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送鞋
重生之奮鬥在激情年代 作者:尋香蹤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大年三十夜帶著體溫的餃子,雖然幾乎都要涼透了,但是吃在趙明月嘴裏,暖在心裏。那天晚上,他們在一起的時間很短,短到趙明月吃完那幾個餃子,沈旭躍就離開了。沒有什麽意味深刻的話語,也沒什麽煽情的話語,但是兩個人都明白了一件事,不用挑破,也已經十分清晰明了。
趙明月的心情前所未有的美麗,嘴角始終掛著不自覺的傻笑。家裏人看著容光煥發的她,都有些奇怪,趙順生問老婆:“咱們明月怎麽了,老是一個人傻笑。”
胡年春看了一眼正在火邊糊鞋夾子的趙明月:“女兒長大了唄。”雖然不知道具體是什麽事,但是作為過來人,那種表情絕對是戀愛中的人才有的。
趙明朗看著一個勁地傻笑的妹妹,便說:“明月,你吃什麽好東西了,樂成那樣啊?”
趙明月抬起頭,看了一眼趙明朗:“我吃什麽啦?你吃什麽我就吃什麽。”當然不能告訴他是吃餃子了。
“我看你的魂兒都被勾走了一半了。”趙明朗毫不客氣地說。
趙明月趕緊收拾了一下表情,偷眼瞧了瞧四周:“三哥你別瞎說,哪有的事!”
趙明朗挪到趙明月身邊來,看著妹妹靈巧的手細心地在布上抹著麵漿,小心地糊著鞋夾子,壓低了聲音問:“最近是不是他又來找你了?”
趙明月搖頭:“沒有啊,我都沒出門,哪裏去見到他?”堅決不能承認。
趙明朗輕歎了口氣:“我說你好歹收斂一些,爹媽都看著呢,你這模樣,一看就是懷春了,別讓他們替你擔心。”
趙明月鼓鼓腮幫子:“好了,我知道了。”自己表現得那麽明顯嗎?不是都已經學會了喜怒不形於色的,大概是身邊的親人太讓人安心,所以很少去掩飾自己的情緒。
趙明月抓緊時間做鞋子,鞋底要厚才夠結實,五六層布做一層鞋夾子,五六層鞋夾子才能做一個鞋底,鞋夾子糊好後要曬幹後才能用。恰好過年這兩天天氣出奇的好,下過雪後,連出了幾天大太陽,趙明月將做好鞋夾子一個個放在太陽底下暴曬。
這個年代,過年的氛圍那是相當濃的,跟往常是截然不同的感受,好吃好喝又好玩。這個年代的人們特別熱情好客,每到過年,就要傾其所有去準備好酒好菜招待客人。親戚們來了,飯肯定要給吃飽,菜也是要有肉的,有條件好點的人家,還會招待雞鴨魚。所以這個年代流行一句話,“小孩盼過年,大人盼種田”,過年了,孩子們就能大吃大喝了,大人們則都要縮衣節食、勒緊褲腰帶,就為了將年過得還像個樣子。
初二這天,按照慣例去舅舅家拜年,往年趙明月兄妹去了都要住好幾天的,過年做客是最幸福的事,不用幹活,還可以吃好吃的,別的不說,起碼每頓都能吃上一塊肉,這對於常年難沾葷腥的人們來說,是個極大的誘惑,所以大家都愛過年,愛走親戚。但是這次趙明月隻在舅舅家住了一晚就迴來了,天氣好,她要趕著迴來做鞋子,如果拖得時間長了,天氣就暖和了,棉鞋就用不上了。
胡年春看著女兒初三就迴來了,分外驚奇:“明月,怎麽了,跟誰吵架了?”
趙明月笑了起來:“媽,沒有啊,我像是跟人吵架的樣子嗎?”
“那你怎麽今天就迴來了,不是要在舅舅家多住幾天的?你哥呢?”
