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香港。
之薇到這裏好幾天了,每天都玩的很開心,程放在她抵達的第二天也過來了,趁著科技展還沒開始,兩個人白天就是買買買逛逛逛,晚上就直奔酒吧夜店。
林之薇在泰國那半年多憋壞了,不是不想玩,實在是那邊又亂又沒熟人,玩也玩不起來,出門又怕被人抓走賣掉。
現在不一樣了,有程放在,她可以隨心所欲,想幹什麽幹什麽,想喝酒就喝酒,喝多了程放跟何向陽會把她安全地帶迴去。
“希希,我哥給你買了輛布加迪,粉色的,過倆月給你運迴北京啊。”程放一身粉色休閑裝,騷包的不行,明明他長得人高馬大,可穿上這粉色也絲毫沒有違和感,一看就知道是哪家的富少爺。
“都說了不用那麽客氣,”林之薇夾了口小菜,“再說了,我大哥到現在都不準我開跑車。”
“嗨。都過去多長時間了,煜哥心裏清楚,上次那事兒本來也跟你沒關係,你的開車技術大家都還是有目共睹的。”
程放這話是說到林之薇心坎裏去了,在英國的那場意外本來也不是她操作的問題,想到好久沒碰的跑車,那急速行駛的刺激感,她心裏癢癢的,“那就謝謝程翊哥啦!欸,劉柳後來沒為難你吧。”
程放輕蔑一笑。“她敢嗎?”
當初為了送程闖出國,偽造了死亡證明,現在在京城,根本沒有程闖這號人物,現在又在嚴打,他老子這些年得罪不少人,都盯著他呢,一時間也不敢有什麽動作,生怕被人扒出來。
而劉柳那個好兒子,這幾年早就把家裏的那些家底謔謔完了,想為難人也要看看自己手裏有沒有底牌,現在他們一家都要仰著程放和程翊的鼻息活著。
兩人等菜的間隙,程闖又拉起林之薇的胳膊,看了看她右手上戴的那串佛珠,“你這珠子真不錯,迴頭我也搞一串去。”
林之薇目光定了下,這串佛珠是她離開曼穀時帶走的唯一一件夏文軒送的禮物,其餘的那些,衣服鞋子包還有各色珠寶鑽石,她一概沒拿,都好好地擺放在那裏。
唯獨這串佛珠。
那晚吵完架鬧得不歡而散,她迴到別墅後,不是沒想過把佛珠摘下來,可剛觸碰到時,眼前就浮現起那個身軀高大的男子跪在那裏,一臉虔誠磕頭的模樣,她的手便頓了下來。
開過光的佛珠會認主,給了她,她再摘下來,也不能給別人了,於是她就一直戴著,直到現在。
左手不自覺撫上這串佛珠。
“吃飯吃飯,吃完飯晚上咱倆上蘭桂坊喝酒去。”
程放愛熱鬧,喜歡往人多的地方湊,去夜店酒吧總是找人多的地兒,明明有私密性高又清淨的包廂,可他不愛去,用他的話說,那樣就失去了逛夜店的本來意義。
林之薇是覺得他騷包兒,生怕別人看不見他。
夜裏十二點,蘭桂坊才剛剛熱鬧起來,街上滿滿當當的人,有已經喝多被摻著走的,有剛背著包包才下班來的…
形形色色的人,熱熱鬧鬧的街。
程放跟林之薇走在前麵,何向陽和他的保鏢跟在身後。
“偶爾也要感受一下煙火氣。你看那個妞兒多好看。”程放揚了下下巴,讓林之薇看過去。
確實好看,前凸後翹,雙腿又直又勻稱,這地方真的不缺美女。
林之薇忽然想到某個人,他不喜歡嘈雜的地方,出門總是找那最安靜的包廂。
兩個人找了家環境上乘的酒吧坐下,林之薇透過玻璃窗看向外麵,車水馬龍,燈紅酒綠。
思緒飄迴在沙吞大樓那晚,他抱著她,從十八層望下去,好像也是這般的燈光。
拿酒杯的手頓了下,她最近好像很容易想起夏文軒。
許是離別時的場景太過難看,沒能好好道個別,心裏還是有些遺憾。
自嘲地笑笑,自己什麽時候成了這多愁善感的人,不再想他。
“小放,我在曼穀喝過一種西瓜味的酒,特別好喝,就是後勁兒太大。”她第二天起來都有點斷片了。
程放皺了下眉,胳膊搭在她肩膀上,一臉認真地說:“你在外邊別瞎喝酒,有的酒嚐著沒酒味,但是度數很高,還有的人會往裏加東西,你鼻子好使都不管用,人家壓根無色無味,知道不?”
