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被最高當局核批後,法庭於半個月後又一次開庭。


    審判長手拿判決書,當庭莊嚴宣判:“向井、野田、田中在作戰期間共同連續屠殺俘虜及非戰鬥人員,係違反······規例及戰時俘虜待遇公約,已構成·····罪。其以屠戮平民,認為武功,並以殺人作競賽娛樂,可謂蠻悍無與倫比,實為人類之蟊賊,文明之公敵。為以昭炯戒,均各處死刑。”


    他們三人,是跟著穀壽一起來的,但是他們在後麵。


    軍警保護著他們穿過憤怒的人群,來到了行刑場地。


    此時三人見到橫屍當場的穀獸,都被嚇得臉色慘白,縮著脖子,渾身不停地顫抖。


    這些殺害我同胞為樂的惡魔,輪到他們接受正義審判的時候,卻表現的如此窩囊!


    遞給他們的煙,他們都因為手抖的厲害而拿不住。


    那個殺人最多的吉田最丟人,已經嚇得尿了一褲子。


    驗明正身後,行刑開始。


    三人被要求跪在地上,後麵用根繩子拉著——因為已經嚇得無法支撐身體了。


    這次槍斃他們的,不再是手持駁殼槍的軍官,而是走上來三名手拿衝鋒槍的戰士。


    隨著一聲令下,三支衝鋒槍猛烈的射擊聲響徹金陵城外的刑場。


    伴隨著圍觀群眾的歡唿聲,這三名行刑的戰士,都清空了彈匣中的三十發子彈。


    這三個畜生已經在亂槍之下斃命,屍體也被打爛。


    盡管如此,這樣的槍斃再執行一百迴,也難以償還他們犯下的滔天罪行。


    他們四個被槍斃後,屍體立刻被火化,然後被埋在金陵城內最繁華的馬路之上,讓萬人踩,千車壓,讓它們永世不得超生!


    對於戰犯死刑的執行,不僅僅在金陵,幾乎在每個鬼子踏足過的地方都在開展。


    其中被執行死刑的戰犯職務最高的,是田中久中將。


    這田中久官有多大?


    1944年任新組建的第二十三軍司令官兼鬼子華南派遣軍司令,同年12月兼任東方之珠占領地總督。


    至腳盆雞投降時為止,田中久始終於戰區內肆意屠殺平民,破壞財物,奸淫擄掠,強拉夫役,濫施酷刑,無惡不作。


    他代表鬼子駐華南派遣軍在羊城向國府軍投降後,即被關押進集中營。


    在漫長的審判、關押過程中,還發生了一次插曲,期間被鷹醬提走。


    原因是1944年秋天,鷹醬軍隊第14航空隊派飛虎隊員轟炸東方之珠,約翰·荷克少校駕機失事,他跳傘降落地麵後,被鬼子軍隊抓獲,遭到虐待後被行刑致死。


    同時,鬼子還對營救鷹醬飛行員的村莊進行血洗。


    田中久作為東方之珠總督,對鬼子虐待、殺害鷹醬俘虜飛行員的罪行負有不可推脫的責任。


    因此經過幾番審判,鷹醬法庭判處田中久死刑。


    但是這不行啊,他在神龍國大地犯下的罪行,遠比這些更嚴重!


    為此,死刑在身的田中久,經過當時國府與鷹醬軍事法庭的交涉,又從鷹醬的監獄押迴到羊城,繼續接受我國軍事法庭的審判。


    經法庭查證田中久在華南犯下多起戰爭罪行,如1942年1月,田中進攻惠州時,屠殺平民2000餘人;


    出動6架飛機,對惠州一家醫院進行滅絕人性的狂轟濫炸,造成許多病員、醫生傷亡;


    1944年7月,田中派人到台山縣勒索糧食,遭到民眾反抗,鬼子殺死鄉民240多人;


    鬼子進攻開平縣,對俘獲的我國7位平民守軍,進行屠殺肢解。


    同年10月攻占桂省蒙墟後,將俘獲的國府軍士兵集體屠殺。


    田中久所率的鬼子部隊在華南為禍之烈,史無前例。平民遭其歹毒者,不知凡幾,財物損失難以數計。


    麵對法庭的訊問,田中久一再抵賴,謊稱自己不知情,是部下的胡作非為,不應把賬算在自己的頭上。


    經過軍事法庭長達4個月的十幾次庭審,任憑他巧舌如簧,也無法改變他罄竹難書的罪惡,最終也不得不低頭認罪。


    最終,他再一次被判處死刑。


    一個戰犯被兩次判處死刑,也算是戰爭史上的奇觀。


    但考慮到他的身份,整個關押、執行死刑的時候,還是給予了特殊關照。


    比如將其單獨關押在一間屋子,不僅不需要幹活,在飲食供應上也給予了很大的照顧,還提供了收音機、報紙、書籍等。


    在執行死刑的時候,雖然也坐在車上進行了遊行,但也未捆綁,更沒有在後背插“斬牌。”


    死刑的時候,一名前國府軍軍官使用國產步槍,連開五槍擊斃!


    就在槍斃完成之後,攝影師上去拍照片的時候,沒想到憤怒的人群突然衝了上來,對著田中久的屍體拳打腳踢。


    軍警見狀急忙上去驅散人群,把鬼子的屍體拉走火化了。


    為了避免日後的麻煩,防止腳盆雞的侵略行徑死灰複燃,後代為他們招魂,他的屍體被火化後投入了珠江。


    除了槍斃這些特別著名的人物、官職較高的將領外,還有很多也非常殘暴的家夥被挖出來。


    正是由於劉子龍強調要深挖鬼子戰俘的暴行,盡量不錯過一個戰爭罪犯的指示,才讓一些原本可能逃脫正義審判的鬼子戰犯得到了懲處。


    比如劉子龍的部隊在河北接受鬼子華北駐屯軍第一混成旅團的受降時候,收到了十把軍刀。


    其中一把居然是一把“百人斬”軍刀!


    這把“百人斬”軍刀的刀把上用腳盆雞文字刻著“金陵之役殺107人”的字清晰可見。


    追查下去,查到這名鬼子軍官名叫馬見塚八藏,投降時候已經是混成第一旅團的聯隊長,目前被關押在津市收容所。


    能找到就好辦了!


    由於當時南北方還處於對峙狀態,因此調查取證相當困難。


    而這個馬見塚八藏也百般抵賴,造成遲遲不能宣判。


    直到南北一統,調查人員到金陵完成取證,再加之獲取了該部隊其他戰俘的證言後,才依據鐵證將其判處死刑。


    並也在金陵執行了死刑,亂槍打死,埋在街道下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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