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開學,一切都是新奇新鮮的,趙明月坐在課堂裏上第一節課的時候,相信很多人和她有著同樣的感受,好像上一次坐在教室裏上課是上輩子的事了,這種感覺特別陌生,但又莫名親切。甚至在第一節課的時候,有兩個特別善感的同學都低頭抹起了眼淚,能夠重拾課本,重返寬敞明亮的教室來上課,這是多少人這輩子都沒敢再想的事情啊。


    大家都格外珍惜著這來之不易的生活,他們的心,仿佛一座幹涸已久的水庫,正在慢慢被知識的清泉灌溉著、滋潤著,漸漸充盈起來,恢複生機。他們每天除了上課,大部分時間都泡在圖書館裏,雖然都上了大學,但是大家的基礎都參差不齊,為了彌補自己的不足,大家都卯足了勁加班加點給自己補課、充電。


    這個年代,學校的生活是單純的,除了學習,就是參加課外活動,沒有勤工儉學一說,因為不需要,也因為大家都沒有這個經濟意識。學校提供的補助已經足夠生活費了,不用為生計發愁。也沒想著提前鍛煉能力以適應社會,因為完全沒有就業壓力。


    課外活動是豐富多彩的,除了各種運動,就是各種文娛活動。這個年代的讀書人更有追求一些,很多人都有著一技之長,比如會樂器、懂戲曲、會寫詩、善書畫等等,學校裏有各種社團,諸如吉他協會、二胡協會、琵琶協會、古箏協會、詩社、文學社、戲劇社、書畫社、英語角、籃球社、排球社等等,如果有人要是覺得這些都滿足不了他的興趣愛好,還可以申請自創一個協會。


    這些五花八門的社團每天下午都在食堂門口擺著桌子招新,吸引著大家的目光。趙明月的舍友紛紛都入了社團:唐衛紅會拉二胡,去了二胡協會;錢斯盛喜歡話劇,去了戲劇社;高東方愛寫詩,去了詩社;李春梅喜歡英語,去了英語角;毛劍蘭喜歡寫文章,去了文學社。趙明月什麽特長都沒有,所以遲遲都沒進社團。


    舍友們紛紛邀請她參加自己的社團,高東方說:“小趙,來我們社團,寫詩是件很簡單的事,隻要你喜歡,不會寫,會讀總可以了吧,讀多了,慢慢地就會寫了。”這年頭的詩歌是非常盛行的。


    李春梅說:“小趙,來英語角吧,我早上聽你讀英語,很流利啊。”


    錢斯盛說:“還是來我們戲劇社吧,任何基礎都不需要,你還可以體驗百樣人生。小趙這麽漂亮,去我們社團都能演女主角了。”


    “……”


    趙明月也覺得,大家都入了社團,自己總要也加入一個才不顯得特出吧,但是自己又沒有特長,最後隻好選了一個戲劇社,這個應該比較好玩,也簡單。每周大概會有一次的社團聚會,需要排練的時候,事情會比較多一點。至此,趙明月總算也完全融入到大學生活中去了,每天都忙忙碌碌的,非常充實。


    等到一切都安頓下來,差不多都過了一周了。周六一大早,趙明月就起來了,讀了會兒英語,便去吃早飯,準備吃完早飯去宿舍裏等沈旭躍,上次沈旭躍說了,周六的時候會來找她。她剛吃完早飯從食堂迴來,便看見一個人騎著自行車等在宿舍門口,一隻腳踩在踏板上,一隻腳支撐在地上,扭頭看著宿舍大門,她仔細一看,不是沈旭躍是誰。


    趙明月歡天喜地跑上去:“旭躍!”


    沈旭躍猛地迴頭,露出了笑容:“明月。你去吃早飯啦?”


    “嗯。你吃了沒有?”趙明月仔細地看沈旭躍,好像有點瘦了,不過精神非常好,看樣子過得很不錯,“你好像瘦了啊。”


    沈旭躍說:“沒有吧。我還沒吃呢,本來想早點到,和你一起吃早飯的。”他抬手看了一下腕表,“現在才七點一刻,你怎麽起那麽早?”


    趙明月說:“你不是起得更早。”從他們學校騎車到這裏,估計也要半個小時。


    沈旭躍說:“你把飯盒放迴去,我們出去玩。快點,我等你,。”


    趙明月興奮地跑上樓,輕手輕腳推開門,舍友們還有在睡覺的,高東方坐在被窩裏看書,看見她背上書包準備出門,壓低了聲音問:“小趙,要去約會啦?”


