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2章 掩耳盜鈴
重生做富婆:有錢又有閑 作者:八千少女心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辦法多的是,你可以拿錢投入他的研究算是合作項目,也可以立遺囑將家產留給他,了不起以後請職業經理人唄。”林靜覺得祝永年的想法有點奇怪,喜歡秦子川還沒成年的時候收養人家不是很好嗎?
再說了,想給予多容易?分分鍾的事情。
這隻,若隻是單純的想給那立個遺囑就行了,給錢給房子給家產什麽都能給,為什麽一定要給一個繼承人的頭銜呢?
工作辛苦壓力大,那是對晚輩好嗎?那是讓晚輩老得快去得早,說不定中年就禿頭!
林靜的這番話祝永年從來都沒有想過,猛地一聽似乎還有點道理。
又能讓他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又不影響自己的財富輸出,一舉多得大夥都不累。
秦子川覺得並不好,他不想要祝爺爺的遺產。
何況他聽到“遺囑”、“遺產”這樣的名詞就會覺得心裏難受,似乎眼前的人隨時都可能失去離開。
他父母,妹妹匆匆離世的時候,甚至都沒有給他留下一句遺言。
當然,他也沒有傻乎乎的在祝爺爺麵前表示拒絕,尤其是祝永年臉上的表情就跟樂開了花一般,眼睛裏都快要溢出星星了。
自己不願意去祝氏上班,已經讓祝永年很是失落,如果再拒絕隻怕會更加難受。
林靜的點子多,秦子川悄悄的找林靜解決。
“他不是你親戚嗎?你自己怎麽不說?”林靜故作沒好氣的問道。
她就知道,他跟祝永年的感情不一樣,是別人一句話就能讓人懷疑人生,是祝永年就總想能有兩全的好辦法。
“既然是你提出來的點子,當然是你想辦法去解決。”秦子川解決這些問題的能力不行,全權交給林靜。
事情是你惹出來的,你解決很正確。
林靜蹙眉,他自己突然上門的,怎麽就變成她惹出來的?“嗬嗬嗬,這個鍋我可不背。”
“靜靜姐。”秦子川扯著她的手低聲叫道,語氣中帶著絲絲哀求。
天哪!
天哪!!林靜簡直要尖叫了。
這不是濾鏡掉了,這是世界觀都要崩壞了——這聲音是秦子川發出來的嗎?
這聲音怎麽可能是秦子川發出來的?!
不會是被奪舍了吧?
難道是重生了?那後來是發生了什麽事情才能發出這種聲音?
再配上那那冷清俊美的五官,黑曜石般明亮的瞳仁,林靜發現自己居然那麽心甘情願的做隻顏狗!
她被下蠱了?
林靜嗬嗬一笑,心裏各種雜念翻湧,麵上卻還艱難的維持鎮定,“解決?為什麽要解決?”
秦子川很有一種視金錢如糞土的大義,“我不是祝家人我也不想要祝家的財產,哪怕是祝爺爺的也不應該屬於我。”
祝永年不是白手起家,家主是權力但不表示家業就歸屬於他。
哪怕是全部歸屬於他,也與自己無關。
“放心,”林靜拍了拍他的肩膀,眼睛裏閃爍著一抹狡黠,懂法和不懂法還是有區別的。
很多人以為立了遺囑財產就會歸遺囑所指定的人生,事實卻往往與認知相差甚遠。
“你與朱爺爺沒有血緣關係,也沒有撫養關係,所以你不是他的第1位繼承人,甚至連第2位第3位都不是。
他若是現在就立遺囑把財產交於你,隻能是贈予,贈予是有很多條件限製的,比如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順利的接受並且辦理相關的法律手續就會定為贈予失效。”
秦子川不是很懂,“究竟什麽意思?”
