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人生百味
高磊端來兩杯啤酒,一杯給了林風,一杯給了林雨。
“今天感覺如何?”高磊問道。
林風苦笑,“你們贏了,我們輸得很慘。”
“噢,你在說那個切磋啊,我們早就忘了,我是問你對你們今天的表演怎麽看?”
“呃……這次應該是我們第一次有這麽好的狀態。”
“那你覺得你們狀態這麽好,為什麽台下沒有觀眾喜歡呢,或者說沒有收到觀眾的正向反饋呢?”
林風對這個問題有些不解,“因為我唱的是英文歌?”
高磊搖搖頭。
“我們演的歌沒有那麽躁?”
高磊還是搖搖頭,“你們不夠熱鬧。”
“不夠熱鬧?”林風聽迷糊了。
“其實我看到你們第一眼就知道你們是支菜鳥樂隊,因為你們一個個的太緊繃了,插電線的時候繃著,調音的時候繃著,相互交流時還是繃著,樂隊最重要的是什麽?是要有那種鬆弛的狀態,但你們沒有,你們也許演好了一次,但你們絕對不可能演好第二次、第三次。”
林風點點頭,若有所思。
“還有就是,你們不了解你們的觀眾,不過也沒關係畢竟你們沒什麽經驗。你們將來會麵對各種類型的觀眾,有喜歡指手畫腳的,有喜歡聽抒情的,有喜歡起哄的,還有就是像今天這樣,根本就沒聽過搖滾樂的,但為什麽他們會喜歡我們的歌,而不是喜歡你們的歌?”
“因為不夠熱鬧。”林風順著高磊的話來說。
“對咯,你喜歡oasis,行,那你平時排練時就死命磕oasis的歌,但你在這樣的場合,在一群喜歡聽民歌扭秧歌的老頭老太太麵前唱oasis,那你這不是自己找罪受嗎?”
“但好音樂不是應該能被每個人接受嗎?”
“印度菜其實一點都不難吃,但那種糊糊遞到你麵前你吃嗎?”
林風搖頭。
“對嘛,這就是你要麵臨的難題,你要給四川人做川菜,給湖南人做湘菜,但一切一切的前提是,你要會做八大菜係,所以說小夥子,真正的難關還在後頭,我們還沒有資格用自己的歌去挑選觀眾,我們是被挑選的那一方,隻有學過所有的菜係才能做出真正適合每個人口味的菜來。”
林風若有所思地點點頭。
毒蛇樂隊的鼓手麥克湊近,對林風說道:“小子,這些話你可得好好記住,磊哥可是迷笛學校第一批學員,多少人想找磊哥諮詢都沒機會呢。”
“迷笛?是首都的那個迷笛學校嗎?”林風聽到迷笛兩個字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起來。
高磊抿了一口酒,不以為意地迴答道:“好多年前的事情了,我也隻在裏麵待了半年就溜了。”
“實不相瞞磊哥,我也一直很想去迷笛學校。”林風向高磊說出了自己深藏已久的想法,他端著酒杯就將高磊拉到一旁。
林雨落了單,端著杯子有些不知所措,隻好低著頭來迴踱步,一歌有些熟悉的身影出現在他麵前。
“嗨。”是安妮。
“嗨。”林雨也靦腆地打了招唿。
“今天的solo很棒。”
“謝謝。”
“你平時話就這麽少嗎,還是隻是在女生麵前才這樣。”安妮笑盈盈地看向林雨,林雨有些不好意思,不敢直視安妮的眼睛,一隻手撓著後腦勺躲避安妮的視線。
“我……也沒有。”
“沒事,我理解,天才嘛,總是不太合群的。”
說完安妮向林雨舉起了酒杯,“敬天才。”
林雨也舉起酒杯和安妮碰在一起,隨後一口喝光。
