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衝帶著五百士卒前來巡視洛陽,走的地方可不少。


    向上度過洛水,接近陽渠,向下越過高山,到了伊闕。


    曹衝到了這些地方,也找了當地人問了問洛陽的情況,在走多了,問多了之後,曹衝對於洛陽的情況也是了解一些了。


    就在曹衝要往西走的時候,諸葛亮郭逍兩個上前對曹衝行了一禮,說道:“君侯,現在天色不早了,晚上那些山賊出沒,可沒有這麽安全,為避免意外,君侯還請迴到城中。”


    曹衝抬頭看了一眼天色。


    此時天色已經是近傍晚了,天際火紅一片,就像是火燒了一般,各種雲朵組成不一樣的圖案,熠熠生輝,有些好看。


    遠處,青山綠水,此時沉浸在陽光的光芒裏麵。


    客觀來看,現在的光亮比之中午的光亮也是不差分毫的,但是曹衝知道這無非是迴光返照。


    過不了多久,天便會徹底暗下來了。


    曹衝看著諸葛亮,再看了一眼郭逍,說道:“可我不走完洛陽全境,如何知道洛陽的情況?”


    諸葛亮向前走了一步,對曹衝說道:“君侯安危重要,此等小事,交由亮來即可,再說了,士元在洛陽待了也有一陣了,對於洛陽的情況,自然是知之甚深,君侯若是想要知道洛陽的情況,直接問便好了,不至於親自前來。”


    曹衝輕輕的搖頭。


    口口相傳,消息便有有些偏頗。


    而且,龐統雖然智慧高深,但是視野不比自己高遠多少,或者說想的有自己不同。


    龐統看重的,或許是一地安寧、一地繁榮,與其他的東西沒有任何關係。


    而曹衝要知道的,恰恰就是他們這些士子眼中不重要的東西。


    與本地的繁榮無關,與本地的特產無關。


    曹衝要的是他們對未來的期許,這在後世許多行政官都會忽視的事情,在這個時代更是沒有聽說過。


    文人說,百姓隻要吃得飽就滿足了。


    但真的是吃得飽就滿足了嗎?


    肯定不是的。


    社會是在發展的,人的欲求是在不斷變化的,基本矛盾也是幾十年便會變上一次的。


    曹衝想要知道這些東西。


    也就是幸福指數。


    這關係到曹衝在洛陽掌握得民心,以及自己未來政治資本。


    或許在某個關鍵時刻,到了最危急的境地裏麵,曹衝振臂一唿,洛陽的軍民便會毫不猶豫的跟著曹衝赴湯蹈火,不計生死。


    曹衝要的是這個。


    要想洛陽人一心擁護你,按照這個時代的觀念治理洛陽肯定是不行的。


    曹衝要讓洛陽的百姓滿意,成為天下最幸福的百姓,讓洛陽成為天下的典範,同樣,這也是曹衝的政績。


    不僅在洛陽,在涼州的主要問題解決之後,曹衝也要大力發展涼州。


    能力,可不是紙上談兵,也不是隨便說說而已的,而是要做出來。


    在這個時代,願意為百姓做事的或許很多,但是更多的隻是混一個資曆,順便撈點錢,就算是那些為百姓做事的,無非是保護百姓,讓他治下的百姓不會餓死,不會被人殺死。


    曹衝要的不止於此。


    不僅不餓死,不僅不被人殺死,而且要吃得好,活得有尊嚴。


    這是曹衝的執政理念,也是他到了這個時代,在有能力之後,應該為這個時代中人做的事情。


    曹衝雖然想要繼續走洛陽,去了解洛陽的情況,但是諸葛亮郭逍兩個人說的話也不是沒有道理。


    把自己置於危險的境地,絕對不是一個聰明的選擇,尤其在曹衝身居高位之後,免不得便會動到很多人的蛋糕,在盟友幫手手下多了的同時,曹衝的敵人同樣增多了。


    想要自己的命的人,可遠遠不止曹丕一個人。


    曹衝點了點頭,看了諸葛亮郭逍一眼,說道:“罷了,也不需你們去幫我了解情況了,走了這麽多人家,對於洛陽的情況,我也是大致了解了一些,至於其他地方,或許有些不同,但大致上還是不會錯了,之後我想要知道的便去找士元去問罷。”


    見到曹衝如此配合,兩個人也是鬆了一口氣,他們怕的,就是曹衝不聽他們的建議。


    若是那樣的話,總是免不了有變故的。


    曹衝發話之後,一行人乘著夕陽的餘暉,迴到了洛陽城。


    洛陽城高大無比,但是在入夜之後,卻是靜的可怕,看起來是要宵禁了。


    這個時代的人可沒有夜生活,所謂的夜生活,除了和自己的媳婦做那些嘿嘿咻咻的事情之外,便不能做其他的事情了。


    哦不,這是窮人的生活,有錢人的話,晚上點著燈,大概還是可以挑燈夜戰的,若是你有閑情逸致的話,還可以看一看美姬的樂舞,也可以與自己的朋友一起宴飲通宵。


    當然,不論在哪個時代,有錢人終歸是少的。


    所以夜生活少那是很正常的事情。


    曹衝扶著下巴,再摸了摸鼻梁,心中想著,是不是可以把宵禁與坊市這種東西去掉。


    不過,即使要做這樣的事情,恐怕也需要時間。


    最起碼,讓曹老板同意,就夠曹衝想的了。


    不過毫無疑問的是,這絕對是值得做的。


    坊市的要求有些刻板,完全可以加一些東西的,比如說小賣部這類的東西,這是方便百姓,順便增加就業,既然是有利的事情,為什麽不能做。


    至於宵禁這個,更是不可取的。


    《漢律》規定:每天晚上衙門的漏刻“晝刻”已盡,就擂響六百下“閉門鼓”;每天早上五更三點後,就擂響四百下“開門鼓”。凡是在“閉門鼓”後、“開門鼓”前在城裏大街上無故行走的,就觸犯“犯夜”罪名,要笞打二十下。


    如果是為官府送信之類的公事,或是為了婚喪吉兇以及疾病買藥請醫的私事,才可以得到街道巡邏者的同意後行走,但不得出城。


    這個宵禁,在宋朝之後才被取消。


    宵禁的出現,大概是為了便於管理。


    道理與為什麽要讓孩子聽話?因為老師太少這一的道理相似。


    若是不宵禁的話,官員府吏必然會變多,要發的糧餉自然變多了。


    所以官府限製百姓的活動和範圍。


    然而,這個想法是何其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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