    趙明月點頭笑:“他帶我出去玩。”


    “瞧把你美的,晚上記得迴來啊。”高東方玩笑似的說。


    趙明月紅了臉,將門輕輕拉上出去。


    趙明月跳上沈旭躍的車後座:“走吧,先陪你去吃飯。”


    沈旭躍說:“好叻,去外頭吃吧,不吃食堂了。”說著將車子蹬起來,迎著晨風出發了,早上還有點涼,趙明月躲在沈旭躍身後,用手拉著他的衣服下擺。


    車子上坡的時候,軋過一個石頭,車子猛地一顛簸,趙明月的臉便撞上了沈旭躍的背。兩個人的熱血頓時騰地從心底直湧向全身,沈旭躍心裏那個美啊,感覺自己的自行車都淩了空,如踩在雲端飛行一般。趙明月的臉上也飛上了紅雲,眼睛裏水光瀲灩,別提多麽動人了。路上有早起運動的男同學看見趙明月坐在沈旭躍的自行車後,都忍不住吹起了口哨。


    沈旭躍說:“別理他們。”


    趙明月小聲地說:“我不怕,這有什麽的。”這年頭,年輕女性坐男性的自行車後座,都是非常驚世駭俗的事,整個社會風氣壓抑人性太久了。


    沈旭躍說:“這幾天怎麽樣,還習慣嗎?”


    趙明月將臉盡量靠近沈旭躍的背:“挺好的,我還加入了戲劇社。你呢?”


    沈旭躍笑著說:“我也還不錯,加了一個排球社,還有一個英語演說辯論會。”


    趙明月笑起來:“聽起來好厲害的樣子。”


    沈旭躍說:“對了,我們學校過陣子會有迎新晚會,你來我們學校看嗎?”


    “你要去表演嗎?”


    “我可能會去表演一個節目。到時候你要是有空,我就來接你。”沈旭躍說。


    “好哇,你要表演什麽節目?”


    “這個暫時保密。”


    “我們學校還不知道什麽時候會有迎新晚會,好像沒聽說呢。”


    沈旭躍說:“你們戲劇社編排劇了嗎?你演什麽角色,要是有節目了,一定要叫我來看啊。”


    趙明月嘻嘻笑:“我也不知道呢,我從來沒有演過戲,不知道會不會讓我演。”


    “誰也不是天生就會的,都是學會的。有機會就去,不要害怕。”沈旭躍鼓勵她。


    “嗯,我們這是去哪兒啊?”趙明月問。


    沈旭躍將車子拐進一個小胡同,在一個熱氣騰騰的早餐攤前停下來:“先吃早飯,然後我們去頤和園玩。”


    這是一個賣豆汁的小攤,沈旭躍問:“明月,你再吃一點吧。”


    趙明月有些猶豫,豆汁這名字如雷貫耳,但是她卻沒有勇氣嚐試過,聽說味道特別怪異,像泔水一樣:“我吃過了,就算了吧。”


    沈旭躍說:“那也喝一碗吧,我特別愛喝這個,嚐嚐吧。”一臉想要跟她分享的表情。


    趙明月隻好點頭,既然是他愛喝的東西,那就努力嚐試一下吧,能喜歡那就最好了。沈旭躍要了兩碗豆汁,再要了兩套焦圈和燒餅,端了一碟子免費的辣蘿卜絲,坐在一旁支開的桌子邊開始吃早飯。


    趙明月看著濃稠的豆汁,顏色跟豆漿差得太遠了點,聞上去也有點怪怪的,她猶豫著要不要喝。沈旭躍已經喝了一大口了,嘴唇上沾了一圈豆汁,他伸出舌頭舔了一圈,把豆汁舔去了:“就是這個味兒,太正宗了。”


    那邊忙碌的老板接茬道:“那當然,我都賣了三十年豆汁兒,全北京城,也沒幾家比我更正宗的了。”


    趙明月小心翼翼地喝了一口,一股酸味,好像還有點餿味兒,她的臉皺成了一團,硬著頭皮咽下去,趕緊夾了點蘿卜絲壓住嘴裏的怪異感。沈旭躍看著她的表情,笑得很歡:“怎麽樣,還能吃得下嗎?你多喝兩口,味兒就出來了。剛開始喝豆汁兒的人,都不能適應,但是習慣了之後,就絕對會愛上。”


    趙明月吃了一點焦圈,脆脆香香的,味道還不錯,她老老實實地說:“蘿卜絲和焦圈的味道還不錯。”


    沈旭躍笑著說:“你多喝兩口,就能適應了。”


    趙明月看了看自己碗裏的豆汁,說:“要不,我勻點給你吧,我都吃過早飯了,嚐個味道就好了。”


    “那好吧。”


    趙明月將碗裏的豆汁倒了一半多給沈旭躍,自己鼓起勇氣再喝第二口,仔細咂摸了一下,覺得還好,比第一口能夠接受多了:“再喝感覺也還好。”


    “這就對了,以後多喝幾次,就會喜歡了。”沈旭躍似乎非常期待趙明月也能愛上北京豆汁。


    趙明月見他滿臉期待,也不好拒絕,不過說實話,她還真不能肯定,自己有沒有勇氣進行第二次嚐試。


    喝過熱乎乎的豆汁,兩個人往頤和園去。冬天的頤和園其實也沒什麽好看的,不過兩個人在一起,不在乎什麽風景,隻要找個無人打擾的地方安安靜靜地待著就好了。


    頤和園的門票真便宜,五分錢一個人,月票更便宜,三毛錢一個人,不過他們也沒必要辦月票,離得不近,肯定不會天天都來。


    頤和園裏真安靜,這個時間去,早起鍛煉的老頭老太太都散了,偌大的園子裏,隻有稀稀落落的幾個遊人。沈旭躍踩著車,載著趙明月跑到人跡罕至的園子深處。兩人下了車,將車子鎖在一個亭子邊。


