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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漫]必須熱愛網球 作者:麥野涼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
在擺脫了撞鬼的嫌疑後, 兩人都鬆了口氣, 龍馬解釋道:「我在山下那個網球場,和我打球的人好像迷路了,我是來找他的。」
「哦哦。」火神點點頭, 也道,「我和朋友出來玩。他說這裏有個挺靈的神社, 我們不是快要打聯賽了嘛, 就打算來抽個簽啥的,結果……」
結果, 不僅迷路了,兩人還走散了!
從高中生略微尷尬的神情中, 龍馬毫無障礙地讀懂了這一信息, 深表遺憾。
「我也是第一次來。」她微微皺眉想了想,畢竟是不二找的網球場, 要說附近有什麽出名的地方——「神社?沒聽說過。」
「嗯, 聽說還有些神秘呢。」火神一本正經地說,也不知道是他自己聽來的,還是那位帶他來結果還迷路了的不靠譜朋友說的, 「據說,這個神社建在異次元的邊界, 時隱時現, 要想碰見還得靠運氣。」
「你朋友也不知道具體地點嗎?」
火神幹咳, 然後坦白道:「那個, 我們是根據攻略來的……」
「……」
太不靠譜了吧我說!
不過,話又說迴來。龍馬撇撇嘴:「明明和朋友結伴,又是去陌生的地方,說什麽『一不小心就走散了』的話,是不是也心太大了?」
「啊,這個,真的沒有辦法。」火神扶額控訴道,「你根本不知道,我那朋友的體質有多特殊!說什麽一不小心走散了……因為習慣了啊!」
「……」
你朋友才是撞鬼了吧。
說著說著,火神突然迴過神來,看向小路的盡頭,問:「話說,是這個方向嗎?」
「……不知道。」
果然,你也是迷路了吧。對方的眼裏也透露出這一層信息,一臉瞭然。
龍馬:「……都說了,我是第一次來。」
第一次來,怎麽可能知道路在哪裏?更何況她還身負尋找不二裕太的重擔,鬼知道他又在哪裏,隻能漫無目的地走走看了唄。
「要不一起吧?」火神想了想,提議道,「兩個人的話,要是遇到危險也好照應。」
「我隨便啦。」
龍馬拋下這句話,大步朝前走去。
「餵……餵你這個小鬼!還真是一點也沒變啊。」火神揉了揉劉海,嘀咕道,也追了上來,「慢點!森林裏說不定很危險,別亂走啊!」
「前輩怕了嗎?」
「開、開玩笑!」
是的,別看這傢夥人高馬大的,膽子卻不那麽表裏如一,有時候還會被路邊走過的超兇吉娃娃嚇得狂奔八百米。
很不可思議,該說……這是反差萌嗎?
就因為這個緣故,龍馬至今還深刻地記著他們在美國時的初次會麵。
不,也不能說是初次「遇見」,而是初次產生交集。
那時候,嚴格來說,她應該算是路過吧。
相比日本這邊,美國的街頭網球場比籃球場要少很多,有一天錯過了班車,龍馬找了個地方坐著,發發呆,順便等下一班,正好旁邊就是籃球場。
球場裏有幾個中學生模樣的,個頭很大,小小年紀就已經具備了白種人的天生優勢,令人羨慕。倒是有個亞洲麵孔,居然也和他們不相上下——體格,力量,還有打球的技術都鶴立雞群。
一場下來,他被同伴們圍著誇個不停,龍馬也順勢多看了幾眼。
接著,打球的中學生們各自散去,那亞裔朝球場邊走來,彎腰拎起放在書包旁的水瓶,咕咚咕咚灌了幾口。
看得出來,他的體能相當好。一場激烈的球賽後,也沒怎麽出汗,臉不紅氣不喘的,顯得遊刃有餘,就好像隻是打了一場熱身賽而已。
龍馬收迴目光,看了下手錶。班車就快來了,她背起書包,起身走人。
本以為隻是街頭的偶遇,後來,連著幾天,她都能看到這紅頭發的少年出現在球場,聽旁邊的人議論,說是剛轉學過來的,叫火神。球技好,性格也很爽快,自然順利地和一群人打成一片。
直到那一天。
龍馬照常背著包,從籃球場旁邊目不斜視地走過,直奔車站,卻隱約聽到後邊有些騷動聲,好像有個人在喊她。
她扭頭,就看到火神小跑過來,幾步跨出台階,神情有些緊張。身後是幾個似乎有些眼熟的球友——隻是「似乎」,畢竟外國人的臉對她來說實在沒什麽辨識度。
今天就隻有三四個人,也沒有開打,站在一邊不知道嘀嘀咕咕些什麽。
「嘿!那個,能不能幫個忙?」火神撓了撓臉頰。
龍馬揚起眉毛:「如果是你們人數不夠的話,我可幫不了忙。」
她一邊說,扯了扯肩帶,給他展示自己的網球包。沒有多說,當然,隻要有眼睛的人都能明白是什麽意思。
「呃,不是的。」對方有些尷尬,抬手掩飾地咳了幾聲,「那個,我們的場地被占了……」
哈?
這群街頭少年不都人高馬大的,還有人敢跟他們搶場地?
龍馬側目。
「你看!」火神立刻給她指了過去。
那幾個交頭接耳的球友而已散開來,露出了身後球框下的完整麵貌。
是一隻吉娃娃!
