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雷國民做小生意賺了點錢,想要發財外出南方闖蕩
中國大案紀實十大悍匪之係列 作者:大秦賦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老雷歎了一口氣,哎,是真的沒辦法了,看來這個兒子他是管不了,你願意怎麽辦,就怎麽辦吧。
從這之後啊,老雷一分錢零花錢也不給雷國民,但是雷國民不在乎,因為可以偷賣餛飩錢箱子裏邊的錢啊,結果很快被發現了,然後他爹就給鎖了起來,偷不了,沒事,無所謂,那就改成半夜爬起來,直接翻他爹的錢包吧,這你總不能還加把鎖。
哎呦,我的天,這把老雷給折騰壞了,晚上就和熬鷹似的,盯著雷國民和自己的錢包,你說老頭多累吧,白天做生意,防小偷,晚上睡覺還要防兒子來偷錢,他真的快崩潰了。
而且這個時候啊,雷國民已經不局限於家裏這點小錢了,開始和別人在外邊偷,要麽在市場上掏包,要麽就用個竹竿頭上綁個鐵鉤子,伸進別人家窗戶裏偷東西,弄到錢之後啊,就和朋友們一起出去打遊戲。
老雷一看這不行啊,再這樣下去,兒子早晚得進監獄啊,於是就連哄帶騙的,想辦法把雷國民弄迴了老家。
迴到村子之後的雷國民,個子也長高了,見識也廣了,想讓我去地裏幹農活去不可能的,我才不會和你們這些土老帽幹一樣的事。
之後,沒多久,他就發現了羅嶺鎮很多人家裏有了錄像機,但是整個鎮子上沒有出租錄像帶的店,雷國民突然想到了,這是一條生財之路,其實啊,他看上了這個路子沒錯,幹好了,確實挺賺錢的。
雷國民就和他爹軟磨硬泡的,弄了一些錢,然後,他呢又和村裏的一個小夥子合夥把買賣幹起來了,一年的時間下來,雖然沒弄到大錢,但是也多多少少的賺了一點。
時間也到了1989年,雷國明18歲了,這時候,他覺得羅嶺鎮太小了,不夠他發揮的,應該換個地方賺大錢。
隨後啊,他就在報紙上看到了一些文章,說什麽很多沿海城市打工,一個月能賺四五千塊錢,其實這些都是假的,忽悠人的。
但是雷國民不知道啊,他一看到,兩個眼睛都直了,一個月5000塊呀。
什麽概念?這不得發了嗎?
而且也就在這個時候,他爹和大哥已經去了福建,還是賣餛飩。
雷國民想了想,福建那邊也是沿海城市啊,既然他倆去了那,我也去混吧。
到了之後,雷國民騙他爹說,自己是來好好賣餛飩,給他爹高興壞了,心想這小子終於開竅了,長大了,懂事了,其實這都是雷國民的緩兵之計。
雷國民得先落下腳,然後再看看到底幹點什麽,畢竟有5000塊錢一個月的工作,等著他呢。但是待了幾天,發現事情根本就不是這樣的,過了挺長時間,好不容易才在建築工地找了個活,工資300塊。
雷國民幹了一個月,就受不了了,這不是扯犢子嗎?
這麽幹下去啊,人都沒了,上哪弄5000塊錢去,後來,他又打聽到廣東那邊最有錢,還有很多香港來的大老板,發財的機會遍地都是。
於是啊,雷國民立馬辭了工作,直接去火車站,爬上了一輛跑廣州的貨車,晃晃悠悠的到了廣州。
結果,在這混了幾天之後啊,發現還是不行,然後,他又聽說了深圳才是最有錢的地方,比廣州還厲害。
接著呢,他又屁顛屁顛的去了深圳,到了之後,沒幾天,雷國民覺得深圳又不行了,想了想還是廣州好。
於是,又折騰迴來了。
這個時候的雷國民啊,就像個無頭蒼蠅似的,到處亂竄,為啥呀?
