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番外(丁璿)一
這個路人甲他不想成為白月光 作者:山河寄君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丁璿坐在電腦前碼字,可是因為小說不受歡迎,他也沒有碼字的動力了。
“算了,要不就這樣吧,把男主寫死得了……”
丁璿憂心忡忡的想著,反正這本書也沒多少人看,還不如重新開一本。
小說《天魔至尊》是他創作的第一本小說,但因為首次創作,不管是劇情還是走向,都不太如意,丁璿已經有了打算棄坑的想法。
就在他準備把男主寫死時,肚子一陣咕嚕咕嚕的響。
坐在電腦前五個小時,丁璿早就餓的饑腸轆轆。
看了一眼屏幕下方的時間,好家夥淩晨兩點。
這個時間段,樓下超市早關門了,丁璿看著空蕩蕩的冰箱,拿上手機關門出去。
丁璿家住在十六樓,房子是父母年輕時候買的,因為旁邊修了學校,小區裏的環境還不錯,房價也跟著漲了漲。
他爸媽酷愛旅行,一年十二個月,有十一個月都在外麵,過年那幾天倒是會迴來,不過也不是迴來看他,不過是迴來看看爺爺奶奶。
作為家中獨子,丁璿大學畢業後工作了兩年,因為無法適應社會上的勾心鬥角,重拾起了幼年的夢想,那就是寫小說。
沒想到啊,第一本書就撲街了。
丁璿在樓下小區外麵轉了轉,他記得這邊有個二十四小時營業的便利店。
走了一圈,看到了一家二十四小時營業的便利店。
他推開門進去,門口的感應器亮起播音。
“歡迎光臨!”
丁璿直奔泡麵而去,轉了一圈拿了根香腸。
來到收銀台結賬,丁璿竟發現是個年輕的小哥哥。
說實話,他就算經常宅在家裏,也沒少看偶像電視劇,這位收銀小哥的長相超出了他的想象,仿佛從某個電視劇裏走出來的男主角,帥的不像話。
丁璿不好意思的放下泡麵,一下子尷尬症犯了。
他想和收銀小哥打招唿,一時間窮詞,不知道該說什麽。
似乎連上天都在幫他,收銀小哥竟然和他說話了。
“這麽晚還沒睡嗎?”
“啊……沒有,你是新來的員工嗎?”
少年點點頭,“昨天剛來。”
“很辛苦吧,這麽晚還要上班。”
“你也是一樣哦,要注意休息。”
丁璿臉頰一紅,付了賬從便利店出來,整個人還有些飄飄然。
“我可是個直男啊……”
丁璿直到迴到家裏,還在嘀咕著這句話。
饑餓把他感拉迴了現實,丁璿去廚房燒開水,吃完了一桶泡麵,肚子裏的饑餓感終於好多了。
接著又坐在電腦前,可是這一次丁璿感覺很疲憊,索性關了電腦滾上床,先休息好再說。
清晨,溫暖的陽光照射進來。
丁璿舒服的伸了個懶腰,看了一眼手機上的時間,剛好下午兩點鍾。
起床刷牙洗臉,丁璿突然想起冰箱裏什麽都沒有,拿上手機出門,去超市采購生活物資。
他這個人很宅,隻有冰箱沒糧食的時候才會出去,一般情況下都待在家中。
但今天的運氣不是一般的好,他竟然在超市裏碰到了昨天的收銀員小哥。
少年也在逛超市,丁璿看了一眼他的購物車,有牙膏牙刷洗臉的東西。
“……”丁璿激動的咽了咽唾沫,不敢上前去打招唿。
他故意拐了個彎,從少年的側麵走過來,這樣的話自己就不用打招唿了,對方一定會看到自己,主動來打招唿。
“你好,真巧,又見麵了。”
“啊哈哈……是啊……”丁璿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後腦勺,“你也來買東西啊。”
“嗯,前幾天剛搬過來。”
丁璿一喜:“這麽一說,你和我住在同一小區?”
“是啊。”
“我叫丁璿。”
“陶阿鄭。”
丁璿從來沒感覺逛超市這麽幸福,這個叫阿鄭的少年,身上好像有一種特殊的魔力,無時無刻都在吸引他。
從這一天開始,丁璿有了朋友。
他不再每天把自己關在家中,偶爾也會出去喝喝茶,去阿鄭工作的地方坐坐。
阿鄭上晚班,他就晚上跑過去陪著阿鄭,聊聊天打發時間,或者是在淩晨沒有客人的時間段,坐在便利店裏打遊戲。
阿鄭上白班時,丁璿就把時差調過來,下樓買個早餐的功夫,也要特意繞過半個小區,去朋友上班的便利店逛逛。
久而久之,丁璿和阿鄭處成了無話不談的朋友。
這天,丁璿終於鼓足了勇氣,向阿鄭提出邀請。
“阿鄭,你幾號放假?”
