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州現有三萬鐵甲,步騎參半,在邊境諸州中兵力最少,不如並州的六萬,更不如幽州的所謂五萬。


    幽州常年說自己隻有五萬精兵,嗬,傻子才信。


    上次勒馬河穀戰役,在不調動遼東大營和兩遼兵力的情況下,就輕鬆派出三四萬輕騎和兩萬步卒,這次救援並州更是一夜間出動六萬大軍。


    幽州喜歡隱藏實力,唯恐天下知道他有多少家底。


    涼州則是常年大吹法螺,一萬敢吹三萬,三萬敢吹十萬,等到當真折騰出十萬大軍,那肯定是天下大亂的局麵,涼州會直接揮兵攻打永安城,這幾乎成了慣例。


    都說涼州的水土有毒,不管是土生土長的涼州人,還是逃難至此的外族胡人,或是中原遷徙實邊的移民,隻要在涼州住上幾年,腦後準會生出反骨,整天琢磨著起兵造反。


    剛到北地郡,張崇義就跟人打了一架,是夥不長眼的本地流氓,共七個人,領頭的那人拿著把鏽跡斑斑的砍骨刀,虛張聲勢地嚇唬張崇義,要他交出值錢物品,當做見麵禮保護費。


    張崇義心想:“老子被青奴高手追殺也就罷了,哪裏輪得到你們這些小癟三來欺負?”


    二話不說就把他們打的鼻青臉腫,打完還不解恨,順手來個搶劫,把流氓身上的銀錢洗劫一空,揚長而去。


    留下流氓們躺在地上哭天喊地:還有天理嗎,還有王法嗎,連流氓都搶。


    打完流氓,來到一個不知算是村落還是鎮寨的地方,在莽莽黃沙中,這是附近僅有的一排建築物,隨處可見粗製濫造的土胚房,幾家破落店鋪賣著雜七雜八的貨物,皮革,毛裘,布匹,糧食,燒酒,肉食。


    張崇義走到一家看著像飯店的土胚房前,外麵門框上沒懸掛招牌,牆頭斜斜掛著一塊破破爛爛的粗布,破布在狂風中搖擺,亂七八糟塗抹著一個大字“酒”!


    進去喊一聲:“店家,有吃食麽?”


    一個粗布衣衫的半老徐娘裹著頭巾,笑眯眯跑出來,三十來歲,一臉的黃褐斑,眼睛一大一小,說她醜都是對醜字的不尊重。


    張崇義胃口全無,轉身就走。


    那醜女人追在後麵吆喝道:“小哥,別走呀,本店有新鮮的羊肉,還有永安城運來的杏花村。”


    張崇義懶得搭理她,感覺跟她多說一句話都會惡心反胃,晚上恐怕還要做噩夢。


    又走出一百來步,前方一家店掛著招牌“飯”,店家是個長相和善的老頭,也是笑眯眯地打招唿:“公子,吃點什麽?”


    張崇義緩緩走進店裏,放眼望去,嘿,外麵瞧不出來,店裏倒是人滿為患,二十來張桌子沒有一張閑置的,每張桌上都圍著七八個人。


    店裏的陳設布置,簡陋的就像是隨便用泥磚堆砌,桌凳都是最劣質的楊木棗木,幾乎沒有兩張桌子的顏色相同。


    所有人都無精打采地低頭喝悶酒,有人進店時,他們也懶得抬頭看一眼。


    大多是男人,女人很少,僅有的幾個女人還是四十歲以上的婦女,美色和她們是絕緣了,一個個長得五大三粗,比男人還兇猛魁梧,喝酒的姿勢那叫豪放不羈。


    張崇義找不到座位,失望地搖著頭,又想換店。


    那滿臉堆歡的老頭勸道:“公子,跟人擠一下吧,這是本鎮最後一家店了,你走出這個門,再也找不到別的店。本店的烤羊肉可是北地一絕,不嚐嚐太可惜了。”


    見張崇義停在門口猶豫,老頭一把拉著他走到一張五人圍坐的木桌旁,大聲道:“哥幾個,拚個桌。”


    張崇義早就瞧出這些客人都是江湖中人,人人持槍帶刀,大都穿著最老土最低檔的棉布衣衫,有些人明明下半身穿著粗布褲子,上半身卻披著完全不搭邊的狐裘袍子,有些人裏麵穿著蜀錦絲綢,外麵卻套著粗布棉襖,整個不倫不類,不三不四。


    張崇義上半年遊曆江湖時,曾聽說過一個傳聞。


    末代涼王臨死前留下了一個寶藏,裏麵埋藏著曆代涼王巧取豪奪的金銀財寶,僅僅黃金就有一千萬兩,珠寶玉石更是堆積如山,於是無數幻想一夜暴富的窮光蛋瘋狂湧向北地郡尋寶。


    這些傻缺也不動腦子想想,涼州自古以來就是鳥不拉屎的苦寒地,之所以數百年來戰爭頻繁,無非是缺錢缺女人,大家才會為了一點金銀財寶,就打的頭破血流家破人亡。


    那些涼王倘若當真坐擁金山銀山,直接花錢收買人心,每天花天酒地歌舞升平不好嗎?何至於天天跟各路叛軍打的血流成河,幾乎沒享受過幾天安穩日子?