“你過獎了,我不是什麽天才。”
“你這樣的技術如果都稱不上是天才,那我們是什麽?蠢材嗎哈哈。”
林雨也跟著安妮笑了,尷尬的氛圍一下子緩和了一點。
“欸,說真的。”安妮看著林雨,“你這個技術,得從小就開始學了吧。”
林雨歪著頭想了一會,“應該是從六歲就開始學鋼琴了。”
“大戶人家啊,這麽小就開始學鋼琴了。”
“就是普通的家庭,我爸是老師,我媽平時就打點零工。”
在酒精的作用下,林雨一點點卸下了防備,畢竟平日裏難得有和別人訴苦的機會。
林雨和安妮有一搭沒一搭的聊著,兩個人的思緒不知道都飛到了哪裏。
廣場中央的篝火終於被點燃,空氣夾雜著汽油和木屑的味道,火星隨著五六米高的火焰散落在半空中,溫暖的氣流傳來,廣場上四散開的人群瞬間朝著篝火靠攏,圍著篝火形成一層層的圓環。
“要去嗎?”安妮問林雨,想邀請他一起去在篝火旁唱歌跳舞。
林雨笑著搖搖頭,“不了,我不太喜歡。”
“天才果然是不一樣。”
安妮和林雨沒有朝篝火的方向走去,而是在身後的小土坡上在一塊幹草堆上坐下。
“你會不會覺得我很怪。”林雨問安妮,“一個玩搖滾樂隊的人不喜歡熱鬧。”
“不會啊,我覺得玩樂隊的人不正常才是正常,正常的人玩樂隊那叫過家家。”
林雨被安妮奇思妙想的話語逗樂了,“那你為什麽會玩樂隊,你也是有哪裏不正常嗎?”
“看來你也不社恐嘛,居然還會現學現用。”
“過獎過獎。”
“我啊,我喜歡羅琦,就是那個指南針樂隊的主唱,當年被我朋友稀裏糊塗拉去看了一場指南針樂隊的現場,這一場看下來我就完全陷進去了,我喜歡那種在台上閃閃發光的樣子,可惜我沒有一副好嗓子,不能像羅琦那樣在台上放聲歌唱。”
安妮手比成話筒狀,在嘴邊晃來晃去,模擬唱歌的神態。
“沒事啊,樂手也是一樣,在舞台上也能閃閃發光。”林雨迴道。
“我也是這樣想的,我覺得主唱的聲音其實也是一種樂器,舞台上的每個人每種樂器都是一樣的重要,沒有高低之分,我就特討厭那種以主唱為核心的樂隊,沒有配樂,你主唱算個毛啊。”
“真的嗎,我也討厭。”
“是嗎,看我我們相似的地方挺多的,那我也算半個天才了。”安妮自言自語道,“不對,我沒有你那麽悶,我喜歡自,我當時加入毒蛇就是因為這是一支自由的樂隊。”
“看得出來。”
“我們都是在首都認識的,然後一拍即合組建了樂隊,然後就開始在首都的各大酒吧駐唱了幾年,後來就開始全國各地跑表演,從東北再到華北,從東南再到西南,這次草雕節就是毒蛇樂隊全國‘巡演’的最後一站。”
所謂的“巡演”,不過就是樂隊幾個人開著一輛麵包車,隨機跑到一個城市,在當地找表演的機會,不管是商演還是酒吧,給錢就唱,唱累了或者錢快用完了就換下一個城市。
林風那邊,高磊同樣剛對他講述完毒蛇樂隊的故事。
“這就是我夢寐以求的生活!”林風有些激動地說道,“在我的規劃裏,我就想著等我們樂隊幾個人畢業之後,就去首都發展,然後如果攢夠了錢就去上迷笛學校。”
高磊和麥克相視一笑,喝了一口酒之後高磊麵帶輕鬆地對林風說道:“我本來以為你們就一兩個人是學生,既然你們全部都是大學生,何苦還要去遭那個罪呢?”
可林風的眼神卻是異樣的堅定,“我不怕吃苦。”
麥克卻一盆冷水潑在林風的頭上,“你不怕吃苦,那你的隊友們呢?”
