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了,敵人攻進來了,不到一個月我們便拿下這座城。


    我們的士兵衝進去到處抓人,凡是軍人和男人都被抓起來,經曆了這麽久,這座易守難攻的千年古城終於打下來了,可是沒有限製條件和積壓許久怨念下的士兵們獸性也爆發了。


    這次作戰的大將軍放任士兵進城後可以隨便幹自己想做的事情,殺人放火搶劫強奸無惡不作,簡直是軍紀潰散,敗壞軍風,讓我們的形象受損。


    我的部隊最後入城的,沒有來到這裏時便如同地獄般,士兵們沒有了人性,他們進城後就開始去搶拿一切值錢的東西,一旦有人阻擋就殺了他,連軍官都開始屠殺俘虜,甚至更可恨的是強奸婦女時有發生。


    我來到這裏時,看到城牆上掛滿了屍體和頭顱,城門口不時有人出來,有老人,孩子,還有穿著破爛不堪的眼神麻木的女人走出來。我看到守門的士兵看見一個長的不錯的女人便強行把她拉到旁邊強行侮辱她。


    我叫禁衛去阻止他的暴行,他跑過去拔劍砍了他,扶起那位女子,可她不停的反抗,好像害怕已經深入骨髓,我趕緊過去穩住她的情緒,我大聲吼道,她才安靜下來。


    我問她怎麽了,她斷斷續續地說她在城裏被一個軍官強行侮辱後,那個軍官還讓手下繼續暴行,她被二十多個人糟蹋過,可是她想起自己還有孩子所以痛苦的活下去。


    我聽完後十分生氣,問她還認得那個軍官不,她說記得,她忘不了那眼神,恐怖的眼神。


    我們進城了,看到大街上不時有女人自盡,士兵去抓女性,我叫他們住手,可他們不聽,隨同的侍衛立馬拔劍去殺了他們。他們愣住了,我叫那些女性來我這裏。我問他們是誰的兵,他們說是大將軍的部下。


    我想見他們的將軍,他們說將軍正在大部裏享樂呢。


    我和部下一起去大部,我讓人去請他出來,那人進去請將軍,那將軍還在強迫婦女奏樂,聽那士兵說有人來了時全然不顧,轟他出去。


    士兵來報到,我親自去裏麵。


    這時一個女子跑出來剛好碰上我,那將軍一箭射穿她的身體,我趕緊去抱著她,那個將軍還在笑。


    如此踐踏他人的生命,這是惡魔的做法,我被女子緊緊抓著我的衣服,她很痛苦,她還是沒有挺住。我拔出劍快速衝上去架在他的脖子上,問他為什麽這樣踐踏別人的生命,他撇到一邊說老子打下這座城,不就是為了占有這裏的一切嗎?我玩玩這些奴隸女子又有什麽不可呢?你又是誰,敢這樣對我?


    “嗬嗬,我是誰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該想想自己等一下還有沒有勇氣這樣和我講話。”


    我讓人將他押下去,他大聲道,誰敢動我,我就要他屍處異處。


    我聽到了便嗤笑,一個小小的將軍也敢這麽對我說話,你是真以為功高震主了還是怎麽了?我現在就替天行道,斬了你以樹軍威。


    你敢,你若殺了我,王是不會放過你的。


    王?你以為王會保你嗎?王若知道了,他更恨不得現在就砍了你的頭,為那些死去的無辜女性報仇。


    我叫人拿來大砍刀,一刀砍了他,以解心頭之恨。在死前他還不停的說王不會放過你的。


    我看著屋裏的女子,她們的頭發淩亂,衣服破爛,我不由想起一個悲劇。


    我讓這裏的軍人全部到城門集合,大約已經下午三點了,看著下麵一千多號人,我大聲說;“你們覺得自己很光榮是吧!覺得自己打下了這座城就可以為所欲為了嗎?就可以胡亂糟蹋女性嗎?我恨不得現在就把你們全部殺掉,可我不能,不能,因為我沒有這個權力。”


    “你們有嗎?我都沒這個資格你們就有這個資格去踐踏別人的生命?你們到底有什麽權力去決定別人的生死,誰給了你們這樣的權力。”


    “為了這座破城我們損失了多少兄弟才打下來的,這裏又有多少亡靈困在這裏哀鳴,他們看到自己拚了命也無法保護自己的家人不受人侮辱。你覺得你們今天這樣做得了便宜,那明天敵人將你們的親人如此侮辱時,你們的內心會痛嗎?”