應該是家養的,脖子上還扣著項圈呢,就是不知道主人哪裏去了——也可能是這小傢夥趁主人不備偷偷溜出來的。此時,它堂而皇之地占據了球場中最有利的位置,前肢向前伸出,吐著舌頭像是在乘涼。
在擺脫了撞鬼的嫌疑後, 兩人都鬆了口氣, 龍馬解釋道:「我在山下那個網球場,和我打球的人好像迷路了,我是來找他的。」
「哦哦。」火神點點頭, 也道,「我和朋友出來玩。他說這裏有個挺靈的神社, 我們不是快要打聯賽了嘛, 就打算來抽個簽啥的,結果……」
結果, 不僅迷路了,兩人還走散了!
從高中生略微尷尬的神情中, 龍馬毫無障礙地讀懂了這一信息, 深表遺憾。
「我也是第一次來。」她微微皺眉想了想,畢竟是不二找的網球場, 要說附近有什麽出名的地方——「神社?沒聽說過。」
「嗯, 聽說還有些神秘呢。」火神一本正經地說,也不知道是他自己聽來的,還是那位帶他來結果還迷路了的不靠譜朋友說的, 「據說,這個神社建在異次元的邊界, 時隱時現, 要想碰見還得靠運氣。」
「你朋友也不知道具體地點嗎?」
火神幹咳, 然後坦白道:「那個, 我們是根據攻略來的……」
「……」
太不靠譜了吧我說!
不過,話又說迴來。龍馬撇撇嘴:「明明和朋友結伴,又是去陌生的地方,說什麽『一不小心就走散了』的話,是不是也心太大了?」
「啊,這個,真的沒有辦法。」火神扶額控訴道,「你根本不知道,我那朋友的體質有多特殊!說什麽一不小心走散了……因為習慣了啊!」
「……」
你朋友才是撞鬼了吧。
說著說著,火神突然迴過神來,看向小路的盡頭,問:「話說,是這個方向嗎?」
「……不知道。」
果然,你也是迷路了吧。對方的眼裏也透露出這一層信息,一臉瞭然。
龍馬:「……都說了,我是第一次來。」
第一次來,怎麽可能知道路在哪裏?更何況她還身負尋找不二裕太的重擔,鬼知道他又在哪裏,隻能漫無目的地走走看了唄。
「要不一起吧?」火神想了想,提議道,「兩個人的話,要是遇到危險也好照應。」
「我隨便啦。」
龍馬拋下這句話,大步朝前走去。
「餵……餵你這個小鬼!還真是一點也沒變啊。」火神揉了揉劉海,嘀咕道,也追了上來,「慢點!森林裏說不定很危險,別亂走啊!」
「前輩怕了嗎?」
「開、開玩笑!」
是的,別看這傢夥人高馬大的,膽子卻不那麽表裏如一,有時候還會被路邊走過的超兇吉娃娃嚇得狂奔八百米。
很不可思議,該說……這是反差萌嗎?
就因為這個緣故,龍馬至今還深刻地記著他們在美國時的初次會麵。
不,也不能說是初次「遇見」,而是初次產生交集。
那時候,嚴格來說,她應該算是路過吧。
相比日本這邊,美國的街頭網球場比籃球場要少很多,有一天錯過了班車,龍馬找了個地方坐著,發發呆,順便等下一班,正好旁邊就是籃球場。
球場裏有幾個中學生模樣的,個頭很大,小小年紀就已經具備了白種人的天生優勢,令人羨慕。倒是有個亞洲麵孔,居然也和他們不相上下——體格,力量,還有打球的技術都鶴立雞群。
一場下來,他被同伴們圍著誇個不停,龍馬也順勢多看了幾眼。
接著,打球的中學生們各自散去,那亞裔朝球場邊走來,彎腰拎起放在書包旁的水瓶,咕咚咕咚灌了幾口。
看得出來,他的體能相當好。一場激烈的球賽後,也沒怎麽出汗,臉不紅氣不喘的,顯得遊刃有餘,就好像隻是打了一場熱身賽而已。
龍馬收迴目光,看了下手錶。班車就快來了,她背起書包,起身走人。
本以為隻是街頭的偶遇,後來,連著幾天,她都能看到這紅頭發的少年出現在球場,聽旁邊的人議論,說是剛轉學過來的,叫火神。球技好,性格也很爽快,自然順利地和一群人打成一片。
直到那一天。
龍馬照常背著包,從籃球場旁邊目不斜視地走過,直奔車站,卻隱約聽到後邊有些騷動聲,好像有個人在喊她。
她扭頭,就看到火神小跑過來,幾步跨出台階,神情有些緊張。身後是幾個似乎有些眼熟的球友——隻是「似乎」,畢竟外國人的臉對她來說實在沒什麽辨識度。
今天就隻有三四個人,也沒有開打,站在一邊不知道嘀嘀咕咕些什麽。
「嘿!那個,能不能幫個忙?」火神撓了撓臉頰。
龍馬揚起眉毛:「如果是你們人數不夠的話,我可幫不了忙。」
她一邊說,扯了扯肩帶,給他展示自己的網球包。沒有多說,當然,隻要有眼睛的人都能明白是什麽意思。
「呃,不是的。」對方有些尷尬,抬手掩飾地咳了幾聲,「那個,我們的場地被占了……」
哈?
這群街頭少年不都人高馬大的,還有人敢跟他們搶場地?
龍馬側目。
「你看!」火神立刻給她指了過去。
那幾個交頭接耳的球友而已散開來,露出了身後球框下的完整麵貌。
是一隻吉娃娃!
應該是家養的,脖子上還扣著項圈呢,就是不知道主人哪裏去了——也可能是這小傢夥趁主人不備偷偷溜出來的。此時,它堂而皇之地占據了球場中最有利的位置,前肢向前伸出,吐著舌頭像是在乘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