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從哪去搞槍呢?


    沒過多久啊,他就打聽到了自己的一個親戚,那裏有把氣槍。


    白寶山請客吃飯,又好說歹說,就從親戚那裏給借過來了。


    沒事,他就拿著氣槍出去打鳥去。


    一年的時間下來,這槍在白寶山手裏,玩的是越來越溜了,可以用出神入化,幾個字來形容,20米之內,無論是飛著的鳥,還是蹲著的鳥,隻要他槍響了,這鳥一定應聲落地。


    用他自己的話來說,都不需要瞄準,完全靠對槍的感覺,他確實有天賦。


    可惜啊,沒用在正道上。


    另外,白寶山除了打鳥之外,還在家裏打老鼠,因為房子住在郊區,居住條件不是很好,家裏有老鼠,就是很正常的現象。


    晚上一旦聽到動靜,他立馬拿槍就打老鼠,摸著黑也能打中,可以說白寶山在自己射擊這方麵,發現了自己的價值和天賦。


    但是咱們話說迴來了,你說你作為一個裝卸工,你會打槍有什麽用?


    既不能當飯吃,也不能當錢花。


    日子過得依然很緊巴,自己一個人勉強能吃飽飯。


    1981年23歲的白寶山,結婚了,他老婆也是第一電碳廠裏的工人,姓白,這時候多了一張嘴,吃飯錢,明顯不夠用了。


    第二年1982年,他老婆給他生了一對雙胞胎孩子,一對龍鳳胎,白寶山很是高興,高興歸高興,生活很窘迫,現實很骨感。


    一家四口吃飯都成問題了,然後迫於壓力,白寶山就動了偷東西的念頭。


    這一步走出去很關鍵,造就了後來殺人惡魔的白寶山,成為中國第一悍匪白寶山。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很多犯罪,就是從小的方麵開始的,所以白寶山就開始了犯罪之路。


    正是因為他偷東西導致判刑,而且覺得自己判的太重,很不公平,所以才導致了後來做了一係列大案。


    當年白寶山就因為偷了幾件衣服,就給他判了四年,然後在獄中有人舉報他,因為白寶山之前還偷了一包玉米,打算喂鴿子,被房主發現之後,房主要追著揍白寶山,他順手給了房主一棒子,因為這個法院又判白寶山搶劫罪,給他加刑11年,數罪並罰判了15年。


    我不服,給我判了太嚴了。


    咱們按照他的話來看,確實感覺有點重。


    是不是,偷幾件衣服判4年,給房主一棒子判了整整11年,兩個加起來要坐15的牢獄。


    其實,實際情況根本就不是這樣的,白寶山的說辭,完全就是在避重就輕,他隻撿對自己有利的事情說。


    1982年12月,他跟一個姓張的小子,偷了人家兩件舊衣服,價值10塊錢,這就是他嘴裏說的那次,偷幾件衣服判4年。


    1982年12月16號,他自己跑到人家院子裏,看見了好東西,那時候可是金貴,時髦的物件,盜竊了一輛鳳凰牌自行車,價值110元。


    1983年1月21號,他和張某又走到一起搞錢,倆人連續撬鎖三起,盜竊天鵝牌手表1塊,舊皮夾克1件,真絲被麵2塊,尼龍雙人蚊帳1頂,尼龍自動傘1把,女式高跟鞋等共70餘件,總價值500元。


    和大家說,在1982年當時的工資水平很低的,他偷的這些東西加起來,相當於別人一年的收入了,所以說判他四年,一點都不冤枉。


    再來看第二次判刑,有點特殊是,他第一次判刑之後,在獄中被人舉報出來了。


    可不是他嘴裏說的,就偷了一包玉米這麽簡單,犯的事多著呢?


    1982年12月17號晚上,在古城前街的一戶人家院裏,他偷了滿滿三大包玉米,然後被人主人發現了開始追他,白寶山拿起木棍一頓砸,把人的顱骨打骨折了,致使顱骨線形骨折,頭皮裂傷,縫合9針。


    然後1982年年底,白寶山和一個姓石的哥們,在石景山綜合修配二廠一車間,盜竊手推車外胎170條,車軲轆兩個,價值3150元,運出銷贓,得款2855元。


    1982年8月8號,他和姓石的這小子,又偷到牡丹牌12英寸黑白電視機1台。


    1983年1月到3月,倆人又從工廠的倉庫裏邊,偷了一大堆東西,總價值1900元,囂張到手500元。


    法院是根據他這些罪行判了他11年,在與之前的刑期合並,最終決定執行14年。


    也就是說從1983年3月8號開始,到1997年3月7號結束。


    所以咱們說了,第二次判決一點也沒冤枉他。


    白寶山說的,僅僅是這麽多案子裏邊的這幾個,他就撿最輕的說了,而且咱們還得說了他的運氣非常不錯,後麵的這些事情是在1985年查出來的。


    正好錯過了八三嚴打的時間,白寶山不然的話,這些事早就給他斃了,所以他一點也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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