“一個星期休一天,哪一天都行。”
“那……這周末要不要來我家玩?”
“好啊。”
丁璿激動的說不出話來。
他本以為阿鄭會拒絕,因為他們也不過才認識了三個月,這樣貿然的邀請別人來家裏做客,丁璿猶豫了好久。
周末這天,丁璿化身清潔小能手,把家裏的衛生搞了一遍,還特意去買了一盆花放在客廳裏,增添一下生活的氛圍感。
直到鈴聲響起,丁璿蹭的一下從沙發上站起來,興奮的打開房門,少年換了一身白色的襯衫,手上拎著問候品,笑著和他打招唿。
“早上好。”
“早上好!”
丁璿讓好友進來,反應過來什麽,趕緊去泡了一杯遞給阿鄭。
“我平時一個人在家,也不怎麽收拾,家裏有點亂,別見笑……”
“沒有,你家裏看起來挺溫馨的。”
丁璿第一次感覺到,自己好像喜歡上了一個人。
原來一見鍾情,是真的會降臨在自己身上。
不過他現在還不敢說,怕說的太過於倉促,影響到他和阿鄭的感情。
“阿鄭,你會一直在便利店工作嗎?”
“不確定。”
丁璿眼中閃過一絲遺憾,他們這裏的經濟不算好,阿鄭總有一天會離開吧。
“你了,你平時都在做什麽?”
“我就寫寫小說……”
少年好奇的眨眨眼,一下子來了興趣。
“我可以看看嗎?”
“這……其實我寫的不好……”
丁璿蹭的一下站起來,從臥室裏拿出手機,翻到自己的小說,害羞的遞給阿鄭看。
阿鄭看小說的時候,丁璿又起身給他添了一杯茶。
十幾分鍾過後,丁璿如卸重負的鬆了口氣,因為阿鄭看起來並不討厭,相反好像還挺喜歡。
過了一會兒,丁璿聽到阿鄭說:“為什麽要把男主描寫的這麽慘?”
“啊……我……”丁璿突然想起來,幾個月前自己想把男主寫死。
阿鄭卻說:“反派也很慘,他和主角本來可以都過得很好,不是嗎?”
丁璿想起自己設定的劇情,腦海中靈光一閃。
“對啊,確實是這樣。”
丁璿激動的看著好友,“謝謝你阿鄭,我已經有個不錯的思路了,我會把這個劇情改好。”
丁璿笑了笑,心中已經有了另一條思路。
“算了,要不就這樣吧,把男主寫死得了……”
丁璿憂心忡忡的想著,反正這本書也沒多少人看,還不如重新開一本。
小說《天魔至尊》是他創作的第一本小說,但因為首次創作,不管是劇情還是走向,都不太如意,丁璿已經有了打算棄坑的想法。
就在他準備把男主寫死時,肚子一陣咕嚕咕嚕的響。
坐在電腦前五個小時,丁璿早就餓的饑腸轆轆。
看了一眼屏幕下方的時間,好家夥淩晨兩點。
這個時間段,樓下超市早關門了,丁璿看著空蕩蕩的冰箱,拿上手機關門出去。
丁璿家住在十六樓,房子是父母年輕時候買的,因為旁邊修了學校,小區裏的環境還不錯,房價也跟著漲了漲。
他爸媽酷愛旅行,一年十二個月,有十一個月都在外麵,過年那幾天倒是會迴來,不過也不是迴來看他,不過是迴來看看爺爺奶奶。
作為家中獨子,丁璿大學畢業後工作了兩年,因為無法適應社會上的勾心鬥角,重拾起了幼年的夢想,那就是寫小說。
沒想到啊,第一本書就撲街了。
丁璿在樓下小區外麵轉了轉,他記得這邊有個二十四小時營業的便利店。
走了一圈,看到了一家二十四小時營業的便利店。
他推開門進去,門口的感應器亮起播音。
“歡迎光臨!”
丁璿直奔泡麵而去,轉了一圈拿了根香腸。
來到收銀台結賬,丁璿竟發現是個年輕的小哥哥。
說實話,他就算經常宅在家裏,也沒少看偶像電視劇,這位收銀小哥的長相超出了他的想象,仿佛從某個電視劇裏走出來的男主角,帥的不像話。
丁璿不好意思的放下泡麵,一下子尷尬症犯了。
他想和收銀小哥打招唿,一時間窮詞,不知道該說什麽。
似乎連上天都在幫他,收銀小哥竟然和他說話了。
“這麽晚還沒睡嗎?”
“啊……沒有,你是新來的員工嗎?”
