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言重了,此等小事,不足掛齒!”林恆顯然是被曹萱這段話嚇到了,趕忙說道。


    “姑娘餓了吧,我去給你準備些吃的,一會兒就迴來。”說吧,林恆就離開了房間。


    房間內,曹萱一個人,默然不語。


    “這個林小郎,確實是個不可多得的好人啊。”


    “水車這種稀罕物,他能舍得無償拿出來分享給大家。”


    “麵對我這樣一個,無權無勢,落難的醜女,他也能第一時間伸出援手,又是找大夫,又是煎藥,還把自己的房間讓出來給我住。”


    “難道,我真的,遇到了良人?”


    “可是,我這個樣子,能配得起他嗎?”


    “他看到我的樣子,會不會,嫌棄我醜?”


    曹萱不由得,胡思亂想著。


    “飯來咯!看看,我給你帶了什麽?”林恆的話語,打斷了曹萱的胡思亂想。


    眼見著,林恆端著個食盤,走了進來。


    將食盤放在曹萱麵前的幾案上,林恆在對麵坐了下來。


    “看看,這個是老母雞湯,給你補補身子的。”


    “這個,是紅燒肉,你身子虛,吃點肉,補補。”


    “這道菜嘛,你肯定沒見過,這個叫拔絲紅薯,我新學會的。”


    林恆坐下後,如數家珍,一樣樣介紹起了桌上的菜品。


    “這都是林小郎你做的?”曹萱不禁詫異了。


    眼前這個男人,居然還會做飯?


    “小意思,我會的,比這多多了。”


    也許是,曹萱沒見過世麵的樣子,逗樂了林恆,林恆得意道。


    雖然出身官宦世家,但是桌上的菜品,除了老母雞湯,其餘的,曹萱還真沒見過。


    拿起放在一旁的箸,曹萱試著夾起了一塊,被林恆稱為,紅燒肉的菜。


    這肉,色澤紅潤,夾起來的過程中,居然還一抖一抖的。


    入口軟糯,帶著一股子鮮甜味兒。


    果然是,美味。


    曹萱不由得呆住了,自己之前還真沒吃過這麽好吃的肉。


    “敢問林小郎,這菜,是用什麽做的?”曹萱忍不住問道。


    “豚肉啊!”


    “取其肋部之半肥半瘦之肉,焯水以後,洗涮幹淨,另起鍋灶,燒油至七分熱度,放入冰糖,熬煮至棕褐色,放入焯水罷的肉,大火燉煮,待鍋開了以後,轉小火,至湯熬幹,即成。”


    “可是這肉,也太過軟爛了吧!”曹萱還是好奇。


    自己生在官宦世家,肉肯定是沒少吃的,但是還是第一次吃到這麽軟爛,入口即化的肉。


    “這有什麽奇怪的,隻要把鍋邊堵好了,不讓漏氣,自然能燉出來,軟爛到入口即化的肉。”林恆不以為然。


    但是他忘了一點,大氣壓強,是到了歐洲中世紀才被科學家發現的,曹萱作為一個古代人,哪裏可能懂的這些。


    見林恆說的如此輕描淡寫,曹萱雖然不明白,但是也沒有繼續追問下去。


    接著,曹萱又拿起了一旁的勺子,用勺子盛了一勺子雞湯,放在嘴邊,輕輕吹了吹,然後喝了一小口。


    瞬間,雞湯的鮮味,衝入了曹萱的大腦裏。


    “這是,雞湯?”


    “怎麽可能,這麽鮮?”


    曹萱可以發誓,從小到大,自己從沒有喝過,這麽好喝的雞湯。


    “哦?”


    “好喝,你就多喝點,你現在身體虛,需要多補補。”


    林恆心裏默默感慨道,這女人估計是家裏窮,沒吃過肉和雞,要不,怎麽能吃個肉,吃個雞這麽激動。


    而與此同時,對麵的曹萱可不這麽想。


    自己出身官宦世家,從小錦衣玉食,什麽好吃的沒見過。


    如今,對麵這個少年郎,兩道普普通通的菜,居然都能做的比自己家,受盡父親大人寵愛的庖廚做的好吃?


    他是怎麽做到的?


    難道,真的是天賦?


    有文采,會做飯,古道熱腸。


    這麽好的男人,真的是上天,給我曹萱準備的?


    我何德何能,消受此等天恩?


    “丁小姐,別光看啊,吃呀!”


    一旁的林恆,心裏也納悶,這女人怎麽迴事,一道菜吃一口,然後舉著箸,在那傻愣愣待著。


    “好的,好的,我真的是,沒吃過這麽好吃的菜。”


    “這都是林小郎你做的?”


    為了掩飾自己的尷尬,曹萱問道。


    “是啊,我家本來是張伯做飯,但是,後來我發現他做飯實在是太難吃了,就改我做了。”


    “你猜怎麽著,自從我們家改由我做飯以後,張伯胖了六斤。”


    對於曹萱的問話,林恆顯然不以為意,笑著說道。


    “林小郎,作為家主,居然給仆人做飯?”


    曹萱顯然沒有想到,這個林恆居然一點作為家主的架子都沒有,不由脫口而出問道。


    “這有什麽,誰做不一樣,人生來,就不應該有三六九等。”


    畢竟是在21世紀生活過,人人平等的理念,還是深入林恆的心中。


    “嚐嚐這道菜,我想留著,你還沒這個口福呢。”


    林恆開始推銷起了,他做的最後一道菜。


    “來來來,夾起來一塊,放在旁邊這碗清水裏,沾一下,再吃,這樣。”


    林恆拿起幾案上另一把箸,給曹萱做了個示範。


    “這樣,不是水都把菜的味道衝淡了麽!”


    曹萱適時地提出了疑問。


    “你試試就知道了。”


    林恆故意賣了個關子。


    將信將疑的曹萱,拿起手中的箸,夾了一塊紅薯,放進旁邊的清水裏,沾了沾,然後,放進了自己嘴裏。


    頓時,一股比之前兩次更大的震撼感,衝進了曹萱的大腦裏。


    這是用什麽做的?


    甜,軟,糯,外邊酥脆,裏邊酥軟,這味道,絕了!


    看出了曹萱的驚訝,林恆笑了笑。


    “怎麽樣,我跟你說了吧,這道菜,才是今天的精華。”


    “此物名為紅薯,切成小塊,先用水煮熟,再用油炸過以後,撈出備用。


    “鍋內寬油,放入白糖,攪拌均勻,待白糖變色,變黃,逐漸變褐,冒出小泡,倒入紅薯,待糖沾滿紅薯,即可出鍋。”


    “因紅薯外邊有糖,甚為燙嘴,所以食用之時,須佐以清水,方可食用。”


    曹萱自幼生長在官宦之家,也可以算得上是見多識廣,但是今天林恆所跟她講的這些,她幾乎都不知道。


    不由得感歎道:“林小郎,你會的可真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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