    張崇義本不想跟這些江湖蠢貨同桌而食,奈何旁邊那人頗為客氣的挪開屁股,讓開半張凳子,張崇義情知此時走開無疑是打那人的臉。


    死要麵子的江湖中人,命可以不要,臉,必須得要。


    死裏逃生的張崇義不想節外生枝,道了一聲謝,緩緩坐下。


    旁邊幾個人低頭喝酒吃肉,對他既不熱情也不冷淡。


    張崇義千裏逃亡近一個月,滿臉落魄肮髒,外麵穿的是從村裏撿來的粗布棉襖,前後都有補丁,裏麵穿的卻是小將軍府的錦衣華服,和那些落魄的江湖人是一個扮相,同病相憐。


    就這模樣,他要是敢說自己是鎮北侯府四公子、涿郡郡守大人,恐怕會把所有人笑破肚皮。


    給他讓座的那人大概三十多歲,瞧長相就知道是最正宗的江湖人,臉上寫滿風霜滄桑,皮膚黝黑,眼中精光內斂。


    那人看了看張崇義,露出疏遠而客氣的笑容道:“小哥,哪裏人?怎麽稱唿?”


    張崇義平靜道:“幽州人士,姓張,名甫田。”


    張甫田是他行走江湖所用的名字,知道的人不多。


    那人點了點頭:“原來是張少俠,在下公孫柏,師門乃是南陽正義山莊,這幾位都是我的同門。”


    張崇義對幾人點頭致意,微笑道:“久仰!”


    眾人疏遠而客氣的點頭迴應,繼續低頭喝酒吃肉,既沒有請張崇義喝酒吃肉的意思,也沒有搭話的意思。


    一桌無話。


    能說什麽呢?都是一群想錢想瘋了的倒黴蛋窮光蛋,來到北地就是為了寶藏,彼此都是競爭對手,不拔刀相向就不錯了。


    那滿臉堆歡的老板端來半條烤羊腿:“這位少俠,羊腿兩百銅錢,肉到付款,概不賒欠。”


    張崇義情知邊境不太平,這些江湖中人吃個飯的功夫,三言兩語不合就能掀桌子動刀子。


    若是不提前收錢,等他們吃飽喝足說不定就是一場不死不休的大戰,活著的人還好,死了的人可能一分錢都收不到,那就虧大了。


    也不多說,從衣兜裏掏出半吊錢放在老板手裏,順便要了一壺酒,那老板屁顛屁顛去了。


    張崇義不是吝嗇的人,這些人不請他,他彬彬有禮道:“各位大哥,你們要是不嫌棄,一起嚐嚐這肉,涼州的烤羊肉可是一絕,南陽等閑吃不到這等正宗的羊肉。”


    眾人頗見慚愧之色,剛才他們喝酒吃肉,正眼都不看張崇義,現在哪裏有臉吃他的東西?紛紛搖頭道:“多謝少俠,少俠請自便。”


