,但是獵殺者才是更加重要的,而前置位……”
“1到9號這9張牌裏,10號玩家說沒有抿出什麽,需要再聽聽?”
“那麽,我想再聽一下,10號玩家聽了全場發言之後,還能聽出什麽不,兩輪發言了啊10號玩家,以你的配置,不會聽不出什麽的吧?”
林宇這算是話裏有話啊!
直接就暗中給林天邸話了。
林天心裏罵罵咧咧。
你這是跟隨者嗎?
玩毛呢你??
“找狼不難,難得就是在於,咒狐和獵殺者,獵殺者才是更加主要的,畢竟獵殺者可以夜間獵殺,而咒狐是可以慢一點去推掉的……”
“好了,我就聊到這裏了,時間也差不多了我就先過了,你們後麵的去聊!”
過麥!
不得不說,林宇這一大堆聊得,可真的是跟沒有聊一樣。
看似聊了很多,實際上,就特麽的是個屁!
那麽,你覺得,今天這個輪次,要去走誰好呢?!
【15號玩家請發言!】
15號平民牌玩家,天美戰隊範愛玲,深吸了口氣,語氣戲謔的說道:“那你14號聊了那麽多,你倒是說說,咒狐和獵殺者,是哪個啊?”
“點又不敢點,踩又不敢踩的一張牌,你能說什麽啊?說了這麽一大堆,你該不會是那個獵殺者吧?”
“我聽得出你的語氣之中有興奮,我感覺你有可能是個獵殺者,因為咒狐牌不會有你這種語氣的!”
誒嘿!
這個15號玩家,還真的抿對了一半!
但林宇絲毫不怕。
哪怕他是獵殺者,那又如何?
查驗是查驗不出局的,狐狸,預言家都無法查驗他出局,隻有出局技能才能讓他出局,就跟暗戀者沒什麽區別,唯一的區別就是,能用技能,而暗戀者無法使用技能。
“我覺得,14號像是個獵殺者,狐狸今晚去開12,13,14吧,我覺得能有驚喜!”
範愛玲冷聲開口的說道。
“以10號玩家的發言來抿吧,我建議去開12,13,14號,大概率是1213有問題,但是我聽著14號像是個獵殺者牌!”
“10號玩家沒有聽到後麵玩家的發言,所以我覺得,他無法去判斷後置位的牌是什麽才對!”
(林天:(#^.^#)可我就是知道哇!)
範愛玲繼續說:“今天,我覺得可以走14!”
“11號是個暗戀者,我13號是個好人牌啊,身份也沒必要今天給你拍,你12號是狼的概率,很大啊!”
“並且,你點都不點後置位的疑是狼坑,哪怕你輕踩一下我13還是14也好,而且,你不是說你要按照10號的話去走嗎?10號說了讓狐狸去開這樣,11號是暗戀者,你12號如果是個好人牌的話,你就不盤我13號會不會是個狼?哪怕我是不發言的,但是以位置格局來看,以你對10號玩家的邏輯來盤,難道不是得這樣的嗎?”
“但是你12號,卻都提也不提,說也不說的,你能是個好人牌?”
楊誌凱的這一方發言,可謂是把12號玩家陳岩給踩進去狼坑土裏去了。
直接,就把12號給打成了一個定狼死狼!!
“嗯,12號一個狼找到了,4和6開一個狼,目前不能去定義,左置位的話,我也沒能聽得出什麽來,另外的三個狼,如果警下三個牌會開最少一個的情況下,場上的後麵14到20,起碼要開2個,如果警下不開狼的花,那麽就要開3個!”
“兩個預言家吧,以警徽流來聊,我感覺4號更像,6號不如於4號,但是以總體而言,我感覺都是半斤八兩,一樣有大力度。”
“我就先過了吧,聽聽隔壁的14號玩家有什麽見解?”
楊誌凱就過麥了。
在他狼人視覺裏,14號不是狼人陣營的,要不是好人,要不是第四方第五方。
而14號玩家……
就是第五方陣營的!!
