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晨曦透過枝葉再一次照耀在林嬌臉上,疲憊不堪的她終於決定小睡一會兒。


    兩天一夜,六十個小時,茂密叢林,迷路。


    林嬌不想這樣毫無意義的死去,沒人對她十八年的人生經曆感興趣,包括她自己。


    不知道睡了多久,當她再睜開眼時,太陽已經到了天正中。看好方向,慢慢從樹上滑下來,繼續朝東走。


    軍用水壺還在,空的。睡袋和一套換洗衣物也背在身上,除此之外,她還有一把折疊兵工鏟。原本是有指南針的,昨晚給扔了,山寨貨,瞎指方向,要不是那玩意兒,也許還不至於迷路。


    邊走邊尋找鳥啄過的野果裹腹,鳥不吃的林嬌也不敢吃。吃了兩天野果,唿氣都是一股子酸澀味兒。身上的衣裳濕了幹,幹了濕,又餓又困又累,精神時不時的出現恍惚,步子是麻木的。


    太陽又快下山了,仍然沒有走到森林盡頭。深唿吸,照舊尋摸合適的大樹準備過夜。


    “啊嗚,轟叉叉!”


    林嬌猛一抬頭,看清樹上的東西後,心中臥草一聲。


    “你,你好……”終於看見人了,她是得救了嗎,好想哭。


    “轟叉叉!”


    樹枝上,一名頭插三根彩色羽毛,脖子上吊著一串貝殼的少女,惡狠狠地看著她。


    是這裏的土著?哪個民族服飾這樣原始?林嬌聽不懂她的話,看情形,對方也聽不懂自己的。


    “你們其他人呢?”


    “叉,叉叉!”


    少女大瞪著眼睛,像是禁止她往樹上爬,或是讓她滾開。總之,非常不友好。


    “你下來!”林嬌脖子仰得好酸。


    少女眼睛一眯,毫無征兆地真就跳下來了,人都沒站穩,就卯足了力氣朝林嬌迎頭一擊,身姿甚是靈活。


    這拳打得林嬌有點懵,過了整整一秒鍾她才知道應該憤怒。


    “你特麽有……”


    話沒說完,少女又狠踢她一腳,表情兇狠毒辣。


    這一腳踢得林嬌膝蓋一軟趴倒在地,舌頭舔到地上的爛草葉,又苦又臭。


    誰知雞毛女手上不知啥時多了一把磨得反光的長形石刀,要不是她眼尖反應快,就地滾開了,大腿現在鐵定皮開肉綻。


    好殘暴!林嬌感覺麵對著一頭野獸。


    少女一擊不成,又欺上來。林嬌大怒,反手抽出兵工鏟,“啪”一下把對方的石刀拍成兩瓣兒。


    終究不是野獸啊。


    “啊嗚!”少女露出心痛的表情,目光灼灼地盯著她手上的小鏟子。


    “你是啞巴?”


    不止是啞巴,還是真的土著吧。上身裹條獸皮抹胸,下身是獸皮性感迷你超短裙,掛的還是空檔,腳上也是獸皮編的鞋子。華夏民族哪有這種服飾,倒像是非州那邊的。


    開什麽玩笑,我就在四姑娘山走了兩天多,怎麽可能走到非洲去!


    思忖間,林嬌瞅見少女身體又有動作,想都沒想就一鏟子拍過去,同樣的虧,她不允許自己吃兩次!


    這次拍的是後背,隻一下,少女就趴在地上不動了。不知道是不是被打傷了脊椎。


    “誒?早說你是想跑,我就不捶你了,你說你……”


    “嗚拉,付哈哈,桌不拉!”


