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八十萬一首歌!


    此時,林怡心裏絕對是非常意外的。


    比較她怎麽也沒想到,居然有人會主動來找自己邀歌。


    尤其是對方居然還是黃奇凱這種級別的藝人。


    上來就開出八十萬的高價,歌曲質量好點還能再加錢?


    這就讓林怡沒法拒絕了。


    畢竟和誰過不去,也別和錢過不去啊!


    想都沒想,她立刻就答應了下來。


    “沒問題!”


    “老板……不對,黃老師,咱們這個錢什麽時候到賬?”


    “我現在就寫,預計最晚明天就能把歌寫好!”


    一番話說完。


    這下輪到黃奇凱有些懵了。


    答應得這麽果斷?


    而且,最晚明天就能把歌寫好?


    好歹他也是圈內專業的音樂人,寫一首歌的時間要多久,他還是了解的。


    正常來說,寫一首歌的時間需要七到十五天左右。


    而邀歌的話,最少都得半個月起步。


    原因很簡單,相比起正常寫歌,為其他歌手專門寫歌的難度還是高了不少的。


    原本黃奇凱都做好等上半個月時間的打算了。


    林怡倒好。


    最晚明天寫完?


    這速度,未免有些過分了吧。


    其實黃奇凱也是看了昨天的《華夏夢之聲》節目,才會萌生出找林怡邀歌的想法。


    或許《嘴巴嘟嘟》這首歌的質量不咋地。


    但圈內知名作曲人方思敏的點評,他可是聽到了的。


    林怡的作曲水平並不低!


    如果不是故意寫這種土味歌曲的話,她算得上是個優秀的音樂人!


    而黃奇凱這段時間裏,正好處於事業低穀期。


    由於長期沒有推出新作,粉絲活躍度一直在下滑。


    他也想推出新作啊!


    可他一個小鮮肉,讓他自己寫歌他是寫不來的。


    讓他找人邀歌吧,像是方思敏這種大佬,他又出不起那麽多錢。


    而像是其他不怎麽出名的作曲人,又沒必要。


    花幾十萬去創作首質量並不怎麽高的歌,圖個什麽?


    是錢多得沒地方花?


    黃奇凱也不是傻子,思來想去,他才做出了這個決定。


    幹脆搏一搏!


    就賭林怡如方思敏所說,是個優秀的作曲人,隻不過迫於無奈,才寫出《嘴巴嘟嘟》這種土味歌曲的。


    這樣一來,雖然風險特別的高,但同樣的,收益也很高。


    對現在的黃奇凱來說,他也隻有這條路能走了。


    隻是……


    現在看來,林怡好像不怎麽靠譜啊。


    一天時間就能寫出歌,這是正常人的作曲速度嗎?


    “黃老師你放心,隻要錢給夠,質量絕對嘎嘎的棒!”林怡見錢眼開,又補充道。


    到手的生意可不能這麽溜了!


    林怡不給劉雅雯寫質量好的歌,那是因為對方不配!


    黃奇凱就不同了。


    人家是給了錢的!


    白花花的銀子!


    兩世為人,早就讓林怡的心理成熟無比。


    在娛樂圈這種是非之地,什麽都是假的,隻有名氣和白花花的銀子才是真的!


    這單生意隻要幹成了,且不說那八十萬的事情,人家黃奇凱在圈內幫她宣傳幾句,帶來的利益也是數不清的啊!


    “好,那就這樣吧,錢我現在讓人給您打過去,就不再打擾您了。”


    兩人又互相交流了幾句。


    緊接著,也便是掛斷了電話。


    掛斷電話後。


    林怡迴到電腦桌前,陷入了沉思當中。


    “好歹是給了這麽多錢的,給他寫首什麽歌好呢……”


    黃奇凱的要求隻有一個。


    想要一首風格甜蜜點的情歌。


    他和很多小鮮肉一樣,粉絲普遍都是女生,並且年齡是在十幾二十歲左右,很多還在上初中高中。


    這個年紀的女生,也確實喜歡聽甜甜的小情歌。


    “歌曲的質量不能太低,起碼要對得起八十萬的價格。”


    “質量也不能太高,不然我豈不是做虧本生意了?”


    “最好就是能快速爆火,這樣帶來的熱度也是比較可觀的,到時候在宣傳宣傳,我的名氣一下就能打出去。”


    林怡心裏的小算盤打得很是響亮。


    很快,她就有了主意。


    二話不說,立馬敲打起鍵盤,寫起了歌詞和樂譜。


    ……


    一直忙活了十多分鍾。


    終於,樂譜創作好了。


    啪嗒啪嗒!!


    打印機吱吱作響,十幾秒鍾功夫,就把樂譜打印了出來。


    上麵密密麻麻都是歌詞和各種音符。


    而在最上麵,則是寫著這首歌的名字。


    歌名:《小幸運》!


    沒錯。


    這首歌,正是在林怡前世曾經爆火過一段時間的《小幸運》。


    之所以選擇這首歌,原因有兩個。


    一方麵是因為,歌曲屬於是甜甜的小情歌,正好符合黃奇凱的要求。


    而另一方麵,歌曲的質量並不低,而且不用想,一旦發出絕對會爆火。


    花八十萬來買這首歌,絕對是值得的!


    而且也不是那種能夠爆火幾十年都不過時的經典神作,如果拿出首神作的話,那林怡就有些吃虧了。


    就這樣。


    歌曲寫出來後,林怡並沒急著發給黃奇凱。


    人家電話打過來才不到半個小時。


    現在就把歌曲寫好發過去,未免有些太嚇人了吧。


    她打算等拖到明天,再把歌給發過去。


    這樣的話速度還算正常,不至於太過驚豔。


    當然,所謂的正常也隻是在林怡看來是這樣而已。


    換其他人知道她一天時間寫出首歌,怕是人都聽傻了!


    正當這時。


    手機裏,又傳來了一條消息。


    “林怡,你現在方便不?”


    “我今天剛好休息,要不要出來一起吃個飯?”


    此人不是別人,正是林怡大學時期的好閨蜜,沈青青。


    兩人大學時候就是一個宿舍的。


    平時關係非常不錯,不管是出去玩也好還是日常吃飯也好,都是在一塊的。


    大學畢業後,林怡簽約海浪娛樂公司,成了一名萌新作曲人。


    而沈青青則是在一家酒吧裏,當一名駐唱歌手。


    兩人畢竟是從帝都藝術學院畢業的學生,雖說學曆比不上清北之類的,但好歹也是雙一流本科!


    想順順利利找個工作,還是非常簡單的。


    沈青青發來幾條消息,想約林怡一塊出去吃個飯。


    麵對好閨蜜的邀請,林怡沒多想,便是直接答應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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