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6號,周克華36歲生日,這一天,昆明鐵路運輸法院以非法運輸槍支罪,判處周克華有期徒刑3年。


    一審判決之後,周克華沒有上訴,三年就三年吧,他也沒別的辦法,認栽了。


    入獄的時候拍照入檔案,就有了這張照片,也是以後出現在通緝令上的照片,可以說這次入獄非常關鍵,為以後的偵破提供了照片,就是這麽留下來的。


    在監獄的這三年周克華很老實,十分安靜,隻做自己的事情,很少和別人交流。


    但是有一次,也是不小心向獄友透露了,自己家裏還有一把槍。


    不過,也沒人當迴事,因為沒有人知道,他身上有那麽大的案子,以為他吹牛呢。


    2008年年底,周克華刑滿釋放了,出來之後,他也沒有再聯係他那個同夥。


    周克華選擇繼續單兵作戰,也就是說,到最後他被擊斃,當時和他一起做第二個案子的人身份,就徹底成了謎。


    出來之後,周克華沒有著急搶劫。


    咱們之前也說了,他對槍的喜歡幾乎於癡迷了,他想弄一支步槍,以後作案的時候用。


    2009年3月19號晚上,他動手了,其實周克華晚上做的案子非常少,他基本上都是大白天直接動手。


    這天晚上7:42,周克華帶了一個黑色線帽,來到了重慶市高新區石橋鋪的地方,成都軍區駐渝部隊十七團營房門口,準備從哨兵那裏搶槍。


    當時這個哨兵,叫韓軍良,當年18歲,周克華找準機會上去開槍,就把人打死了,然後過去拿槍。


    這時候,旁邊有一個士兵趕過來看情況了,聽見這邊槍聲響。他就跑過來了,又一個愛看熱鬧的,這次他中了獎,獎勵子彈一顆,比中五百萬有含金量。但是也是士兵職責,必須過來看下。


    結果,又被周克華一槍打成重傷,這名勇敢的士兵,事後沒死,上輩子肯定是做好人,積德了,才換來,這次閻王爺不收他。


    隨後,周克華帶著81-1自動步槍離開了現場,他先是徒步穿過了石橋鋪社區,然後到了距離現場300多米的路邊,打了一輛出租車跑了。


    隨後,重慶警方這邊根據對子彈的鑒定,以及現場遺留的彈殼,確定發現殺哨兵的這支槍,與當年重慶搶劫取款人用的槍是一致的。


    之後,警方開始就並案了。


    咱們再說周克華這邊,拿到步槍的他,非常滿意開心啊,高興壞了。


    之後,他就直接迴家了。


    這個時候,他還沒有和老婆徐偉離婚,家裏人也並不知道,他在外麵幹什麽。


    周克華也不忌諱,把這步槍直接掏出來和他老婆說了,你看,我從外麵弄了一把槍。


    然後,周克華就像一個孩子一樣,端著步槍走正步,還問他老婆動作標不標準,像不像軍人。


    根據事後他老婆說的,當時周克華拿著槍,就這樣折騰了20多分鍾,整個人看起來非常的高興。


    咱們從這一點也可以看出來,周克華其實特別喜歡步槍,像個寶貝一樣對待。


    之後,他就把槍藏了起來,藏到哪裏了,沒有人知道。


    可能周克華後來想了,還是用手槍方便,這個槍到現在也是個謎。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中國大案紀實十大悍匪之係列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繁體小說網隻為原作者大秦賦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大秦賦並收藏中國大案紀實十大悍匪之係列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