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在看守所的時候,任君爽無意間認識了一個很懂法的“專業人士”,一說起法律話題那是侃侃而談,口若懸河,一個個高級的法律詞匯從她嘴裏說出來,讓人聽了就感覺很專業。


    尤其是晚上固定時間觀看法製節目的時候,經常能針對性地提出一些犀利觀點。


    不少“看友”都跟她諮詢法律問題。


    這位高人儼然成了龍城二看的“法律顧問”。


    任君爽也向她諮詢過自己的案子。


    那位高人給她指點迷津,說她這個事兒根本算不上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這就是普通的高空拋物罪。


    得到高人指點的任君爽,決定自救!


    “首先當時我並不知道原告正好那麽巧從樓下經過,也不知道當時還有其他人在旁邊!”


    “其次我也不是故意的啊,隻是因為大意和疏忽、過失導致東西墜落。”


    “所以我的行為並沒有主觀故意,不能算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這應該就是普通的高空拋物罪才對!”


    任君爽把那位高人跟她說的話當庭講述出來。


    而且越說越自信。


    她感覺自己這一番有理有據的自我抗辯,有很大把我能把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給辯沒,隻剩下一個刑罰最高才一年有期徒刑的高空拋物罪,那就完全不成問題了。


    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情況下,高空拋物罪基本上是不用判刑的,頂多賠點錢。


    這樣的結果絕對是可以接受的。


    然而任君爽卻沒有看到,張偉的臉色已經難看到了極點。


    在看守所諮詢專業人士?


    虧她說的出來。


    看守所那種地方,隻有代理人可以會見,也就是說任君爽在看守所的時候是見不到外麵的人的,她可以接觸的就隻有管教和“獄友”。


    所以……


    這個所謂的專業人士,大概率是犯了事兒被關進看守所的。


    好家夥!


    放著正規律所請的專業律師不信,反而去信一個犯了事兒進了看守所的陌生人?


    刑!


    你可真刑!


    任君爽這一番話,你乍一聽,欸,好像有那麽幾分道理。


    但實際上沒卵用。


    看著吧,分分鍾被羅大狀駁倒。


    “咚——”


    沈中遠深深看了任君爽一眼,敲響法槌道:“鑒於被告對原告控訴罪名存在異議,現在進入法庭調查階段,主要圍繞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進行調查。”


    “原告方,你們有證據要出示嗎?”


    “有!”


    羅大狀起身,開始出示證據。


    最強有力的證據就是指紋鑒定報告,有這玩意兒就足以證明菜刀和電飯煲都是任君爽扔下樓的。


    張偉沒有質證。


    也沒法質證。


    舉證質證環節很快過去。


    接著主要圍繞任君爽是否成立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展開法庭辯論。


    羅大狀率先發起攻勢。


    “根據刑法條文和相關司法解釋,如果高空拋物是在明知或應知樓下有人的情況下故意將物體拋下,就成立‘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被告人說她不知道樓下有人,不好意思,這種說法並不能使其脫罪!”


    “被告人在湘雲雅苑小區居住了兩年半,對那裏的環境以及居民生活習慣應當有充分認知,當時是晚上八點半,正是居民出來遛彎散步乘涼的時候,被告人就應當知道樓下會有人經過而且不止一個兩個!”


    羅大狀先駁倒了任君爽的第一個論點,接著便是第二個。


    “被告人聲稱她不是故意的,更是無稽之談!”


    “根據警方提供的墜落軌跡報告顯示,菜刀和電飯煲是從被告人居所的主臥飄窗墜落。”


    “那我就要問問被告了,什麽樣的大意能讓本應在廚房的東西,出現在臥室,並且從飄窗飛出去?”


    “又是什麽樣的過失能讓高空拋物連續兩次發生,而且第二次墜落的還是重量足有七八斤重的電飯煲?”


    羅大狀聲音洪亮,條理清晰。


    強勢反駁任君爽的觀點後,目光直視看向她。


    “請被告正麵迴答我的質疑!”


    “啊這……”


    任君爽直接傻眼。


    這跟設想的不一樣啊這!


    那位高人明明說,隻要按照她吩咐的在庭上進行辯護,就可以立於不敗之地。


    可怎麽對方輕而易舉就駁倒了?


    臥槽,那個禿子說的好像很有道理的樣子,這怎麽反駁!


    本身任君爽剛才說的那些,也不過是機械地搬運那位高人對她說過的話。


    就好像背誦課文一樣,內容是大概背得出來,但你要問本文的中心思想,可就說不出個一二三四五六七了。


    更何況,所謂的高人自己幾斤幾兩都還沒準兒呢。


    “張律師……”


    任君爽沒辦法了,向張偉投去了求助的目光。


    “你倒是說話啊,你反駁他啊!”


    “我請你來是讓你給我辯護的,不是讓伱當吉祥物的!”


    張偉嘴角抽了抽。


    哦,現在想起來還有個律師了……


    剛才不挺有台詞的麽?


    反駁?


    拿頭反駁啊!


    本來任君爽說的東西就站不住腳,別說羅大狀了,但凡是個拿到執業證的律師,都能將她輕鬆駁倒。


    但畢竟坐在這個位置……


    沒辦法,張偉隻好硬著頭皮站起來開始辯護。


    隻可惜沒說幾個字便被羅大狀懟得體無完膚,迅速敗下陣來。


    接著,羅大狀繼續出招。


    案發後任君爽麵對物業和警察的走訪詢問那是裝聾作啞,企圖蒙混過關,逃避責任。


    後來更是與其父母找到被害人威脅其撤訴。


    開庭前辱罵被害人。


    開庭後拒絕認罪,毫無悔罪表現。


    如此種種,都被羅大狀當庭提及。


    而這些,都可以影響最終判決!


    麵對羅大狀的狂暴攻勢,張偉根本抵擋不住。


    本身實力就有差距,再加上任君爽的一番騷操作,這仗還咋打?


    究極折磨倆小時。


    終於,


    “咚——”


    法槌敲響,沈中遠宣布法庭調查到此結束。


    張偉長出一口氣,終於解脫了。


    “張偉!你怎麽迴事!”


    任君爽狠狠瞪著張偉,語氣中充滿了埋怨。


    “我給你開了那麽好的頭,你居然還能搞成這個局麵!”


    “你這律師怎麽當的!!!”


    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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