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見他一身疲憊,跟屋裏的人打好招唿以後,坐下就連連叫餓:


    “維克多,你可不知道我有多久沒有吃東西了,好像有差不多一個世紀那麽久了,你看餓的我都瘦了。”


    那誌明連忙用碗給他盛了一碗湯,還在上麵撒了香菜,遞給他,痛心疾首地說道:


    “福爾莫斯先生,你怎麽就不知道愛惜一下自己的身體。


    你知道嗎?你這樣子不僅僅是對你自己的不負責,也是對洛克菲勒家族的不負責,更是對全世界熱愛藝術的人不負責。”


    這幾句話頓時說得在座的老外們,都是一臉懵逼。


    他們實在想不到,這話還能這樣說嗎?


    可是在座的能聽得懂英語的華夏國人民就不一樣了,他們雖然沒有被人當麵這樣批評過,但是卻都能理解其中的梗,頓時笑的前仰後合。


    福爾莫斯就在臉上做出一副無奈的樣子,誇張地說道:


    “噢,這麽知道關心人的維克多可是不太多見,看來你除了是一個美食家以外,還應該是福爾莫斯的一個最好的朋友。”


    說著話,他接過那誌明遞過來的那碗湯,可是看到那些香菜沫的時候,他皺了皺眉。


    不過他立即用湯匙撥開上麵飄著的香菜葉,舀了一湯匙,放到嘴邊又吹了一下,將香菜葉吹開,才迅速地喝了一口。


    經過這一個小插曲,大家又開始恢複之前的狀態,互相跟就近的人說笑著,吃喝著。


    可是約漢卻是有話憋不住了:


    “維克多,上次我們來的時候,你應該就已經知道,我和福爾莫斯先生都不喜歡吃這個綠色的蔬菜,因為它有一種怪怪的味道。


    可是我剛才看到,你為何在剛才給他盛湯的時候,特意地扔了幾粒在裏麵?”


    那誌明看了一眼福爾莫斯,見福爾莫斯也看向自己,就笑著說道:


    “約漢先生,正如我剛才說福爾莫斯先生的話一樣,在我們華夏國人的認知當中,一個人的飲食習慣對這個人的健康,產生的影響巨大。


    福爾莫斯先生剛剛從外地趕來燕京,風塵仆仆,饑腸轆轆,再加上是在這樣的一個天氣裏。


    他的胃裏一定是很涼,而這碗熱湯的溫度又那麽高,這會讓他的胃很難受。


    在我們華夏國古老的養生文化中,這就是會讓風邪入體,埋下隱患,總有一天它會發作,到那時,就成了病。”


    約漢就立即拍起了巴掌,嘴裏搶道:


    “我知道了,你這是讓他用嘴吹這個菜的細屑,將湯的溫度降低到可接受的範圍。


    噢買噶,維克多王子殿下,您可真是一個懂得又多,又極細心的人。”


    福爾莫斯也做出恍然大悟的樣子,跟著說道:


    “噢,我的上帝啊,原來是這樣!


    我親愛的維克多先生,我剛才看到這些綠菜葉子,還差點生氣,看來我是錯怪了你。”


    那誌明就笑道:


    “福爾莫斯先生,約漢先生,我想,這裏麵的小方法,即使我不提醒你們,相信過一會兒你們自己也能想得到,但這就是華夏國古老文明產生的智慧。”


    這時在場的老外們就紛紛點頭喝彩,別看就是這麽一點點兒的小智慧,卻是體現著人類文明發展中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


    不著痕跡地替別人著想,用的方法又是那麽簡單,這絕不是那誌明靈機一動的行為,而是這種生活的智慧,早已融入他的骨子裏麵的表現。


    趙愛民這邊聊的也很熱鬧,別看他的軍事上的修為,已經達到了兵王的境界,但是論起來當警察的時間和見識,他跟文遠清和劉武君相比就差得遠了。


    尤其是劉武君,他在警校裏學習了紮實的理論知識,又在基層工作當中積累了很多實用的經驗技巧。


    當然因為文遠清走的是另一個路線,他進入這個係統後,就在部裏工作,經過幾年的努力,現在已經是一個部門的小領導。


    雖然依然是人微言輕,但是從他的發展軌跡來看,將來的發展方向必然是高層建築。


    趙愛民是一個上進的人,而且在這一段福星市的工作經曆當中,他還真就覺得有一些事情需要總結學習,他就虛心地和兩位“前輩”請教起來。


    今天吃飯的情景跟往常的宴請不一樣,這邊華夏國的哥幾個喝的都是那誌明找人用“同盛金酒”,加上五糧液勾兌出來的五十五度的烈酒。


    而老外們喝的都是那誌明從香江帶迴來的,就是那個後來有個影星舍不得吐的“十三路易”。


    老外喝的這種酒屬於白蘭地,酒精度是四十度,口感非常輕柔,味道醇美。


    那誌明後世經常跟朋友們喝酒聊天,就聊過這種酒文化的對比,大家一致的見解是:


    老外過去先人釀酒的時候,首先考慮到的是,這酒一旦釀造出來,喝起來不能用菜送酒,因為他們那時的農業非常落後,維持個飽腹都有困難,哪裏還有送酒的美食?


    所以,洋酒係列,一般的都不是佐餐酒,是飯後的飲品,不需要菜也能下咽,追求的就是口感輕柔。


    而我泱泱華夏,酒是文心,是英雄膽,更是餐桌上的交際媒介。


    古時候人們釀酒時追求的就是烈、辣,酒精度越高越好。


    這就是說,從一開始,我們的先人在釀酒時,就是尋求佐餐酒的打法。


    老外裏麵唯一的例外卻是福爾莫斯,他是那種為了藝術可以不要自己性命的人,當然最願意體驗不一樣的感覺。


    他拒絕了那誌明給他倒路易十三,而是要喝“同盛金”。


    他一邊拿著杯一邊跟那誌明說道:


    “維克多,不要擔心我喝不了這種酒,我可是喝過海鷗酒的。


    而且我還是酸腳趾雞尾酒俱樂部的成員之一,你沒聽說過這種酒吧?”


    那誌明嚇了一跳,一直以來他都覺得,這個洛氏五代目為了體驗天下間的人文藝術,可以很瘋狂,但是他卻沒想到這廝可以達到這麽瘋狂的地步。


    那海鷗酒是什麽?酸腳趾雞尾酒又是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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