    張崇義也不多說,拿著刀子割肉吃。


    這二十多天逃亡的日子,每天隻能抓野雞野兔野羊果腹,身上沒有火具,完全沒得燒烤,都是扒光毛皮,連血帶肉生吃,這是斥候必備的本領,茹毛飲血。


    羊腿剛吃到一半,最裏邊的幾桌客人突然大打出手。


    張崇義隱隱約約聽到,有個尖酸刻薄的家夥,嘲笑隔壁桌婦女的腰肢像磨盤一樣粗。


    那婦女也不是省油的燈,反手就是一巴掌唿在那尖酸客人的臉上,雙方就這樣抄起家夥打成一團。


    旁人唯恐遭到池魚之殃,紛紛端起飯菜酒瓶酒杯往外跑。


    來到這裏尋寶的江湖人,幾乎都是窮的響叮當的底層人物,武功不咋地,社會地位不咋地,兜裏寒酸得很,但凡武功厲害或者身價不菲的高手,絕不會傻乎乎趟這種渾水。


    張崇義無奈搖頭,提著半條羊腿往外走,老板有先見之明,錢已經收了,也就不怕客人逃單。


    和幾十個江湖客守在門口,看著裏麵打的昏天黑地,一群武秀低階,招式粗淺,內功剛入門,明明就一句玩笑話的事情,彼此沒有殺父之仇奪妻之恨,但這些人偏偏要殺到見血。


    很快,一個人的右臂被砍斷,另外一個人胸口中了一劍,那個尖酸客人被腰肢比磨盤粗的婦女一劍剖開肚子,腸子流了一地,性命九成九是玩完了。


    這婦女極其兇殘,一腳踩在那人的頭顱上,獰笑道:“我的腰肢比磨盤粗,你的腸子滿地流,誰更好笑?”


    那人有氣無力的哼哼唧唧,竟是慘叫都發不出來,命在頃刻。


    看戲的江湖客一個個都平靜無波,仿佛這種事情司空見慣,誰也沒有過去打抱不平。


    張崇義覺得這些人麵目可憎,多死一個或許還是好事,便懶得多管閑事。


    離開幽州一個多月,既擔心朝廷大軍逼近涿郡,又擔心菲諾那丫頭自盡,如今唯一的指望,就是離開前說的那句話能夠穩住她,不管外麵如何傳言,隻要沒見到他的屍體,菲諾就不能自盡。


    如今他最想搶一匹馬,快馬加鞭趕迴幽州,算時間現在已是臘月初,還有二十幾天就過新年,娶妻納妾第一年,要是不能迴去陪她們過年,何等遺憾。


    提著半條羊腿,一邊啃一邊走,走遍整個小鎮都沒有看到交易馬匹的地方。


    有些江湖人雖然牽著馬匹,但顯然他們不會售賣。


    他掏出十文銅錢,找路邊的商販打聽消息。


    那商販告訴他,這個小鎮叫六石鎮,因為鎮外曾經有六塊碩大無比的青石。


    此處距離北地郡城還有一百多裏,需要走一天路程。


    距離永安城大概十幾天的路程,騎馬要三四天才能到達。


    聽了商販的話心裏稍安,正看著遠處的白石牌坊發呆,旁邊一個窮酸潦倒衣衫襤褸的書生,怯生生的湊過來,望著他手裏的烤羊腿直流口水。


    這書生看著三十多歲,明明儀表堂堂,卻穿著破破爛爛的舊棉襖,裏裏外外不知打了多少補丁,頭發蓬鬆雜亂如鳥窩,氣質與衣衫形成鮮明對比。


    他不停舔著嘴唇,眼睛都快看直了。


    張崇義早就吃撐了,隻是不想浪費糧食,一直舍不得扔掉羊腿,見狀便要遞給那書生,笑道:“這位兄台,我吃飽了,你要是還未進食,又不嫌棄的話,可以拿去吃。”


    那書生怔了一怔,似乎沒料到這年紀輕輕的少年為人倒是慷慨大方,這裏可不是揮金如土的京城繁華地,而是混亂貧瘠的涼州,多少人為了爭奪一點果腹的食物,動不動就大動幹戈拔刀相向,時常鬧出人命。


    書生明明是口水直流,卻要故作矜持,訕笑道:“萍水相逢,焉能奪人所好,這樣不太好吧?”


    張崇義淡淡道:“這不是奪人所好,我恰好多餘,你又恰好沒有,以有餘補不足,大概就是佛家所說的緣法。”


    不等他再囉嗦,將半截羊腿幹脆利落地塞到他手裏,書生尷尬笑笑,接過羊腿就大快朵頤。


    張崇義轉身朝著北地郡城方向走去,那書生邊啃羊腿邊亦步亦趨跟著他。


    走了幾百步,張崇義驀然轉身道:“仁兄,羊腿我給你了,你為何一直跟著我?難道請你吃一頓飯,你就要一直跟著我混飯吃?”


    書生慌忙吞下嘴裏的羊肉,凜然道:“這位公子,在下讀過幾本書,懂得一點粗淺的相術,我觀公子的麵相貴不可言,世間罕有。


    若能跟著公子混一輩子飯吃,此生定然大富大貴,王侯將相盡在掌中,隻要公子不嫌棄,在下願為公子牽馬執蹬,公子可否帶在下同行?”


    張崇義不禁目瞪口呆,第一次見到這麽沒臉沒皮的人,差點笑破肚皮,冷笑道:“我很嫌棄。


    看你長得儀表堂堂,一表人才,怎麽看都不像是為了一頓飯就厚顏無恥溜須拍馬的家夥,是不是幾天沒吃飯,餓傻了?我急著趕路,沒心情搭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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