高磊端來兩杯啤酒,一杯給了林風,一杯給了林雨。
“今天感覺如何?”高磊問道。
林風苦笑,“你們贏了,我們輸得很慘。”
“噢,你在說那個切磋啊,我們早就忘了,我是問你對你們今天的表演怎麽看?”
“呃……這次應該是我們第一次有這麽好的狀態。”
“那你覺得你們狀態這麽好,為什麽台下沒有觀眾喜歡呢,或者說沒有收到觀眾的正向反饋呢?”
林風對這個問題有些不解,“因為我唱的是英文歌?”
高磊搖搖頭。
“我們演的歌沒有那麽躁?”
高磊還是搖搖頭,“你們不夠熱鬧。”
“不夠熱鬧?”林風聽迷糊了。
“其實我看到你們第一眼就知道你們是支菜鳥樂隊,因為你們一個個的太緊繃了,插電線的時候繃著,調音的時候繃著,相互交流時還是繃著,樂隊最重要的是什麽?是要有那種鬆弛的狀態,但你們沒有,你們也許演好了一次,但你們絕對不可能演好第二次、第三次。”
林風點點頭,若有所思。
“還有就是,你們不了解你們的觀眾,不過也沒關係畢竟你們沒什麽經驗。你們將來會麵對各種類型的觀眾,有喜歡指手畫腳的,有喜歡聽抒情的,有喜歡起哄的,還有就是像今天這樣,根本就沒聽過搖滾樂的,但為什麽他們會喜歡我們的歌,而不是喜歡你們的歌?”
“因為不夠熱鬧。”林風順著高磊的話來說。
“對咯,你喜歡oasis,行,那你平時排練時就死命磕oasis的歌,但你在這樣的場合,在一群喜歡聽民歌扭秧歌的老頭老太太麵前唱oasis,那你這不是自己找罪受嗎?”
“但好音樂不是應該能被每個人接受嗎?”
“印度菜其實一點都不難吃,但那種糊糊遞到你麵前你吃嗎?”
林風搖頭。
“對嘛,這就是你要麵臨的難題,你要給四川人做川菜,給湖南人做湘菜,但一切一切的前提是,你要會做八大菜係,所以說小夥子,真正的難關還在後頭,我們還沒有資格用自己的歌去挑選觀眾,我們是被挑選的那一方,隻有學過所有的菜係才能做出真正適合每個人口味的菜來。”
林風若有所思地點點頭。
毒蛇樂隊的鼓手麥克湊近,對林風說道:“小子,這些話你可得好好記住,磊哥可是迷笛學校第一批學員,多少人想找磊哥諮詢都沒機會呢。”
“迷笛?是首都的那個迷笛學校嗎?”林風聽到迷笛兩個字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起來。
高磊抿了一口酒,不以為意地迴答道:“好多年前的事情了,我也隻在裏麵待了半年就溜了。”
“實不相瞞磊哥,我也一直很想去迷笛學校。”林風向高磊說出了自己深藏已久的想法,他端著酒杯就將高磊拉到一旁。
林雨落了單,端著杯子有些不知所措,隻好低著頭來迴踱步,一歌有些熟悉的身影出現在他麵前。
“嗨。”是安妮。
“嗨。”林雨也靦腆地打了招唿。
“今天的solo很棒。”
“謝謝。”
“你平時話就這麽少嗎,還是隻是在女生麵前才這樣。”安妮笑盈盈地看向林雨,林雨有些不好意思,不敢直視安妮的眼睛,一隻手撓著後腦勺躲避安妮的視線。
“我……也沒有。”
“沒事,我理解,天才嘛,總是不太合群的。”
說完安妮向林雨舉起了酒杯,“敬天才。”
林雨也舉起酒杯和安妮碰在一起,隨後一口喝光。
“你過獎了,我不是什麽天才。”
“你這樣的技術如果都稱不上是天才,那我們是什麽?蠢材嗎哈哈。”
