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張君的新老婆楊明燕登場,幫他解決不少問題
中國大案紀實十大悍匪之係列 作者:大秦賦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張君在重慶待了幾天,也馬上快過年了。
張君一看,算了,也別折騰了,是不是,時間太短了。
主要是他也覺得嚴敏不是個能幹大事的人,另外就是這個時候手裏也有錢,幹脆先迴涪陵。
張君自從殺人跑路後,把家裏都扔給了肖月娥。
看看他老婆肖月娥現在是什麽情況?
自從1993年4月份張君跑了之後,肖月娥的日子基本上就沒法過了。
她沒覺得張君是殺人之後跑路了,在她眼裏,張君帶著別的女人私奔的可能性是最大的。
然後,肖月娥就把孩子放在家裏,跟著老鄉去廣東佛山打工去了。
這不馬上過年了嗎?
肖月娥也迴來了,她這次迴來主要就是為了和張君離婚。
1995年2月28日,她向安鄉縣法院提起訴訟離婚,到了5月3號,法院判決兩人離婚,孩子歸肖月娥,沒有財產分割的問題。
這些事啊,張君都不知道,他現在在涪陵和嚴敏快活著呢,早就忘了自己的這個家。
過年期間,張君和嚴敏沒事就去舞廳跳舞,吃吃喝喝的,非常快樂。
而且很快,他就要遇到自己的第三個情人了楊明燕。
這天,張君正和嚴敏在舞廳裏嗨著呢。
突然就看到楊明燕,我操這個女的長得漂亮啊。
當時張君就心動了,趕緊湊上去和她一起跳,然後,兩個人聊了一會才知道。
這個女的不僅長得漂亮,還特別有錢。
楊明燕是什麽情況呢?
她在涪陵市開了一個飯店,年紀輕輕算是事業有成了。之後,又簡單聊了幾句。
畢竟嚴敏還在身邊,張君也不能太過分,他就帶著嚴敏迴去了。
第二天,張君就找到這個飯店了,一看還行吧,規模雖然不大,但是畢竟人家當年才23歲,能做這個買賣已經相當可以了,是不是?
之後,張君肯定是使出了自己追姑娘的本事,進去點了一桌的菜。
然後告訴楊明燕,我叫龍海力,在海南做生意。
楊明燕說:“那我以後就叫你龍哥,你覺得怎麽樣?”
張君邊吃邊笑著說:“別人都喜歡叫我老板,顯得生分了,以後你就叫我龍哥。”
楊明燕就坐下來和張君邊吃邊聊,這次見麵後,兩人都彼此有好感。
之後,沒多久倆人就熟了。沒事呢,還是出去跳跳舞什麽的,哎,一來二去,感情升溫了,兩個人就這麽好了。
這個楊明燕,她是1972年7月26號出生,家在涪陵市中山西路。
1990年高中畢業之後,進入社會福利院工作,當了護士,一個月工資200塊錢。她也不怎麽正經幹活,後來幹脆辦了提薪留職,出來開個小飯店。
還有一個情況,他哥哥是個保衛幹部叫楊明軍,1970年8月1號出生。
當時,在長江水運股份有限公司公安科當幹部,後來也判刑了。
楊明燕的父母是做生意的,家境很好。
但是,這個楊明燕當時還有個情人,這個人叫王啟福,1954年5月15號出生,當年41歲,比楊明燕大18歲,他是涪陵公安局的一個警察。
張君和楊明燕好了之後,有一次就被王啟福發現了,當時兩個人就在床上直接被抓了。
張君大驚啊,跳起來就要開打。
王啟福一看這塊頭,估計也不好收拾,他就直接把槍掏出來了。
同樣,張君也是槍不離手,他也掏出來了,就這樣兩個人,一下子就對峙上了。
陷入了僵局,誰都沒開槍,因為都知道對方是真家夥。
這都是突發的事情啊,楊明燕這才反應過來,趕緊過去攔住王啟福。
老王,你這是幹啥呀?這是我朋友。
這倆人其實都沒想到要開槍,這王啟福一看有台階下,就順勢下來了。
當時我們國家是從1996年11月1號開始全麵禁槍的,但是在這之前也不允許個人擁有五四手槍,他是需要有持槍證的,氣槍和獵槍是可以的。
所以按照當時的規定來說,王啟福應該直接把張君抓起來,這槍可是殺過人的,抓起來,說不定之前的案子就破了。
即使破不了,槍沒收了,也不會有後來的這些事的。
但是王啟福這次很尷尬,對不對?
你不能和上麵說,我是去看情人的時候,捉奸發現的這個事,多丟人啊,是吧?
再加上當時社會上其實很多人都有這個東西,他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你不然的話,你張君這個時候就廢了,是不是?
俗話說了,不打不相識。他之後和張君還成了朋友了,還給張君辦了不少事。
你看吧,這三個人真是相親相愛的一家人。
你說這關係咋處呢?
怎麽叫呢?
你張君應該叫王啟福,稱大哥還是叫姐夫啊?
真是搞不懂,真是不明白,張君覺得自己運氣不錯,你看楊明燕這個女人太給力了,以後說不定還有更大的利用價值,所以我得對她好點。
不過,他和楊明燕的事很快就被嚴敏發現了,氣壞了,直接就去了楊明燕的飯店大鬧了一次,還打了楊明燕。
張君知道之後,暴跳如雷,肯定不慣著她。
你這個娘們,敢揍我心愛的女人,你自己現在什麽位置,心裏沒點逼數嗎?
之後,他就去了嚴敏那裏,不由分說,他一頓狠揍,不服是吧?
