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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書中絕美炮灰後我苟住了 作者:穠裕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隻要爭取到今晚的時間,好好梳理一下劇情,把那些沒發展到的部分趕緊改寫,說不定還能把性命苟長一點……
——
破窗戶外的雪停了。
沈綽見那人抱著他兒子睡著了,才輕手輕腳地爬起身,把原主寫過的和離書什麽的,全都撕碎了,找了個角落埋進了雪裏。
心裏祈禱著,可別讓這些破事兒影響了他苟命的機會。隱隱有些後悔沒把全書看完,不知道自己怎麽死的,但現在主角他是認識的,想活命肯定不能報錯大腿啊。
雖然不清楚這個男人日後有什麽出息,但目前看來對方不是那麽好相處的人,說他五大三粗吧,但好像又還挺講情講理,沒有證據也不亂發火,就是話太少。
沈綽記得原書中,作者是這樣描述他這個炮灰當初對此人印象的心理描寫的:「村口來了個不知名姓的莽漢,高大威猛,悶聲不語,跟人討水的時候活像閻羅王問債。
力氣很大,村裏修橋鋪路都找他,他倒很實誠,從不推脫,就是不說話,沉悶的緊。
但到底是個外人,水暖村的人最喜歡排外了,總是使絆子給他,想讓他走,可這莽漢也是有脾性的,任那村口納鞋底的長舌婦怎麽罵,他從不理會,若是鬧到家裏來推搡,傷到他兒子,他就隻關門,從不打女人和哥兒等弱者。
爹很看重這莽漢,老是差我去給他送補貼,一來二去,他竟躲起我來了?他兒子生得乖巧,嘴甜,一口一個公子的喊,我雖讀過書,識得字,但還不算個讀書人,倒也不占這小子奉承,送了禮就走。
村裏人給他起了外號,叫北狗。好土的叫法,緣由是他這無名氏,從北方逃難來,拖家帶口,大有喪家之犬的意味,所以這麽叫。想來那幾個混痞子真是噁心,打不過就亂罵,一傳十十傳百,嬸子們還真以為他叫這土名,這個山頭喊,那個山頭喊的。我不知他為何要認,白長了張嘴,不曉得自己報個真名兒。
實在沒想到,這莽漢看著是個肯吃虧的老實人,結果武藝高強,身手了得。山上的土匪來村裏打劫,他能打得對方滿地爬,著實令我開眼了,同村人見他也沒壞心,人也敦厚老實,隻是不愛說話而已,也就不那麽排外了,漸漸把他當村裏人招唿。」
……
迴想到這裏,沈綽有些不解,原主一開始對這個黑戶老哥明明還是有好感的,後來就因為一場意外,不小心失足落水,被這人恰巧救起來,但由此損了清白沒辦法嫁入鎮上豪門享受榮華富貴,又被家裏人以救命之恩以身相許迫嫁給對方,導致過不上好日子,就開始怨恨主角,黑化成惡毒炮灰?