    “我不多說,凡是參與侮辱婦女的禽獸們自動站出來,否則我讓那些婦女來指證時,你們恐怕就沒有任何解釋的時間了。”


    那些士兵很迷茫,討論我是誰,慢慢的就起哄了,我讓他們停下,我告訴了他們我的身份,他們便開始害怕了。


    我就說道;“你們知道嗎?我最恨的人有三種,一是漢奸,二是貪官,三是強奸犯。對於這三類人我會毫不留情的殺死他們,因為他們早已失去靈魂,他們活在當下,隻會危害我們。如果你們希望看到自己的家人被這樣的人毀掉,那你們就繼續容忍吧!今天你們糟蹋他們的家人,明日就是他們踐踏你們的屍體,然後去破壞你們的家庭,你們希望嗎?如果不希望,那就和我一起去向被你們糟蹋的女性道歉,如果她們不接受你們的道歉,很無奈,我隻能按軍法處置。”


    當我們召集了所有女性和老弱病殘的人集合時,我也對他們說了這些話,如果她們原諒我的士兵,那這個士兵就必須跪在被他糟蹋的女性麵前,深深的道歉。


    當時的女性都很害怕,她們看著眼前一幕,簡直不敢相信,她們問我會不會殺了她們,我說自然不會,我不是禽獸,我是誰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知道在戰爭中誰是敵人,誰是好人。


    如果我們連好人都無法分辨並保護,那麽這個社會必然會黑暗不堪,荒蕪。我不希望這沒有一點溫暖,如果沒有愛,那我們必然是會走向滅絕,我們存在的意義就是為了生存,可生存就會有爭奪,有爭奪就會有戰爭,有戰爭必然會死人,有死人也必定會新生,可我們沒有了愛,那就失去了一切,我們的種族會消失,就是最後還有一人,可他依然會孤獨死去。大自然是公平的,給了我們生命就代表我們每個人都可以成為王者,隻是有的人幸運罷了。


    我可能扯遠了,但我依然知道我們在亂世中就要保持一顆律己的心,不忘記自己是誰。


    這個時候,一些士兵跑出來跪在地下大聲喊道;“我們知道錯了,不應該做這樣的蠢事,不應該如此禽獸,我們願意受任何懲罰。”他們不斷掌摑道歉。


    我看著他們,拔出來劍,讓他們去找被他們糟蹋的女性道歉,可也有的人隻是借這一機會,強行抱著那些女性一頓亂摸,我氣急敗壞一劍刺入,他們才停下,我認為他們已經無藥可救了,便叫人把他們就地伏法,可他們變臉太快,紛紛跪在我的腳下希望我網開一麵,我直言隻要那些女性原諒你們,你們便能活,反之處死。


    終於,他們認真的向女性道歉,那些女性大都原諒了,隻有一些人不被認可而被處死。最後,一千多號人被原諒,一百多人被殺。我最後也向剩下的士兵說死罪可免活罪難逃,即使現在不死,但必須要在戰場上奮勇殺敵,戰死沙場才是最高的榮譽,被自己人殺死簡直就是恥辱。


    他們放開了,終於從野蠻中成長,不再忘記自己是誰,明白為了什麽而戰,又為什麽要生活在這個世界上。希望他們能夠真的明白吧!


    終於我們完全統治四方,成為最強大的族,我要迴家了,女王等待著我,她再次用最莊重的儀式迎接我的凱旋。


    經過這一次的事件後,我在這裏的位置越來越被人們所認可。


    女王在大宴中也問我需要什麽,我突然想起一件特別重要的事,我要做一件前無古人所做的瘋狂的事,我向女王講了我這次對懲罰的新見解,如果我們的文明能夠更進一步,那就需要法律來約束我們。


    “女王,我想製定一套十分公正的典法,它需要我們個人自覺遵守,一旦我們違背了規定的內容,那就要受到應有的懲罰。”


    女王問我那是幹什麽的?我說為了不讓王權限製族人的思想,所以我需要製定典法來規律族人並且可以讓人權得以宣揚,開發族人的思想,隻有這樣,我們的族人思維不會僵化更不會麻木,隻有全族人思維解放了,我們的科技才能進步,我們的種族才能更強大。