趙明月笑:“我哥要做賴皮客。我先迴來了,天天在舅舅家大吃大喝,我也不好意思。偉民哥今年要結婚,得省錢花呢。”趙明月隻有一個舅舅,卻有三個姨媽,每次過年的時候,姨媽家的表兄妹加上自家兄妹,起碼得有十來個,都到舅舅家拜年,一住就是好幾晚,舅舅家的條件雖然好一點,招待這麽多親戚,也難免吃力啊。
胡年春驚奇地說:“是嗎,偉民的親事定下來了?”
“定了,就在四月初九。”趙明月說著走到屋裏,去找自己做的鞋夾子,“媽,我的鞋夾子你幫我曬了沒有?”
“曬了,現在還在外頭曬著呢。”胡年春隨口應道,“偉民定的是戚家山那家的姑娘吧?”
趙明月說:“好像是吧。媽,鞋夾子還要曬幾天?”
“再等兩天吧。”胡年春說,又繼續問侄兒的事,“給了多少彩禮?”
趙明月想一想:“這個具體我就不知道了,好像自行車、縫紉機都有吧。”
胡年春說:“改天等過完節,我迴去看看。”
趙明月問:“媽,麻繩還夠不,要不要再撚點?”麻繩是用來納鞋底兒的,棉線納鞋底容易壞,麻繩結實耐磨。
胡年春說:“你那鞋夾子還要幾天才能好,等你三哥迴來了讓他幫忙撚吧。你先做鞋麵。”
趙明月說:“那媽你教我吧。”
胡年春看著女兒翻出棉花來:“你還做棉鞋?”
“啊,怎麽了?”
胡年春說:“現在都正月了,馬上就開春了,棉鞋隻能明年才穿了,還是做單鞋吧。”
趙明月猶豫了一下:“好吧,那就做單鞋。”
春節結束之前,趙明月終於將鞋子做了出來,第一次做鞋,不管趙明月多麽仔細細心,還是趕不上富足的經驗,鞋子做得有些粗糙,鞋底的針腳長短不一,不過縫密密麻麻的,倒也結實。趙明月寶貝似的,將鞋子放在床頭,想著找個什麽機會送出去。
趙明朗看著妹妹寶貝著那雙鞋子,便說:“不是說給我做的嘛,讓我試試。”
趙明月皺了皺鼻子:“去,你明知道不是給你的。”
“那我試一下也行啊,看看舒不舒服。”趙明朗繼續遊說。
趙明月猶豫了一下,要不要三哥幫忙試一下呢,她最後還是搖了搖頭:“算了,不舒服也做成了,反正也改不了了。”
過年這段時間,趙明月每天都在家裏做鞋子,夜裏還挑燈納鞋底兒,幾乎沒怎麽出過門,所以除了初一那天鄰裏間互相串門拜年,趙明月和沈旭躍在人群中碰麵打過一聲招唿後,就沒有再見過麵了,不知道對方最近在忙什麽。
正月十五元宵節,按照慣例,十六這天要正式出工了,十五這天晚上要開個動員大會。自破四舊運動以來,元宵點燈這個帶有神話色彩的習俗被視為迷信活動,被禁止了,但是人們還是習慣性地在屋子裏多點兩盞燈,使得屋子更亮堂一些,所以這一晚,天上有明月,地上有明燈,就顯得格外美麗一些。
天氣晴朗,月光皎潔,給一切都籠得朦朧而美麗。人們吃過晚飯,都陸續聚集到了大隊的院子裏。趙明月帶著做好的鞋子,用東西裹好,拉著趙明朗來到了會場。照例是大隊主任和大隊支書說話,迴首過去,展望未來,鼓舞士氣。
動員會一般挺無聊的,好在沈旭躍還算會說,詼諧幽默,努力調動氣氛,大家的信心都被調動了起來,茶園不久就要開始采茶了,以後就有這筆額外的收入了,今年要比去年有盼頭多了。
開完會,人們都陸續散了,沈旭躍眼尖,老遠就看見了趙明月,她今天下午剛洗了頭發,來的時候頭發還沒幹透,就披散著。趙明月的頭發很長很順,平時雖然紮麻花辮,但是一洗,就自動捋直了,黝黑的一大把,披散在肩上,讓人很難不注意到。
趙明月將手裏的鞋子遞給趙明朗:“哥,你去幫我送吧。”
趙明朗斜睨著她:“怎麽,現在覺得不好意思了?”
