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夥強盜將他打死並盜走了衣物盤纏。五百年後有個村民在路上看見一具骷髏,就祈求上天將其複活,並把他帶迴了村中,村裏人一眼便認出了複活之人並給了他一套新衣服,家家又拿出好吃的好喝的好生供養,他也享了幾天福。一日眾村民拿出畫像再三確認,便又將他打死,這次是吃了他的肉喝了他的血。


    故事靈感來自魯迅的故事新編,原作中,表現了複活之人的愚昧與執著,執著於身上沒有衣服,不能再去探親,感覺他糾結和執著的事,遠比死後又複活來的輕之又輕,但他就執著於此無法自拔,而莊子這個將其複活的恩人,卻被他誤會成偷他衣服的人,有點兒像你沒有撞他為什麽要扶他。當然了魯迅先生寫莊子這個點,可能是在批判莊子的某些理論,這個我不做點評。


    我所改編的這個故事,是從殺人者入手,他們的子孫也因為殺人者而得到了好處,但是當他們再次複活了死者後,又殺死了他,並且吃了他的肉喝了他的血,比老祖宗還要殘忍,我想表達出殺人者的壞已經深入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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