林雨也跟著安妮笑了,尷尬的氛圍一下子緩和了一點。
“欸,說真的。”安妮看著林雨,“你這個技術,得從小就開始學了吧。”
林雨歪著頭想了一會,“應該是從六歲就開始學鋼琴了。”
“大戶人家啊,這麽小就開始學鋼琴了。”
“就是普通的家庭,我爸是老師,我媽平時就打點零工。”
在酒精的作用下,林雨一點點卸下了防備,畢竟平日裏難得有和別人訴苦的機會。
林雨和安妮有一搭沒一搭的聊著,兩個人的思緒不知道都飛到了哪裏。
廣場中央的篝火終於被點燃,空氣夾雜著汽油和木屑的味道,火星隨著五六米高的火焰散落在半空中,溫暖的氣流傳來,廣場上四散開的人群瞬間朝著篝火靠攏,圍著篝火形成一層層的圓環。
“要去嗎?”安妮問林雨,想邀請他一起去在篝火旁唱歌跳舞。
林雨笑著搖搖頭,“不了,我不太喜歡。”
“天才果然是不一樣。”
安妮和林雨沒有朝篝火的方向走去,而是在身後的小土坡上在一塊幹草堆上坐下。
“你會不會覺得我很怪。”林雨問安妮,“一個玩搖滾樂隊的人不喜歡熱鬧。”
“不會啊,我覺得玩樂隊的人不正常才是正常,正常的人玩樂隊那叫過家家。”
林雨被安妮奇思妙想的話語逗樂了,“那你為什麽會玩樂隊,你也是有哪裏不正常嗎?”
“看來你也不社恐嘛,居然還會現學現用。”
“過獎過獎。”
“我啊,我喜歡羅琦,就是那個指南針樂隊的主唱,當年被我朋友稀裏糊塗拉去看了一場指南針樂隊的現場,這一場看下來我就完全陷進去了,我喜歡那種在台上閃閃發光的樣子,可惜我沒有一副好嗓子,不能像羅琦那樣在台上放聲歌唱。”
安妮手比成話筒狀,在嘴邊晃來晃去,模擬唱歌的神態。
“沒事啊,樂手也是一樣,在舞台上也能閃閃發光。”林雨迴道。
“我也是這樣想的,我覺得主唱的聲音其實也是一種樂器,舞台上的每個人每種樂器都是一樣的重要,沒有高低之分,我就特討厭那種以主唱為核心的樂隊,沒有配樂,你主唱算個毛啊。”
“真的嗎,我也討厭。”
“是嗎,看我我們相似的地方挺多的,那我也算半個天才了。”安妮自言自語道,“不對,我沒有你那麽悶,我喜歡自,我當時加入毒蛇就是因為這是一支自由的樂隊。”
“看得出來。”
“我們都是在首都認識的,然後一拍即合組建了樂隊,然後就開始在首都的各大酒吧駐唱了幾年,後來就開始全國各地跑表演,從東北再到華北,從東南再到西南,這次草雕節就是毒蛇樂隊全國‘巡演’的最後一站。”
所謂的“巡演”,不過就是樂隊幾個人開著一輛麵包車,隨機跑到一個城市,在當地找表演的機會,不管是商演還是酒吧,給錢就唱,唱累了或者錢快用完了就換下一個城市。
林風那邊,高磊同樣剛對他講述完毒蛇樂隊的故事。
“這就是我夢寐以求的生活!”林風有些激動地說道,“在我的規劃裏,我就想著等我們樂隊幾個人畢業之後,就去首都發展,然後如果攢夠了錢就去上迷笛學校。”
高磊和麥克相視一笑,喝了一口酒之後高磊麵帶輕鬆地對林風說道:“我本來以為你們就一兩個人是學生,既然你們全部都是大學生,何苦還要去遭那個罪呢?”
可林風的眼神卻是異樣的堅定,“我不怕吃苦。”
麥克卻一盆冷水潑在林風的頭上,“你不怕吃苦,那你的隊友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