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終將化為“塵埃”,但在化為塵埃之前,我們必要做一些有意義的事情,才不負這一生。


    那什麽才是有意義的事情呢?或許就是不讓自己很快淪為塵埃的事情吧。(廢話.)


    所以,我知道了,活著!就是避免化為塵埃的最狠方式。(啊這,的確有點道理,但不多.)


    因為似乎太直白了,大家都知道。


    那還有什麽呢?塵埃本身嗎?這是個問題。


    是要說還有什麽比活著更有意義的事嗎?


    沒有了,因為活著似乎透露著一種簡單的沉重感。


    這種沉重感而且很現實。


    而塵埃本身似乎太簡單了。


    (感覺自己又要講偏題了呢?)


    (或許這不是去往塵埃的路吧,師傅快調頭...不,你已經把你的靈魂賣給我了,說什麽言語都沒用了.)


    塵埃美好嗎?不好,我隻想活著,不想化為塵埃。


    好了,別扯了,本節沒有幻夢。


    那有什麽?隻有一串串塵埃。


    嗯,我懂了。


    那麽我想說:


    或許語言到不了的地方,文字可以;


    靈魂到不了的地方,音樂可以;


    太美好的事物,大多都具有侵略性;


    不是入了眼,就是醉了心。


    請問,上述這跟塵埃與活著有有什麽關係呢?


    好像沒多的沒關係,就當簡單看看就好。(有點意義所在.)


    好了,就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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