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繼勝返迴喜鵲號時,李政已經再次前往紅沙村,在和孟慶祥、劉建國商議過後,隨即進入會議征求意見階段,直接將相關議題公布出來,讓大家發表意見。


    考慮到大燕朝的感受,領導組決定還是以公司體製,作為華興組織架構搭建的基礎,具體來說,就是成立華興集團公司,對外以商號相稱。如果有人問起來,就說燕朝的商號,在華興這邊就叫公司,既不能讓人家誤會,還能體現華興特色。


    華興管理委員會是華興集團公司的最高管理機構,設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常任委員(含正副主任)五人,委員四十名左右,其他人均為管委會成員,在大多數情況下,不會參與管委會日常工作。原本的領導組機製解散,暫由梁繼勝代理管委會主任,孟慶祥代理管委會副主任,李政、林誌剛、符思南代理常任委員,牽頭組織本次會議。


    會議的準備工作分為兩部分,一個是就相關議題向全體華興人征求意見,另外一個,就是推薦管委會委員,待管委會委員確定之後,這些委員將作為正式代表,參加第一次華興集團工作會議(簡稱榆林會議)。


    征求意見剛一開始,丁鵬便率先宣布,將放棄自己在捐款方案中的權益,隨後,王海洋、顧恆、曹衛國、孔傑一家、劉建國一家等眾多捐款大戶,先後宣布放棄捐款權益。至於梁繼勝等領導組成員的捐款,在返鄉計劃執行之初,就沒有列入捐款方案,也未享受相關權益,因此,並不存在放棄一說。


    作為位處後列的大量小戶,也有不少人紛紛表示要放棄權益,均被管委會否決,丁鵬等人更是奔走各處,講述自己放棄的理由。相比大部分普通群眾,他們一邊享受高額權益,一邊在管委會任職,顯然難以服眾。既然選擇為大家服務,那就不能把發財放在首位,而放棄權益,便是表明心跡之舉,麵對當下艱難局麵,團結奉獻才是華興集團的核心理念。


    丁鵬等人的說辭獲得大家的一致認可,甚至有人放話,雖然管委會否決了他的放棄請示,但隻要一直不去兌現,和直接放棄也沒什麽區別。如果不能眾誌成城,遲早會被燕朝人吃幹抹盡,到時候,這些權益和空頭支票也沒什麽區別。


    當然,也有一些人私下認為,丁鵬等人存在沽名釣譽的嫌疑,但現在局麵不穩,先讓他們幹起來再說,如果將來能力實在不行,把他們拉下來也沒啥了不起。


    紅沙村的大路修通之後,臨川港、榆林基地、紅沙村、湳西農莊、黃泥村五個據點的聯通工作正式完成,大家的日常工作量便減輕不少。之後,大部分人又被鄭萬成召集起來,成立運輸隊,往黃泥嶺運沙子、石灰,當下最重要的工作便是磚窯建設,隻有先把磚瓦生產出來,大家才能正式入住新居。


    作為華興基建工作的負責人,鄭萬成可不敢拿紅沙村那種茅草屋糊弄大家,被罵倒是其次,關鍵是名聲壞了,讓人戳一輩子脊梁骨,任誰也受不了。


    任何事情的第一次,都必須認真對待,湊合隻能讓人嗤笑。


    讓管委會沒想到的是,最令大家關注的不是委員推薦,而是新鮮出爐的華興公約。


    華興公約由劉建國牽頭起草,主要是對一千多華興人的日常行為進行約束,或者說是一份公開承諾更為確切。來到新世界,原本的道德、法律約束隨之消除,這幫現代人要是瘋起來,非出大亂子不可。


    所謂千人千麵,要讓大家目標一致,團結向前,沒有個規矩管著,根本就不現實。大家利益一致時還好些,如果將來發展壯大,肯定會麵臨利益不一致、理念衝突等問題,到時候互相攻伐,甚至刀兵相見,一切成果都可能雞飛蛋打。


    因此,製定華興公約,就是給大家提出一個底線要求,無論何時何地,發生任何事情,這些底線都不能突破,否則,會立即成為全民公敵。


    “我是一名華興人,來自遙遠的華興大陸,秉承先祖意誌,返迴家鄉。現在,我自願加入華興集團公司,承擔公司委派任務,遵守公司各項製度,平等享受公司權益,並做出如下承諾。”


    “第一、華興集團公司是所有華興人的終身家園,也是我為之服務的終身事業,永不背棄。”


    “第二、平等民主原則適用於一切重大決策。”


    “第三、少數服從多數原則是我們的做事準則。”


    “第四、互不侵害原則是我們的行為底線。”


    “第五、互助互敬互愛原則是我們的行為標準。”


    “第六、團結奉獻是我們的核心理念。”


    “第七、法治公正原則是我們的管理信條。”


    “第八、文明富強是我們的追求目標。”


    “第九、監禁原則是我們的處罰底線。”


    “第十、有利即做、有害即停。”


    “簽名人:xxx。”


    華興公約的內容並不長,全部是籠統的原則敘述,一經發出,便在華興眾人之間引起巨大反響,大家討論的十分熱烈,尤其是兩個底線,雖然有一定約束力,但要說沒有漏洞,也不客觀。我和你有仇,然後我率先發難,你完蛋了,我還能混個監禁,顯然有失公平。


    有人找劉建國商量,劉建國也不客氣,讓他自己改,隻要是比這個強,絕對立即采用。然後大家便一哄而散,這種原則性的東西,怎麽改都不對味。


    至於平等民主原則,少數服從多數原則,大家也覺得過於粗線條,但真要拿起筆去改,卻又不知從何改起,總不能寫本書附上吧。


    議論許久,終於有人明白過來,這就是一個君子協定,大概齊照著幹,肯定沒錯,想要亂來,公約也能把你管起來,至於處罰,都關起來了,還要怎樣,生不如死嘛。


    公約的核心要義其實就一條,那就是遵守,真到了強大的那一天,巨量的利益撲麵而來,咱們這一千多人有啥不好分的,難不成外人還能親過咱們這些兄弟姐妹嗎。


    最後,還是孔傑說了句實在話,不管未來如何,我們之間的情分,要遠遠高於大家在新世界的子孫、朋友、親屬,把握住這一條,公約的目的便算是達到了。如果你欲壑難填,為了一些你認為重要的人(非華興人),做出損害大家利益的事情,或者侵害華興某人,那你活該被群起而攻之。


    “友善的對待每個人,並把他們作為自己人生最重要的人,才是我們行走新世界的基礎,畢竟相比其它所有人,我們才是一起穿越光門,共同奮鬥的現代華興人。”孔傑最後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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