他還讓嚴敏跪在地上,使勁抽自己的耳光。
就是說從此之後,嚴敏和楊明燕就成了死敵,水火不容。
張君一看,算了,也別折騰了,是不是,時間太短了。
主要是他也覺得嚴敏不是個能幹大事的人,另外就是這個時候手裏也有錢,幹脆先迴涪陵。
張君自從殺人跑路後,把家裏都扔給了肖月娥。
看看他老婆肖月娥現在是什麽情況?
自從1993年4月份張君跑了之後,肖月娥的日子基本上就沒法過了。
她沒覺得張君是殺人之後跑路了,在她眼裏,張君帶著別的女人私奔的可能性是最大的。
然後,肖月娥就把孩子放在家裏,跟著老鄉去廣東佛山打工去了。
這不馬上過年了嗎?
肖月娥也迴來了,她這次迴來主要就是為了和張君離婚。
1995年2月28日,她向安鄉縣法院提起訴訟離婚,到了5月3號,法院判決兩人離婚,孩子歸肖月娥,沒有財產分割的問題。
這些事啊,張君都不知道,他現在在涪陵和嚴敏快活著呢,早就忘了自己的這個家。
過年期間,張君和嚴敏沒事就去舞廳跳舞,吃吃喝喝的,非常快樂。
而且很快,他就要遇到自己的第三個情人了楊明燕。
這天,張君正和嚴敏在舞廳裏嗨著呢。
突然就看到楊明燕,我操這個女的長得漂亮啊。
當時張君就心動了,趕緊湊上去和她一起跳,然後,兩個人聊了一會才知道。
這個女的不僅長得漂亮,還特別有錢。
楊明燕是什麽情況呢?
她在涪陵市開了一個飯店,年紀輕輕算是事業有成了。之後,又簡單聊了幾句。
畢竟嚴敏還在身邊,張君也不能太過分,他就帶著嚴敏迴去了。
第二天,張君就找到這個飯店了,一看還行吧,規模雖然不大,但是畢竟人家當年才23歲,能做這個買賣已經相當可以了,是不是?
之後,張君肯定是使出了自己追姑娘的本事,進去點了一桌的菜。
然後告訴楊明燕,我叫龍海力,在海南做生意。
楊明燕說:“那我以後就叫你龍哥,你覺得怎麽樣?”
張君邊吃邊笑著說:“別人都喜歡叫我老板,顯得生分了,以後你就叫我龍哥。”
楊明燕就坐下來和張君邊吃邊聊,這次見麵後,兩人都彼此有好感。
之後,沒多久倆人就熟了。沒事呢,還是出去跳跳舞什麽的,哎,一來二去,感情升溫了,兩個人就這麽好了。
這個楊明燕,她是1972年7月26號出生,家在涪陵市中山西路。
1990年高中畢業之後,進入社會福利院工作,當了護士,一個月工資200塊錢。她也不怎麽正經幹活,後來幹脆辦了提薪留職,出來開個小飯店。
還有一個情況,他哥哥是個保衛幹部叫楊明軍,1970年8月1號出生。
當時,在長江水運股份有限公司公安科當幹部,後來也判刑了。
楊明燕的父母是做生意的,家境很好。
但是,這個楊明燕當時還有個情人,這個人叫王啟福,1954年5月15號出生,當年41歲,比楊明燕大18歲,他是涪陵公安局的一個警察。
張君和楊明燕好了之後,有一次就被王啟福發現了,當時兩個人就在床上直接被抓了。
張君大驚啊,跳起來就要開打。
王啟福一看這塊頭,估計也不好收拾,他就直接把槍掏出來了。
同樣,張君也是槍不離手,他也掏出來了,就這樣兩個人,一下子就對峙上了。
陷入了僵局,誰都沒開槍,因為都知道對方是真家夥。
這都是突發的事情啊,楊明燕這才反應過來,趕緊過去攔住王啟福。
老王,你這是幹啥呀?這是我朋友。
這倆人其實都沒想到要開槍,這王啟福一看有台階下,就順勢下來了。
當時我們國家是從1996年11月1號開始全麵禁槍的,但是在這之前也不允許個人擁有五四手槍,他是需要有持槍證的,氣槍和獵槍是可以的。
所以按照當時的規定來說,王啟福應該直接把張君抓起來,這槍可是殺過人的,抓起來,說不定之前的案子就破了。
即使破不了,槍沒收了,也不會有後來的這些事的。
但是王啟福這次很尷尬,對不對?
你不能和上麵說,我是去看情人的時候,捉奸發現的這個事,多丟人啊,是吧?
再加上當時社會上其實很多人都有這個東西,他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你不然的話,你張君這個時候就廢了,是不是?
俗話說了,不打不相識。他之後和張君還成了朋友了,還給張君辦了不少事。
你看吧,這三個人真是相親相愛的一家人。
你說這關係咋處呢?
怎麽叫呢?
你張君應該叫王啟福,稱大哥還是叫姐夫啊?
真是搞不懂,真是不明白,張君覺得自己運氣不錯,你看楊明燕這個女人太給力了,以後說不定還有更大的利用價值,所以我得對她好點。
不過,他和楊明燕的事很快就被嚴敏發現了,氣壞了,直接就去了楊明燕的飯店大鬧了一次,還打了楊明燕。
張君知道之後,暴跳如雷,肯定不慣著她。
你這個娘們,敢揍我心愛的女人,你自己現在什麽位置,心裏沒點逼數嗎?
之後,他就去了嚴敏那裏,不由分說,他一頓狠揍,不服是吧?
他還讓嚴敏跪在地上,使勁抽自己的耳光。
就是說從此之後,嚴敏和楊明燕就成了死敵,水火不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