這也太崩人設了吧。沈綽扶額,那個作者把他寫得真壞啊。
……
熬到天蒙蒙亮的時候,沈綽睡眼惺忪,生物鍾的自然醒,讓他下意識摸了摸枕頭邊的智能程序,發現撲了個空,他才想起自己已經穿越了,不用早起上班,不用穿著正裝各種場合應酬遊說,更不用擔心狗上司對他各種潛規則。
沈綽後知後覺明白了這一點,莫名心情,舒服得伸了個懶腰。想起昨晚被凍傷的繼子,他的心又一沉,趕忙穿衣下床,去照看關心。
由於原主不屑主角,所以二人一直分居而眠,主臥稍稍寬敞些就留給了他睡,用來放置他那些金貴的嫁妝,而主角和他兒子則擠在一間小偏屋裏,草草搭了個三十公分高的矮床,又硬又冷,可以說是別無他法的將就。
沈綽撞見那小孩營養不良,身體虛弱地縮在牆角裏睡得很不安穩的姿態,不免有些心疼。雖然不是他造的孽,但多少覺得對方可憐。
細想一番,那個男人還挺有責任心的,怎麽說也不大可能放任自己孩子睡這種小窩,多半是定居在此,造房的時候,資金不足,沒想過要再娶妻,所以隻修了一間小房子,主臥本來是他們父子二人睡的,估計是原主一來,就讓他倆搬出去將就自己。
一大早起來,沒有看見小孩父親,沈綽猜測可能去辦什麽事去了,就上前檢查柚柚的情況。
剛一拉開新棉被,就見那孩子滿臉潮紅,虛汗綿綿,巴掌大的小臉緊巴巴地皺成一團,看起來是發燒了。
沈綽趕緊用手背去試探他的額頭,頓時被灼熱的觸感驚得心裏咯噔一聲:啊好燙!完了,燒得這麽厲害,得送醫院了啊!
對,去醫院,還要先做核酸,不然不接診,先給他預約一個核酸檢測……誒不對啊,我這是古代,哪兒來的醫院?
沈綽轉過彎來,一拍額頭,又碎碎念叨:「應該去找大夫,不然再燒下去,估計腦袋都得燒壞。」
打定主意,沈綽趕緊將床上意識不清的繼子搭在肩上,用一根長帶子綁在背上,準備去找郎中治療。
哪知原主在村長家嬌生慣養,手不能提肩不能擔,背著人剛一走兩步,就氣喘籲籲。
沈綽撿了屋簷下擺著的破傘,摟了摟背上的繼子,茫然走進雪裏,借原主的記憶努力迴想了一下村裏最近的郎中家在何處。
走了好半天,路麵結了冰,又硬又滑,好幾次差點溜倒。沈綽以前在南方讀書工作,從未見過如此磅礴的白茫茫天地,險要摔倒時,他下意識去抓身畔凍得十分鋒利的冰渣子,稚嫩的手心鮮紅一片。
又顧不得傷,隻是心急如焚:「哎喲,怎麽還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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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窗戶外的雪停了。
沈綽見那人抱著他兒子睡著了,才輕手輕腳地爬起身,把原主寫過的和離書什麽的,全都撕碎了,找了個角落埋進了雪裏。
心裏祈禱著,可別讓這些破事兒影響了他苟命的機會。隱隱有些後悔沒把全書看完,不知道自己怎麽死的,但現在主角他是認識的,想活命肯定不能報錯大腿啊。
雖然不清楚這個男人日後有什麽出息,但目前看來對方不是那麽好相處的人,說他五大三粗吧,但好像又還挺講情講理,沒有證據也不亂發火,就是話太少。
沈綽記得原書中,作者是這樣描述他這個炮灰當初對此人印象的心理描寫的:「村口來了個不知名姓的莽漢,高大威猛,悶聲不語,跟人討水的時候活像閻羅王問債。
力氣很大,村裏修橋鋪路都找他,他倒很實誠,從不推脫,就是不說話,沉悶的緊。
但到底是個外人,水暖村的人最喜歡排外了,總是使絆子給他,想讓他走,可這莽漢也是有脾性的,任那村口納鞋底的長舌婦怎麽罵,他從不理會,若是鬧到家裏來推搡,傷到他兒子,他就隻關門,從不打女人和哥兒等弱者。
爹很看重這莽漢,老是差我去給他送補貼,一來二去,他竟躲起我來了?他兒子生得乖巧,嘴甜,一口一個公子的喊,我雖讀過書,識得字,但還不算個讀書人,倒也不占這小子奉承,送了禮就走。
村裏人給他起了外號,叫北狗。好土的叫法,緣由是他這無名氏,從北方逃難來,拖家帶口,大有喪家之犬的意味,所以這麽叫。想來那幾個混痞子真是噁心,打不過就亂罵,一傳十十傳百,嬸子們還真以為他叫這土名,這個山頭喊,那個山頭喊的。我不知他為何要認,白長了張嘴,不曉得自己報個真名兒。
實在沒想到,這莽漢看著是個肯吃虧的老實人,結果武藝高強,身手了得。山上的土匪來村裏打劫,他能打得對方滿地爬,著實令我開眼了,同村人見他也沒壞心,人也敦厚老實,隻是不愛說話而已,也就不那麽排外了,漸漸把他當村裏人招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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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想到這裏,沈綽有些不解,原主一開始對這個黑戶老哥明明還是有好感的,後來就因為一場意外,不小心失足落水,被這人恰巧救起來,但由此損了清白沒辦法嫁入鎮上豪門享受榮華富貴,又被家裏人以救命之恩以身相許迫嫁給對方,導致過不上好日子,就開始怨恨主角,黑化成惡毒炮灰?