趙明月說:“這是公共場合,我不好去找他嘛。好三哥,你幫我這個忙吧,小妹一輩子感激你。”
趙明朗不滿地哼了一聲,就為了送個東西給一個男人,就要感激自己一輩子,真是女生外向啊,留不住嘍。“算了,我去幫你叫他一聲,你自己給他吧。”
趙明月想了想,便說:“那我在鳳尾竹下等你們。”
沈旭躍看著趙明月一直不走,以為她要找自己說話,但是不一會兒,她又轉身走了,月光皎潔,如銀一般鋪灑在她身上,勾勒出她窈窕的背影。這就走了?沈旭躍心裏一陣著急,想連忙出聲喊住她,卻發現趙明朗朝他走了過來,便收了聲。
趙明朗說:“沈書記,有個問題要請教一下你。”
沈旭躍連忙將本子和筆拿起來:“嗯,好,去我宿舍吧。”
走到沒人的地方,趙明朗站住了:“沈書記,我妹妹找你有點事,在園子邊的鳳尾竹下等你。”
沈旭躍一陣欣喜,趕緊就要拔腿往外走,被趙明朗攔住了:“你等下再去吧,我先走了。”
沈旭躍深吸了口氣:“好,那我先迴去一趟。”
趙明朗先走了,沈旭躍轉身迴到屋裏,想了想,找出一件衣服來準備換上,劉衛國問:“喲,這大晚上的,換什麽衣服啊。”
沈旭躍說:“我身上這衣服明天要洗了,現在換也是一樣的。”
劉衛國在收拾自己的東西,後天他就要迴去了,他站直身,衝著沈旭躍笑:“我看洗衣服是假,是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吧。”
沈旭躍耳朵有點發熱:“去。瞎說八道。”
“你滿臉的春色都掩飾不住了,還說我瞎說八道。”劉衛國一邊說一邊笑著搖頭。
沈旭躍換上衣服,又梳了一下頭發,這才出門。
趙明月在鳳尾竹的陰影裏,聽著風吹著樹林竹子發出沙沙的聲響,看著地麵上光影搖曳,突然想到,元宵可不是傳統的佳人相會的日子,自己居然挑著這麽一個日子來找人,這也太巧了,不由得麵頰發熱起來。
沈旭躍還沒來,趙明朗已經先迴來了:“他過一會兒才到,我先去那頭等你,一會兒給了東西就趕緊迴了,別給人撞見了。”
“知道了。”趙明月說,唉,真跟做賊一樣,偷偷摸摸的,什麽時候才能光明正大啊,沈旭躍不提,她肯定不會主動提出來。
趙明朗蹲在園子邊的那頭,他可不放心自己妹妹大晚上的單獨跟個男人約會。要說這人還挺雙標的,趙明朗自己約會的時候,就沒想過人家也是單獨跟著他出來的,沒帶個兄弟姐妹出來做電燈泡。
沈旭躍到的時候,趙明月老早就看到了他的身影,她從陰影中走出來,還沒開口,沈旭躍就奔到她麵前了:“明月,你找我?”
趙明月發現,他居然親昵地直接叫了自己的名字,沒帶姓,不由得覺得又甜蜜又欣喜,那句沈書記也叫不出口了,隻覺得太顯生分:“嗯,我給你做了雙鞋子,謝謝你給我買珍珠膏。”說著將鞋子遞了過去。
沈旭躍喜出望外:“你給我做的?”
