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國的太史董狐對這件事的記錄是:“趙盾弑其君。”這麽寫了還不算,他還把這一記錄拿到朝堂上向群臣展示,讓群臣皆知。


    趙盾看了說:“不對呀,我明明逃亡去了,沒有弑君呀?”


    董狐說:“您身為正卿,逃亡沒有出國境就迴來了,迴來後也不討伐弑君之賊,國君不是你殺的又是誰殺的?”


    趙盾哀歎:“唉,《詩》裏說,‘我懷念祖國,反而自找憂患。’這兩句詩,大概說的就是我吧!”


    董狐因為這一壯舉,後來被聖人孔子譽為“良史”,孔子這樣評論道:“董狐是古代的一位好史官,記事的原則是直書而不隱諱;趙盾是古代一位好大夫,因為史官的記事原則而背上了弑君的惡名。太可惜了,趙盾如果走出了國境,就能避免弑君的罪名了。”


    用周王朝的是非尺度來衡量,董狐是好史官。但是,在今天的人看來,董狐也許可以算是個正直的人,史官則非但說不上好,連職業資格都很可疑!他這完全是把自己的主觀判斷當作事實寫到了史書上,說白了就是把後世讀者都當成了沒有判斷能力的腦殘,得由他這個古今空前絕後的高明人來代為判斷。如果把他比作廚師的話,他這是不僅做好了菜,還把菜嚼爛後端給顧客吃,因為他認為顧客都是沒有咀嚼能力的。這樣寫出來的曆史,做政治鬥爭的工具是可以,後人想從中看出前人的生存經曆那就是白日做夢!


    但這不能怪董狐,是周王朝那奇葩的三觀要求他這麽做的,他這麽做了,聖人也就稱他為良史了,聖人一稱讚,就定下了千古之調,不容懷疑的了。漢代大儒董仲舒說得好,《春秋》(相傳是孔子所作)的特點就是“誅心”,就是要“原心定罪”!用現代人的話來說就是要深挖靈魂,抓思想犯。因此,宋明理學家明確提出,“庸史記事,良史誅意”!


    舉個例子來說,假設我名叫董仲舒(我無意冒犯任何人,如果隨意亂取的這個名字跟誰重名,實屬巧合),是一位不苟言笑、作風正派、永遠板著一張國字臉的老幹部,有一天我跟一位史官一起上街,看見前麵一美女,衣著非常暴露,身段非常撩人,按周王朝的標準,女人這樣穿著打扮屬於非常非常“非禮”,而所有正派人都應非禮勿視,可是我忍不住,不能不看,雖然用的是眼睛的餘光偷偷地看的,但我旁邊的史官戴的眼鏡是帶雷達掃描功能的,發現了我的醜態,於是他就在史簡上記錄:“董仲舒視非禮。”


    這是什麽史官?庸史!因為他記錄的是事實。要怎麽記錄才算良史?“董仲舒奸汙婦某(那美女名字)”!因為我身體雖然沒幹她,但在心裏已把她幹上了呀!


    也許,董狐的推理是準確的,因為趙盾確實有弑君的嫌疑,而且嫌疑還非常大!


    自從晉襄公去世之後,趙盾在晉國基本上就是一手遮天的人物,大權獨攬,不用說,趙氏家族靠著他是沾盡了光,成為了晉國最有權勢的家族,這樣的權勢,他怎舍得放下?隻有把這個跟趙盾勢同水火的國君幹掉,趙盾和趙家的權勢才能繼續保有,所以,趙盾有弑君的動機。


    其次,趙盾有作案的條件,他可以跟趙穿商議好弑君計劃,然後他假裝逃亡以撇清罪責,讓工具人趙穿去動手。所以趙穿行動的時機才會拿捏得那麽準,正好是趙盾逃離絳都之後,他動手了。有動機,有條件,當然就洗脫不了嫌疑!


    此外,還有一些蛛絲馬跡——


    在正常情況下,逃亡者個個都是急急如漏網之魚,忙忙似喪家之犬,隻恨爹娘少生了兩條腿,隻怕不能盡快地逃出國境,速度慢了會遭到攔截追殺。但趙盾卻似乎走得一點都不急,這一點就非常反常了。趙穿弑君當然是發生在趙盾逃走之後,那麽,弑君的消息隻能落在趙盾的後麵,照理說他不可能在路上就及時聽到消息,正常情況應該是他逃到國外某個地方,滯留了一段時間之後,消息才傳到他那裏。


    他得到消息的途徑不外乎兩個,一是趙家派人送信給他,二是他在路上聽到人們的傳言。不管哪一種途徑,都需要他的逃走速度足夠慢,慢於消息傳播的速度,他才可能及時獲取消息。


    問題來了,他為什麽走這麽慢?顯然是知道有什麽事情即將發生,他在等待這件事的發生!


    如果是這樣,那麽他當然是出走之前就已經跟趙穿敲定了行動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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