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山嶺棧道修繕如火如荼,對“南泉”和“西泉”的保護治理也提上日程,廖忠輝說:“這兩個泉眼和泉池是養殖場的飲水源,它關係到人畜的安全,一定要加以保護,不能造成人為的汙染,山頂的無塔蓄水壓力櫃要加大蓄水容量。”
“廖經理,加大蓄水容量多少?”宋英柱問廖忠輝。
廖忠輝說:“根據新的牲畜與禽類存欄數計算,應該加大容量七至八千立方米,但是為了養殖場以後長足發展,我們要擴大容量至一萬立方米。”
“根據以往的施工經驗和數據分析,建造一萬立方米個蓄水係統,造價要兩三百萬,施工工期需要百日左右。”宋英柱說。
“這是配套保障設施,無論代價幾何,我們都要建設,這也是老總的意思。”廖忠輝說。
“可是南泉的出水量達不到儲水值,怎麽辦?”宋英柱也廖忠輝。
廖忠輝說:“可以在西泉邊上建造一個新的供水係統,這個係統專供生活區和繁育中心,山頂的供水係統工牲畜飲用,山腰的露天蓄水係統用於灌溉。”
“這樣好,在接下來的施工中不會耽誤生產。”宋英柱說。
“宋隊長,工程隻能辛苦你了。”廖忠輝說。
“分內之事,談不上辛苦。”宋英柱說。
“供水要保證,排水要達標,屠宰車間的汙水處理站的汙水能不能灌溉用?”廖忠輝問宋英柱。
宋英柱說:“完全可以灌溉牧草和山林,而且有營養。”
“肥水稀釋池的過濾係統處理的怎麽樣?”廖忠輝又問宋英柱。
宋英柱說:“堵塞問題已經解決,不會再造成堵塞問題,就是泵體腐蝕嚴重。”
廖忠輝說:“以後所有的汙水泵要達標,不能用非標泵。”
“廖經理,這個事情我管不了,采購設備是總務部的事情,現在方天鏵不在總務部,總務部的工作大不如前。”宋英柱說。
“群龍無首的總務部我會知會工作人員他們的,要想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總務部必須要有一個主管,商佃喜代理經理不合格,還是讓他繼續做班長吧。”廖忠輝說。
“那誰做經理合適?”宋英柱再問廖忠輝。
廖忠輝說:“具體誰做經理,我要上報,請示老總以後再說。”
宋英柱抽出一支煙給廖忠輝說:“辦公室的陳翠萍能夠勝任總務部經理。”
“那她任總務部經理,辦公室主任誰來做?”廖忠輝問宋英柱。
宋英柱說:“盧燕也是老員工了,可以提拔她做辦公室主任。”
“這個事情我考慮一下。”廖忠輝抽了一口煙說。
廖忠輝把人事調整匯報給宋玉嬌,宋玉嬌說:“忠輝,你是東山公司的總經理,這種事情你自己拿主意就行。”
“是,宋總。”廖忠輝答道。
人事調整以後,陳翠萍任總務部經理,同時兼任東山綜合養殖公司的工會副主****是方家疃村的原婦女主任李雲霞。
新《工會法》在原有規定的基礎上增加規定:罷免工會主席、副主席必須召開工會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討論,非經會員大會全體會員或者會員代表大會全體代表過半數通過,不得罷免。
基層工會專職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員自任職之日起,其勞動合同自動延長,延長期限相當於其任職期限;非專職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員自任職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勞動合同期限滿。任職期間除個人嚴重過失外,不得解除其勞動合同。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決定》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是在中國順利跨入新世紀,中國政治、經濟和社會狀況都發生了巨大的、深刻的變化,建立和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新形勢下頒布的。
新《工會法》適應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發展的要求,有利於充分發揮工會作為黨和政府聯係職工群眾的橋梁紐帶作用,對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係、穩定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新《工會法》遵照憲法的基本原則,堅持了黨的基本路線、方針和政策,貫徹了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指導思想,體現了工人階級的主人翁地位,具有鮮明的社會主義特色和時代特點。
新《工會法》對於調動廣大職工群眾的積極性,發揮工人階級主力軍作用,推動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曆史意義。
新《工會法》貫穿工會組織參與改革開放的基本精神,規定了工會組織在改革開放中的地位、作用和職責,為工會進一步支持改革,組織和動員職工投身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特別是對工會組織在改革和搞好大中型企業,轉換企業經營機製這一涉及職工具體利益的改革過程中,主動調查研究,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協助黨和政府開展各項工作,處理、協調好各方麵利益關係,確保改革的成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新《工會法》使工會工作在風雲變幻的國際工運形勢下,堅持社會主義條件下的工人運動有了正確的方向和保障。
