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先生記得很清楚,那一天大學本科畢業之後,由於自己家裏富裕,所以選擇了去美國留學。


    他選擇的是mba,即工商管理碩士學位,是在美國西雅圖市的大學。美國的大學入學比較容易,如果你家境不錯的話。


    他初來美國,人生路不熟,美國人很少會來機場接你,但是這邊有聯絡的人,經過聯絡的人的介紹,他認識了janifer(珍妮芙)。janifer(珍妮芙)帶他到學校報到,完成入學手續。


    他第一次看到janifer(珍妮芙),就喜歡她,他覺得這美國姑娘很漂亮,一把金色的頭發,高的鼻子,大的眼睛,很好的身體和很會衣服的搭配。於是他有時間就找一些借口去找janifer(珍妮芙)。


    但是janifer(珍妮芙)對淳先生完全不感興趣,她覺得大家基本上沒有共同點,連聊天,她都覺得淳先生根本不會,她覺得淳先生太靦腆的,她不喜歡這樣的男生,她喜歡一些主動又善解人意的男生。


    她知道淳先生有心追求自己,但是她對淳先生一點意思都沒有。而且他入學之前,她已經有男朋友了,她與男朋友還算不錯,她最喜歡去迪士尼樂園玩。


    後來這一件事,被淳先生知道了,淳先生很想邀請janifer(珍妮芙)去迪士尼樂園,但是janifer(珍妮芙)每次都拒絕了。後來janifer(珍妮芙)與男朋友分手了,淳先生很想成為她下一任男朋友,之後就有可能是丈夫。


    但是janifer(珍妮芙)根本就喜歡這個淳先生,一個男人老是死纏爛打,真的很煩,特別是一個自己不喜歡的男人,她甚至覺得淳先生某些行為太卑鄙。有一點她很不滿意,就是淳先生經常把她的名字寫錯。


    不久後,janifer(珍妮芙)認識了一個新的男朋友。但是淳先生有一次問janifer(珍妮芙)為什麽不選擇他。janifer(珍妮芙)隨便找了一個理由說:“我需要一個迪士尼樂園,你做得到嗎?”淳先生說:“那他(指janifer的新男朋友)做到了嗎?”janifer(珍妮芙)卻說:“我問的是你,不是他。”淳先生說:“如果我做到呢?”janifer(珍妮芙)說:“做到再說吧。或許你會有機會。”


    janifer(珍妮芙)不會知道因為這句【做到再說吧。或許你會有機會。】,在以後的二十多年,鼓勵著淳先生一直努力向前。


    當時,janifer(珍妮芙)還對淳先生這麽說:“你知道嗎?你一直寫錯我的名字。”


    淳先生往後才知道,原來janifer(珍妮芙)與【jennifer】拚法是不一樣的,自己一直把【janifer】寫成【jennifer】,他完全不知道英文某些名字讀音一樣,但有很多種拚法。後來淳先生解釋:“但是jennifer是正確的寫法啊。”janifer(珍妮芙)根本就不理他。


    從此之後,淳先生發誓把janifer(珍妮芙)寫對,但是卻沒有用,janifer(珍妮芙)已經與他人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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