趙明月低下頭不敢看他的眼睛:“你試試,看能不能穿。我第一次做,可能做得不好,不要嫌棄。”
“不會不會,我喜歡還來不及呢。我這就試試。”沈旭躍蹲下去,迫不及待地換鞋子。
趙明月低頭看著他的動作,很快,沈旭躍就換好了,踩在地上感受了一下,走了兩步路:“非常合適,也很舒適,你怎麽知道我的鞋碼呢?”
趙明月說:“那天在雪地裏量的腳印。”
沈旭躍讚歎道:“你真聰明。”
趙明月說:“我本來想給你做一雙棉布鞋的,想著春天馬上就要來了,才做了單鞋。布鞋有點土,在家穿還可以。”
“不土,我喜歡穿布鞋,透氣舒服,以前奶奶還在的時候,每年都會給我們做布鞋,後來奶奶去世了,家裏就沒人做了。”沈旭躍說。
趙明月想說,你要是喜歡,以後我常給你做,但是實在不太好意思說出口。“喜歡就好。”
沈旭躍由衷地說:“謝謝你,明月,你還真是心靈手巧。”
趙明月臉上紅霞亂飛,心裏如吃了蜜糖一樣甜:“我亂做的,你不嫌棄就好。”
沈旭躍看她低著頭,知道肯定在笑,趙明月的笑容好看,一笑就露出整齊潔白的八顆牙齒,眼睛彎彎的,像個月牙兒,讓人的心情都忍不住跟著飛揚起來,可惜現在天色太晚,看不清楚。“我怎麽會嫌棄,求都求不來。明月,我想……”
趙明朗在那頭學蛙叫——“咕咕、咕咕”,聲音在冬夜裏相當突兀,趙明月迴過神來,連忙說:“沈書記,我哥在那邊等我一起迴去了,我要迴家了。”
沈旭躍把想說的話吞下去,叫住她:“明月,你以後私下裏叫我的名字好了,不用叫我書記。”
趙明月甜甜地衝他一笑:“嗯,我走了啊。”
月色映著趙明月潔白的牙齒,散發出柔和的光芒,那點光芒直直射進了沈旭躍的心裏,在心底一點點暈染開來,直入五髒六腑。沈旭躍的滿心滿眼裏,便隻餘下趙明月那明媚的一笑了。
趙明月的心情前所未有的美麗,嘴角始終掛著不自覺的傻笑。家裏人看著容光煥發的她,都有些奇怪,趙順生問老婆:“咱們明月怎麽了,老是一個人傻笑。”
胡年春看了一眼正在火邊糊鞋夾子的趙明月:“女兒長大了唄。”雖然不知道具體是什麽事,但是作為過來人,那種表情絕對是戀愛中的人才有的。
趙明朗看著一個勁地傻笑的妹妹,便說:“明月,你吃什麽好東西了,樂成那樣啊?”
趙明月抬起頭,看了一眼趙明朗:“我吃什麽啦?你吃什麽我就吃什麽。”當然不能告訴他是吃餃子了。
“我看你的魂兒都被勾走了一半了。”趙明朗毫不客氣地說。
趙明月趕緊收拾了一下表情,偷眼瞧了瞧四周:“三哥你別瞎說,哪有的事!”
趙明朗挪到趙明月身邊來,看著妹妹靈巧的手細心地在布上抹著麵漿,小心地糊著鞋夾子,壓低了聲音問:“最近是不是他又來找你了?”