新《工會法》的規定,在工會性質上堅持了階級性與群眾性的統一;在工會任務上,突出了維護職能,強調了維護、建設、參與、教育四項職能的統一;在工會活動準則上,堅持了黨的統一領導與工會獨立自主開展工作的統一;在組織原則上,堅持了民主集中製保證了工人階級和工會組織的團結與統一;在處理工會與政府關係及工會與企事業行政方麵關係上,強調根本利益一致,維護全國人民總體利益,維護企事業單位合法利益與維護職工具體利益的統一。
建立工會組織的程序是:第一、向上一級工會以書麵形式提出建立工會組織的請示報告。在報告中應說明本基層單位的基本情況(企業成立時間、性質、職工人數、注冊資本、流動資本、生產經營項目、黨政領導人的配備等)。第二,群眾對於組建工作的意願;召開由本單位各種層次的職工群眾參加的講座組建工會的座談會,廣泛征求意見,說明組建工會是廣大職工群眾的意願。第三、黨政領導對本單位組建工會的意見。組建工會應征求黨政領導的意見,黨政領導應依法給予支持。
上一級工會對《建立工會請示報告》批複後,應立即成立建會籌備組(3~5人),具體負責籌備期間的工作,在工會委員會選舉產生之前暫時代行工會委員會職責。籌備組成員原來不是會員的,要先向上級工會申請入會,辦理入會手續。
發展會員時,要注意廣泛宣傳工會組織的性質、作用、任務以及會員的權利、義務,使新會員對工會組織有個初步認識。會員發展後,可根據基層單位會員人數的多少,成立工會小組。召開會員大會,民主選舉產生基層工會委員會和經費審查委員會。
在各項籌備工作準備就緒後,籌備組要積極準備召開基層委員代表大會或會員大會,按照民主程序選舉產生首屆工會委員會和經費審查委員會。
召開會員代表大會或會員大會前,要向上一級工會和主管部門協商工會委員會和經費審查委員會的組成及工會正、副主席、經費審查委員會正副主任候選人名單;會員代表大會召開後,對整個大會召開情況和選舉產生的基層工會主席、副主席以及經費審查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名單,要及時報上一級工會批複,若選舉結果與候選人名單不一致時,應以選舉結果為準。
工會委員會產生後,應根據女職工數多少及時建立女職工委員會,以維護女職工特殊權益。
國有企業中的工會幹部屬於國家幹部,基本是專職的。隨著現代企業製度的建立和完善,精簡脫產人員,特別是各種非公有製經濟迅速發展,情況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要求各種不同所有製企業一律設置專職的工會幹部比較困難,另一方麵,企業、事業單位中又需要保持一定數量的工會骨幹分子,使他們有充分的時間和精力從事工會工作。
為此,新《工會法》對此作了較為靈活的規定:“職工二百人以上的企業、事業單位的工會組織可以設專職工作人員的人數由工會與企業、事業單位協商確定。”這樣規定,企業、事業單位中的工會幹部,根據需要,可以是專職,也可以是兼職,比較適應各種不同情況。
東山公司工會小組委員會設委員為7人,其中工會主席1人,副主席1人,另設組織宣傳委員、生活福利委員、女工委員、文體委員、青工委員、經審財務委員等(委員可兼任),女工委員由女性會員擔任。
分工會主席應由本單位中層幹部兼任。直屬工會小組不設委員,直接選舉產生小組長1名。
工會的主要職能是接受同級黨委和上級工會的雙重領導,具有地方工會和基層工會的雙重職能,落實上級工會精神和指導基層工會工作。代表和組織職工依照法律規定,協助所轄地企業、事業單位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和其他形式,參加本單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負責檢查、督促職工代表大會決議的執行。參與協調勞動關係和勞動爭議調解,指導企業、事業單位工會與行政方麵建立協商製度,協商解決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有關問題。幫助職工與企業、事業單位行政方麵簽訂勞動合同,代表職工與企業、事業單位行政方麵簽訂集體合同或其他協議,並監督執行。
組織職工開展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和技術協作活動,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做好先進生產者和勞動模範的評選、表彰、培養和管理工作。對職工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勵支持職工學習文化科學技術和管理知識,開展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辦好工會文化、教育、體育事業。
監督有關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協助和督促行政方麵做好工資、勞動安全衛生和社會保險等方麵的工作,辦好職工集體福利事業,改善職工生活。依法參與勞動安全衛生事故的調查處理。維護女職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視、虐待、摧殘、迫害女職工的現象作鬥爭。
搞好工會組織建設,健全民主製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發展工會積極分子隊伍。做好新會員的接收、教育工作。協助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管理好工會財產和工會的企業、事業。