“就是,上法庭,這種家族產權本就難以清晰劃分,利益歸屬爭議巨大,又沒有血緣和收養關係的遺囑基本上會被定為無效。”
就好像當年章國華公司上市前癱瘓了,居然還以為自己立遺囑將公司的股份分給兩個自己的兩個孩子,將自己的車、房子、收藏也全部交給自己的親朋好友不給她這個法定妻子留意一絲一毫,就能夠真的不給她一樣。
且不說公司上市,股權本就會被稀釋,章家隻是最大股東,不可能掌握100%的股份,他就不可能以100%的股份為依據,給兩個孩子進行劃分。
自己與他當時是合法夫妻,沒有婚前協議本享有婚內財產一半,另一半也是第一順位繼承人。
同時自己也是公司的實際控製人,上法院裁決的時候幾乎沒有難度,那份遺囑就被判定無效,將那兩個白眼狼氣得跳腳。
可惜的是最後那兩個白眼狼狗急跳牆,居然想殺自己。
甚至付諸行動了。
也許他們這輩子對自己最大的迴報就是殺了她,讓她有機會重新迴到17歲。
當然立遺囑也並非完全無效。
就好像她死之前做了公證將所有的遺產都交予國家,相信這個遺囑會有效。
秦子川有點木然,他確實沒有想到,別說他了,就是他爺爺都沒有立遺囑。
“那你提議立遺囑有什麽意義?”
“讓祝爺爺安心啊,若是實在手續齊全你放棄繼承也不難,還能以此為祝家挑選合適繼承人。”林靜理所當然的道,心理安慰也是很重要的好不好。
秦子川默然許久,問:“這跟掩耳盜鈴有什麽區別?”
“當然有區別。”林靜看著他一副你怎麽這都不懂的道理,“掩的是祝爺爺的耳朵啊,本來就是哄他開心的。”
既然如此,那就如此吧。
接下來的聊天大家都很愉快,擱置爭議,友好交流。
祝永年不是趙年順,這麽多年不說養尊處優,日常吃穿用度都是極好的,不可能跟他擠小平房的單人床。
事實上他來之前也已經訂好了酒店,現在還有專車司機接送。
秦子川也沒有挽留,隻問:“祝爺爺會在帝都呆多久?”
祝永年看著比自己高出半個頭的青年道:“大概一周,你的事情若是能空出一天,陪祝爺爺在帝都轉轉也好。”
秦子川道:“好,你安排時間。”
祝永年又道:“有空也去看看你爺爺,他年紀大了,希望孩子們多陪在身邊。”
秦子川道:“好。”
再說了,想給予多容易?分分鍾的事情。
這隻,若隻是單純的想給那立個遺囑就行了,給錢給房子給家產什麽都能給,為什麽一定要給一個繼承人的頭銜呢?
工作辛苦壓力大,那是對晚輩好嗎?那是讓晚輩老得快去得早,說不定中年就禿頭!
林靜的這番話祝永年從來都沒有想過,猛地一聽似乎還有點道理。
又能讓他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又不影響自己的財富輸出,一舉多得大夥都不累。
秦子川覺得並不好,他不想要祝爺爺的遺產。
何況他聽到“遺囑”、“遺產”這樣的名詞就會覺得心裏難受,似乎眼前的人隨時都可能失去離開。
他父母,妹妹匆匆離世的時候,甚至都沒有給他留下一句遺言。
當然,他也沒有傻乎乎的在祝爺爺麵前表示拒絕,尤其是祝永年臉上的表情就跟樂開了花一般,眼睛裏都快要溢出星星了。
自己不願意去祝氏上班,已經讓祝永年很是失落,如果再拒絕隻怕會更加難受。
林靜的點子多,秦子川悄悄的找林靜解決。
“他不是你親戚嗎?你自己怎麽不說?”林靜故作沒好氣的問道。
她就知道,他跟祝永年的感情不一樣,是別人一句話就能讓人懷疑人生,是祝永年就總想能有兩全的好辦法。
“既然是你提出來的點子,當然是你想辦法去解決。”秦子川解決這些問題的能力不行,全權交給林靜。
事情是你惹出來的,你解決很正確。
林靜蹙眉,他自己突然上門的,怎麽就變成她惹出來的?“嗬嗬嗬,這個鍋我可不背。”
“靜靜姐。”秦子川扯著她的手低聲叫道,語氣中帶著絲絲哀求。
天哪!