這也太崩人設了吧。沈綽扶額,那個作者把他寫得真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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熬到天蒙蒙亮的時候,沈綽睡眼惺忪,生物鍾的自然醒,讓他下意識摸了摸枕頭邊的智能程序,發現撲了個空,他才想起自己已經穿越了,不用早起上班,不用穿著正裝各種場合應酬遊說,更不用擔心狗上司對他各種潛規則。
沈綽後知後覺明白了這一點,莫名心情,舒服得伸了個懶腰。想起昨晚被凍傷的繼子,他的心又一沉,趕忙穿衣下床,去照看關心。
由於原主不屑主角,所以二人一直分居而眠,主臥稍稍寬敞些就留給了他睡,用來放置他那些金貴的嫁妝,而主角和他兒子則擠在一間小偏屋裏,草草搭了個三十公分高的矮床,又硬又冷,可以說是別無他法的將就。
沈綽撞見那小孩營養不良,身體虛弱地縮在牆角裏睡得很不安穩的姿態,不免有些心疼。雖然不是他造的孽,但多少覺得對方可憐。
細想一番,那個男人還挺有責任心的,怎麽說也不大可能放任自己孩子睡這種小窩,多半是定居在此,造房的時候,資金不足,沒想過要再娶妻,所以隻修了一間小房子,主臥本來是他們父子二人睡的,估計是原主一來,就讓他倆搬出去將就自己。
一大早起來,沒有看見小孩父親,沈綽猜測可能去辦什麽事去了,就上前檢查柚柚的情況。
剛一拉開新棉被,就見那孩子滿臉潮紅,虛汗綿綿,巴掌大的小臉緊巴巴地皺成一團,看起來是發燒了。
沈綽趕緊用手背去試探他的額頭,頓時被灼熱的觸感驚得心裏咯噔一聲:啊好燙!完了,燒得這麽厲害,得送醫院了啊!
對,去醫院,還要先做核酸,不然不接診,先給他預約一個核酸檢測……誒不對啊,我這是古代,哪兒來的醫院?
沈綽轉過彎來,一拍額頭,又碎碎念叨:「應該去找大夫,不然再燒下去,估計腦袋都得燒壞。」
打定主意,沈綽趕緊將床上意識不清的繼子搭在肩上,用一根長帶子綁在背上,準備去找郎中治療。
哪知原主在村長家嬌生慣養,手不能提肩不能擔,背著人剛一走兩步,就氣喘籲籲。
沈綽撿了屋簷下擺著的破傘,摟了摟背上的繼子,茫然走進雪裏,借原主的記憶努力迴想了一下村裏最近的郎中家在何處。
走了好半天,路麵結了冰,又硬又滑,好幾次差點溜倒。沈綽以前在南方讀書工作,從未見過如此磅礴的白茫茫天地,險要摔倒時,他下意識去抓身畔凍得十分鋒利的冰渣子,稚嫩的手心鮮紅一片。
又顧不得傷,隻是心急如焚:「哎喲,怎麽還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