趙明月搖頭:“沒有啊,我都沒出門,哪裏去見到他?”堅決不能承認。
趙明朗輕歎了口氣:“我說你好歹收斂一些,爹媽都看著呢,你這模樣,一看就是懷春了,別讓他們替你擔心。”
趙明月鼓鼓腮幫子:“好了,我知道了。”自己表現得那麽明顯嗎?不是都已經學會了喜怒不形於色的,大概是身邊的親人太讓人安心,所以很少去掩飾自己的情緒。
趙明月抓緊時間做鞋子,鞋底要厚才夠結實,五六層布做一層鞋夾子,五六層鞋夾子才能做一個鞋底,鞋夾子糊好後要曬幹後才能用。恰好過年這兩天天氣出奇的好,下過雪後,連出了幾天大太陽,趙明月將做好鞋夾子一個個放在太陽底下暴曬。
這個年代,過年的氛圍那是相當濃的,跟往常是截然不同的感受,好吃好喝又好玩。這個年代的人們特別熱情好客,每到過年,就要傾其所有去準備好酒好菜招待客人。親戚們來了,飯肯定要給吃飽,菜也是要有肉的,有條件好點的人家,還會招待雞鴨魚。所以這個年代流行一句話,“小孩盼過年,大人盼種田”,過年了,孩子們就能大吃大喝了,大人們則都要縮衣節食、勒緊褲腰帶,就為了將年過得還像個樣子。
初二這天,按照慣例去舅舅家拜年,往年趙明月兄妹去了都要住好幾天的,過年做客是最幸福的事,不用幹活,還可以吃好吃的,別的不說,起碼每頓都能吃上一塊肉,這對於常年難沾葷腥的人們來說,是個極大的誘惑,所以大家都愛過年,愛走親戚。但是這次趙明月隻在舅舅家住了一晚就迴來了,天氣好,她要趕著迴來做鞋子,如果拖得時間長了,天氣就暖和了,棉鞋就用不上了。
胡年春看著女兒初三就迴來了,分外驚奇:“明月,怎麽了,跟誰吵架了?”
趙明月笑了起來:“媽,沒有啊,我像是跟人吵架的樣子嗎?”
“那你怎麽今天就迴來了,不是要在舅舅家多住幾天的?你哥呢?”
趙明月笑:“我哥要做賴皮客。我先迴來了,天天在舅舅家大吃大喝,我也不好意思。偉民哥今年要結婚,得省錢花呢。”趙明月隻有一個舅舅,卻有三個姨媽,每次過年的時候,姨媽家的表兄妹加上自家兄妹,起碼得有十來個,都到舅舅家拜年,一住就是好幾晚,舅舅家的條件雖然好一點,招待這麽多親戚,也難免吃力啊。
胡年春驚奇地說:“是嗎,偉民的親事定下來了?”
“定了,就在四月初九。”趙明月說著走到屋裏,去找自己做的鞋夾子,“媽,我的鞋夾子你幫我曬了沒有?”
“曬了,現在還在外頭曬著呢。”胡年春隨口應道,“偉民定的是戚家山那家的姑娘吧?”
趙明月說:“好像是吧。媽,鞋夾子還要曬幾天?”
“再等兩天吧。”胡年春說,又繼續問侄兒的事,“給了多少彩禮?”
趙明月想一想:“這個具體我就不知道了,好像自行車、縫紉機都有吧。”
胡年春說:“改天等過完節,我迴去看看。”
趙明月問:“媽,麻繩還夠不,要不要再撚點?”麻繩是用來納鞋底兒的,棉線納鞋底容易壞,麻繩結實耐磨。
胡年春說:“你那鞋夾子還要幾天才能好,等你三哥迴來了讓他幫忙撚吧。你先做鞋麵。”
趙明月說:“那媽你教我吧。”
胡年春看著女兒翻出棉花來:“你還做棉鞋?”
“啊,怎麽了?”
