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公園?看來你有些想法,這麽晚應該不會有人在。”
伊芙琳發動車子,老舊的福特發出咕咕的聲響,感覺隨時散架。
“你不了解洛克公園的精神,那幫家夥隻要政府沒有采取強製措施,街球手就會永遠呆在那裏。”
林峰邊說邊緊緊抓住身邊的扶手,生怕自己被彈射出。
那些街頭英雄從來不怕職業球員,他們很樂意在球場上跟職業球手一較高下。
想象下,千萬富翁對抗洗車工?畫麵一定很美妙。
很快,老舊的福特開進公園,隔著很遠就能聽見嘻哈樂。要是趕上比賽日,這裏會熱鬧幾百倍。
40年前,這裏還是一座巨大的垃圾場,臭味熏天。霍爾考比·洛克先生把這裏改造成了文化聖地,從此紐約多了一座街籃圖騰。
熱辣勁爆的hip-hop,不安分的小夥,各路無名之輩以及上千名觀眾,這就是比賽日的常態。
但是今天晚上人不多,隻是十幾人在一起pk的小場麵。
“加裏,你的傷還沒完全康複,我不建議你下去跟他們打球。”
把車停在球場外,伊芙琳看著他說道。
林峰當然不會太由著性子,隻想到當年自己曾經叱吒風雲的地方迴顧迴顧而已。
林峰指著南半球場說:“看到那邊了嗎,我曾經在那兒跟拉裏·威廉姆斯單挑過。”
“拉裏?你是指綽號骨頭收集者的頂級街球手?”
伊芙琳側了側身子,一臉不可思議地看著他。
林峰笑了笑,說出來有些難為情,因為這是屬於加裏史密斯的榮耀時刻,但現在存在於林峰的記憶裏,他能迴憶起“自己”那天把球扣進籃筐的力量感。
“你跟他打過球?怎麽沒告訴過我。”伊芙琳問。
林峰把座椅搖到半平躺,這樣能舒服些,這輛車子對他而言實在是太窄了。
“戰勝一個37歲的老頭子,恐怕不是什麽值得炫耀的事情,如果他隻有20歲,那麽我會在贏球後發條推特。”
......
時光迴到2015年的3月,那時的加裏史密斯還隻是個麵臨高中畢業的孩子。
幾天前他通過了雪城大學的入學申請,五月份就可以正式入學。
某一天,他背著一雙籃球鞋來到街球聖地洛克公園。在裏麵打球的都是一幫十幾歲的大孩子,加裏隻有16歲,沒有人把他放在眼裏。
當加裏想踩上球場試試場地時,甚至有人讓他靠的遠點,以免籃球砸到身上。
“骨頭收集者”拉裏·威廉姆斯正在跟一幫高手打球,他的單挑能力實在太突出了,沒有人能防住他的突破。
在威廉姆斯的身後總會出現一個又一個被晃到的身影,他就是這裏的籃球之神。
......
“b.c是洛克公園的傳奇,這種第一次在洛克露麵就成超級明星的事情從來沒有發生過,但是他做到了,幹掉了斯蒂芬·馬布裏和拉裏·休斯。”
b.c是骨頭收集者的英文簡稱,人們喜歡這麽稱唿他。
林峰在車裏給伊芙琳講述曾經的時光,以前加裏史密斯沉默寡言,很少跟家人分享球場上的故事。
伊芙琳饒有興趣地聽著,她半倚在座椅上乖的像隻小貓。
或許在這一刻,伊芙琳體會到了弟弟的魅力,她認為自己那個性格古怪的弟弟變得成熟了起來。
......
年僅16歲的加裏史密斯在中場休息的時候跑到b.c麵前,大聲告訴他自己能打敗他。
當時在場的人都笑了,認為這隻是一個懷揣籃球夢少年的豪言壯士。
有人上前撫摸著小加裏的腦袋,一字一句地告訴他,“這是大人打球的地方,小孩子要去旁邊的場地。”
就連b.c本人也認為加裏隻是一個瘦弱的小孩子而已。
但是小加裏並沒有放棄,他決意要跟b.c單挑,而此時距離bc的下半場比賽隻剩三分鍾。
......
“我猜b.c肯定接受了你的挑戰,結果讓所有人大吃一驚。”伊芙琳笑著說。
林峰點點頭,“當然,b.c是個真正熱愛籃球的家夥,他不想讓同樣喜歡籃球的孩子們失望。”
“印象很深刻,b.c摸著我的頭問你叫什名字。”
說這段的時候,林峰一直看著球場,這有助記憶融入意識裏。
......