少年點點頭,“昨天剛來。”
“很辛苦吧,這麽晚還要上班。”
“你也是一樣哦,要注意休息。”
丁璿臉頰一紅,付了賬從便利店出來,整個人還有些飄飄然。
“我可是個直男啊……”
丁璿直到迴到家裏,還在嘀咕著這句話。
饑餓把他感拉迴了現實,丁璿去廚房燒開水,吃完了一桶泡麵,肚子裏的饑餓感終於好多了。
接著又坐在電腦前,可是這一次丁璿感覺很疲憊,索性關了電腦滾上床,先休息好再說。
清晨,溫暖的陽光照射進來。
丁璿舒服的伸了個懶腰,看了一眼手機上的時間,剛好下午兩點鍾。
起床刷牙洗臉,丁璿突然想起冰箱裏什麽都沒有,拿上手機出門,去超市采購生活物資。
他這個人很宅,隻有冰箱沒糧食的時候才會出去,一般情況下都待在家中。
但今天的運氣不是一般的好,他竟然在超市裏碰到了昨天的收銀員小哥。
少年也在逛超市,丁璿看了一眼他的購物車,有牙膏牙刷洗臉的東西。
“……”丁璿激動的咽了咽唾沫,不敢上前去打招唿。
他故意拐了個彎,從少年的側麵走過來,這樣的話自己就不用打招唿了,對方一定會看到自己,主動來打招唿。
“你好,真巧,又見麵了。”
“啊哈哈……是啊……”丁璿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後腦勺,“你也來買東西啊。”
“嗯,前幾天剛搬過來。”
丁璿一喜:“這麽一說,你和我住在同一小區?”
“是啊。”
“我叫丁璿。”
“陶阿鄭。”
丁璿從來沒感覺逛超市這麽幸福,這個叫阿鄭的少年,身上好像有一種特殊的魔力,無時無刻都在吸引他。
從這一天開始,丁璿有了朋友。
他不再每天把自己關在家中,偶爾也會出去喝喝茶,去阿鄭工作的地方坐坐。
阿鄭上晚班,他就晚上跑過去陪著阿鄭,聊聊天打發時間,或者是在淩晨沒有客人的時間段,坐在便利店裏打遊戲。
阿鄭上白班時,丁璿就把時差調過來,下樓買個早餐的功夫,也要特意繞過半個小區,去朋友上班的便利店逛逛。
久而久之,丁璿和阿鄭處成了無話不談的朋友。
這天,丁璿終於鼓足了勇氣,向阿鄭提出邀請。
“阿鄭,你幾號放假?”
“一個星期休一天,哪一天都行。”
“那……這周末要不要來我家玩?”
“好啊。”
丁璿激動的說不出話來。
他本以為阿鄭會拒絕,因為他們也不過才認識了三個月,這樣貿然的邀請別人來家裏做客,丁璿猶豫了好久。
周末這天,丁璿化身清潔小能手,把家裏的衛生搞了一遍,還特意去買了一盆花放在客廳裏,增添一下生活的氛圍感。
直到鈴聲響起,丁璿蹭的一下從沙發上站起來,興奮的打開房門,少年換了一身白色的襯衫,手上拎著問候品,笑著和他打招唿。
“早上好。”
“早上好!”
丁璿讓好友進來,反應過來什麽,趕緊去泡了一杯遞給阿鄭。
“我平時一個人在家,也不怎麽收拾,家裏有點亂,別見笑……”
“沒有,你家裏看起來挺溫馨的。”
丁璿第一次感覺到,自己好像喜歡上了一個人。
原來一見鍾情,是真的會降臨在自己身上。
不過他現在還不敢說,怕說的太過於倉促,影響到他和阿鄭的感情。
“阿鄭,你會一直在便利店工作嗎?”
“不確定。”
丁璿眼中閃過一絲遺憾,他們這裏的經濟不算好,阿鄭總有一天會離開吧。
“你了,你平時都在做什麽?”
“我就寫寫小說……”
少年好奇的眨眨眼,一下子來了興趣。
“我可以看看嗎?”
“這……其實我寫的不好……”
丁璿蹭的一下站起來,從臥室裏拿出手機,翻到自己的小說,害羞的遞給阿鄭看。
阿鄭看小說的時候,丁璿又起身給他添了一杯茶。
十幾分鍾過後,丁璿如卸重負的鬆了口氣,因為阿鄭看起來並不討厭,相反好像還挺喜歡。
過了一會兒,丁璿聽到阿鄭說:“為什麽要把男主描寫的這麽慘?”
“啊……我……”丁璿突然想起來,幾個月前自己想把男主寫死。
阿鄭卻說:“反派也很慘,他和主角本來可以都過得很好,不是嗎?”
丁璿想起自己設定的劇情,腦海中靈光一閃。
“對啊,確實是這樣。”
丁璿激動的看著好友,“謝謝你阿鄭,我已經有個不錯的思路了,我會把這個劇情改好。”
丁璿笑了笑,心中已經有了另一條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