林之薇點點頭,上次的事,其實再想起來也有些後怕。
“不過呢,”程放又笑了笑,“跟著我,你就踏實喝吧,喝成什麽樣我都給你毫發無損地送迴去。你呀就是之前滿腦子學習,見識太少了,以後我多帶帶你。”
林之薇被他逗笑,“那成,程少爺以後多提攜。”
“好說好說。”
兩個人又喝喝玩玩,一直到下半夜。
最後坐著何向陽開的車,醉醺醺地迴了林之薇位於淺水灣的別墅。
這個別墅是林之薇成年的時候,林之煜買來送給她的成人禮物之一。
她來香港就會住在這兒,家裏人偶爾過來也會住一住。
程放的別墅買在她隔壁,但他純屬湊熱鬧,來香港,林之薇要是在,他就住林之薇這裏,之薇不在,他就住酒店。
林之薇香港之行,開心輕鬆又快樂,沒人在旁邊動手動腳,沒有人會說一些讓人不愛聽的話。
曼穀這邊,卻仿佛是處於嚴寒地帶。
阿莫跟著夏文軒跑了一圈俄羅斯,談成了一大宗生意,接著馬不停蹄地迴泰國處理集團的事情。
高強度的連軸轉以前也是常有的,阿莫不覺得辛苦。
可偏偏軒哥在林小姐離開後,天天冷著臉,一點笑模樣都沒有,拿下幾個億美金的合同也沒有以前那樣去放鬆一下。
現在從公司迴來,剛下車進了別墅,就直奔林小姐的房間。
裏麵的氣壓更低了。
夏文軒叉腰環顧一圈,目光冷的像淬了冰。
好個林小花。
她自己的東西收拾的幹幹淨淨,什麽都沒留下。
偏偏他送的一樣都不帶走。
那串珍珠手鏈明明挺喜歡的,就那麽靜靜地擺在那兒。
平時買的珠寶首飾也不帶,陳芸嬌送的那堆鑽石特產也整齊地堆在那兒。
真是,氣人的一把好手!
之薇到這裏好幾天了,每天都玩的很開心,程放在她抵達的第二天也過來了,趁著科技展還沒開始,兩個人白天就是買買買逛逛逛,晚上就直奔酒吧夜店。
林之薇在泰國那半年多憋壞了,不是不想玩,實在是那邊又亂又沒熟人,玩也玩不起來,出門又怕被人抓走賣掉。
現在不一樣了,有程放在,她可以隨心所欲,想幹什麽幹什麽,想喝酒就喝酒,喝多了程放跟何向陽會把她安全地帶迴去。
“希希,我哥給你買了輛布加迪,粉色的,過倆月給你運迴北京啊。”程放一身粉色休閑裝,騷包的不行,明明他長得人高馬大,可穿上這粉色也絲毫沒有違和感,一看就知道是哪家的富少爺。
“都說了不用那麽客氣,”林之薇夾了口小菜,“再說了,我大哥到現在都不準我開跑車。”
“嗨。都過去多長時間了,煜哥心裏清楚,上次那事兒本來也跟你沒關係,你的開車技術大家都還是有目共睹的。”
程放這話是說到林之薇心坎裏去了,在英國的那場意外本來也不是她操作的問題,想到好久沒碰的跑車,那急速行駛的刺激感,她心裏癢癢的,“那就謝謝程翊哥啦!欸,劉柳後來沒為難你吧。”
程放輕蔑一笑。“她敢嗎?”