“你叫什麽名字?”b.c起身問道。
小加裏表情很認真,“加裏·史密斯。”
“很好加裏,你有什麽夢想?關於籃球的?”b.c又問。
......
“紐約之王!”
車裏的林峰差點跳了起來,情緒非常激動,這段記憶令他為自己感到驕傲。
“伊芙琳,你知道嗎?當時我告訴b.c,我要成為紐約之王!能想象這是來自一個16歲少年的豪言壯誌嗎?”
伊芙琳皺了皺眉,她對加裏破壞氣氛的作法感到頭疼,車廂裏營造出的溫情氛圍被這一嗓子完全打散。
林峰的嚎叫驚動了球場上的小夥子們,他們詫異地看著不遠處的老福特,認為裏麵的兩人很可能在車震。
林峰覺察出了這一點,u看書ww.ukansh.cm 氣氛變得尷尬。
“伊芙琳,他們該不會以為我們......”
不等林峰說完,伊芙琳打斷了他,“繼續你的籃球夢,你還是我的好弟弟。”
林峰攤了攤手,“好吧,我告訴b.c自己要做紐約之王,在麥迪遜球館打出名堂。b.c當然不會當真,笑著認為我很有抱負。”
......
“紐約之王?我喜歡你的眼神,充滿幹勁。”
b.c說完,走向南半場的三分線內,他打算讓小加裏先攻,看看小孩子的能耐。
場邊無所事事的觀眾們重新迴到場邊,以為有什麽重頭戲,結果發現站在b.c對麵的是個瘦弱男孩。
盡管身高看起來有180公分,但畢竟太瘦了,感覺經不起任何碰撞。
b.c示意dj台播放點音樂,給勇敢的小男孩一些尊重。
“來吧加裏,讓我看看紐約之王的能耐。”
b.c半蹲下身子,雙手敲了敲地麵。此時的他已經37,依然統治著洛克公園,沒有人能在他麵前占到便宜。
觀眾們饒有興趣地看著場內,一個小男孩?
有人質疑b.c為什麽會接受這樣的邀請。
“老兄,請不要傷害到他!”
“點到為止!初中生的腳踝很脆弱!”
“哈哈哈,讓我們看看你要幹些什麽。”
將籃球抱在懷裏的小加裏開始運球,他的眼神透露寒光。
某一瞬間,原本帶著笑容的b.c突然收斂了表情,他感覺這次挑戰或許會發生點什麽。
伊芙琳發動車子,老舊的福特發出咕咕的聲響,感覺隨時散架。
“你不了解洛克公園的精神,那幫家夥隻要政府沒有采取強製措施,街球手就會永遠呆在那裏。”
林峰邊說邊緊緊抓住身邊的扶手,生怕自己被彈射出。
那些街頭英雄從來不怕職業球員,他們很樂意在球場上跟職業球手一較高下。
想象下,千萬富翁對抗洗車工?畫麵一定很美妙。
很快,老舊的福特開進公園,隔著很遠就能聽見嘻哈樂。要是趕上比賽日,這裏會熱鬧幾百倍。
40年前,這裏還是一座巨大的垃圾場,臭味熏天。霍爾考比·洛克先生把這裏改造成了文化聖地,從此紐約多了一座街籃圖騰。
熱辣勁爆的hip-hop,不安分的小夥,各路無名之輩以及上千名觀眾,這就是比賽日的常態。
但是今天晚上人不多,隻是十幾人在一起pk的小場麵。
“加裏,你的傷還沒完全康複,我不建議你下去跟他們打球。”
把車停在球場外,伊芙琳看著他說道。
林峰當然不會太由著性子,隻想到當年自己曾經叱吒風雲的地方迴顧迴顧而已。
林峰指著南半球場說:“看到那邊了嗎,我曾經在那兒跟拉裏·威廉姆斯單挑過。”
“拉裏?你是指綽號骨頭收集者的頂級街球手?”
伊芙琳側了側身子,一臉不可思議地看著他。
林峰笑了笑,說出來有些難為情,因為這是屬於加裏史密斯的榮耀時刻,但現在存在於林峰的記憶裏,他能迴憶起“自己”那天把球扣進籃筐的力量感。
“你跟他打過球?怎麽沒告訴過我。”伊芙琳問。
林峰把座椅搖到半平躺,這樣能舒服些,這輛車子對他而言實在是太窄了。
“戰勝一個37歲的老頭子,恐怕不是什麽值得炫耀的事情,如果他隻有20歲,那麽我會在贏球後發條推特。”
......
