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什麽?


    這肯定是金手指!


    方越頓時就激動起來,他穿越到這個世界已經三個月了。


    一開始他試過不少方法,嚐試激活金手指,


    但很顯然,最後什麽也沒有。


    三個月時間他都放棄了,沒想到現在金手指竟是莫名其妙激活了。


    【時光易逝,天道酬勤,時間每過一天,資質+1】


    方越將匯聚心神,頓時腦海當中浮現出一抹訊息。


    片刻後,他便迴過神來。


    他這金手指的作用很是簡單,便是每過一天,就能增加一點資質。


    資質越高,天賦越好,學什麽幹什麽都要超越常人。


    隻要時間足夠多,那麽足以讓一個廢柴變成絕世天才。


    隻不過他目前的資質竟然隻有1點,評價庸才俗料。


    呸,這肯定是汙蔑。


    方越兩世為人,不說天才了,肯定不是庸才。


    隻是這加了一點資質,好像沒什麽感覺,沒什麽變化啊。


    每天隻能加一點,也不知道什麽時候才能出現變化。


    而就算是有了變化,他能夠做什麽?


    變成放牛能手,亦或者種地能手?


    方越心裏想著,臉上不由得露出愁容。


    旁邊的方二狗見狀,眨了眨眼睛道:


    “彘哥,你不是要跳河就好,那現在就和我一起迴去吧。”


    憨厚老實的臉龐上,還是一副我不相信你的模樣。


    得,到了現在,他還是在懷疑剛才方越是準備要跳河自殺。


    但是他都不想想,剛才是誰掉進河裏去了。


    而且,還是方越將他給撈上來的。


    “呸,你才要跳河。”


    方越白了對方一眼,然後也不理會這個憨憨。


    隨即,便轉身牽牛迴家。


    “彘哥,等等我。”


    “我不說,你要跳河了,我保證不告訴黃小花你要跳河。”


    ~~~~~~


    一路走來,一棟棟破舊的房屋星羅棋布點綴在河灣處的一大片空地上。


    都說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別看大柳樹村依山傍水,但是封建小農經濟下,土地才是財富的來源。


    村子當中大多數人的日子都過得清苦,


    因此,能夠看到的房子基本上也都是茅屋土坯房。


    在大柳樹村,僅僅隻有兩座青磚灰瓦的建築。


    一棟是村裏的祠堂,另一座則是村裏唯一地主柳老爺的宅院。


    柳老爺年少時候家裏在村中屬於富農,有著二十畝上好的水田,日子過的還算不錯。


    但是他卻選擇了讀書,一開始柳老爺進學之後,成績很快超越同輩,十六歲時候第一次參加科舉,便中了秀才。


    成了大柳樹村人人羨慕的神童,大家都覺得柳老爺肯定能夠中舉。


    但接下來十幾年,柳老爺屢考不中,為此不但將家中的二十畝水田盡數變賣,更是借了不少外債。


    柳家的日子,也從富農變得貧困。


    柳老爺本人也漸漸地從人人羨慕,人人學習的天才,變成了大柳樹村的反麵教材。


    本以為,柳老爺乃至於柳家這一輩子完了。


    但是沒想到,在柳老爺三十五歲的時候,他竟然中舉了!


    因為舉人可以免稅免役,擁有種種便利,不過短短數年,柳家便翻身,並且還成了方圓百裏內最大的地主。


    繼續向前走,很快就看到了自家的土坯院子。


    因為今天方二狗的攪擾,他比往常早迴來了一會。


    這個時間,父親方木和大哥方成還在種地,


    母親陳氏應該在柳家的後廚幫工,姐姐方蘭應該在家裏打絡子。


    迴到家,將水牛送進牛棚,再放一些草料,水槽裏也添滿水。


    水牛可是相當於壯勞力,農忙時候還得靠著它出力,因此必須好好侍應。


    進了門,看到姐姐方蘭,正在院子邊上打絡子。


    還沒說話,母親陳氏就從堂屋裏走了出來。


    陳氏的頭發已經半是灰白,眼角爬上了幾許皺紋,穿著一身漿洗的發白的衣衫。


    明明三十多歲,但是看起來甚至比前世那些五十多的大娘還要顯老。


    “彘兒,快過來,看看這是什麽?”


    看到方越迴來,陳氏眉開眼笑,快步上前,從懷中掏出手絹,小心的打開。


    一條小拇指粗細,寸許長的鮮嫩肉條顯露出來,正是一小塊雞肉。


    這塊雞肉,很顯然是從柳家廚房帶出來的。


    有道是廚子不偷,五穀不豐。


    做飯的廚子,哪有不偷吃的,這是世之常理,根本止不住的。


    做飯總是要嚐嚐鹹淡的。


    這早就是約定成俗的規矩了,隻要不過分,主家從來都是睜一隻眼閉隻眼的。


    “娘,你今天怎麽迴來早了?”


    “還有,這柳老爺家裏怎麽舍得殺雞了。”


    這年月,尋常情況是不殺雞的,因為雞大多是留著下蛋的。


    再說了吃肉,就算是地主柳家尋常時候吃的也是豬肉。


    雞肉好吃,精貴,隻有在重要的日子才會吃。


    “是柳家小少爺迴村了,就殺了一隻雞。”


    陳氏歎了一口氣,有些心疼,平日裏柳家的那些雞都是她在養著,都是能下蛋的老母雞。


    畢竟,一年下來,能下不少蛋呢。


    殺了隻能吃一頓肉,太可惜了。


    ‘柳家小少爺?’


    方越聞言,腦海當中浮現出一個身穿青色綢緞衫,脖頸帶著一條銀項圈,虎頭虎腦的少年。


    猶記得三個月前年節前後,原主去柳家大宅尋母親。


    正好遇到了柳家小少爺,許是在深宅大院很少有玩伴,乍然見到方越,便要方越跟他玩。


    柳家小少爺正是玩鬧勁大的時候,帶著前身在宅子裏瘋跑。


    後來覺得不過癮,竟是領著前身去了祠堂。


    柳家小少爺玩的興起,竟是打碎了祠堂的祭器。


    這自然驚動了看守祠堂的村老,打碎祭器可是大事,不說賠多少錢,一頓家法肯定是少不了的。


    但是最後,柳家小少爺隻是挨了一頓不輕不重的訓斥而已。


    前身卻是被打了二十鞭子,半個月都下不來床,後沒沒挺住,就被他穿越了。


    “好了,彘兒。”


    “我還得迴去支應著,飯已經做好了,你吃好飯後,記得去給你爹爹和大哥送飯。”


    陳氏將雞肉條塞給方越,沒給方越拒絕的機會,然後急匆匆出門去了。


    這一世,方越有一個哥哥,一個姐姐。


    但是父母似乎更偏愛他這個小兒子,有什麽好吃的總是要緊著他。


    這不,就給他帶迴來了一小塊雞肉。


    方越竄到姐姐跟前,將手裏的雞肉從中分開,將一塊遞給姐姐方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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