    女王十分讚同,不過她遺憾的說這事她曾經也想過,隻是不知道該怎樣才能達到最好的預期效果。既然今天我提出來了,那就全權由我來決定並且實施。


    我趕緊謝過女王便迴到寢宮,我拿出紙和筆,製定一套粗略的典法,總共分為十個大章和十八個小章。我一整夜都在想,一直到我不知不覺睡著了。


    第二天女王來訪,她看著我趴在桌子上,周圍還有許多紙張,她拿起一張觀看,覺得還不錯,我突然醒了,見到女王趕緊拜見,女王說不必了,她讓我好好休息,如果完成了稿子便在大朝時向群臣宣告。


    我豪氣的迴答已經完成了,隻是有些內容我不知道怎麽做,這還不是最完美的,但為了能早點完成,我現在就想要向天下的人宣告,以示法律的意義和規定。


    女王就去召集大臣。


    大臣們不解,說已經過了早朝的時間了,現在又把他們召集,不知道發生了什麽。


    女王向大臣們闡述了事情的重要性,於是讓我出來宣告典法。我出來,向大臣們講述了這部典法的作用,大臣們聽後也自覺願意詳細聽。


    我列出典法的內容一一道


    一、自由,斑斕族族民從今以後不再受任何人的限製人生自由,可以有相對的自由性,並且凡斑斕族的族人在十歲時便要接受教育,教育的內容由大學士所編撰,符合新人民的知識。未到學習年齡和在學習期間不得有任何強製性行為對待學者。


    二、生命,斑斕族族民的生命不容受到任何人非法剝奪和約束,凡故意傷害他人生命的行為都將付出嚴厲的代價。王親貴族不能隨意打罵傭人,凡發現屬實者,將被迫送與錢財給被傷害者,但傭人若以莫須有的罪名來損害他人屬實者,將處罰一百金。


    三、財產,斑斕族所有族民的合法財產將受到保護,任何人不得強迫他人索取他人財產,也不得以暴力恐嚇他人,凡侵犯他人的合法財產者,將處以三年監獄並罰一百金。


    四、信仰,斑斕族族民有權信仰其他宗教的權利,官府不得強迫他人信仰統一宗教。


    五、犯罪,凡背叛族人者,一旦被任何人抓獲,即可處以死刑,對待背叛者不能保護,收養等等一係列的善待背叛者行為,凡發現收藏背叛者的人將處以同罪處罰,情節嚴重將處以死刑。


    六、強迫,凡強迫婦女者,無論官兵還是普通人都將處以死刑,不會手下留情,凡強奸女性者,抓獲則嚴法處置並示從,不用在乎他的任何權利,他將被剝奪所有權利,示眾兩天後第三天執行死刑。強奸婦女並將受害人殺害者,被抓獲則鞭策百,砍下手,割其舌,讓他看著自己的身體被截裁,然後暴屍七日,將其身體全部截裁放入烈火。這是很嚴格的也很殘酷的刑法。隻要是強奸婦女則一概而論。


    七、貪官和汙吏,凡貪官者,或者為官不為民眾做事者,一旦發現則革除官籍貶為庶民,凡官員濫用職權者,革除流放邊境。強搶民財婦女者,處以十年監獄。


    八、秩序,凡擾亂社會秩序,尋釁滋事者,公然挑釁法律者,一旦發現則將收監七日至十日以上,以威脅手段,故意傷害,故意約束他人的自由等等一係列行為都將處以十日以上監禁。不遵守秩序的人也將處罰,遵守秩序的人可以享受福利。


    九、公共國家財產,個人不能獨占,社會公共財產個人也不可強占,一經舉報並屬實者將被剝奪享受一切福利的特權,且日後的任何享受資格將不再擁有。


    十、標誌,種族的標誌需要所有國民共同維護,不得以任何形式侮辱,褻瀆國家標誌,例如國旗,圖騰,戰歌等等。侮辱國家的任何方式將被剝奪政治權利,驅逐出境。


    這十條隻是一部分的內容,這十個大章之中又有數個小章,以更詳細的內容完善大章,但這並不是最完善的,需要日後出現了問題就要更正。


    大臣們讓我給這部典法取個名字,我想了想覺得叫法律朗朗上口點,於是我將其正式定名為《斑斕法律章》,希望這個能讓斑斕族強盛富裕,讓斑斕族的族民解放思想,成就自己,形成一個強大的種族。女王很高興,誇獎了我,於是散庭了。


    我將人類和暗曜族的法律運用到如同封建社會的種族這裏,實在是太適合了,但我不知道未來會怎樣,是不是和人類一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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