彪哥在方浩的參謀下,看準了一套房子,當天下午就跟業主談起了買賣的事情。


    這個時候方浩沒有在他身邊,已經去了廠裏上班。


    但是離開之前,將買房子要注意的那些東西都跟彪哥交代了一遍。


    彪哥在他離開之後,又找了一個做房產中介的朋友過來幫忙。


    最後談判很順利,當天下午就談好了價格,搞定了合同。


    沒過兩天,這家夥又給方浩打來了一個電話:


    “浩子,過來幫我看一下房。”


    方浩一愣:“前天不是幫你看了嗎?你不是說合同都已經簽了嗎?怎麽,又出問題了?”


    “不是,那套房子已經搞定了,”彪哥道,“現在我又看中了兩套房,想要買下來。”


    “哪裏來的錢?”方浩問。


    “我媽給的,”彪哥得意的說道,“我昨天跟她說,我準備今年就找個媳婦兒,爭取明年生個孩子出來,我媽一高興,就給了我二十萬,作為我泡妞的基金。”


    方浩沉默了一會兒,心裏想著:“你真該死呀!”


    人和人的差距太大了。


    這家夥搞錢也太容易了一些。


    也難怪不願意上班工作。


    在這樣的家庭,有這樣的爹媽,誰還會願意去上班工作呢?


    “你有沒有時間過來?”彪哥見他沒作聲,問他。


    “有時間,告訴我地方,等會兒我吃完飯就過去。”方浩道。


    不平衡歸不平衡,幫忙還是要幫的。


    在跟他一起看房子的時候,方浩就問他了:


    “那你想好要跟誰結婚生孩子了沒有?”


    這家夥換女朋友比換手機還要勤,從高中到現在,身邊的女人最少換了20個。


    看得出來,他並沒有結婚的打算,跟誰都是玩玩而已。


    這一點是男女雙方一開始就確認的事情,隻玩肉體,不玩感情,為快樂而來,感覺沒那麽快樂了就散。


    好處就是,分手之後沒怨言,大家還能做朋友,甚至在雙方都處於空床期的時候,還能夠再快樂一下。


    壞處就是,沒一個能長得了的。


    在方浩記憶裏,彪哥一直到坐過了幾年牢再潤出去之後,才有了家室。


    在那之前,根本就沒有考慮過結婚生子的事情,因為他覺得那樣太束縛自己了。


    現在大概是感受到了危機,怕這種逍遙自在的日子會一去不複返,所以才在方浩的蠱惑下想到這個。


    方浩很欣慰他有這樣的想法,但是不知道他想要找的是一個什麽樣的對象。


    “小青。”彪哥毫不猶豫的說出了自己的對象。


    方浩記得她,是一個在工廠上班的女孩子,有些大大咧咧的,長得還行,學曆不高,比彪哥還要低,農村裏出來的,就隻讀了個初中,然後就跟著村裏的人來到龍城打工。


    跟家裏的關係挺一般的,也不怎麽迴家去。


    出來打工幾年,沒有存上錢,基本上都是掙多少花多少。


    感覺挺爺們一個人,做朋友是不錯的,但是做妻子行不行,方浩不能確定。


    感覺不像是賢妻良母那一拔的。


    在他的記憶中,彪哥後麵又換了多個女朋友,這說明兩個人還是分了手,而且應該是沒過多長的時間就分了手。


    有些好奇:“為什麽選她呢?”


    彪哥道:“現在她就跟我住在一起呀,不選她還選誰?”


    “額?”方浩很驚訝,“你找老婆這麽隨便的嗎?”


    “不然呢?”彪哥也很驚訝,“就一男一女兩個人在一起生活,然後再生個孩子,又不是什麽高深的科研項目,難道還需要很長時間的研究嗎?”


    “你不擔心她不適合做妻子和母親嗎?”方浩問。


    他不是對小青有意見,其實他對這個女孩子的感覺還行,挺好相處的。


    他就是不明白,彪哥為什麽這麽隨便就選定了結婚生子的對象。


    那可是要過一輩子的人!


    怎麽可以這麽隨便呢?


    他相當的不解。


    彪哥對他的不解也很不解:“那有什麽好擔心的?隻要她身體正常,就可以生孩子,那不就能做妻子也能做母親的嗎?這玩意兒又沒有什麽技術含量,絕大多數女人都能做的事情,她怎麽可能做不了?”


    方浩就感覺跟這兄弟溝通很費勁——你怎麽能把事情想的這麽簡單呢?


    道:“萬一結婚了你發現跟她處不下來呢?”


    “可是現在我跟她在一起住了幾個月,也沒出什麽問題啊。”彪哥道。


    “結婚前和結婚後那不是一迴事,有可能會判若兩人。”方浩提醒他。


    上輩子他第一次婚姻就吃了這樣的苦。


    他跟彪哥說:“有的女孩子,結婚前你怎麽看怎麽好,但是結婚後,人家不掩飾了,本來麵目出現,然後你會發現一天都過不下去,到那個時候怎麽辦?”


    “那就離婚唄,”彪哥道,“多簡單的事情。”


    “離婚……”方浩有些抓狂,“可是你不知道離婚要分家產的嗎?到時候你辛辛苦苦攢了一二十套房子,一個離婚,就把你的房子分走一半,那你怎麽辦?”


    “這是一個問題……”彪哥皺起了眉頭。


    然後又問方浩:“可按照你這麽說,我又怎麽能確定換一個人不會跟我離婚分家產呢?還是說結婚生孩子這條路根本就走不通,我隻努力的攢我的房子就可以了,不用結婚?”


    方浩一聽,要糟糕了。


    這家夥一思考起來,就會往奇怪的路子上走,可不能由他發散思維了。


    再思考下去,就會成為一個恐婚症,那他就真的是造了大孽了。


    於是說道:“也不是那麽說,大多數人還是靠譜的。隻不過我建議你在財產方麵還是要考慮清楚一點。”


    “那該怎麽做呢?”彪哥問。


    方浩想跟他說,把房子加到他媽名下,這樣就不用擔心離婚會把房子給分走。


    但是一想,上輩子他父母離婚之後,他在牢裏呆著,他媽就找了一個男人,把那幾套房子都給賣了,弄得他出來之後連住的地方都沒有,狼狽得很。


    把房子加到他媽名下,那可是送人頭。


    相比之下,他感覺還是小青更靠譜一些。


    一時間也想不出好的法子來,隻能說:


    “你記住一點,婚前的房子不加名,然後呢,最好是先君子後小人,搞一個婚前協議出來,這樣會比較穩妥一點。”


    婚前協議有沒有法律效應,其實是一件很可疑的事情,在法官的自由裁量權之下,無視婚前協議的,也不是沒有。


    隻能說搞一個會好一點。


    房產加名,那就是他自己的血淚教訓。


    上輩子和陸婉婷結婚,就將自己婚前的房產加上了這個女人的名字,結果離婚的時候,被分掉了一套房子。


    沒有萬全之策,他也隻能盡可能的幫彪哥減少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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