當初為了送程闖出國,偽造了死亡證明,現在在京城,根本沒有程闖這號人物,現在又在嚴打,他老子這些年得罪不少人,都盯著他呢,一時間也不敢有什麽動作,生怕被人扒出來。
而劉柳那個好兒子,這幾年早就把家裏的那些家底謔謔完了,想為難人也要看看自己手裏有沒有底牌,現在他們一家都要仰著程放和程翊的鼻息活著。
兩人等菜的間隙,程闖又拉起林之薇的胳膊,看了看她右手上戴的那串佛珠,“你這珠子真不錯,迴頭我也搞一串去。”
林之薇目光定了下,這串佛珠是她離開曼穀時帶走的唯一一件夏文軒送的禮物,其餘的那些,衣服鞋子包還有各色珠寶鑽石,她一概沒拿,都好好地擺放在那裏。
唯獨這串佛珠。
那晚吵完架鬧得不歡而散,她迴到別墅後,不是沒想過把佛珠摘下來,可剛觸碰到時,眼前就浮現起那個身軀高大的男子跪在那裏,一臉虔誠磕頭的模樣,她的手便頓了下來。
開過光的佛珠會認主,給了她,她再摘下來,也不能給別人了,於是她就一直戴著,直到現在。
左手不自覺撫上這串佛珠。
“吃飯吃飯,吃完飯晚上咱倆上蘭桂坊喝酒去。”
程放愛熱鬧,喜歡往人多的地方湊,去夜店酒吧總是找人多的地兒,明明有私密性高又清淨的包廂,可他不愛去,用他的話說,那樣就失去了逛夜店的本來意義。
林之薇是覺得他騷包兒,生怕別人看不見他。
夜裏十二點,蘭桂坊才剛剛熱鬧起來,街上滿滿當當的人,有已經喝多被摻著走的,有剛背著包包才下班來的…
形形色色的人,熱熱鬧鬧的街。
程放跟林之薇走在前麵,何向陽和他的保鏢跟在身後。
“偶爾也要感受一下煙火氣。你看那個妞兒多好看。”程放揚了下下巴,讓林之薇看過去。
確實好看,前凸後翹,雙腿又直又勻稱,這地方真的不缺美女。
林之薇忽然想到某個人,他不喜歡嘈雜的地方,出門總是找那最安靜的包廂。
兩個人找了家環境上乘的酒吧坐下,林之薇透過玻璃窗看向外麵,車水馬龍,燈紅酒綠。
思緒飄迴在沙吞大樓那晚,他抱著她,從十八層望下去,好像也是這般的燈光。
拿酒杯的手頓了下,她最近好像很容易想起夏文軒。
許是離別時的場景太過難看,沒能好好道個別,心裏還是有些遺憾。
自嘲地笑笑,自己什麽時候成了這多愁善感的人,不再想他。
“小放,我在曼穀喝過一種西瓜味的酒,特別好喝,就是後勁兒太大。”她第二天起來都有點斷片了。
程放皺了下眉,胳膊搭在她肩膀上,一臉認真地說:“你在外邊別瞎喝酒,有的酒嚐著沒酒味,但是度數很高,還有的人會往裏加東西,你鼻子好使都不管用,人家壓根無色無味,知道不?”
林之薇點點頭,上次的事,其實再想起來也有些後怕。
“不過呢,”程放又笑了笑,“跟著我,你就踏實喝吧,喝成什麽樣我都給你毫發無損地送迴去。你呀就是之前滿腦子學習,見識太少了,以後我多帶帶你。”
林之薇被他逗笑,“那成,程少爺以後多提攜。”
“好說好說。”
兩個人又喝喝玩玩,一直到下半夜。
最後坐著何向陽開的車,醉醺醺地迴了林之薇位於淺水灣的別墅。
這個別墅是林之薇成年的時候,林之煜買來送給她的成人禮物之一。
她來香港就會住在這兒,家裏人偶爾過來也會住一住。
程放的別墅買在她隔壁,但他純屬湊熱鬧,來香港,林之薇要是在,他就住林之薇這裏,之薇不在,他就住酒店。
林之薇香港之行,開心輕鬆又快樂,沒人在旁邊動手動腳,沒有人會說一些讓人不愛聽的話。
曼穀這邊,卻仿佛是處於嚴寒地帶。
阿莫跟著夏文軒跑了一圈俄羅斯,談成了一大宗生意,接著馬不停蹄地迴泰國處理集團的事情。
高強度的連軸轉以前也是常有的,阿莫不覺得辛苦。
可偏偏軒哥在林小姐離開後,天天冷著臉,一點笑模樣都沒有,拿下幾個億美金的合同也沒有以前那樣去放鬆一下。
現在從公司迴來,剛下車進了別墅,就直奔林小姐的房間。
裏麵的氣壓更低了。
夏文軒叉腰環顧一圈,目光冷的像淬了冰。
好個林小花。
她自己的東西收拾的幹幹淨淨,什麽都沒留下。
偏偏他送的一樣都不帶走。
那串珍珠手鏈明明挺喜歡的,就那麽靜靜地擺在那兒。
平時買的珠寶首飾也不帶,陳芸嬌送的那堆鑽石特產也整齊地堆在那兒。
真是,氣人的一把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