    眼見四處無人,沈旭躍悄悄地伸出手,拉住了趙明月的手:“走,我帶你去參觀去。”


    沈旭躍的手掌寬厚溫暖,而且非常有力,將趙明月的手緊緊地抓在手心裏。趙明月看著兩人相連的手,不由得低頭咬著下唇笑,心頭有上百頭小鹿在怦怦亂撞。


    不多久,趙明月發現自己的手有點濕潤的感覺,她猜到,沈旭躍一定在緊張,他的手心都出了汗,但是他並沒有鬆開那兩隻汗濕的手,隻是專心地給她介紹園裏的景物,講這些景物的典故,還說:“我以前在北京的時候,經常來這邊玩的。冬天的時候,這邊的昆明湖也會結冰,我們會來這裏溜冰,比中x海的溜冰場要大,溜得暢快一些。昆明湖的冰現在應該都沒有完全融化,不過不敢去溜了,現在已經薄了,經不住人了。”


    朝陽已經升了起來,冬日的陽光是薄明的,如戀人的手,小心翼翼的,溫軟動人。兩個人看看湛藍的天,看看沉靜的景,漫無目的的閑逛著,有一搭沒一搭地說著話。


    如果遠遠看見有人來,便轉個彎,避開人群。這個年代,男女朋友談戀愛,拉手親吻甚至都被視為耍流氓,不過wg過後,這種現象好像已經慢慢淡去,人們也漸漸變得開放起來。


    沈旭躍溫柔地說:“明月,走累了嗎,我們迴亭子裏歇會兒去。”


    趙明月點點頭:“好。”


    兩人迴到亭子裏,選了個能曬太陽的方位,背著太陽坐著。初時兩人坐得有點距離,中間起碼隔了半米寬。沈旭躍從書包裏掏出一本書來看,一邊看一邊跟趙明月分享,趙明月便引頸過來一起看,兩個人便慢慢地挪過去,最後便挨在一起了,胳膊碰著胳膊,大腿碰著大腿,仿佛有磁石一樣,緊緊相貼。


    這種肢體的接觸,給雙方身心都帶來了極大的滿足和隱忍的快樂,沈旭躍伸出右手,抓住了趙明月的左手,與她十指相扣,手心相對。兩人的頭漸漸也靠到了一起,頭碰頭、肩並肩、手牽手、膝蓋碰膝蓋,就好像已經連到了一起,沒有什麽能夠把他們再分開。


    沈旭躍在趙明月耳邊輕聲問:“明月,你冷嗎?”


    趙明月搖頭:“不冷。”她此刻覺得全身暖洋洋的,冷?還真沒覺得。


    “我也覺得不冷。冬天快要過去了,春天馬上就要來了,北京的春天特別美麗。到時候,我們一起去爬長城、遊香山,好不好?”沈旭躍的聲音溫暖而柔和。


    趙明月點頭:“嗯。”


    兩個人有一搭沒一搭地閑聊著,不知道過了多久,突然傳來了一聲咳嗽聲,兩人趕緊倏地分開,扭頭一看,一個帶著袖章的老頭站在不遠處說:“注意點影響,這光天化日的,有傷風化。”


    沈旭躍和趙明月臉上一紅,然後轉過身去,沈旭躍低聲說:“我們走吧,換個地方。”


    趙明月羞答答地跟著起身,兩人在對方的注目裏,騎上自行車走了。


    直到出了那人的視線,沈旭躍才說:“真是個老古板,管得真寬!自己老了,沒人愛了吧,這絕對是嫉妒我們。”


    趙明月忍不住“噗嗤”笑出了聲,沈旭躍還挺可愛的。


    “簡直太扼殺人性了!”沈旭躍還是非常不滿,一個禮拜見一次麵,都找這麽偏僻的地兒來了,還有人來打攪自己的好事,真是鬱悶。


    趙明月突然將頭抵在沈旭躍背上:“接下來我們去哪裏?”


    沈旭躍心神一蕩,氣息都不穩了,自行車龍頭都扭了一下,他定下心神說:“快到吃午飯的時間了,我們找個地方吃飯去,然後去逛街吧。”


    說到逛街,趙明月便猶豫了,逛街就意味著花錢啊,兩個人可都不富裕:“好,那去看看吧,我沒什麽要買的。”


    沈旭躍心裏那個感動啊,真是個勤儉持家的女人,他說:“嗯,一起去看看,說不定能看一場電影,別的買不起,電影還是看得起的。”一場電影五毛錢,最貴的一塊錢,這點費用,沈旭躍還是出得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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