【14號玩家請發言!】
14號跟隨者玩家,黃河戰隊林宇,瞥了一眼楊誌凱,語氣平淡的說道:“14號玩家發言啊,好人牌一張啊,其實我覺得13號玩家說得對吧,12號如果是按照10號玩家的邏輯去盤,那麽12號就大概率得拿一張狼牌的,今天的輪次,自然是要去走狼咯,除非能找到那張咒狐牌和獵殺者,但是10號玩家似乎沒有給出什麽信息啊?”
“又或者說,10號玩家目前還沒有能抿出來,也是有可能的!”
林宇淡淡開口說道,他自然是要護住林天的咯,一張跟隨者牌,跟暗戀者差不多,隻是屬於暗戀者中的神牌而已,跟隨者跟隨到了獵殺者,那就牛逼了,這一把遊戲,等於是兩個獵殺者!
當然了,跟隨者跟暗戀者一樣,能毒殺,抗推,刀死,能在夜間不吃除了預言家和狐狸以外任何技能的牌,也就是個咒狐和獵殺者這兩張牌了。
“兩個預言家吧,就先留著吧,狼人也忌憚獵殺者和咒狐的,所以起碼4和6,不管誰是真的預言家,誰是個狼,都不能去走,除非他們自爆,又或者是不想玩了認推這樣,要不然就隻能一直留著,沒辦法,這個板子就是得這樣才行。”
“哦對了,獵殺者如果去刀預言家的話,那也是一個麻煩啊!”
林宇皺起了眉頭,這對於好人來說,的確是個麻煩,狼人是有狼刀,而且還有血夜教徒,血夜教徒自爆後,除了狼人之外的一切陣營玩家技能,全部都會被封印!!
林天看著林宇的模樣,心裏也是忍俊不禁。
瞧你這說的,好像你就是那個好人牌一樣。
你特麽的,都是個第五方陣營的玩家!
“我覺得吧,得第一天就開始找獵殺者,雖然咒狐很重要,但是獵殺者才是更加重要的,而前置位……”
“1到9號這9張牌裏,10號玩家說沒有抿出什麽,需要再聽聽?”
“那麽,我想再聽一下,10號玩家聽了全場發言之後,還能聽出什麽不,兩輪發言了啊10號玩家,以你的配置,不會聽不出什麽的吧?”
林宇這算是話裏有話啊!
直接就暗中給林天邸話了。
林天心裏罵罵咧咧。
你這是跟隨者嗎?
玩毛呢你??
“找狼不難,難得就是在於,咒狐和獵殺者,獵殺者才是更加主要的,畢竟獵殺者可以夜間獵殺,而咒狐是可以慢一點去推掉的……”
“好了,我就聊到這裏了,時間也差不多了我就先過了,你們後麵的去聊!”
過麥!
不得不說,林宇這一大堆聊得,可真的是跟沒有聊一樣。
看似聊了很多,實際上,就特麽的是個屁!
那麽,你覺得,今天這個輪次,要去走誰好呢?!
【15號玩家請發言!】
15號平民牌玩家,天美戰隊範愛玲,深吸了口氣,語氣戲謔的說道:“那你14號聊了那麽多,你倒是說說,咒狐和獵殺者,是哪個啊?”
“點又不敢點,踩又不敢踩的一張牌,你能說什麽啊?說了這麽一大堆,你該不會是那個獵殺者吧?”
“我聽得出你的語氣之中有興奮,我感覺你有可能是個獵殺者,因為咒狐牌不會有你這種語氣的!”
誒嘿!
這個15號玩家,還真的抿對了一半!
但林宇絲毫不怕。
哪怕他是獵殺者,那又如何?
查驗是查驗不出局的,狐狸,預言家都無法查驗他出局,隻有出局技能才能讓他出局,就跟暗戀者沒什麽區別,唯一的區別就是,能用技能,而暗戀者無法使用技能。
“我覺得,14號像是個獵殺者,狐狸今晚去開12,13,14吧,我覺得能有驚喜!”
範愛玲冷聲開口的說道。
“以10號玩家的發言來抿吧,我建議去開12,13,14號,大概率是1213有問題,但是我聽著14號像是個獵殺者牌!”
“10號玩家沒有聽到後麵玩家的發言,所以我覺得,他無法去判斷後置位的牌是什麽才對!”
(林天:(#^.^#)可我就是知道哇!)
範愛玲繼續說:“今天,我覺得可以走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