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校長家裏出來,時間已經十一點半了。


    方浩本來是想請校長跟那個朋友在外麵吃一頓大餐,可是在他們談事情的時候,校長夫人都已經開始做午飯了。


    校長有熱情的留他們吃飯,但是方浩哪裏好意思——去求人家辦事,禮物沒有送出去,還要蹭人家一頓吃的,那臉皮也未免太厚了一點。


    所以還是告辭了。


    出去之後,要請那個朋友在外麵吃一頓,那個朋友也沒有去,隻說著說好了今天中午要陪父母吃飯的,也給婉拒了。


    那個朋友走了後,方浩看了看薑琳,又看了看樂樂,笑著說道:


    “入學的事情終於搞定了,這是一件值得慶祝的事情,要不,今天中午我們就下一次館子,好好的慶祝一下吧?”


    薑琳本能的要拒絕——她覺得下館子太貴,還不如自己迴家去做,更加的實惠。


    可是,拒絕的話到了嘴邊又咽下了。


    方浩說的沒錯,女兒的讀書問題得到了解決,這是一件很值得慶祝的事情。


    為了這件事情浪費一點錢慶祝一下,也無可厚非。


    她能感覺得到,在搞定這件事情之後方浩內心的愉快。


    那就沒有必要拂了他的興。


    便改口道:“可以呀!”


    同意得這麽爽快,把方浩都整得愣了一下。


    他還想著該怎麽去說服呢。


    不過這也是一個好兆頭,說明薑琳的心態在逐漸的改變,能夠慢慢的去接受更好的生活方式。


    不是說以前薑琳的想法是錯誤的,那個時候隻有那樣的條件,隻能拚命的去節約。


    可現在條件沒有那麽糟糕了,就沒必要那樣了。


    人生在世,可不隻是為了活著,還可以以更好的方式來享受生活。


    考慮到薑琳的接受程度,這一次方浩也沒有帶她們去吃多好的,就是找了一家看上去還不錯的飯店,花了兩百多塊錢吃了一頓飯。


    點菜的時候,當然是讓薑琳先點,然後是樂樂。


    薑琳拿到菜單,首先看的就是價格,那一百多兩百多的價格,把她給嚇到了。


    翻了好久,才翻到幾個十幾塊的菜,不過都是素菜,在她看來,自己做不會超過兩塊錢。


    但已經是她能找到的最便宜的菜了,戰戰兢兢的點了兩個。


    樂樂拿著菜單點的時候,薑琳都有一些擔心女兒會不會點那一兩百的菜品,畢竟看上去挺好吃的。


    不過樂樂也一樣的看著價格來點菜,最後隻點了一個十幾塊的素菜。


    方浩又有一些好笑,又有一些心酸,拿過菜單,再考慮到薑琳的飲食忌諱,最後點了三個葷菜。


    一大盤椰子雞,一百二十八塊錢。


    看著有點貴,但是有那麽一大盤,其實價格還比較實惠。


    很有一盤溜肝片,份量不多,二十八塊錢。


    這個算是給薑琳點的。


    畢竟她得了乙肝,按照傳統的吃啥補啥的說法,吃點豬肝更好。


    方浩也不知道這個到底準不準,反正就寧可信其有吧。


    另外一個葷菜是粉蒸排骨,六十八塊錢一份,看著分量也還足。


    三葷三素,一共也就兩百多塊錢,夠他們三個人吃了。


    這是樂樂第一次下館子吃飯,左看看,右看看,好奇得不得了。


    薑琳是不是第一次下館子,方浩就不知道了,也不好去打聽這些,但是從表麵上看起來,沒有看到她的好奇。


    也許是一個成熟的人應有的狀態,也許是以前就下過館子吧。


    樂樂每吃一道菜,方浩都會問她好不好吃,然後她都會說好吃,而且還要強調很好吃。


    方浩能夠感覺到她說的是真心的,因為她看起來吃得確實挺開心的。


    “也許是沒吃過什麽好東西吧,所以吃到點差不多的都覺得好吃。”他這麽想著。


    迴想一下,自己給她們母女也做過幾次飯,做的每一道菜她也都說好吃,也吃得挺開心的。


    不隻是廚藝的問題,更大的原因可能還是這孩子打出生來就沒吃過幾次好吃的東西,所以覺得啥都好吃。


    心裏倒是挺感慨的。


    三葷三素,在三個人的共同努力下,全部給幹光了。


    就連椰子雞的湯也喝了個幹幹淨淨。


    方浩對於光盤行動其實沒那麽感冒,覺得沒必要為了節約把自己給撐著。


    不管是做飯做菜,還是去飯店吃飯,都會要留一點餘量,怕的是萬一不夠吃。


    正常情況下,都會浪費一點。


    但是薑琳母女可不是這麽想的,就覺得浪費太可恥了。


    這200多塊錢一頓的飯,浪費起來更加的可恥。


    所以,哪怕已經吃飽了,還要接著吃。


    方浩本來都要叫服務員給打包了,可看到她們已經每人舀了一碗椰子雞的雞湯,再看看別的菜剩下的也沒多少了,於是就打消了這個念頭。


    為了減輕她們肚子的負擔,他也隻能多吃一點,配合她們的光盤行動。


    以至於吃完飯後,走出飯店的時候,三個人走路都有那麽一點不方便的感覺。


    吃太多了,撐著了。


    吃飯的時候,方浩和薑琳還討論了一下樂樂以後去雲台小學讀書的問題。


    雲台小學有提供早餐和午餐,當然也要出相應的夥食費。


    不管有沒有在那裏吃飯,夥食費是強製性要交的。


    中午用不著迴家。


    學校離雲台小區不遠,出了大門,走過去不到一公裏就是了,都不需要坐車,直接步行就可以。


    方浩的建議,是薑琳每天去接送樂樂,這樣才更安全一些。


    龍城不比章台縣,這裏的外地人員比較多,怎麽樣的人都可能遇上,讓樂樂一個人去學校,還是有著一定風險的。


    方浩不想冒這個險。


    薑琳當然也不想冒這個險,所以接受了方浩的建議。


    吃完飯後,他們就去了一趟雲台小學,然後再從雲台小學走迴家。


    主要是為了讓這母女倆認一下路。


    從學校到雲台小區一裏多路,說近不近,說遠也不遠。


    方浩想著為了接送方便,得給這個做媽媽的買一個交通工具才行。


    於是問薑琳:“你會騎電單車嗎?”


    開機動車要駕駛證,薑琳指定沒有。


    現在又沒有那種老頭樂。


    這麽一算起來,電單車就是最好的選擇了。


    薑琳搖頭:“不會,我就會騎單車。”


    “那行吧,”方浩道,“我家裏有一輛單車,等哪天有空我推過來,到時候你就可以騎著單車接送樂樂了。”


    薑琳心裏想著:“他不會是又買一輛新的單子,然後騙我說是家裏的吧?”


    還是搖頭,微笑著說道:“這個不用吧,才那麽點路,我覺得走路也不遠。而且在大街上騎單車,人那麽多,我也有點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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