胡年春說:“現在都正月了,馬上就開春了,棉鞋隻能明年才穿了,還是做單鞋吧。”
趙明月猶豫了一下:“好吧,那就做單鞋。”
春節結束之前,趙明月終於將鞋子做了出來,第一次做鞋,不管趙明月多麽仔細細心,還是趕不上富足的經驗,鞋子做得有些粗糙,鞋底的針腳長短不一,不過縫密密麻麻的,倒也結實。趙明月寶貝似的,將鞋子放在床頭,想著找個什麽機會送出去。
趙明朗看著妹妹寶貝著那雙鞋子,便說:“不是說給我做的嘛,讓我試試。”
趙明月皺了皺鼻子:“去,你明知道不是給你的。”
“那我試一下也行啊,看看舒不舒服。”趙明朗繼續遊說。
趙明月猶豫了一下,要不要三哥幫忙試一下呢,她最後還是搖了搖頭:“算了,不舒服也做成了,反正也改不了了。”
過年這段時間,趙明月每天都在家裏做鞋子,夜裏還挑燈納鞋底兒,幾乎沒怎麽出過門,所以除了初一那天鄰裏間互相串門拜年,趙明月和沈旭躍在人群中碰麵打過一聲招唿後,就沒有再見過麵了,不知道對方最近在忙什麽。
正月十五元宵節,按照慣例,十六這天要正式出工了,十五這天晚上要開個動員大會。自破四舊運動以來,元宵點燈這個帶有神話色彩的習俗被視為迷信活動,被禁止了,但是人們還是習慣性地在屋子裏多點兩盞燈,使得屋子更亮堂一些,所以這一晚,天上有明月,地上有明燈,就顯得格外美麗一些。
天氣晴朗,月光皎潔,給一切都籠得朦朧而美麗。人們吃過晚飯,都陸續聚集到了大隊的院子裏。趙明月帶著做好的鞋子,用東西裹好,拉著趙明朗來到了會場。照例是大隊主任和大隊支書說話,迴首過去,展望未來,鼓舞士氣。
動員會一般挺無聊的,好在沈旭躍還算會說,詼諧幽默,努力調動氣氛,大家的信心都被調動了起來,茶園不久就要開始采茶了,以後就有這筆額外的收入了,今年要比去年有盼頭多了。
開完會,人們都陸續散了,沈旭躍眼尖,老遠就看見了趙明月,她今天下午剛洗了頭發,來的時候頭發還沒幹透,就披散著。趙明月的頭發很長很順,平時雖然紮麻花辮,但是一洗,就自動捋直了,黝黑的一大把,披散在肩上,讓人很難不注意到。
趙明月將手裏的鞋子遞給趙明朗:“哥,你去幫我送吧。”
趙明朗斜睨著她:“怎麽,現在覺得不好意思了?”
趙明月說:“這是公共場合,我不好去找他嘛。好三哥,你幫我這個忙吧,小妹一輩子感激你。”
趙明朗不滿地哼了一聲,就為了送個東西給一個男人,就要感激自己一輩子,真是女生外向啊,留不住嘍。“算了,我去幫你叫他一聲,你自己給他吧。”
趙明月想了想,便說:“那我在鳳尾竹下等你們。”
沈旭躍看著趙明月一直不走,以為她要找自己說話,但是不一會兒,她又轉身走了,月光皎潔,如銀一般鋪灑在她身上,勾勒出她窈窕的背影。這就走了?沈旭躍心裏一陣著急,想連忙出聲喊住她,卻發現趙明朗朝他走了過來,便收了聲。
趙明朗說:“沈書記,有個問題要請教一下你。”
沈旭躍連忙將本子和筆拿起來:“嗯,好,去我宿舍吧。”
走到沒人的地方,趙明朗站住了:“沈書記,我妹妹找你有點事,在園子邊的鳳尾竹下等你。”
沈旭躍一陣欣喜,趕緊就要拔腿往外走,被趙明朗攔住了:“你等下再去吧,我先走了。”
沈旭躍深吸了口氣:“好,那我先迴去一趟。”
趙明朗先走了,沈旭躍轉身迴到屋裏,想了想,找出一件衣服來準備換上,劉衛國問:“喲,這大晚上的,換什麽衣服啊。”
沈旭躍說:“我身上這衣服明天要洗了,現在換也是一樣的。”