    前麵林子嘩啦啦響,突然冒出一群光膀子獸裙男人,嘴裏瞎叫著朝她這邊衝過來。


    林嬌險些嚇尿。


    她第一反應是想跑的,但看到對方手裏都握著削得溜尖的長矛,就改變了主意。她暫時還不想變成巨型刺蝟。


    這群男人衝過來之後,看她的眼神是好奇,但對地上趴著少女卻透著恐懼。


    有人一步一步挪過去,確定少女是真的沒有反抗之後,才嘰裏呱啦說著什麽鬆懈下來。緊接著摸出藤條把少女捆得嚴嚴實實。


    旁邊的林嬌大氣都不敢出。


    領頭的男人單膝跪下,像是在跟林嬌致謝,搞得她更緊張了。最痛苦的是,她聽不懂人家都說了些什麽。


    迷迷瞪瞪被十幾個男人帶著走出了林子。


    林嬌暫時確定這些人對她沒有惡意,又終於不用死在森林裏,隻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


    三天後,林嬌想死。


    早上,她爬上了這個名叫碩石部落的部落圖騰——神山。入目盡是陌生的地形,陌生的河流。她發誓,她根本沒有走過那些地方。


    她竟然在森林裏走了幾千年,來到了史前時代。草棚外那群衣不蔽體,用陶泥鍋撅起大屁股煮菜湯的人,是——原始人。


    幸運的是,她熟悉甲骨文,隻用了三天時間,就把人家的語言全學會了。但不幸的是,她今天來了大姨媽,例假時的雌性氣味,竟然可以被所有未婚雄性嗅到,剛剛才打發走第五個求愛的男人。


    其中,還有一個是有老婆的,要她做副妻,也就是小老婆。


    這些人好直接啊,林嬌好生氣。


    他們的族長和巫離開陪落五天了,說是出去換鹽,還帶走了一部分精壯。


    之前被林嬌拍暈的少女,是敵對部落巫的女兒。如果她的部落不被滅族,她很可能成為下一個巫。林嬌湊巧替碩石部落拿下了這個巫之女,所以得到款待,被當成自己人。


    “林,我父親和巫今天該迴來了。晚上大家就能吃肉啦。”


    說到肉,林嬌下意識咽了一口唾沫,


    眼前說話的少年是族長小兒子,名叫代,長得烏漆抹黑,頗為健康。當然,這是相比起其他營養不良的人來說。


    林嬌指向對麵草棚子裏掛著的魚幹,“三條,夠嗎?”


    這個部落有近三百人,分別住在二十八個藤編草棚子裏,隻有代的家裏吊著點葷菜。這麽多人夠吃?


    代哈哈大笑,指著不遠處綁在樹上奄奄一息的少女:“肉一人能吃一塊,骨頭湯大家都能喝飽。”


    yue——


    林嬌本就餓,胃裏隻剩胃酸,直接吐了。


    怎麽辦,她不想吃人肉啊。


    代好奇她的反應,問道:“你們耀城人不吃俘虜?”


    林嬌剛被帶迴來那一天,聽不懂他們的話,她說的話在人家聽來字正腔圓抑揚頓挫的甚是好聽,碩石部落的二當家皮紮,總說自己進過最東邊的耀城,就自作主張把林嬌列為大城來的人了。


    怪不得敢直接朝巫女動手。


    代的家裏原本有四條魚幹的,有一條招待了她這個“貴客”。


    “我,我不吃。”林嬌再吐下去就是黃膽了,她已經吃了三天野菜。


    代如釋重負,隻是她不吃還好。


    林嬌突然注意到他左肩上的花紋,好奇:“你的紋身怎麽跟他們的不一樣?”


    部落裏其他人的紋身,都像是直接拿石刀戳個大山圖案,隨便搗點自己喜歡的菜汁顏色浸進去的而已。而他肩上的小虎頭卻很精美,簡直可以說是栩栩如生,仿佛活的一般。


    這種技藝,林嬌從沒在哪兒見過,越看越感覺奇怪,跟石器時代的技術不匹配。


    代一愣,看向林嬌的眼色相當怪異。有探究,但更多的是警惕。


    林嬌讓他看得極不舒服,仿佛麵前的少年長了一對虎眼,有種被猛獸盯著的緊迫感。


    “你到底是誰,來自哪裏?”代整個人的氣質甫地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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