天哪!!林靜簡直要尖叫了。
這不是濾鏡掉了,這是世界觀都要崩壞了——這聲音是秦子川發出來的嗎?
這聲音怎麽可能是秦子川發出來的?!
不會是被奪舍了吧?
難道是重生了?那後來是發生了什麽事情才能發出這種聲音?
再配上那那冷清俊美的五官,黑曜石般明亮的瞳仁,林靜發現自己居然那麽心甘情願的做隻顏狗!
她被下蠱了?
林靜嗬嗬一笑,心裏各種雜念翻湧,麵上卻還艱難的維持鎮定,“解決?為什麽要解決?”
秦子川很有一種視金錢如糞土的大義,“我不是祝家人我也不想要祝家的財產,哪怕是祝爺爺的也不應該屬於我。”
祝永年不是白手起家,家主是權力但不表示家業就歸屬於他。
哪怕是全部歸屬於他,也與自己無關。
“放心,”林靜拍了拍他的肩膀,眼睛裏閃爍著一抹狡黠,懂法和不懂法還是有區別的。
很多人以為立了遺囑財產就會歸遺囑所指定的人生,事實卻往往與認知相差甚遠。
“你與朱爺爺沒有血緣關係,也沒有撫養關係,所以你不是他的第1位繼承人,甚至連第2位第3位都不是。
他若是現在就立遺囑把財產交於你,隻能是贈予,贈予是有很多條件限製的,比如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順利的接受並且辦理相關的法律手續就會定為贈予失效。”
秦子川不是很懂,“究竟什麽意思?”
“就是,上法庭,這種家族產權本就難以清晰劃分,利益歸屬爭議巨大,又沒有血緣和收養關係的遺囑基本上會被定為無效。”
就好像當年章國華公司上市前癱瘓了,居然還以為自己立遺囑將公司的股份分給兩個自己的兩個孩子,將自己的車、房子、收藏也全部交給自己的親朋好友不給她這個法定妻子留意一絲一毫,就能夠真的不給她一樣。
且不說公司上市,股權本就會被稀釋,章家隻是最大股東,不可能掌握100%的股份,他就不可能以100%的股份為依據,給兩個孩子進行劃分。
自己與他當時是合法夫妻,沒有婚前協議本享有婚內財產一半,另一半也是第一順位繼承人。
同時自己也是公司的實際控製人,上法院裁決的時候幾乎沒有難度,那份遺囑就被判定無效,將那兩個白眼狼氣得跳腳。
可惜的是最後那兩個白眼狼狗急跳牆,居然想殺自己。
甚至付諸行動了。
也許他們這輩子對自己最大的迴報就是殺了她,讓她有機會重新迴到17歲。
當然立遺囑也並非完全無效。
就好像她死之前做了公證將所有的遺產都交予國家,相信這個遺囑會有效。
秦子川有點木然,他確實沒有想到,別說他了,就是他爺爺都沒有立遺囑。
“那你提議立遺囑有什麽意義?”
“讓祝爺爺安心啊,若是實在手續齊全你放棄繼承也不難,還能以此為祝家挑選合適繼承人。”林靜理所當然的道,心理安慰也是很重要的好不好。
秦子川默然許久,問:“這跟掩耳盜鈴有什麽區別?”
“當然有區別。”林靜看著他一副你怎麽這都不懂的道理,“掩的是祝爺爺的耳朵啊,本來就是哄他開心的。”
既然如此,那就如此吧。
接下來的聊天大家都很愉快,擱置爭議,友好交流。
祝永年不是趙年順,這麽多年不說養尊處優,日常吃穿用度都是極好的,不可能跟他擠小平房的單人床。
事實上他來之前也已經訂好了酒店,現在還有專車司機接送。
秦子川也沒有挽留,隻問:“祝爺爺會在帝都呆多久?”
祝永年看著比自己高出半個頭的青年道:“大概一周,你的事情若是能空出一天,陪祝爺爺在帝都轉轉也好。”
秦子川道:“好,你安排時間。”
祝永年又道:“有空也去看看你爺爺,他年紀大了,希望孩子們多陪在身邊。”
秦子川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