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照開口道:“臣婦參見官家!”


    趙明誠出生在官僚世家,父親是宋朝宰相趙挺之的第三個兒子,屏居青州與出守萊州,所以李清照說''''臣婦''''是沒有錯的。


    之後,李清照又向趙世民和婉兒見了禮。


    李清照雖然說是婉兒的老師,但是在當時君君臣臣的背景下,還是得行禮問安。


    劉禪還沉浸在李清照剛剛罵人的思緒,李清照行禮後半晌才反應過來。


    “免禮免禮!”


    看著眼前的李清照,劉禪是怎麽看怎麽順眼。


    還當初誅殺秦檜的是五族,而不是九族,不然到哪裏找來一個有文采又會懟人的大詞人。


    劉禪在識海裏麵和1142正在熱烈討論:“不是,統子你告訴這就是婉約派的詞人!?剛剛那罵人的勁頭這都堪比豪放派了吧!”


    1142表示它也不知道啊!


    “宿主,按照資料上來看的話確實是。而且李清照這人特別有意思,雖然說是婉約派詞人,其實喝酒懟人打麻將那是各個都不誤,她寫的'''' 常記溪亭日暮, 沉醉不知歸路。興盡晚迴舟,誤入藕花深處'''' 。


    用現在的話翻譯過來不就是喝醉酒開車一頭紮進路邊綠化帶裏了……


    並且她還要寫休書休了自己臨陣脫逃的老公,順便寫詩嘲諷老公和趙宋官家,就是夏日絕句。”


    1142越扒李清照的史料就越興奮。


    劉禪聽了咋舌道:“那她不就是酒蒙子嘛!”


    “這樣子說也不錯,她45首詩詞,含酒的就23首。”


    “咳咳咳!”趙世民眼見著劉禪又走神了,忍不住咳嗽幾聲。


    不是,阿鬥你在幹什麽啊?


    不就是一個女詞人嘛,朕的大唐有文采的女詩人多了去了,大驚小怪。


    劉禪心裏的胡思亂想被這咳嗽聲打斷了,終於迴過神來。


    “朕今日前來女學,是想問問女學一事怎麽樣了,還請進去詳談。”


    “是,官家。”李清照恭敬的迴答道。


    1142納悶了:“怎麽她不懟你呢?剛剛冷落了她那麽久。”


    劉禪:“再會懟人也得看情況啊,當麵懟皇帝,遇到一個脾氣好的皇帝還好,遇到脾氣差的,腦袋不想要了?再說了,李清照那是懟人,不是傻!”


    ……


    屋內。


    李清照先是介紹了女學幾位學生的情況,接下來就介紹了教學的進度。


    劉禪給的課本是後世的課本,當然啦,是經過咱們遠在吐蕃的諸葛亮丞相嘔心瀝血改編過的額,適合現在國情的書。


    不過,關於女性不應該隻宅在家學習女工刺繡,對於解放女性思想一事,還是過於超前了,劉禪隻敢一步步慢慢來。


    即便如此,因此鬧事的人還是蠻多的,隻不過被劉禪壓住了。


    要想真正建立一個完整的全球帝國,那麽女性的地位提高刻不容緩。


    劉禪有時候都在想:要是現在是在他們大漢,或者是在大唐這種對女性開放包容的朝代就好了,畢竟在宋朝的時候,理學對女性的禁錮已經有苗頭了。


    就算是劉禪之前嚴厲廢除的貞節牌坊、女子四書、纏足這些事,相信在偏遠地區這些事情還是會有發生的。


    在聽完李清照的匯報後,劉禪眉頭緊鎖:這事真難辦啊!


    李清照在看著劉禪眉頭緊皺的樣子,心裏有點糾結,不知道該不該把這件事告訴劉禪。


    還是趙世民細心,看出來李清照有話要講:“易安居士是有什麽話要說嗎?”


    劉禪聽到這話也抬起來頭:難不成李清照想要辭去女學老師?


    李清照開口道:“是這樣子的,臣婦在這邊給這些孩子教書,聽說了一個13歲的小姑娘叫招娣,她父母早亡,跟著叔叔生活。可叔叔不是個省油的燈,為了弄點吃喝嫖賭的經費,於是就把她賣給了一個光棍做老婆。


    招娣是個烈脾氣、膽子大的姑娘,她天天琢磨著怎麽逃離苦海。她就兵行險招想要弄死那個老光棍,可是一個13歲的娃娃哪能抵擋得了壯年男子,於是光棍隻是被劃傷了手指,並沒什麽大傷害。可光棍不依不饒,招娣就去官府自了首。縣衙以謀殺親夫的罪名判處招娣死刑。


    所以臣婦鬥膽想請官家給招娣一個機會,她才十三歲,實在是罪不至死啊!”


    劉禪聽了,怎麽感覺和北宋丞相司馬光之前翻的舊案那麽像呢?


    司馬光在現代的名氣是非常大的,他砸缸救人的故事被編入教科書,每個人都在小學時讀過這個故事。


    司馬光還編修曆史巨著《資治通鑒》,奠定了他作為史學家的曆史地位。


    不過,司馬光的為人卻讓人詬病。


    司馬光性格偏執,又認死理,同時又深陷黨爭之中,在宋哲宗時代任職宰相期間曾多次采用不光明的手段對付新黨人士。


    史學地位崇高的司馬光,他也曾有“賣國”嫌疑,在他為相期間,要將王安石打下的領土,一寸不要,全部歸還西夏。


    眼前,劉禪聽了之後,沉默了一會才說:“那個縣衙大人可是按照本朝律令來處理的?”


    李清照:“啟稟官家,縣衙大人說按照往來的慣例要判處那孩子死刑,所以臣婦才鬥膽把這件事告訴官家,懇請官家從輕處理。”


    劉禪聽了心想:原來是慣例啊,那也就是說不是法令。


    “既然如此,那楊沂中,你傳朕的命令,把那個案子的負責人給朕換了,重新處理。”


    “謝官家!”李清照鬆了一口氣,覺得這個官家還是很好說話的。


    現在呢,劉禪是真的頭痛:他當時光顧著裁撤冗官和精簡機構了,倒是沒有注意到宋朝的一些法令也該與時俱進了。


    其實,宋朝的法律還是比較完善的,所以劉禪的腦子才暫時沒有發現需要更改。


    而為什麽說宋朝的法律先進呢?在北宋時,朝廷就頒布了一部類似如今“強奸幼女罪”的法律法規。


    這也是我國曆史上第一次有針對性地對保護兒童權益做出的立法措施。


    其中規定,凡是對10歲以下幼童進行強暴、侵犯的,等同於成年人的“強奸罪”。


    此後元明清三朝也相繼以此為標準進行了立法,確保兒童利益不容侵犯。


    還有個劉禪不願意馬上更改法令的原因就是:與法令有關的向來是精細活。


    一旦開始修改,那麽接下來一年內大家夥都有的忙。


    話說,本朝有哪幾個適合法令修改的人才啊?


    要不要把相父叫迴來把這件事給他負責?


    劉禪越想越頭痛:不好,難道我要開始長腦子了?


    劉備:絕無這種可能……


    題外話:花花感覺自己沒有頭緒了,你們覺得給李清照安排什麽職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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