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糾紛永遠是互聯網上的熱點,而且是熱點中的熱點。


    無他,因為打工人多,大家都對這種事感同身受。


    所以,當這個判決表明,下班後或者休息日迴消息都可以算加班的時候,很多的打工人都沸騰了。


    “這事早該被定為加班了好嘛,我踏馬的下班了還得時刻盯著微信,就擔心有什麽消息漏了,結果下班了比上班還累!”


    “就是啊,周末帶著老婆孩子出去玩都得背著電腦,就怕領導一個電話過來要幹活,而且根本不會覺得你是在加班。”


    “真的想吐了,漏了消息還會說你工作不認真,踏馬的都下班了還能說出工作不認真這幾句話來,所以這個到底怎麽操作呢!”


    “這是不是說我們以後也能提起類似的訴訟了,而且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了?”


    很多的打工人都在報道下麵留言評論,說著自己的不滿。


    沒辦法,社交媒體越來越發達,上班和下班的界限也越來越模糊,隱形加班的情況越來越多,但是法律卻沒有跟上。


    以至於很多人現在都認為,隻有和上班時間那樣的工作才能叫加班,迴個微信算什麽加班啊!


    這個時候,這個判決真的讓很多人耳目一新!


    而且,這報道裏都說了,起訴的原告連律師都沒請,人家就是靠著自己打贏了這場官司!


    這真的是太有戲劇性了,簡直就是爽文小說裏的主角好嘛!


    一個小職工被公司莫名其妙開了,反手就是天價的加班費訴訟,而且還贏了,這是什麽樣的感覺!


    然而,鳥大了什麽林子都有,互聯網上永遠都有新奇的言論。


    雖然你仔細看就會發現,這些言論一點都不新……


    魔都,林五長正在隨意瀏覽著網上的新聞,他做過律師,而且也是什麽經濟和社會學家,對,就是互聯網意義上的專家。


    平日裏發一些文章或者評論什麽的,對於各種時事都要評論一番,不管是不是自己專業領域。


    結果就看到了“下班後迴微信算加班”這個事。


    尤其是看到評論裏好多人都在說什麽“你看人家沒請律師都照樣贏”之類的話後頓時不滿了!


    律師其實是比較驕傲的群體,畢竟確實有門檻,而且還挺高。


    這種想法很正常,沒什麽不對,但是有的律師吧就比較極端了,他們對於很多的話題都極其敏感。


    就比如現在,林長看到這句話就很不舒服,什麽意思,意思是一個普通人能比我們律師還要專業?


    而且這案子更是隱形加班的天價加班費賠償第一案,他本身就極其的排斥所謂的勞動法。


    不要覺得奇怪,別說當年立法時候了,就算是現在,依舊有不少人覺得勞動法就是一部純純的惡法!


    這裏要給很多人說一下,我們所說的以及平日裏經常用的,叫勞動合同法,而網上很多人說,我們是為了加入wto設立的那個,叫勞動法。


    這是兩個東西,勞動合同法是07年通過08年正式實施的,你算算和加入wto差了多少年……


    當然,就這個勞動合同法,當年的出台也是有極大的爭議我們還是太注意照顧現有企業裏麵員工的利益,而這種東西,實際上對於企業的發展是不利的。實際上這麽做,還是會對經濟的長遠發展引起問題。


    此外還有很多的公司老板董事長都對此表達了強烈不滿,什麽“未富先嬌”,什麽這會引起經濟崩潰……


    當年的情況很多人都知道,互聯網根本沒有現在這麽發展,說出來的話能被聽到的,都是什麽是“精英階層”,或者“企業家”等等


    所以……情況就是那麽個情況了。


    而現在,林長就覺得自己必須說點什麽,很快,一篇名為“迴個微信就能拿天價加班費,這真的是好事?”


    “我真不覺得是好事,甚至我認為提起這個訴訟的那個所謂英雄,真有點為了錢而打官司的感覺!”


    “錢是打官司贏來的?錢是自己掙來的,他是贏了官司,但他輸了自己的道義,好,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保護,那企業主呢,又交了稅又提供了就業崗位,結果企業倒閉了人家一無所有,誰又來保護他呢?”


    “都去告了,公司都倒閉了,那誰來提供就業崗位呢,我都很好奇你們的腦子是咋長得,沒了公司,你們上哪去就業?皮之不存毛將焉附的道理沒聽過嗎?”


    “我真的不認為下班後會微信就能是加班了,那個提起訴訟的人,不是蠢就是壞,壞的成分居多……”


    洋洋灑灑寫了很多,文章發出去,頓時引發了更大的議論!


    打工人都想著能少幹活多賺錢,這矛盾基本上是天然存在的。


    “甜甜”:六十萬的加班費,我就想著他兩年裏給人家賺了多少錢?難道不應該先反思一下嗎?憑什麽就要給你這麽多錢呢?


    “星辰日月”:我也看了那個新聞,下麵都是各種狂歡,我就覺得哪裏不對,這要是都去告了,哪個公司能頂住啊!


    “夢裏長安”:我也覺得,不過想想互聯網上的本科率才百分之六,沒腦子的人太多了,這文章分析的很透徹!


    “太對了,哪家公司還沒個緊急情況了,下班後臨時通知一下,我覺得很正常,怎麽就能被認定為加班了?這裏麵肯定有問題!”


    這些言論引發了其他人的不滿,雙方吵成了一鍋粥。


    與此同時,藍鳥公司內,運營部門的人看著這報道都是集體懵逼!


    那個小唐,他居然起訴要了六十萬的加班費?


    他才在這裏幹了兩年啊!


    他幹了兩年拿六十萬,那我們呢,我們是不是也能這麽搞呢?


    不單單是他們,正在辦公室裏收拾東西的劉主管同樣有了想法!


    自己可也是努力加班來著,現在是老板對不起他!


    而在這樣的情況下,很快就有人找到了唐方鏡的短視頻賬號以及渣浪賬號。


    隨即,有些言論便湧了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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