因為窮瘋了,太想賺錢了,到了廣州火車站,好不容易找了個扛包的活,結果沒幹上一個月,吃不了這個苦,也賺不到錢,於是又不幹了。
接下來,他也沒走,幹脆就在這裏偷東西了,廣州火車站小偷多呀,他覺得還是偷來錢快,再說了,自己也有幾年的工作經驗,所以就直接開始動手了。
1990年的一天,他在售票處看到了一個打工妹在那買票,口袋裏邊很鼓,他過去順手就把裏邊的東西給掏了出來,這是一個用手帕包的小包,裏麵有3000塊錢,這次收獲太大了。
雷國民高興壞了,結果轉身走了沒幾步,那個女孩發現錢丟了,當時就坐在地上嚎啕大哭啊,說這是她的血汗錢,家裏母親重病,等著這個錢,迴去救命啊,那哭聲,撕心裂肺的。
雷光明聽了一會啊,心都碎了,就責怪自己,我他媽,真不是什麽東西。
於是啊,他就打算把這錢偷偷的還迴去,但是一想,自己手頭也挺緊的,就有點猶豫了,想著要不要留下1000塊錢,給她還迴去2000,這也算說的過去。
就這樣啊,他一邊猶豫著,一邊走到了那個女孩的附近,結果這時候突然過來兩個警察,擠進了人群裏麵。
雷國民一聽啊,他一咬牙,心一橫,算了,趕緊跑吧,別一會被抓了。
於是,他趕緊離開了售票大廳,這次偷東西啊,說明雷國民當時還多少有點良心,但是後來隨著偷的次數多了,見的也多了,他慢慢的就不當迴事了。
從這之後啊,老雷一分錢零花錢也不給雷國民,但是雷國民不在乎,因為可以偷賣餛飩錢箱子裏邊的錢啊,結果很快被發現了,然後他爹就給鎖了起來,偷不了,沒事,無所謂,那就改成半夜爬起來,直接翻他爹的錢包吧,這你總不能還加把鎖。
哎呦,我的天,這把老雷給折騰壞了,晚上就和熬鷹似的,盯著雷國民和自己的錢包,你說老頭多累吧,白天做生意,防小偷,晚上睡覺還要防兒子來偷錢,他真的快崩潰了。
而且這個時候啊,雷國民已經不局限於家裏這點小錢了,開始和別人在外邊偷,要麽在市場上掏包,要麽就用個竹竿頭上綁個鐵鉤子,伸進別人家窗戶裏偷東西,弄到錢之後啊,就和朋友們一起出去打遊戲。
老雷一看這不行啊,再這樣下去,兒子早晚得進監獄啊,於是就連哄帶騙的,想辦法把雷國民弄迴了老家。
迴到村子之後的雷國民,個子也長高了,見識也廣了,想讓我去地裏幹農活去不可能的,我才不會和你們這些土老帽幹一樣的事。
之後,沒多久,他就發現了羅嶺鎮很多人家裏有了錄像機,但是整個鎮子上沒有出租錄像帶的店,雷國民突然想到了,這是一條生財之路,其實啊,他看上了這個路子沒錯,幹好了,確實挺賺錢的。
雷國民就和他爹軟磨硬泡的,弄了一些錢,然後,他呢又和村裏的一個小夥子合夥把買賣幹起來了,一年的時間下來,雖然沒弄到大錢,但是也多多少少的賺了一點。
時間也到了1989年,雷國明18歲了,這時候,他覺得羅嶺鎮太小了,不夠他發揮的,應該換個地方賺大錢。
隨後啊,他就在報紙上看到了一些文章,說什麽很多沿海城市打工,一個月能賺四五千塊錢,其實這些都是假的,忽悠人的。
但是雷國民不知道啊,他一看到,兩個眼睛都直了,一個月5000塊呀。
什麽概念?這不得發了嗎?
而且也就在這個時候,他爹和大哥已經去了福建,還是賣餛飩。
雷國民想了想,福建那邊也是沿海城市啊,既然他倆去了那,我也去混吧。
到了之後,雷國民騙他爹說,自己是來好好賣餛飩,給他爹高興壞了,心想這小子終於開竅了,長大了,懂事了,其實這都是雷國民的緩兵之計。
雷國民得先落下腳,然後再看看到底幹點什麽,畢竟有5000塊錢一個月的工作,等著他呢。但是待了幾天,發現事情根本就不是這樣的,過了挺長時間,好不容易才在建築工地找了個活,工資300塊。
雷國民幹了一個月,就受不了了,這不是扯犢子嗎?
這麽幹下去啊,人都沒了,上哪弄5000塊錢去,後來,他又打聽到廣東那邊最有錢,還有很多香港來的大老板,發財的機會遍地都是。
於是啊,雷國民立馬辭了工作,直接去火車站,爬上了一輛跑廣州的貨車,晃晃悠悠的到了廣州。
結果,在這混了幾天之後啊,發現還是不行,然後,他又聽說了深圳才是最有錢的地方,比廣州還厲害。
接著呢,他又屁顛屁顛的去了深圳,到了之後,沒幾天,雷國民覺得深圳又不行了,想了想還是廣州好。
於是,又折騰迴來了。
這個時候的雷國民啊,就像個無頭蒼蠅似的,到處亂竄,為啥呀?
因為窮瘋了,太想賺錢了,到了廣州火車站,好不容易找了個扛包的活,結果沒幹上一個月,吃不了這個苦,也賺不到錢,於是又不幹了。
接下來,他也沒走,幹脆就在這裏偷東西了,廣州火車站小偷多呀,他覺得還是偷來錢快,再說了,自己也有幾年的工作經驗,所以就直接開始動手了。
1990年的一天,他在售票處看到了一個打工妹在那買票,口袋裏邊很鼓,他過去順手就把裏邊的東西給掏了出來,這是一個用手帕包的小包,裏麵有3000塊錢,這次收獲太大了。
雷國民高興壞了,結果轉身走了沒幾步,那個女孩發現錢丟了,當時就坐在地上嚎啕大哭啊,說這是她的血汗錢,家裏母親重病,等著這個錢,迴去救命啊,那哭聲,撕心裂肺的。
雷光明聽了一會啊,心都碎了,就責怪自己,我他媽,真不是什麽東西。
於是啊,他就打算把這錢偷偷的還迴去,但是一想,自己手頭也挺緊的,就有點猶豫了,想著要不要留下1000塊錢,給她還迴去2000,這也算說的過去。
就這樣啊,他一邊猶豫著,一邊走到了那個女孩的附近,結果這時候突然過來兩個警察,擠進了人群裏麵。
雷國民一聽啊,他一咬牙,心一橫,算了,趕緊跑吧,別一會被抓了。
於是,他趕緊離開了售票大廳,這次偷東西啊,說明雷國民當時還多少有點良心,但是後來隨著偷的次數多了,見的也多了,他慢慢的就不當迴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