“廖經理,加大蓄水容量多少?”宋英柱問廖忠輝。
廖忠輝說:“根據新的牲畜與禽類存欄數計算,應該加大容量七至八千立方米,但是為了養殖場以後長足發展,我們要擴大容量至一萬立方米。”
“根據以往的施工經驗和數據分析,建造一萬立方米個蓄水係統,造價要兩三百萬,施工工期需要百日左右。”宋英柱說。
“這是配套保障設施,無論代價幾何,我們都要建設,這也是老總的意思。”廖忠輝說。
“可是南泉的出水量達不到儲水值,怎麽辦?”宋英柱也廖忠輝。
廖忠輝說:“可以在西泉邊上建造一個新的供水係統,這個係統專供生活區和繁育中心,山頂的供水係統工牲畜飲用,山腰的露天蓄水係統用於灌溉。”
“這樣好,在接下來的施工中不會耽誤生產。”宋英柱說。
“宋隊長,工程隻能辛苦你了。”廖忠輝說。
“分內之事,談不上辛苦。”宋英柱說。
“供水要保證,排水要達標,屠宰車間的汙水處理站的汙水能不能灌溉用?”廖忠輝問宋英柱。
宋英柱說:“完全可以灌溉牧草和山林,而且有營養。”
“肥水稀釋池的過濾係統處理的怎麽樣?”廖忠輝又問宋英柱。
宋英柱說:“堵塞問題已經解決,不會再造成堵塞問題,就是泵體腐蝕嚴重。”
廖忠輝說:“以後所有的汙水泵要達標,不能用非標泵。”
“廖經理,這個事情我管不了,采購設備是總務部的事情,現在方天鏵不在總務部,總務部的工作大不如前。”宋英柱說。
“群龍無首的總務部我會知會工作人員他們的,要想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總務部必須要有一個主管,商佃喜代理經理不合格,還是讓他繼續做班長吧。”廖忠輝說。
“那誰做經理合適?”宋英柱再問廖忠輝。
廖忠輝說:“具體誰做經理,我要上報,請示老總以後再說。”
宋英柱抽出一支煙給廖忠輝說:“辦公室的陳翠萍能夠勝任總務部經理。”
“那她任總務部經理,辦公室主任誰來做?”廖忠輝問宋英柱。
宋英柱說:“盧燕也是老員工了,可以提拔她做辦公室主任。”
“這個事情我考慮一下。”廖忠輝抽了一口煙說。
廖忠輝把人事調整匯報給宋玉嬌,宋玉嬌說:“忠輝,你是東山公司的總經理,這種事情你自己拿主意就行。”
“是,宋總。”廖忠輝答道。
人事調整以後,陳翠萍任總務部經理,同時兼任東山綜合養殖公司的工會副主****是方家疃村的原婦女主任李雲霞。
新《工會法》在原有規定的基礎上增加規定:罷免工會主席、副主席必須召開工會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討論,非經會員大會全體會員或者會員代表大會全體代表過半數通過,不得罷免。
基層工會專職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員自任職之日起,其勞動合同自動延長,延長期限相當於其任職期限;非專職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員自任職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勞動合同期限滿。任職期間除個人嚴重過失外,不得解除其勞動合同。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決定》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是在中國順利跨入新世紀,中國政治、經濟和社會狀況都發生了巨大的、深刻的變化,建立和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新形勢下頒布的。
新《工會法》適應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發展的要求,有利於充分發揮工會作為黨和政府聯係職工群眾的橋梁紐帶作用,對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係、穩定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新《工會法》遵照憲法的基本原則,堅持了黨的基本路線、方針和政策,貫徹了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指導思想,體現了工人階級的主人翁地位,具有鮮明的社會主義特色和時代特點。
新《工會法》對於調動廣大職工群眾的積極性,發揮工人階級主力軍作用,推動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曆史意義。
新《工會法》貫穿工會組織參與改革開放的基本精神,規定了工會組織在改革開放中的地位、作用和職責,為工會進一步支持改革,組織和動員職工投身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特別是對工會組織在改革和搞好大中型企業,轉換企業經營機製這一涉及職工具體利益的改革過程中,主動調查研究,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協助黨和政府開展各項工作,處理、協調好各方麵利益關係,確保改革的成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新《工會法》使工會工作在風雲變幻的國際工運形勢下,堅持社會主義條件下的工人運動有了正確的方向和保障。