劉衛國在收拾自己的東西,後天他就要迴去了,他站直身,衝著沈旭躍笑:“我看洗衣服是假,是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吧。”
沈旭躍耳朵有點發熱:“去。瞎說八道。”
“你滿臉的春色都掩飾不住了,還說我瞎說八道。”劉衛國一邊說一邊笑著搖頭。
沈旭躍換上衣服,又梳了一下頭發,這才出門。
趙明月在鳳尾竹的陰影裏,聽著風吹著樹林竹子發出沙沙的聲響,看著地麵上光影搖曳,突然想到,元宵可不是傳統的佳人相會的日子,自己居然挑著這麽一個日子來找人,這也太巧了,不由得麵頰發熱起來。
沈旭躍還沒來,趙明朗已經先迴來了:“他過一會兒才到,我先去那頭等你,一會兒給了東西就趕緊迴了,別給人撞見了。”
“知道了。”趙明月說,唉,真跟做賊一樣,偷偷摸摸的,什麽時候才能光明正大啊,沈旭躍不提,她肯定不會主動提出來。
趙明朗蹲在園子邊的那頭,他可不放心自己妹妹大晚上的單獨跟個男人約會。要說這人還挺雙標的,趙明朗自己約會的時候,就沒想過人家也是單獨跟著他出來的,沒帶個兄弟姐妹出來做電燈泡。
沈旭躍到的時候,趙明月老早就看到了他的身影,她從陰影中走出來,還沒開口,沈旭躍就奔到她麵前了:“明月,你找我?”
趙明月發現,他居然親昵地直接叫了自己的名字,沒帶姓,不由得覺得又甜蜜又欣喜,那句沈書記也叫不出口了,隻覺得太顯生分:“嗯,我給你做了雙鞋子,謝謝你給我買珍珠膏。”說著將鞋子遞了過去。
沈旭躍喜出望外:“你給我做的?”
趙明月低下頭不敢看他的眼睛:“你試試,看能不能穿。我第一次做,可能做得不好,不要嫌棄。”
“不會不會,我喜歡還來不及呢。我這就試試。”沈旭躍蹲下去,迫不及待地換鞋子。
趙明月低頭看著他的動作,很快,沈旭躍就換好了,踩在地上感受了一下,走了兩步路:“非常合適,也很舒適,你怎麽知道我的鞋碼呢?”
趙明月說:“那天在雪地裏量的腳印。”
沈旭躍讚歎道:“你真聰明。”
趙明月說:“我本來想給你做一雙棉布鞋的,想著春天馬上就要來了,才做了單鞋。布鞋有點土,在家穿還可以。”
“不土,我喜歡穿布鞋,透氣舒服,以前奶奶還在的時候,每年都會給我們做布鞋,後來奶奶去世了,家裏就沒人做了。”沈旭躍說。
趙明月想說,你要是喜歡,以後我常給你做,但是實在不太好意思說出口。“喜歡就好。”
沈旭躍由衷地說:“謝謝你,明月,你還真是心靈手巧。”
趙明月臉上紅霞亂飛,心裏如吃了蜜糖一樣甜:“我亂做的,你不嫌棄就好。”
沈旭躍看她低著頭,知道肯定在笑,趙明月的笑容好看,一笑就露出整齊潔白的八顆牙齒,眼睛彎彎的,像個月牙兒,讓人的心情都忍不住跟著飛揚起來,可惜現在天色太晚,看不清楚。“我怎麽會嫌棄,求都求不來。明月,我想……”
趙明朗在那頭學蛙叫——“咕咕、咕咕”,聲音在冬夜裏相當突兀,趙明月迴過神來,連忙說:“沈書記,我哥在那邊等我一起迴去了,我要迴家了。”
沈旭躍把想說的話吞下去,叫住她:“明月,你以後私下裏叫我的名字好了,不用叫我書記。”
趙明月甜甜地衝他一笑:“嗯,我走了啊。”
月色映著趙明月潔白的牙齒,散發出柔和的光芒,那點光芒直直射進了沈旭躍的心裏,在心底一點點暈染開來,直入五髒六腑。沈旭躍的滿心滿眼裏,便隻餘下趙明月那明媚的一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