時光迴到2015年的3月,那時的加裏史密斯還隻是個麵臨高中畢業的孩子。
幾天前他通過了雪城大學的入學申請,五月份就可以正式入學。
某一天,他背著一雙籃球鞋來到街球聖地洛克公園。在裏麵打球的都是一幫十幾歲的大孩子,加裏隻有16歲,沒有人把他放在眼裏。
當加裏想踩上球場試試場地時,甚至有人讓他靠的遠點,以免籃球砸到身上。
“骨頭收集者”拉裏·威廉姆斯正在跟一幫高手打球,他的單挑能力實在太突出了,沒有人能防住他的突破。
在威廉姆斯的身後總會出現一個又一個被晃到的身影,他就是這裏的籃球之神。
......
“b.c是洛克公園的傳奇,這種第一次在洛克露麵就成超級明星的事情從來沒有發生過,但是他做到了,幹掉了斯蒂芬·馬布裏和拉裏·休斯。”
b.c是骨頭收集者的英文簡稱,人們喜歡這麽稱唿他。
林峰在車裏給伊芙琳講述曾經的時光,以前加裏史密斯沉默寡言,很少跟家人分享球場上的故事。
伊芙琳饒有興趣地聽著,她半倚在座椅上乖的像隻小貓。
或許在這一刻,伊芙琳體會到了弟弟的魅力,她認為自己那個性格古怪的弟弟變得成熟了起來。
......
年僅16歲的加裏史密斯在中場休息的時候跑到b.c麵前,大聲告訴他自己能打敗他。
當時在場的人都笑了,認為這隻是一個懷揣籃球夢少年的豪言壯士。
有人上前撫摸著小加裏的腦袋,一字一句地告訴他,“這是大人打球的地方,小孩子要去旁邊的場地。”
就連b.c本人也認為加裏隻是一個瘦弱的小孩子而已。
但是小加裏並沒有放棄,他決意要跟b.c單挑,而此時距離bc的下半場比賽隻剩三分鍾。
......
“我猜b.c肯定接受了你的挑戰,結果讓所有人大吃一驚。”伊芙琳笑著說。
林峰點點頭,“當然,b.c是個真正熱愛籃球的家夥,他不想讓同樣喜歡籃球的孩子們失望。”
“印象很深刻,b.c摸著我的頭問你叫什名字。”
說這段的時候,林峰一直看著球場,這有助記憶融入意識裏。
......
“你叫什麽名字?”b.c起身問道。
小加裏表情很認真,“加裏·史密斯。”
“很好加裏,你有什麽夢想?關於籃球的?”b.c又問。
......
“紐約之王!”
車裏的林峰差點跳了起來,情緒非常激動,這段記憶令他為自己感到驕傲。
“伊芙琳,你知道嗎?當時我告訴b.c,我要成為紐約之王!能想象這是來自一個16歲少年的豪言壯誌嗎?”
伊芙琳皺了皺眉,她對加裏破壞氣氛的作法感到頭疼,車廂裏營造出的溫情氛圍被這一嗓子完全打散。
林峰的嚎叫驚動了球場上的小夥子們,他們詫異地看著不遠處的老福特,認為裏麵的兩人很可能在車震。
林峰覺察出了這一點,u看書ww.ukansh.cm 氣氛變得尷尬。
“伊芙琳,他們該不會以為我們......”
不等林峰說完,伊芙琳打斷了他,“繼續你的籃球夢,你還是我的好弟弟。”
林峰攤了攤手,“好吧,我告訴b.c自己要做紐約之王,在麥迪遜球館打出名堂。b.c當然不會當真,笑著認為我很有抱負。”
......
“紐約之王?我喜歡你的眼神,充滿幹勁。”
b.c說完,走向南半場的三分線內,他打算讓小加裏先攻,看看小孩子的能耐。
場邊無所事事的觀眾們重新迴到場邊,以為有什麽重頭戲,結果發現站在b.c對麵的是個瘦弱男孩。
盡管身高看起來有180公分,但畢竟太瘦了,感覺經不起任何碰撞。
b.c示意dj台播放點音樂,給勇敢的小男孩一些尊重。
“來吧加裏,讓我看看紐約之王的能耐。”
b.c半蹲下身子,雙手敲了敲地麵。此時的他已經37,依然統治著洛克公園,沒有人能在他麵前占到便宜。
觀眾們饒有興趣地看著場內,一個小男孩?
有人質疑b.c為什麽會接受這樣的邀請。
“老兄,請不要傷害到他!”
“點到為止!初中生的腳踝很脆弱!”
“哈哈哈,讓我們看看你要幹些什麽。”
將籃球抱在懷裏的小加裏開始運球,他的眼神透露寒光。
某一瞬間,原本帶著笑容的b.c突然收斂了表情,他感覺這次挑戰或許會發生點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