新《工會法》的規定,在工會性質上堅持了階級性與群眾性的統一;在工會任務上,突出了維護職能,強調了維護、建設、參與、教育四項職能的統一;在工會活動準則上,堅持了黨的統一領導與工會獨立自主開展工作的統一;在組織原則上,堅持了民主集中製保證了工人階級和工會組織的團結與統一;在處理工會與政府關係及工會與企事業行政方麵關係上,強調根本利益一致,維護全國人民總體利益,維護企事業單位合法利益與維護職工具體利益的統一。
建立工會組織的程序是:第一、向上一級工會以書麵形式提出建立工會組織的請示報告。在報告中應說明本基層單位的基本情況(企業成立時間、性質、職工人數、注冊資本、流動資本、生產經營項目、黨政領導人的配備等)。第二,群眾對於組建工作的意願;召開由本單位各種層次的職工群眾參加的講座組建工會的座談會,廣泛征求意見,說明組建工會是廣大職工群眾的意願。第三、黨政領導對本單位組建工會的意見。組建工會應征求黨政領導的意見,黨政領導應依法給予支持。
上一級工會對《建立工會請示報告》批複後,應立即成立建會籌備組(3~5人),具體負責籌備期間的工作,在工會委員會選舉產生之前暫時代行工會委員會職責。籌備組成員原來不是會員的,要先向上級工會申請入會,辦理入會手續。
發展會員時,要注意廣泛宣傳工會組織的性質、作用、任務以及會員的權利、義務,使新會員對工會組織有個初步認識。會員發展後,可根據基層單位會員人數的多少,成立工會小組。召開會員大會,民主選舉產生基層工會委員會和經費審查委員會。
在各項籌備工作準備就緒後,籌備組要積極準備召開基層委員代表大會或會員大會,按照民主程序選舉產生首屆工會委員會和經費審查委員會。
召開會員代表大會或會員大會前,要向上一級工會和主管部門協商工會委員會和經費審查委員會的組成及工會正、副主席、經費審查委員會正副主任候選人名單;會員代表大會召開後,對整個大會召開情況和選舉產生的基層工會主席、副主席以及經費審查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名單,要及時報上一級工會批複,若選舉結果與候選人名單不一致時,應以選舉結果為準。
工會委員會產生後,應根據女職工數多少及時建立女職工委員會,以維護女職工特殊權益。
國有企業中的工會幹部屬於國家幹部,基本是專職的。隨著現代企業製度的建立和完善,精簡脫產人員,特別是各種非公有製經濟迅速發展,情況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要求各種不同所有製企業一律設置專職的工會幹部比較困難,另一方麵,企業、事業單位中又需要保持一定數量的工會骨幹分子,使他們有充分的時間和精力從事工會工作。
為此,新《工會法》對此作了較為靈活的規定:“職工二百人以上的企業、事業單位的工會組織可以設專職工作人員的人數由工會與企業、事業單位協商確定。”這樣規定,企業、事業單位中的工會幹部,根據需要,可以是專職,也可以是兼職,比較適應各種不同情況。
東山公司工會小組委員會設委員為7人,其中工會主席1人,副主席1人,另設組織宣傳委員、生活福利委員、女工委員、文體委員、青工委員、經審財務委員等(委員可兼任),女工委員由女性會員擔任。
分工會主席應由本單位中層幹部兼任。直屬工會小組不設委員,直接選舉產生小組長1名。
工會的主要職能是接受同級黨委和上級工會的雙重領導,具有地方工會和基層工會的雙重職能,落實上級工會精神和指導基層工會工作。代表和組織職工依照法律規定,協助所轄地企業、事業單位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和其他形式,參加本單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負責檢查、督促職工代表大會決議的執行。參與協調勞動關係和勞動爭議調解,指導企業、事業單位工會與行政方麵建立協商製度,協商解決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有關問題。幫助職工與企業、事業單位行政方麵簽訂勞動合同,代表職工與企業、事業單位行政方麵簽訂集體合同或其他協議,並監督執行。
組織職工開展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和技術協作活動,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做好先進生產者和勞動模範的評選、表彰、培養和管理工作。對職工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勵支持職工學習文化科學技術和管理知識,開展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辦好工會文化、教育、體育事業。
監督有關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協助和督促行政方麵做好工資、勞動安全衛生和社會保險等方麵的工作,辦好職工集體福利事業,改善職工生活。依法參與勞動安全衛生事故的調查處理。維護女職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視、虐待、摧殘、迫害女職工的現象作鬥爭。
搞好工會組織建設,健全民主製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發展工會積極分子隊伍。做好新會員的接收、教育工作。協助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管理好工會財產和工會的企業、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